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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行为审计演化视角的反腐预警制度探析

2015-03-20滕剑仑李应春

关键词:腐败问题腐败个体

滕剑仑,李应春

(三明学院 管理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4)

中国共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理念,特别强调对腐败的零容忍态度,并提出必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现从惩治到最终免疫的演化过程,形成不敢腐败、不想腐败的良好的社会风气,将腐败坚决排除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体系之外。[1]习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科学防治腐败的重要观点。[2]中央纪检部门也提出今后的工作重心应转移到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方面,尽快实现从惩治腐败到预防腐败体系的全面完善。[3]现有的腐败研究表明,腐败的滋生、蔓延和深度恶化与公权寻租、转型期治理环境亟待完善以及相关监督机构职责不明确有直接的关系。[4]相关学者还借鉴了信息经济学理论、破窗理论和公共监督理论等有代表性的理论分析、阐明了治理腐败的根源性措施和制度的演化与建立。大量研究腐败的文献更多地将腐败惩治、预防和免疫集中在国家政策层面[5],地方各级政府在其中的主动性研究则较为缺乏,监督个体微观层面的预防与免疫研究从深入性和重要性方面更显不足。[6]因此,分析腐败产生机理,强化微观层面的预防和免疫功能是制止腐败发生,消除腐败行为扩散之根本。

一、问题提出:腐败滋生、蔓延与恶化的行为之惑

美国学者格莱泽认为,腐败是政府体系丧失其功能,甚至政府职能被滥用,使得社会经济效率低下,社会的公共资源被寻租的过程。腐败与政治体制僵化、上下信息不畅、监管松懈有密切的关系。[7]无论社会所有制体制如何,只要存在着权利和职能过度消费的状况,腐败就难以避免。[8]观察、惩治和防治腐败应从当权者和当职者享受某种权利或者因掌控资源获得的优先使用和分配权利时,其行为博弈、演化过程,入手,以那些被赋予监管权利的个体在实施个体行为的演化过程为切入点,通过增强社会细胞免疫力,使得全社会形成对腐败问题的免疫。因此,以个体行为分析腐败滋生、蔓延与恶化的内部和外部演化过程,对建立和完善卓有成效的反腐预警制度有重要作用。

(一)腐败滋生的行为剖析

譬如人体生病,腐败的最初发生属于小概率事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9]虽然随着研究的深入,这种偶然性存在着必然的规律,但是其出现伊始的混沌性特征较为明显。腐败滋生沿袭着人类理性的学习过程。通过有意或者无意对现有权利的研究和操作,通过熟知操作过程,进一步深刻研究权利制约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或者通过一些还未能被规则制定者洞察的纰漏获得制度约束的超额利益。[10]腐败滋生的行为主体主要划分为实施某种可产生寻租可能性权利的当事人,社会委托的公共监督人,以及获知腐败发生后施以惩戒的政府或政府委托方。三者之间行为的博弈过程决定了腐败是否进一步恶化。

1.当权者或者当事人的行为过程剖析 通过一定时期的摸索和研究,当权者会因规则存在的不足产生寻租的动机。有限理性的动态过程一方面赋予当权者对自身职位更加全面的认知便利,另一方面造就了他们片面追求利益的动力。偶然性所得的未被察觉更加激发了他们扩大既得利益的决心。事实上,那些第一次通过寻租或者职位便利获得超额收益的个体,在没有被察觉的状况下会产生更大的利益驱动,并激发出对非法财富更加强烈的占有欲望。从最初的忐忑到后来的利用寻租机会主动索取成为此阶段当权者或者当事人的普遍作法。因为受到惩治的威胁微乎其微,合理的博弈行为便是最大限度地消费权利。此时,由于当事者还未形成寻租习惯,其权利消费的行为是随机的,从发生的概率看,更类似于等待过程的泊松分布。

2.公共监督者的行为剖析 制度经济学在对新制度建立时的观测发现,那些被普遍认可的完善制度在实施初期很少实施主动监管。[11]公共监管者在腐败现象未集中发作时,最佳的策略是降低监管成本,减少监督频率。此时,腐败问题滋生将在他们的无意放松下,逐步开始扩大。

3.政府部门的行为剖析 鉴于规模化的考虑,政府作为最高公共权力部门,在问题尚未扩大的情况下,很难主动发动各方力量降低腐败的发生。在腐败滋生时期,腐败问题在社会各种问题中没有占据显著的位置,因此,虽然政府部门对那些被曝光的腐败问题进行了惩处,但是,不会从制度完善和制度创新方面遏制腐败的滋生,腐败问题会随之扩散。

(二)腐败蔓延与恶化的行为分析

从演化过程看,腐败滋生未被真正重视的后果会导致腐败问题的蔓延。此时,不同的行为主体的演化也会随之改变。

1.当权者或者当事者行为的变迁分析 通过第一阶段的博弈,当权者通过试探和观测对自身行使职位消费的行为更加娴熟。一方面,当权者在不断博弈的过程中发现被惩戒的威胁不大;另一方面,在进行权利消费时为了妥帖起见,手段更加隐秘和多样化。此时,个人腐败逐步向网络关系腐败过渡,个人利益和特定利益集团联系在一起,通过行业合谋获得了单个个体难以比拟的高额收益。当权者或者当事者更倾向于小集体共同利益博弈的方式使得腐败问题进一步蔓延。

2.公共监督者行为的变迁分析 由于腐败问题日渐严重,公共监督者的责任和压力随之增大。寻找相关证据,制止腐败的不断扩张成为他们的主要目标。通过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查询特定部门的各种资料成为他们发现和控制腐败的主要手段。本阶段公共监督的主要行为是识别腐败,并将腐败证据通过公开的途径向社会展示,以此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但是,因社会赋予监督者的监管职能也具有一定的寻租性,因此,监督者合谋的可能性使得监督效果未必能尽如人意。监督者的博弈溢出利益的概率较大,加之,一些监管机构独立性差,监管质量进一步下降。

3.政府部门的行为变迁分析 腐败的蔓延与恶化使得政府效率降低,经济成果分配不公,社会公共资源共享性受到质疑,社会公共设施质量下降明显,大多数群体会心生不满,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受到阻碍。此时政府的最佳决策是加大腐败惩治力度,防止腐败问题进一步恶化。从组织上集结力量,从制度上完善腐败惩治规则,从实施上建立更加有效的制止腐败的手段,成为本阶段政府部门的主要行动方式。[12]但基于委托代理链条过长的原因,有的放矢地建立起预防腐败发生,最终形成免疫力强的常规性的腐败惩治、防治体系难以在短期内实现。

腐败免疫系统的建立主要在于其个体的健康,抑制个体违规行为是形成社会健康运行体系的关键。因此,在腐败初现端倪时,就通过社会公共监督部门防微杜渐,并完善公共监督组织与社会不同群体的信息渠道,对最终形成效果显著、令人放心的防止腐败、免疫腐败的社会安全系统具有重要意义。[13]

二、路径探索:行为审计在反腐败制度构建中的启示和实现过程

(一)行为审计的启示作用

行为审计是对传统审计工作和理论的细化,是在考虑了审计人员个体特征基础上,通过分析个体行为的特点和研究个体偏好、行为演化以及独立性等方面,尽可能限制其对审计结果的不利影响。目前行为审计研究通过以下内容和方法说明其对审计工作质量的影响。

1.审计个体惯例性思维是决定审计工作质量的直接原因 审计效率和审计风险的控制首先取决于审计个人自身生活环境、地域性理念文化和自身经历的影响。行为审计认为,生活在不同阶层和不同地域的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判断方面会有很大的偏差,这种偏差甚至会影响最终的审计结果。同时,地域理念文化造成的性格特征也会成为审计失误的直接导火线。

2.审计个体有限理性的判别认知过程的渐进性是决定审计质量的基础因素 行为审计研究发现,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工作时,更加倚重原有的经验和先前的判断标准,即使被审对象出现了新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原有的贝叶斯概率规则还是锚定了其判断能力。因为审计人员认知问题过程的理性识得需要长期的学习和观测过程,所以审计质量会因此受到影响。[14]目前,审计个体有限理性的直接表现主要在于审计人员因信息易得或者更加信任代表性工作方式的处理,以及长期工作的锚定效应,而发生的对新生事物的判别性错误和偏移。

3.审计个体决策偏好和决策独立性的限制是制约审计质量的根本原因 行为审计的实验性研究表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决策时会对自身的信息进行遴选,该过程不仅包括个人经验的判断,个人在信息处理过程中获得的对决策有偏向性的因素,还包括决策者在实施审计中是否具备完全的独立性。在现实生活中,审计最终结果除了审计人员作出依据判断,以及因为其个体差异造成的不同以外,审计个体输送的信息是否被裁减,主要取决于审计需求者主观意愿的取舍和对审计个体指导的方向,因此审计质量是否得到保障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个体受限程度的制约方面的影响。

4.审计个体的能力差异成为审计质量结果良莠不齐的关键 行为审计学研究者针对近似报告的质量进行分析,发现因为从业级别、从业时间的差异,审计个体对调查的内容存在不同的争议。为了获得具有一致意见的审计报告,克服以上差异,建立专长不同的技术人员的组合非常必要。能力差异的控制是解决审计报告出现纰漏的关键。相关研究人员还就影响审计能力差异的因素进行分析,将知识更新、经验锚定和判断时机的把控作为能力差异研究的核心内容,并通过对上述因素的改善获得更加真实的审计报告。[15]

当前行为审计研究成果运用于社会审计领域,研究方法涵盖了观察法、调查法和实验法,通过分析审计个体的职业水平、外界因素干扰和自身的决策偏好,试图获得更加真实、全面的审计结果,不辱其彰显公平的使命,但是目前的行为审计仅针对审计个体静态的判断,反腐制度不仅要求关注审计人员个体特征,更需对其面临的对象作出识别和判断。因此扩展行为审计内容,增强审计个体的识别能力,通过减少审计个体的偏差,实现审计个体能力的组合,提升其独立性等,将有利于行为审计在反对腐败、防治腐败方面发挥最大的效用。

(二)行为审计视角的反腐制度实施的过程分析

和先前的行为审计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有所区别,在分析审计人员本身行为的同时,反对和制止腐败的重要内容是对腐败者在进行腐败的初始阶段、演化阶段和深化阶段的行为特征进行分析,以此深化和完善政府审计职业化制度,并通过对审计人员个体的偏差修正,进一步强化政府审计的免疫作用。

1.行为审计分析在腐败初始阶段的实施 本阶段腐败端倪不够清晰。此时,就行为审计的视角而言,为了使得审计工作全面、细致,应按照审计项目的特性选择先安排恰当的人员参与到审计工作中去。依据行为审计的相关成果,既要考虑不同审计人员因个体文化和地域差异造成的判断上的差异对腐败发生的影响,还应从他们对项目的认知理性的角度和学习能力方面进行有效组合,以此在项目审计前降低人为方面的误差。在进入项目时,除了审查日常财务收入、支出之外,还有部门领导的重要项目审批程序,以及提请上一级领导的相关手续等。审计人员在进行决策时,应避免因个人偏差形成的对一些篡改过的信息加以忽略,应集中不同背景审计人员独立分析一些篡改或者可疑信息,藉此从不同背景、不同从业时间和专业背景的审计人员的判断差异,客观地研究出信息传递的实际情况,并据此作出客观的腐败判断。为了防止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的合谋,应建立审计人员轮岗的制度,通过非相容性的业务流程安排防止业务被审对象通过建立与审计人员的关系获得超额收益的空间。由于本阶段腐败发生具有偶发性,很难通过规范审计人员和被审人员的行为来抑制腐败,只能通过逐一调查具体业务,并赋予审计人员较大的独立性才能获取部门腐败的真实证据。

2.行为审计在腐败演化阶段的实施 和前一阶段相比,本阶段腐败问题手段更加高明,行业腐败逐步与权力、职务交织在一起,因此,腐败识别和证据的获得更加不易。从审计人员行为识别过程和行为特征分析,必须依据深入了解审计实施对象出现腐败问题的特征,相应的腐败演化的隐蔽性的表现状况,通过一些被审对象的特殊表现,取得那些看似蛛丝马迹,但是最终能够作为铁证的证据。除了上阶段建立的不同背景审计人员的审计团队和审计轮岗制度以外,信息的进一步甄别在本阶段显得更加重要。除了对初始收集的信息进行有针对性的选取,更需要相关的行业专家进行技术研究和判断。而且在选择相关专家时,必须考虑专家的保密性和随机性,以防止任何可能阻碍腐败问题发现的机会发生。处于演化阶段的腐败和初始阶段相比,更加具有集团特征,且通过彼此配合使得腐败问题更加不易察觉。因此,审计人员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在收集证据时最好形成彼此职责的不相容牵制,防止审计人员被腐败分子拉拢下水,是实施行为审计的关键问题。

3.行为审计在腐败深化阶段的实施 通过长期的演化发展,在未能对腐败行为进行有效制止后,腐败问题将会更加深入地发展。此阶段腐败问题已经呈现出表象特征,传闻四起,百姓怨言较多。对于政府审计人员而言,需要更加谨慎地查处腐败的证据。和先前相比,虽然腐败问题若隐若现,似乎更容易识别,但是证据方面却更加难以收集。一方面,此时腐败面更加广泛,腐败涉及的级别更加高级;另一方面,腐败的途径更加广泛,很难获得充分的证据。此时,行为审计的实施需要突破常规,不仅要保证审计的质量、审计的安全性和审计的高度独立性,还应要求审计人员采用人员、程序的倒查法,追踪最顶层腐败问题,自上而下的破立式方法能够提高审计的效率。行为审计人员除了业务能力之外,更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水平,本阶段行为审计的重点是考核不同审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并加以大力培养,防止因个体职业偏差对腐败问题的放任态度。

三、对策建议:行为审计为基础的反腐预警制度构建

作为揭露腐败行为的预防手段,审计在构建反腐免疫系统方面作用巨大。从审计人员和被审对象的行为演化过程入手,通过规范审计人员行为,跟踪和识别被审对象行为,将腐败行为扼杀在萌芽阶段成为构建反腐预警制度的重要基础。

(一)建立以行为判断为基础的审计理念,为反腐预警制度的构建形成思想准备

当前关于腐败的审计过程往往忽略了审计人员本身行为造成的偏差,不论是政府绩效审计亦或领导离任审计主要关注的重点是财务和财政方面的审计,审计人员主要工作类似于经济学中的黑箱,腐败问题不能得到及早和充分披露的原因往往被归结为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的不合理性,操作者自身的因素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当前一些被查处的腐败案件显示,腐败问题未能尽早发现,不是因为审计程序出现了安排上的问题,也不是相关的审计方法不合理,其重要原因在于因不同审计人员之间行为差异和非制度性惯例在审计判断方面出现了误差。审计人员自身的行为特征对最终的腐败判定,是否追加审计程序,以及审计项目是否应进一步推进具有重大的影响。关注审计人员行为特征,针对不同审计人员因行为判断导致的偏差予以总结与纠偏,从而在行业内建立起行为判断标准,并以此为基础,在制定审计程序、实施审计方法时,以标准的审计判断为依据,减少个体行为造成的偏差,有利于形成审计工作中对腐败问题的高度敏感,为建立反腐败预警制度提供坚实的思想准备。

(二)集合不同领域专家,制定识别腐败行为的相关标准,为精确反腐做好技术准备

针对当前惩治腐败、抑制腐败的迫切需要,相关专家希望借助计算机和网络工具,通过大数据原理进行识别,并利用网络的迅捷实现腐败问题的公开化。但是相应的腐败行为和腐败演化的过程难以获得,只能对现有的腐败进行惩治,难以在腐败出现之前就加以预防。因此,必须依据腐败行为出现的特征和演化的路径做出事先的安排,才能防患于未然,彻底铲除腐败。鉴于腐败问题的复杂性和渐进发展的轨迹,需要不同行业、领域的专家共同配合,通过他们的长期研究和经验积累,按照类别制定出不同的腐败行为甄别和表现形式,从技术上加强审计人员在腐败鉴别方面的不足,实现技术上的准备的全面性。

(三)建立行为监督导向的腐败跟踪制度,为全面反腐奠定免疫基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根除腐败问题不是惩治而是预防。[1]在腐败尚未形成就将其消除是控制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所在。针对审计人员行为和被审对象可能发生腐败的行为特征,建立行为监督机制,并依据腐败发生的可能性制定长期跟踪的制度,是实现国家免疫系统安全的重要基础。行为监督导向不仅要在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办理和业务判断时,对其使用程序、实施方法和判断依据以及承担责任进行分解式的考察与评价,还应对被审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采用追溯查询的方式,并通过访谈和观察,以及前述腐败行为的判别标准和专家的辅助,发现可能导致腐败行为的蛛丝马迹,根据被审人员的思维习惯和惯例性习俗,探究其腐败的动机和可能采取的行动,降低其诉诸腐败的可能性,从而形成全面反腐的基础,为抑制腐败发生奠定良好的基础。

[1]本书编写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4.

[2]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EB/OL].(2012-11-19).[2015-04-10].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2-11/19/c_123967017_3.htm.

[3]王岐山.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关键看行动 根本在担当[N].光明日报,2014-05-13(O3).

[4]刘家义.论国家治理和国家审计[J].社会科学,2012(6):20-22.

[5]张文秀,郑石桥.国家治理、问责机制和国家审计[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2(6):25-32.

[6]郑石桥.政府审计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基于信息经济学的理论框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4(1):11-18.

[7]刘杰.中国廉政建设路径分析[M].北京:时事出版社,2012:35-46.

[8]王希鹏,胡 扬.中国特色腐败治理体系现代化:内在逻辑与实践探索[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4):118-126.

[9]蒋国宏.期权腐败生成的传统文化因素探析[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2):11-16.

[10]曹宁.论我国党政机关的期权腐败[D].合肥:安徽大学,2010:13.

[11]郑石桥,和秀星,许 莉.政府审计处理处罚中的非正式制度:一个制度冲突理论架构[J].会计研究,2011(7):85-91.

[12]马志娟.腐败治理、政府问责与经济责任审计[J].审计研究,2013(6):52-56.

[13]夏明.行为审计的现状评述和未来展望[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2012(6):71-76.

[14]欧阳能.推进事前审计,遏制腐败行为[J].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3(4):50-52.

[15]李明.国家审计、政府治理效率与地方经济发展[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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