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孝光考论二题
2015-03-20陈增杰温州大学学报编辑部浙江温州325035
陈增杰(温州大学 学报编辑部, 浙江 温州 325035)
李孝光考论二题
陈增杰
(温州大学 学报编辑部, 浙江 温州 325035)
李孝光是元代中后期重要的文学家。关于他的生卒年、应征诏年,史籍文献载述不同,今人各有取从,纷纭莫一。兹文详作考论,认为:生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卒于元顺帝至正十年(1350年),享年六十六岁。应元廷征诏在至正七年(1347年),而非至正三年(1343年)。
元代;李孝光;生卒;应征;温州
DOI:10.13669/j.cnki.33-1276/z.2015.063
李孝光,初名同祖,字季和,号五峰,元代温州路乐清县田岙人。与杨维祯齐名,并称“李杨”,在诗、词和散文创作方面取得了卓越成就,是元代中后期重要的文学家。笔者最近完成《增订李孝光集校注》书稿,计85万字,列入“浙江文丛”,年内将由浙江古籍出版社出版。在李孝光集辑佚和修订工作中,于其生平事迹及著作版本作了若干探索,考订事实,辨别疑误,兹文举列二题,以供交流讨论。
一、李孝光生卒年考
《元史》卷一九〇《儒学传二·李孝光》云:“明年,升文林郎、秘书监丞。卒于官,年五十三。”[1]4348言卒于秘书监监丞任上,为元顺帝至正八年(1348年);逆推“五十三”,是生年在元成宗元贞二年(1296年)。明冯从吾《元儒考略》卷三《李孝光》说同,旧府县志及今人著述多沿从之,如中华书局影印台湾新文丰公司版《元人传记资料索引》第1册、凤凰出版社2004年版《全元文·李孝光小传》第36册。
清顾嗣立《元诗选二集》戊集《李秘书孝光》云:“卒于官,年五十二。”[2]减一岁,谓生于元成宗大德元年(1297年),卒于元顺帝至正八年。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中国历史人物生卒年表》、凤凰出版社2006年版《辽金元诗话全编》第4册,皆袭用其说。
今按:上述两说俱非,宜作澄清。《白翎雀》诗:“嗟我行年五十六,此岂有意凡骨仙。”[3]88自言“行年五十六”,其时尚未获征聘入朝仕职。说他终“年五十三”或“五十二”,显然错误。
李孝光生年,清嘉庆四年(1799年)花埜山农(幼厓子)重辑《乐清淀溪李氏宗谱》卷三《世传·第六世·秘书监丞(孝光)》载:“元至元乙酉生。”①清花埜山农《乐清淀溪李氏宗谱》,清嘉庆四年(1799年)刊本。原本今篋藏乐清市大荆镇五峰社区泗洲堂村李氏宗族,2013年11月7日,笔者访问李孝光故居,曾获检阅。至元乙酉,即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
李孝光卒年,元陈德永《元征授著作郎升秘书监丞致仕五峰李公行状》(以下简称《行状》):“表欲上,会二丞相去位,公亦以老病谢事,以奉训大夫、秘书监丞致仕。泛舟南归,行次同州,以病终。享年六十有六,时至正十年冬十月既望也。”[4]587明抄本《李五峰集》附录《元故奉训大夫崇文监丞致仕李公墓志铭》(以下简称《墓志》)略同:“表欲上,会二丞相去位,公亦以老病谢事,以奉训大夫、崇文监丞致仕。泛舟南归,行次通州,以疾卒。享年六十有六,时至正十年四月既望也。”①明抄本《李五峰集》附录《元故奉训大夫崇文监丞致仕李公墓志铭》,山东省图书馆藏本。可以确定,其卒在元顺帝至正十年(庚寅),公历1350年(《行状》云“冬十月”,当从《墓志》作“四月”,详后文)。《行状》《墓志》皆云“享年六十有六”,往上推算,其生年在元世祖至元二十二年,与《淀溪李氏宗谱》的记载适相符合,无有疑问。
又据《乐清淀溪李氏宗谱》卷三《世传·第六世·念祖(孝德)》《全祖(孝全)》载,李孝光伯兄孝德“元至元壬午年十二月初二日未时生”,即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年)生,长他三岁;季弟孝全“元至元己丑年九月初四日卯时生”,即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生,小他四岁。李孝光生年(1285年),与其伯兄生年(1282年)、季弟生年(1289年)正前后相衔,此亦有力旁证。这一点,清李南荣撰《五峰公生卒年辩》已加举证,云“三公生年靡不吻合”②清李南荣《五峰公生卒年辩》,花埜山农《乐清淀溪李氏宗谱》卷一《典要·遗墨》引,清嘉庆四年(1799年)刊本。。
孙小力《杨维祯年谱》“至正八年”下引元章琬《辑铁雅先生复古诗集序》:“先生(杨维祯)尝曰:‘季和死,和者寡矣!’且命吴复录季和死后凡若干首,至其墓焚白之。”[5]145言杨维祯门人吴复(见心)卒于至正八年十月,“据以推之,吴复当于未病之时祭奠孝光,则李孝光谢世至迟为是年八月。”[5]146因谓李孝光卒于至正八年八月。
今按:其说不足取。李孝光有《送朵儿只国王之辽东》[3]418诗,为顺帝至正九年(1349年)七月在京师送别朵儿只(多尔济)作。《行状》:“会二丞相去位,公亦以老病谢事。”[4]587二丞相指右相朵儿只、左相太平。《元史·顺帝纪五》:“(至正九年秋七月)乙卯,罢右丞相朵儿只,依前为国王,左丞相太平为翰林学士承旨。”[1]886据《元史·朵儿只传》《太平传》,李孝光得朵儿只、太平二相举荐,征聘擢职,有知遇之恩。及二相罢位,朵儿只出居辽东,李孝光送行赋诗赠别。故定李孝光至正八年谢世,悖迕事实。
以李孝光与杨维祯的密切关系,李孝光卒后,杨维祯痛失知音,遣门徒焚稿致祭,其事可信;不过章琬事隔十余年后所作记述细节上可能存在差误。章序撰于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而李孝光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始下葬,且其墓远在乐清田岙,哪有可能“至其墓焚白之”?吴复至正八年十月卒,“病三月而逝”[5]146,顷刻间又如何可以差遣赴祭?其云“且命吴复”,殆传闻失实,不当以之为据。杨维祯遣命焚稿奠祭者当别一人,非为吴复。
二、李孝光应征诏年考辨
(一)应征在至正七年非至正三年
关于李孝光应征诏时间,史料不同,向有二说。
1.顺帝至正七年(1347年)七月应征。《元史》卷四一《顺帝纪四》:“(至正七年)秋七月甲寅,召隐士完者图、执礼哈琅为翰林待制,张枢、董立为翰林修撰,李孝光为著作郎。张枢不至。”[1]878同书卷一九〇《儒学传二·李孝光》:“至正七年,诏征隐士,以秘书监著作郎召,与完者图、执礼哈琅、董立,同应诏赴京师。见帝于宣文阁,进《孝经图说》,帝大悦,赐上尊。明年,升文林郎、秘书监丞。”[1]4348
2.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十二月应征,四年(1344年)四月至京就职。《行状》:“天子诏丞相,征起海内遗逸士四人于朝,其一为永嘉李孝光。此至正三年癸未岁十有二月事也,于是公年五十有九矣。明年夏四月,公始至京师,天子御明仁之殿召见,授著作郎。公须鬓苍皓,举止蕴藉,上注视为之动容。出谒丞相以下。丞相自饮公酒,慰劳免拜,遇公雅隆重。维时天下士大夫之知公者咸相庆,以为道之将行也。自是上数数召见。至正七年,御宣文阁,与语宋儒性理,进《太极图说》。上悦甚,升秘书监丞。”[4]587
《元史》“至正七年”说较流行。明胡粹中《元史续编》卷十三、清顾嗣立《元诗选二集》戊集小传、《四库全书总目·五峰集》提要均采取之。“至正三年”说出于《行状》。《行状》,今所见始载清嘉庆四年花埜山农重辑之《乐清淀溪李氏宗谱》,《道光乐清县志》卷十一《艺文上·文外编》、《光绪乐清县志》卷八《人物·李孝光》及民国四年《永嘉诗人祠堂丛刻·五峰集(补遗附录)》转载。
由于陈德永为李孝光长婿,岳婿二人又系“诗文密契”,陈德永素为李孝光所畏重(李孝光诗有云“陈子吾所畏”)。顺帝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即岳丈逝后十五年襄葬时,陈德永应妻弟李持仲(李孝光仲子)之属而撰的《行状》,应是翔实可信,令人不容怀疑。所以,2005年笔者作《李孝光集校注》时,在《前言》和作品注解中即依从《行状》的记述,并且特别作了说明。笔者于2012年发表的《李孝光交游考》和2014年出版的《李孝光选集》,也都加以承用。新修《全元诗》第32册李孝光小传亦取从《行状》之说。
不过,对于这桩小小的事案,笔者多年来还是心存一些疑惑。自2013年12月始,着手《增订李孝光集校注》工作,接触到更多的有关资料,重新进行梳理和思考。虽然两说各有依据,终然扬弃前说,认为:李孝光应元廷征诏在顺帝至正七年,而非至正三年。兹将理由表述如下:
(1)如上文所述,李孝光获征聘实得左相太平、右相朵儿只荐举,因此不可能在至正三年。太平、朵儿只任丞相在至正七年。《元史·顺帝纪四》:“(至正七年九月)辛酉,以御史大夫朵儿只为中书左丞相……十二月庚午,以中书左丞相朵儿只为右丞相,平章政事太平为左丞相,诏天下。”[1]880同书卷一三九《朵儿只传》:“举隐逸士,事见《太平传》。”[1]3353卷一四〇《太平传》:“(至正七年)十一月拜太平左丞相,朵儿只为右丞相……举隐士完者笃、执礼哈郎、董立、张枢、李孝光。是时天下无事,朝廷稽古礼文之典,有坠必举。平生好访问人材,不问南北,必记录于册,至是多进用之。”[1]3368而至正三年,右丞相为脱脱(托克托),左丞相别儿怯不花(伯勒齐布尔哈)。
(2)《墓志》:“至正七年秋八月,天子诏丞相,起遗逸士四人于朝,各命以官。其一曰永嘉李孝光,授儒林郎、秘书监著作郎。明年夏四月,公始至京师,辅臣以公入拜天子于明仁之殿。于是公年六十三矣,须鬓皓白,风采酝籍,上注视为之动容。出至外庭,丞相起自饮公酒,慰劳免拜,劝令尽爵。丞相顾语人曰:‘吾念朝署之望久,欲得斯人者乃可少副上心。’时方尊礼儒雅,进用左丞相太平,以与右丞相悉心图治。用事有可否,丞相密以谂公,公密以告之,出不语人,人亦无知者,丞相由是遇公益重。于是天下士大夫知之者咸相庆,以为道之将行也。”①明抄本《李五峰集》附录《元故奉训大夫崇文监丞致仕李公墓志铭》,山东省图书馆藏本。
《墓志》不著撰人,内容大体取自《行状》,而有所裁改损益。其最大不同处在应征时间,谓“至正七年秋八月”诏起遗逸,“于是公年六十三矣”;与《行状》“此至正三年癸未岁十有二月事也,于是公年五十有九矣”之述大有出人。这有两种可能,或予《行状》进行了修正,或撰者所见《行状》本作如是,后一种可能性更大一些。《墓志》还增益了“丞相顾语人曰”一段记述(见前引),这种细节的真实,更能表明志文的可靠性和值得信赖。
(3)《行状》谓李孝光至正四年(1344年)四月入朝受职,但从李孝光的行迹看,并非如此。至正四年至至正七年间,李孝光客居江南一带,并不在京师。
例证1:至正四年七月,揭傒斯(曼硕)卒于京师,李孝光与杨维祯、张雨等于杭州西湖孤山设奠遥祭。《元史》卷一八一《揭傒斯传》:“(至正)四年,《辽史》成,有旨奖谕,仍督早成金、宋二史。傒斯留宿史馆,朝夕不敢休,因得寒疾,七日卒。”[1]4186元黄溍《翰林侍讲学士中奉大夫揭公神道碑》:“公薨于至正四年秋七月戊戌。”[6]杨维祯《祭揭曼硕先生文》:“至正四年,岁次甲申,秋七月某日,太史氏揭傒斯卒。会稽杨维桢偕句曲外史张天雨、永嘉李孝光等,在江南孤山之上,设清酒之奠,祭之以文曰……吾侪小子虽处于野,闻先生之讣,惶焉以为悼者,非悼夫一人之私,悼斯文千载之公也。”[7]文云“吾侪小子虽处于野”,杨维祯时休官闲居钱塘,张天雨、李孝光不在仕版,故云“处于野”。这就否定了是年四月应聘入京“授著作郎”的说法。
例证2:至正四年十月十五日至至正五年(1345年)正月初八,李孝光客居娄县(今江苏昆山),与瞿智(慧夫)、郭翼(羲仲)、秦约(文仲)、陆仁(良贵)、释德庄蒙泉、卢昭(伯融)、吕诚(敬夫)诸友相从。其《为文仲题所藏丹丘墨竹》跋:“文仲馈松节酒,以为可消愁却老,余得之甚喜。僮子谓何少开尝?适郭、瞿、陆、庄至,皆饱一卮。因赋此诗寄文仲,使追理也。至正四年十月十五日,李孝光写诗海宁寺东斋。”[8]
《元真馆小集并序》:“至正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予从客过如林,还谒元真馆。卢伯融为酒食,来饷会六七人,醉而以‘山意冲寒欲放梅’分韵,予得冲字。七人者,李孝光季和、释德庄蒙泉、郭翼羲仲、瞿智慧夫、陆仁良贵、吕诚敬夫也。”[3]433元真馆在松江(今上海属县)。
《送瞿慧夫上青龙镇学官诗序》自署“至正四年十二月十九日永嘉李孝光季和序”[3]70。序后跋云:“余客游娄县,与瞿、郭、卢、吕诸君,日相从为嬉游。登山临水,饮酒赋诗,五六人者无不与。将去娄,又和此诗为别。至正五年正月八日,永嘉李孝光季和父在海宁东斋书。”[3]70
又有《秦文仲馈松肪酒……适郭熙仲、瞿惠夫、陆良贵、庄蒙泉至,皆饮一卮,因和此诗以寄》[3]557,皆为居娄县及松江时所咏,适相印证。吕诚亦有《李五峰、伯雨、廉夫、希仲夜集来鹤亭》作。总之,此段两三个月“客来异县”的游踪和所赋诗文,都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已然应诏居朝任职。
再说郭翼《和读李五峰集》诗:“先生住娄八十日,金石遗音手自题。人物风流拟江左,文章典雅重淮西。凤来山郭时称瑞,鲸破沧溟势欲齐。著作新闻征士诏,天光久待照青藜。”[9]是他读《李五峰集》后感赋。前头“先生住娄八十日”数句,系忆怀住娄共游往事。末后“著作新闻征士诏”二句,谓近闻诏授著作郎,此乃得神人之助(“照青藜”用刘向事),也是长久以来大家所期盼的。曰“新闻”,显然不是就至正四五年间“住娄八十日”的时段而言,而是指后来即至正八年二月应征北行“复过娄”时所闻。
例证3:至正五年(乙酉),李孝光居杭州,往访诗友叶居仲,王绎为之写真。明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卷十一《写像诀》:“王思善绎,自号凝绝生,其先睦人,居杭之新门。笃志好学,雅有才思。至正乙酉间,檇李叶居仲广居寓思善之东里教授,余从永嘉李五峰先生孝光往访之。时思善在诸生中,年方十二三,已能丹青,亦解写真。先生即俾作圆光小像。”[10]
(4)考李孝光至正八年春之行历可知,其时他正在应召赴京北行途中。其间有一条非常重要的证据,即顾瑛《玉山草堂雅集》的记述。
至正八年二月二日,李孝光在松江元真馆观赵孟頫书迹,为作跋语。其《赵孟頫杂书跋》署:“至正八年二月二日,李孝光在元真馆观。”[3]76
二月十九日,顾瑛昆山玉山草堂雅集,与者有顾瑛、杨维祯、姚文奂、郯韶、李立、张渥、于立、顾晋、顾元臣等,李孝光失期未及与会。杨维祯《玉山雅集图记》:“至正戊子二月十有九日之会,为诸集之最盛……时期而不至者,句曲外史张雨、永嘉征君李孝光、东海倪瓒、天台陈基也。”[11]
二月廿五日,李孝光始抵达娄县。《送瞿慧夫上青龙镇学官诗序》跋云:“往年过娄县,适瞿君慧夫将上青龙镇博士。诸君皆赋新诗以送之,使予为序。后四年,复过娄,视所为文,但觉芜陋耳。至正八年二月廿五日李孝光题。”[3]70
遂休憩于顾氏玉山草堂。顾瑛《玉山草堂雅集》卷后一《李孝光》:“字季和,永嘉人。诗文自成一家,为东南硕儒。戊子春,过娄江回憩草堂,继即应召秘书监著作,故其述作不多得,今所刊录皆口授云。”[12]顾瑛(顾德辉)是李孝光关系密切的诗友[13],李孝光也是顾氏玉山草堂座上胜客。《明史》卷二八五《文苑传一·顾德辉》:“四方文学士,河东张翥、会稽杨维桢、天台柯九思、永嘉李孝光,方外士张雨、于彦成、琦元璞辈,咸主其家。”[14]戊子(至正八年)春,李孝光北行赴京,道经娄江(娄县),休憩草堂,“继即应召秘书监著作”。因将行入朝任职,“述作不多得”,所以,顾瑛让他“口授”刊录。后来编入《玉山草堂雅集》李诗达“八十九章(题)一百廿二首”之多。这一条记述文字不多,却极重要,是李孝光至正八年(戊子)春就聘入朝的确凿证据。
(5)从赠酬诸诗称呼考察。上引杨维祯撰于至正四年七月的《祭揭曼硕先生文》曰“永嘉李孝光”,而撰于至正八年二月的《玉山雅集图记》则曰“永嘉征君李孝光”,称衔的变化,显示前后身份已别。“征君”一语,不是随便用的,有特定的指称。《文选·颜延之<陶征士诔>》:“有晋征士,寻阳陶渊明,南岳之幽居者也。”唐张铣注:“陶潜隐居,有诏征为著作郎,不就,故谓征士。”[15]清赵翼《陔余丛考·征君征士》:“有学行之士,经诏书征召而不仕者,曰征士,尊称之则曰征君。”[16]其前曰“永嘉李孝光”,说明至正四年七月时候,尚无征诏;后曰“永嘉征君李孝光”,说明至正八年二月时候已征诏,只是未悉辞就,故尊称“征君”。及李孝光抵娄相遇知拟北行就任,杨维祯送行诗即题《送李五峰召著作》(见《乾坤正气》卷十二),用职衔著作郎而不再称征君了。前引郭翼《和读李五峰集》诗“著作新闻征士诏”,“征士”之称亦含这一层意思。
(6)张枢是与李孝光同时受征聘之士。枢“复以翰林修撰”召,在至正七年。《元史》卷一九九《隐逸传·张枢(杜本附)》记得明白:“时有张枢子长者,婺之金华人,亦屡征不起……至正三年,命儒臣纂修辽金宋三史,右丞相脱脱以监修国史领都总裁,辟枢本府长史,力辞不拜。七年,申命史臣纂修本朝后妃功臣传,复以翰林修撰儒林郎同知制诰兼国史院编修官召枢,俾与讨论,复避不就。使者强之,行至杭州,固辞而归。”[1]4477此即为《元史·顺帝纪四》所云:“(至正七年)秋七月甲寅,召隐士完者图、执礼哈琅为翰林待制,张枢、董立为翰林修撰,李孝光为著作郎。张枢不至。”[1]878
(7)李孝光《自寿》诗:“小耳长髯髙两颧,自持青镜照神仙。梦骑黄鹤飞绕日,手弄紫云行补天。幸自读书逢圣世,喜闻明主起遗贤。平生儒术须君试,更看渠能晚节全。”[3]391当是顺帝至正四年六十诞辰(虚龄)自寿作。五句“喜闻明主起遗贤”,是指前一年即至正三年“征遗逸”事。《元史·顺帝纪四》:“(至正三年)是岁……征遗逸脱因伯颜、张谨、杜本。”[1]869诗云“喜闻”“起遗贤”,显然不是就自身说的,自称“遗贤”,殊非得体语,作者决不会这么用词的。七句“平生儒术须君试”,则是表示期待,盼望有这一天。所以,这首诗不能用来证明李孝光至正三年应征之说。
(二)《行状》记应征年文句释疑
现在再回过头来讨论《行状》记应征年文句的疑点,这是彻底解决本案的重要问题。
至正三年被征说,主要根据《行状》中的一句话:“此至正三年癸未岁十有二月事也,于是公年五十有九矣。”[4]587如前所述,陈德永为李孝光长婿,又系“诗文密契”,他应妻弟之属而撰的《行状》,于此等大关节目,尤不应误,怎么会有如此与史实不符令人疑惑的记述?这个问题不解决,本案之疑点仍复存在。尝疑《行状》此语,或出诸传刻中讹误,或经过后人窜易,然不得佐证。及细读清李南荣《五峰公生卒年辩》(以下简称《年辩》)文,乃恍然悟,疑问亦迎刃而解。请详论之。
《年辩》云:“《五峰李公行状》(《行状》)之言不能传信,反以传疑,以其前后自相矛盾也。盖其前称被征之年,则曰‘于是公年三十三矣’,而后称公卒‘享年六十有六,时至正十年四月既望也’。”①清李南荣《五峰公生卒年辩》,花埜山农《乐清淀溪李氏宗谱》卷一《典要·遗墨》引,清嘉庆四年(1799年)刊本。其谓“公被征之年不当云‘三十三’,公三十三之年当在元延祐四年丁巳岁,是年公未征召。”①这是对的。其实,“于是公年三十三矣”,这“三十三”原本作“六十三”,传刻中“六”与“三”因形近致讹。原本是说,公被征之时年六十三。李孝光六十三岁当在元至正七年丁亥(1347年),其与生年至元二十二年乙酉(1285年)、卒年至正十年庚寅(1350年)和“享年六十有六”之述皆相符合。所以,《行状》中这句关键的话原文本作:“此至正七年丁亥岁十有二月事也,于是公年六十有三矣。”这样,所有的疑问都解决了,与《元史》相应,与李孝光的行迹也都能对应起来。
但是,《年辩》撰者不从“字经三写,鲁鱼亥豕”的讹字方面去思考,却引据“《纲鉴·元纪》,公之征在至正三年”,遂依照这一条并不翔实的记载为出发点加以推算,“自公生之年顺数而下,至是年被征,已五十有九”,因改原文“三十三”为“五十九”,从而考定被“征在至正三年癸未”,年“已五十有九”。
那么,《纲鉴》云云,可靠吗?《纲鉴》是指《纲鉴易知录》,清吴乘权等辑,编成于康熙五十年(1711年)。其元纪部分取材于明成化十二年(1476年)成书的商辂等纂《续资治通鉴纲目》(以下简称《纲目》)。《纲目》卷二六元顺帝至正癸未三年十二月载:“征清江处士杜本,不至。本在武宗时尝被召,至京师,即归隐武夷山中。文宗闻其名,征之不起。迨托克托荐之,召为翰林待制兼国史院编修官,使者趣至杭州,称疾固辞。又征处士鄂勒哲图、济尔噶朗、董立、李孝光、张枢。枢辞不至。以鄂勒哲图、济尔噶朗为翰林待制,立修撰,李孝光著作郎。或疑其太优,右丞相特穆尔达实曰:‘隐士无求于朝廷,朝廷有求于隐士。区区名爵,何足吝惜!’识者诵之。”[17]
这里,《纲目》将至正三年“征遗逸脱因伯颜(托音巴延)、张瑾、杜本”,与至正七年“征隐士旺扎勒图、扎礼哈朗、董立、李孝光”二事合混一起,用“又”字连串。清徐乾学《资治通鉴后编》卷一七二《元纪二十·顺帝》承之,作:“(至正三年)是岁,诏立常平仓,罢民间食盐。征遗逸托音巴延、张瑾、杜本。本辞不至……时有金华张枢,亦屡征不起。既,又征隐士旺扎勒图、扎礼哈朗、董立、李孝光。”[18]“又”上加“既”而合混言之。如是行文,缺失时间因素,殊非史笔。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二八《元纪二十六·顺帝》沿承载同。此等,皆属处理不当失实之文,不当引为依据。且右丞相特穆尔达实(铁木儿塔识)“隐士无求于朝廷”云,亦为至正三年就征擢遗逸而发。见《元史》卷一四〇《铁木儿塔识(特穆尔达实)传》:“征用处士,待以不次之擢,或疑为太优。铁木儿塔识曰:‘隐士无求于朝廷,朝廷有求于隐士。区区名爵,奚足惜哉!’识者诵之。时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为总裁官,多所协赞云。”[1]3374修辽金宋三史,铁木儿塔识为总裁官之一,在至正三年。《元史·顺帝纪四》:“(至正三年三月)是月,诏修宋辽金史,以中书右丞相脱脱(托克托)为都总裁官,中书平章政事铁木儿塔识(特穆尔达实)、中书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张起岩、翰林学士欧阳玄、待御史吕思诚、翰林侍讲学士揭奚斯为总裁官。”[1]868可见,《纲目》等书牵合前后二事为一案的写法,违离史实,并无根据。
《年辩》撰于乾隆九年甲子(1744年)。撰者没有擅自改动《行状》原文,只是说“疑而为辩,庶可俟后修更正”,态度尚算谨慎。但嘉庆《李氏宗谱》的重纂者无疑接受了《年辩》的这一考据结论,对《行状》的这句话直接作了窜易。于是,原本“此至正七年丁亥岁十有二月事也,于是公年六十有三矣”翔实之文,变成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失实之语:“此至正三年癸未岁十有二月事也,于是公年五十有九矣。”於戏!原文“公年六十有三”,传刻中讹为“公年三十有三”,却被缪加引据而窜易成“公年五十有九”;为自圆其说,又易“七年丁亥”为“三年癸未”。不意原先一字之讹,却铸成如此大错,悖违原意,真可谓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惟所幸者,《李氏宗谱》保留了《年辩》全文,使我们能得以探寻线索,追踪本原,弃讹还真。
另外,传本《行状》云:“泛舟南归,行次同州,以病终。”同州,元奉元路(西安)属州,今陕西大荔县。在大都(北京)之西,距离遥远,李孝光致仕南归,断无远赴彼地之理。《墓志》作“行次通州”,近是。通州,元大都路属州,今北京市通县,处京杭运河北端,正是“泛舟南归”必历地。《行状》又云:“享年六十有六,时至正十年冬十月既望也。”冬十月,《年辩》引《五峰李公行状》作“四月”,盖据乾隆初所见本;《墓志》亦作“四月”,互证当是。这些都说明《墓志》的记述较翔实,今传本《行状》确实存在一些需要订正的讹误。
结语:《行状》记应征诏年之文原作:“此至正七年丁亥岁十有二月事也,于是公年六十有三矣。”下文“至正七年御宣文阁”,“七年”应作“八年”,俾前后相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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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一平]
Two Issues on Review of LI Xiaoguang
CHEN Zengjie
(Journal Editorial Section, Wenzhou University, Wenzhou,325035, China)
LI Xiaoguang is an important writer in the middle and late Yuan Dynasty. The review is to discuss his birth, recruitment, and death dates. It was found that he was born in Yuan Shizu Zhiyuan22nd years (1285), and died in Yuan Shun Di Zhi Zheng10thyears (1350) with an age of66. He was recruited by Yuan Dynasty in Zhi Zheng7thyear (1347) instead of Zhi Zheng3rd year (1343).
Yuan Dynasty; LI Xiaoguang; Birth and death; Recruitment; Wenzhou
I207.22
A
1671-4326(2015)03-0071-05
2015-05-07
陈增杰(1942—),男,浙江温州人,温州大学学报编辑部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