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人社会化教育研究
2015-03-20栾文龙
张 婷,栾文龙
未成年犯罪人社会化教育研究
张婷,栾文龙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的社会问题日趋复杂,未成年犯罪率逐年攀升,未成年犯罪表现出低龄化、作案手段凶残,多发严重犯罪、激情犯罪等特征,且犯罪团伙性质明显,再犯、累犯者数量增加。如何减少未成年犯罪,正确引导未成年犯罪人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社会化教育是其中的重要途径。
未成年犯罪;再犯罪;社会教育;心理矫正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未成年犯罪问题逐渐成为困扰社会管理者的难题。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犯罪有其特殊性,未成年人由于心理尚处于成长期,心智不成熟,缺乏足够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能很好地把控自己,极易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正确引导并进行有效的社会化教育是可以使未成年犯罪人改过自新的,这符合我国对未成年犯罪人“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基本原则。
一、未成年人犯罪及再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原因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一个人从出生伊始就受到家庭的影响,家庭教育往往伴其一生。俗语说“谁家的孩子像谁家”并不单是生物遗传学上的解释,而是讲一个人在什么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就极有可能成长为这样的人。数据统计,在良好家庭生长环境下的孩子犯罪比率明显低。所谓良好的家庭环境并不片面指物质条件的优越,而是指健全的父爱母爱、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和良好的家庭教育,其次才是必要的物质基础。
(二)学校原因
未成年犯罪多发生在受教育阶段,良好的学校教育和监管可以有效降低青少年犯罪的比率。由于学生时期正处在一个人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无论是心理还是身体都不成熟,学校又是一个人学会群体生活、处理人际关系的主要场所,如果不能很好地学会与人交往、处理人际关系,很容易出现心理缺陷,如性格孤僻、偏执等,最终导致其在遇事时不能很好地处理,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一些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虽然是偶发事件,但又有其一定的必然性,这其中无论是家庭、学校、社会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更应该深刻反思的就是,为什么同学、家人眼中温文尔雅、懂事乖巧的学生最终成了杀人的恶魔?学校监管缺失是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学校和家庭重成绩、轻德育,在成绩决定一切的校园文化下才造就了他们不健全的人格。
(三)社会原因
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往往是一个慢慢被侵蚀的过程,一个还在校园接受教育的学生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与其逐步接触校园外不良社会环境有关的。出入网吧、歌舞厅、游戏房等娱乐场所,接触社会闲散品行不端人员,由于自身的心智不成熟、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在这些人的影响下逐步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是一个渐次递进的过程,在家庭、学校教育监管之外,社会监管成了预防其走上犯罪道路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发现,校园附近网吧酒吧林立,很多娱乐城、桑拿房也开在学校周边,这种灯红酒绿的生活很容易对未成年人心理造成不良影响。这本身就是社会管理者的失职,拜金主义和个人功利主义也许就是此刻在未成年人心里埋下了种子,使他们陷入迷茫。内心世界与社会现实的冲突是未成年犯罪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最主要原因,初次犯罪人如果缺少有效的惩罚和矫正,任其流落社会,多数人最终还会重蹈覆辙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二、社会化教育途径
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犯罪人采取重教育、轻惩罚的原则,由于他们心智尚不成熟,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缺少必要的认知,其犯罪行为偶发性强,大多数未成年犯罪人是可以通过再教育重新走上正确人生道路的,所以,要对这部分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社会化教育。人的社会化过程既是个人不断地适应社会的过程,也是社会不断地影响个人的过程,是个体需要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心理学上将人的社会化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早期社会化。也称基本社会化、未成年人社会化,指人的社会化的初级阶段。婴儿至青少年时期的社会化,是人一生社会化的基础。第二种,继续社会化。指继早期社会化之后的成年人的社会化。第三种,再社会化。指个体从原有的生活方式向另一种新的生活方式的转变、适应和文化内化的过程。
个体在早期社会化中,主要是学习和掌握作为社会一员所应具备的交际语言、知识技能和社会行为规范等,将社会文化和价值标准内化,建立正确评价他人的观点,学会将要承担和扮演的各类角色,初步形成自我的人格特质,并基本上确定了独特的自我,能对自己和社会负责,开始以社会一员的身份参与社会生活。未成年犯罪人往往就是在这一阶段出了问题,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重新进行社会化教育。
(一)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是将罪犯有条件地从传统的监禁性刑罚中分立出来,通过以社区为基础的帮教体系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未成年犯罪人较之于成年犯罪人,犯罪时心智尚未成熟,相对容易教育、感化,不实行关押同样可以达到刑罚的目的。而社区矫正既可以教育、挽救、感化未成年犯罪人,又有利于其回归社会,从而促其由社会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社会的积极力量。[1]虽然未成年人的心理素质和理性认知能力较差,但可塑性强,更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所以将未成年犯罪人置于熟悉的社区环境下教育,既有助于其心理健康成长,又可以通过社区服务对其进行必要的行为矫正,便于监督。心理矫正是社区矫正的主要内容,可以有效化解未成年犯罪人内心常形冲突,避免过激行为的出现。
(二)技能培训
对于未成年犯罪人而言,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监管手段并不适合长期使用。由于大多数未成年犯罪人在重新回归社会时不可能进入校园接受教育,因此,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谋生技能可以有效避免其因生活窘迫、游手好闲而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建立一套有效的技能培训体系,引导未成年犯罪人接受职业培训,找到职业定位,实现人生价值,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
(三)心理成长辅助
心理学认为,应激原是罪犯危机形成的主要因素,应激原是指引起身心紧张状态的刺激物。罪犯危机产生的应激原有来自社会性的危机,如入狱、诬陷、被责骂等;有来自心理性的危机,如疑病症,即怀疑自己患恶疾或绝症等等。[2]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一定的心理干预是必要的,他们即使在犯罪前不存在心理障碍,也可能在犯罪后遭受心理冲击,如果不注重其心理健康,即便其刑罚结束再次回归社会也不能很好地处理内心冲突,最终还是会走上犯罪道路。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辅导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普遍覆盖,个案分析。心理辅导要尽量做到对未成年犯罪人的全面覆盖,做好未成年犯罪人的心理普查,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健康存在问题的未成年犯罪人进行专人专业的心理辅导。
2.尊重隐私,注意保密。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应当尊重未成年犯罪人心理隐私,对因心理辅导获知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定事由不可泄露。
3.注重成长,遵循自愿原则。心理咨询和辅导的目的是辅助未成年犯罪人内心的自我成长,使其逐步学会处理内心冲突及人际交往、社会认知等常形冲突。心理辅导要遵循自愿原则,未成年犯罪人不愿涉及的不能强迫,要把握好谈话尺度,循循善诱。
本文为安徽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项目成果
[1]舒洪水.未成年犯罪人之社区矫正[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2(4):91-95.
[2]巫肇胜.心理矫正:罪犯再社会化的引擎——以江苏省监狱广谱调查为例[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9):189-193.
责任编辑:贺春健
G415
A
1671-6531(2015)21-0059-02
张婷,栾文龙/安徽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硕士(安徽马鞍山24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