浅议明清时期天主教传教士对中国女性的传教
2015-03-20廖莉茹
廖莉茹
(武夷学院 海外教育学院,福建 武夷山 354300)
浅议明清时期天主教传教士对中国女性的传教
廖莉茹
(武夷学院 海外教育学院,福建 武夷山 354300)
摘要:明清之际,天主教传入中国。由于当时封建礼教对女性的束缚极为严重,因此天主教对中国女性这一群体的传教遇到许多困难,传教士针对遇到的具体问题也采取了变通的办法,使中国女性也成为天主教徒的一部分。而中国妇女信教也是因为能从天主教中获取一些精神心灵安慰以及满足实际的需要。
关键词:明清;传教士;女性
明清时期,欧洲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使得天主教迫切需要到海外传教,以扩大天主教的势力。当时正值葡萄牙占领澳门之际,这为传教士们提供了极有力的传教条件,因此,他们将中国作为传教扩展地。但中国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传统的儒家思想根深蒂固,因此天主教传教士进入中国后,其传教活动并不顺利,特别是对中国的女性的传教,遇到了极大的阻碍。本文主要研究传教士在对中国女性的传教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以及根据这些问题他们采取的变通办法。
一、明清时期妇女的社会状况
明清时期正是中国封建社会受压迫最为严重的时期,受程朱理学思想的影响,封建礼教对妇女的束缚极为严重,处于明清时期的中国妇女受到性别歧视,只是男性的附属品。她们严格遵循着世俗社会形成的妇德,汉代班昭在《女诫》一文中是这样阐释妇德的:“妇德不必才明绝异——幽闭贞静,守节整齐,行已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长期以来处于“妇者,服也”、“女子无才便是德”、“服三从之训、谨内外之别”等观念的压制,“女子可谓从出生以至于死亡,无日不立于服从之地位;其为家庭所虐待,为社会所蔑视,受种种不平等之待遇,皆‘三从’说为之厉阶也”[1],所谓“三从”就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决定了女子对男性的依附性。传统的中国女性应该是内敛柔顺、谨遵闺门之礼的。女性为了迎合男性的畸形审美观念,不惜以裹脚为代价换取他们的欢心。在西方人眼里,中国妇女那双变形的、疼痛的、难看的小脚,都是堕落的男人的审美观的牺牲品。美国人E.A.罗斯对这种裹小脚现象表示无法理解,他说道:“我们想一想,这种未受教育的农民对小脚有美的嗜好吗?难道这种癖好就能使丈夫带着一个摇摇欲倒的妻子为生存而斗争吗?”[2]由于裹脚妇女们行动不便,走起路来摇摇欲坠,因此她们常常是闭门不出,过着离群索居、与世隔绝的生活,这样才是“安分守己”的表现。不仅是肉体上要承受巨大的痛苦,在精神心灵上同样备受摧残。“忠贞”是他们必须做到的职责,一个女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品质就是贞洁,“饿死是小,失节事大”成为全社会对妇女的要求。不贞的女性是会受到强大社会舆论的攻击,甚至更为严重的责罚。统治者甚至奖励贞节:“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3]男人可以随心所欲地娶妻纳妾,而女人只能从一而终,男人们按照自己的观念来左右女人的生活,提出女人应该遵守的伦理道德,女人们处于封闭的环境,得不到教育,不能正常恋爱,没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
二、向中国女性传教的困难
(一)难以接触到中国妇女
比利玛窦稍晚些来华传教的曾德昭神父曾描述:“妇女完全与世隔绝。街上看不到一个妇女,哪怕上了年纪的也不外出,公开露面的妇女终生受谴责,男人也不许到女人家去访问她们。女人居住的地方可说是圣地,只为她们而设。谁若无意进入,有人会告诉他,这是女眷所在,并立即禁止。”[4]同样,在传教士沙守信神父致郭弼恩神父的信中也提到:“中国妇女的一些风俗壅塞了妇女归依基督教的道路。中国妇女从来不走出家门,也不接待男士的访问。妇女不准在公共场合露面,不准过问外面的事务,是这个帝国一条基本的伦理纲常。更有甚者,为了能使妇女更好地遵守这一伦理纲常,人们使他们相信,女人的美不在于颜面的线条,而在于脚的纤细。以至于她们最关心的是将脚缠小,自己剥夺自己行走的权利。因此传教士了既不能亲自向妇女布道,也不能通过传教员去做。”[5]克鲁兹对明清时期的中国妇女有着更详细的描述:“中国妇女一般都幽居室内,以至于整个广东城看不到一个妇女——除了一些主妇下等妇女外。他们外出也不让人看到,所以他们要坐到密封的轿子里,到他们家中也看不到女人,除非外国人好奇而从门帘里窥视一下。”[6]从这里可以看出,由于女子很少抛头露面,所以传教士很难接触到妇女,直接向妇女传教的方法在当时是行不通的。
(二)社会舆论压力
1.男女问题传闻
明清之际,妇女的贞节是极为受关注的,在这种局面下,男女大防尤为禁忌。这也是传教士们对女性的传教不方便之处,常被仇教者以男女不正当为借口进行诬陷,虽然个别传教士和仗教作恶的教民来说,确实存在性道德败坏的问题,但是总体来说,在两性方面教方有严格限制,而且也主张禁欲主义。但当时在反洋教传闻中,将教方简直描述成嗜淫成性的色魔之窟,以乱伦为常,有言传教士与入教之家女子必行淫乱:“伊传教后随至其家,命留一女,终身不嫁,名曰‘守贞’,此女即为传教人正供。其余妇女,凭伊所欲而供之。伊传教人伪为无邪,正襟危坐,女皆跪前罗拜之。彼授以丸药,名曰‘仙丸’,实媚药也。”[7]由于天主教入教之前都需受洗,受洗时有几道程序,其中一项就是滴圣油,然而就是这些举动也被仇教者扭曲成:“然其自处,又延无智之女流,夜入猩红帐中,阖户而点以圣油,授以圣水,及手按五处之秘媟状。男女之乱,何以加诸!”[8]或曰:“教中默置淫药,以妇女入教为取信,以点乳按密为皈依,以互相换淫为了姻缘,示之邪术以信其心。”[9]1724年福安一知县收到诉状后无疑呈报了上级官员,后来接到总督的命令,命令谈及到:“布道时(教堂)男女混杂,福安辖地上教堂竟有十五六座之多。此种外国宗教蛊惑百姓,败坏我淳厚民风,后果严重,因此禁止为宜,不得放任自流。”[10]仇教者在男女问题上对传教士大肆攻击,表面上看是中西文化的冲突造成的,实际上还是由于“华夷之防”。
2.迷拐采割传闻
据研究者统计,以史料《清末教案》为样本,参看另外几种有关资料统计出晚清“重要教案”334起中,因谣言引发教案达202起,这其中因“采生折割”类谣言就达48起,占总数23.76%[11]。迷拐和采割通常在传闻中具有连带性,所谓“迷拐”就是指用迷药或是妖术拐人,而“采割”就是生取人的耳目脏腑之类,而折其肢体也。如同治九年(1870年)天津教案事件,时任天津知府的张光澡记述的教民安三在教案发生当天施行的“迷拐”情节:“有西关木作铺人,令其徒回家取饭,其徒行抵浮桥,忽有一人自后拍其肩,伊遂昏迷跟随其人,行至西南三十里某村,为村民所救。当将拐匪送案讯之,则名安三,与剃头王二熟识,亦天主教中人也。”[12]仇教者对天主教的传教有着极大的阻碍作用,因为这些传闻,使一些妇女最终没能入教。
3.关于“贞女”的社会舆论
当时,中国社会鼓励早婚早育,多生多育,反对独身行为。中国的宗法社会中,妇女想要独身,除非做尼姑或女道士,否则绝无不嫁之理,而天主教宣称守贞和为主殉道是升天的两条稳妥道路,因此许多中国女性由于在接触天主教教义后,渴望死后可以升入天堂,因此竭力保持童贞,立誓守贞,坚决不嫁。但在民众意识及行为规范中,独居行为,尤其是女人的独居,其行为不仅不会得到提倡,还怀疑另有企图或系邪教徒,他们不繁衍后代难以容忍,简直大逆不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修女禁锢家中或许不能感受到外界压力,但其家人在接触社会时,不免要遭受流言蜚语的攻击,因此也会给贞女间接地造成压力,不利于修行。
三、传教士对妇女所采取的传教方法
(一)通过男教徒发展女教徒
中国男人在家中的地位比较高,传教士们往往先劝化那些在家中一言九鼎的男人信教,再由这些男人向其家庭成员中的女性宣扬入教。当有了女教徒后,再由女教徒发展新的女教徒。如被誉为“明末天主教三柱石”之一的杨廷筠领洗入教之后,带动他家中的老幼三十多口人信教,而其一心向佛的八旬老母亲也在他的影响下受洗了。沙守信神父记载道:“传教士们无法向中国的夫人们传教。必须先让丈夫向妻子传道,或许由丈夫允许某个女基督教徒上门传教。”[13]
(二)创造修行环境
传教士专门为女教徒设立小教堂,以和男堂分开,或者是男女错开时间进入教堂。魏特在《汤若望传》中描述:“中国的风俗是不容许男女混杂在同一室内的。因此为妇女们便在城内不同的地方设立圣堂,在这些堂里每月举行一次或数次之神事”[14]。魏方济神父给罗马耶稣会总会长的信中也提到:“中国的理解和风俗不允许男女相处在同一个地方,人们认为男女混杂是不正常的。因此妇女有他们特殊的小教堂,传教士去那里要格外小心谨慎,隔着栅栏向妇女传教,给他们行圣事”[15]。马国贤神父提到北京附近一些地区所采取的方法是“在专门指定给妇女的那一天,还有两个卫兵把守,防止男人闯入”[16]。通过采取男女分开的方法可以避免外界有关教内男女混杂、败坏民风的舆论。为妇女提供较好的修行环境。
(三)变通修行规定
由于天主教的领洗礼仪对于妇女比较难以实行,容易引起风波,因此以利玛窦为代表的耶稣会士主张只要不影响天主信仰,可以将中国妇女过宗教生活的方式做适当的变通。比如举行涂油仪式时,传教士用镊子夹着棉花,而不按教规用拇指涂油;临终抹圣油,妇女腰部和足底可以不涂。神父有时讲道,不面对妇女,柏应理神父称:“有数处讲道时,神父竟面对祭台,不向妇女发言”[17]。另外天主教会在保证贞女有效修行、维系信仰系统纯正等的前提下,主动适应实际情况,鼓励修行方式进行本土化。教会考虑到当时社会提倡早婚早育,女人若在25岁还未出嫁,意味着结婚的可能性很小,因此教会将守贞姑娘发终生大愿的年龄要在25岁以上,这样就不会出现因要成为贞女而悔婚的现象了。由于传教人员比较稀缺,再加上传教士不好直接向妇女传教,因此贞女就承担了向妇女传教的这一职责,这就改变了贞女在家修行的规定,贞女开始在外活动。切都体现了教会灵活变通教规形式,以更好的适应和融合本土文化,适合中国社会的常纲伦理,为天主教在华的开展铺平道路。
四、妇女入教的原因
(一)治病消灾
传教士们向他们传教时都宣称上帝能够显灵,耶稣能够拯救众生,传教士们也常常好善乐施,以上帝的名义施行善事,以医药治病或以天堂地狱说相劝,很容易使百姓受感化而入教。深陷苦难的女性相信上帝在冥冥之中有神力解救他们。在传教士的书信中常常能看到此类的事件,如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记述:“一位年轻的新娘受到魔鬼的折磨,不能吃也不能睡,并且使她说各种各样难听的话。一位邻居新信徒就劝她祈祷上帝,并且建议她入教。她同意了,刚一学会划十字的时刻,鬼就再也不来捣乱了,吃完饭睡觉也在没有任何困难了。后来她领了洗,成为这个地区的第一个女教徒。”[18]这实际上都是人们感受到了天主教给他们带来的实际利益而使他们信教。
(二)精神安慰
宗教一方面给人某种精神上、心灵上的安慰,减轻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承受的负罪感;另一方面给人以精神上的寄托,转移人们的悲苦意识。中国妇女大多处于身居闺中,很少与人沟通,尤其是宫女,几乎与世隔绝,常常感到孤单寂寞,抑郁成疾,无人能帮忙排忧解闷。皇室贵妇则常常因“丈夫痴迷只痴迷于几个姘妇,凄楚之情无法忍受,遂决定自杀以尽快结束烦恼。”[19]他们内心无比空虚,需要精神的寄托安慰来缓解她们内心的痛苦。
由于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地位低下,受许多社会规约的束缚,因此负罪感比男性较强。她们害怕死后下地狱,而天主教倡导“惟皈依天主教戒者,其灵魂永在天堂,不皈依者,余虽善,灵魂亦必永在地狱”[20]。因此许多妇女希望死后入天堂,就领洗入教。
五、小结
明清之际,传统的男权观念束缚了妇女的社会生活,封建社会形成的传统妇女观成为传教士向妇女传教的阻碍因素。两种文化必然在一定时期内会产生冲突,但是由于外国传教士想要让天主教在天朝国立足的强烈愿望,使得他们不断向中国的传统文化靠拢,根据中国妇女特殊的社会状况而做出具体的形式变通,通过采取一些宽容的政策以发展更多的教徒。而天主教所宣扬的天堂地狱之说以及上帝这一超自然神力给当时深陷苦难的妇女精神上的安慰,也给她们带来了一线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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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朝霞)
中图分类号:B9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109(2015)11-0008-04
收稿日期:2015-03-15
作者简介:廖莉茹(1989-),女,汉族,助教,主要研究方向:对外汉语教学。
Shallow Discussion on the Catholic Missionaries Missionized to Chinese Women in the Ming and the Qing Dynasties
LIAO Liru
(School of Overseas Education,Wuyi University,Wuyishan,Fujian 354300)
Abstract:During in the Ming and the Qing dynasties,The Catholicism was introduced into China.The women were bound by feudal ethics quite severe,so it brings a lot of troubles for Catholic missionaries to developing Chinese women to be catholics.The Catholic missionaries adopt flexible ways according to the specific problems they met.to making Chinese women became one part of Catholics.while the Chinese women catholics can get mental comfort and actual content from the Catholicism.
Key words:the Ming and the Qing dynasties;catholic missionaries;wo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