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主体性问题的缘起、内涵与论争
2015-03-20刘小平
刘小平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外国文学文化研究中心,广州 510420)
一、引言
文学主体性问题1985年代在当代中国提出,迄今已有30年,当时即引起了巨大而持久的理论争鸣,并产生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从宏观层面讲,主体性是20世纪中国文化、文学建设的重大问题,它以不同的形态和方式存在着,更多的时候不是以“主体性”名义出现,而是在其它名词中包藏着主体性的思想内涵,如人性、自我、个体、理性、非理性、自由等。当1980年代以“主体性”的面目出现时,它有赖于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随着文革结束而来的是思想解放运动的蓬勃开展,文学创作中对人道主义、人性、人性问题更加重视,“文学是人学”观念深入人心,文学理论家从对“人”的主体地位的一般性肯定,逐渐过渡到对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具体论证。
有关文学主体性问题探讨,著作有刘再复 (1987,1988c)的《性格组合论》和《文学的反思》、九歌(1989)的《主体论文艺学》、敏泽 (1988)的《主体性·创新·艺术规律》、董学文 (1992)的《两种文学主体观》、徐碧辉 (1997)的《文艺主体创价论》等。此外,刘 再 复 (1985a,1985b,1985c,1985d,2002)、陈 涌(1986)、杨春时 (1986,2002)、夏中义 (1995)等一大批学者都发表了有份量的研究论文。在1980年代,人们把文学主体性建基于主客观二元对立的主体性哲学之上,思想资源局限于认识论,而忽略了本体论。到了1990年代以后,学界则比较普遍地接受“人之死”、 “主体的黄昏”、“作者之死”的观点,主张消解主体,解构主体性,主体间性的提出是对文学主体性的补充和修正,但它却没有得到深入的探讨,对文艺学重构的贡献没能很好地体现出来。而人的主体性建设本身也并没有完成,文学主体性是属于“需要修正的”、“未完成的”现代性范畴,对主体性问题的回顾和反思在当下依然具有启示意义。
二、文学主体性问题的缘起
文学是以人为中心的,文学是由人写的,是写人的,是为人写的,这些都是文学实践的基本事实,但是由于意识形态的特定作用有时却被忽视或遮蔽了。文学主体性问题的提出,首先是从对“文学是人学”命题的重新肯定和阐发开始,这种观念变革继承和发挥了高尔基和钱谷融的文学思想。“文学是人学”最早由苏联作家高尔基在20世纪30年代提出,它不是高尔基的原话,却是他的本意所在。①高尔基承认文学可以担负起地方志和人种学的某些任务,但指明了文学不是地方志和人种学,而是“人学”,是“时代的生活和情绪的历史”。钱谷融1957年对“文学是人学”这个思想作了进一步阐发,认为文学无论是要教育人改善人,还是要反映生活,揭示现实本质,都必须从人出发,必须以人为注意的中心,并且强调“文学的对象,文学的题材,应该是人,应该是时时在行动中的人,应该是处在各种各样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的人”(钱谷融,1957)。
刘再复在提出“文学主体性”命题之初,强调的就是“应当构筑一个以人为思维中心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史的研究系统”(刘再复,1985b)。他更多的是受到李泽厚对康德哲学研究的启迪。李泽厚 (1979)出版的《批判哲学的批判——康德述评》中就对“主体”、“主体性”问题作了初步的论述,但是当时人们并没有在意。当李泽厚 (1981)发表《康德哲学与建立主体性论纲》一文专门地论述主体性问题,学术界才有了极大兴趣和广泛关注。李泽厚 (1985)随后发表《关于主体性的补充说明》一文,对“主体性”和“主体性实践哲学”等问题作了进一步阐发。在1989年的《哲学答问》中,李泽厚 (1999:457-498)认为,他的主要哲学著作就是《批判哲学的批判》和四个主体性提纲,1981年和1985年发表的两篇主体性论文就是提纲之一和之二,主体性提纲之三和之四则分别写于1987年和1989年。此外,还有写于1979和1984年的《主体性哲学概说》。
李泽厚的“主体性实践哲学”脱胎于康德哲学。②他充分地肯定和发掘康德哲学中主体性的内涵和价值,认为“主体性”概念有两个双重内容和含义,“第一个‘双重’是:它具有外在的即工艺——社会的结构面和内在的即文化——心理的结构面。第二个‘双重’是:它具有人类群体 (又可区分为不同的社会、时代、民族、阶级、阶层、集团等等)和个体身心的性质。这四者相互交错渗透,不可分割。”(李泽厚,1999:633)这两个双重含义中,第一方面即人类群体的工艺——社会结构面是基础的,是起着根本的、决定作用的。李泽厚还总结了康德哲学的主体性构成,包括三个主要方面和主要内容:认识论的自由直观、伦理学的自由意志和美学的自由感受。就基本内容、主要精神、理论指向、思维模式等而言,刘再复及其同道们都借鉴了李泽厚的哲学主体性和美学主体性的思想,并将其在演绎和运用在文学领域。主体性问题是西方很早就提出的哲学问题,但在中国当代却不能认为是简单重复,它具有现实针对性,已经被赋予新的价值内涵和新的历史使命。
“文学主体性”问题,在当代中国由刘再复率先提出,随即引发了旷日持久的热烈论争。由刘再复先提出,还是由其他人先提出,其实人名并不重要,因为它属于历史发展的偶然性。重要的是,它必然会被提出来,这却是历史的必然性所决定的。而且,它必然会掀起轩然大波,使已有的文学理论秩序遭遇到极大的冲击,并使新的文艺观获得萌芽和生长的适宜土壤。我们这么说,并不是要抹杀刘再复在文学主体性话语建构中所作的努力和贡献。稍稍留意一下刘再复提出文学主体性的过程,就会发现它并非一蹴而就。从1984到1986年,刘再复着重思考的问题就是:如何突破当时流行的文学理论和文学观念,以便建构一种以主体性为核心价值的文学理论。直到后来,刘再复(1988a:143)在一次访谈中还提到他正在写《文学主体性导论》,并计划于1989年底完成。不过遗憾的是,这本书并没有最终面世,我们无法了解当时刘再复在文学主体性言说里又要灌注哪些新的内容和见解。现在所能看到的是,刘再复有关文学主体性的文章都是发表在1985年,这一年他相断发表了四篇长短不一的文章来表达对当代文学现状和发展方向的意见和建议。刘再复有关文学主体性的文章集中发表于1985年,并非出于历史偶然。剧变的时代赋予了中国学者又一次文学改革的使命,而刘再复及时地抓住了这个历史机遇,从而成就了他在1980年代中国学界和文坛的声名。当时他正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所长,不必讨论这个职务在官本位体制中的级别问题,但要注意到那个位置在学术界确实令人瞩目,因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直接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内级别最高的人文社科研究机构。
1985年作为20世纪80年代的一个年份,与其它普通的年份相比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这是一种历史自然延伸的年份。我们知道,1985年,距离文革结束已经9年,距离提倡思想解放运动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已有了7年,加上1979年开始实行的农村经济改革,1984年正式启动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这些都使得1985年这一年在自然延伸中获得了比较特别的时代内涵。从现代性建构层面讲,文革之后这段历史中的思想文化变化正是对五四启蒙运动的重新接续。五四时期高举科学和民主的旗帜,追求人的解放和个人主义,而这种思想观念和社会目标正好可以用来担负批判文革专制主义的现实任务。知识分子配合思想解放运动和现代化建设等国家政治意志的实施,从而使新时期的启蒙运动“获得了强大的合法性和感召力,成为解释历史、塑造未来的思想力量:通过‘反专制’、‘反封建’的叙述,它以隐喻的方式将‘失效的’社会主义实践界定为蒙昧时期,将融入西方中心的现代性标举为普世的道路。”(刘复生:2004)于是,把1985年这一年放在中国当代史的链条上,从政治经济变革和文化思想变革两个层面考察,我们还是清晰地感受到了时代脉搏的有力颤动。
我们同样不能忽视1985年在学术界、文学界的重大变革。在当代文艺学、美学及相关学科的历史发展中,1985年及随后而的1986年被称为“方法年”、“观念年”。在此之前,对文艺与政治关系的重新辨识,对现实主义及真实性问题的争论,尤其是对文学中的人性、人情、人道主义的讨论,都使得学术界、文学界对极左文艺思潮的清算逐渐深入,新时期文学的独特性得以体现和巩固。到了1985年这一年,由“旧三论”即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到“新三论”即耗散结构论、协同论、突变论,进一步从自然科学的方法延展为人文社会科学的方法,并用来重新解释文学现象和美学问题。与此同时,西方100多年来形成的文艺学、美学理论及其方法都被介绍到中国来,如结构主义、符号学、精神分析学、现象学、解释学、接受美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等都一齐涌进了国内学术界,人们对这些理论和方法的态度可以说是如饥似渴,如获至宝,不管是理解了还是误读了,都被拿来应用于文学研究和批评,并促使文学创作的深层变革。
1985年文学创作领域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寻根文学和先锋文学成为新时期文学创作的最新潮流。寻根文学在1985年初现端倪,随着韩少功 (1985)发表《文学的根》扯起大旗,很快应者如云,蔚为大观。与文革结束以来的伤痕、反思、改革文学相比,这种创作潮流表现出不同面貌:前者侧重于对中国当代社会进行政治反思,或者呼应当时政治转向的要求而表达人们的改革愿望和行动;后者则把文学表现和思考推进到了文化层面,特别是从重新反思传统文化的角度为中国现代化寻找生机和出路。作家们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态度不再是单一的批判,而是在批判传统文化劣根性的同时,也希望发扬传统文化的优秀成份,以期用后者反思西方中心主义并铸造中华民族的现代自我。在寻根文学迅速扩大影响的同时,先锋文学也取得了重大突破。在此之前,现代派文学在中国已经介绍了好几年,也引起了意见反差的不小争论。这一年随着马原 (1985)的《冈底斯的诱惑》、刘索拉 (1985)的《你别无选择》、残雪 (1985)的《山上的小屋》等作品的相继发表,先锋文学在对旧有的意义模式进行反叛和解构的同时,大胆地进行叙述层面和语言层面的实验和革新。应该说,寻根文学和先锋文学两种思潮并不是凭空而降,而是有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从新时期文学发展的总体趋势来看,文学的‘对外开放’和‘思想解放运动’是由作品、手法引进到方法观念的输入而一路发展过来的”。(朱栋霖,等,1999:79)这种论断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寻根文学和先锋文学兴起的背后所体现的正是文学观念和方法的变革。
刘再复对旧有的文学理论的扬弃,对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建构正是顺应了这种文学思潮,同时也引领了当代文学思潮的变革。1985年他相继发表了《文学研究思维空间的拓展——近年来我国文学研究的若干发展动态》、《文学研究应以人为思维中心》、《文学的反思和自我的超越》和《论文学的主体性》等四篇文章,及时地提出了“文学主体性”这个概念,并率先进行了相关的论述。
三、文学主体性内涵的最初论述
随着思想解放运动的推进和世界科技革命潮流的冲击,文学理论和批评的思维空间迅速拓展,学术界在对已有的文学观念和方法提出质疑和挑战的同时,也表现出另一种积极的文化品格:不再是动不动就彻底决裂,而是把文学建设作为学术研究的首要目标。对于中国文学观念和方法的这种变革,刘再复 (1985a)非常关注,发表了题为《文学研究思维空间的拓展——近年来我国文学研究的若干发展动态》的评述性文章,认为1980年代前期的文学研究方法在从破到立这个总趋势下,有四种趋向引人注目。③四种趋向是中国当代文学理论与研究思维空间拓展的基本表现,体现了文艺工作者可贵的探索精神,他们在文学研究上的目光更深邃,更辩证,更广阔,更开放。
1980年代前期的文学反思,一开始出现在创作领域,后来才进入文学研究领域,尤其是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领域,由此带动了文学研究者对自身的深刻反思。刘再复(1985c)在《文学的反思和自我的超越》一文中说,这种反思表现出四种特点:一是宏观性特点,即对文学进行整体性的自我观照,并对现代以来的传统文学观念和文学现象进行多角度的整体观照;二是开放性特点,即在世界的文化潮流中和新的文化高度上进行反思;三是建设性特点,即大多数反思性的文章都力求有正面的学术建树,有自己的理论构想;四是主体性特点,即反思者有自己的见解,有强烈的自我价值确认。这些文学反思旨在超越自身的思维定势、文化局限和精神蜕变的痛苦,而把文学创作推向前进,使文学研究展现出蓬勃的生机。
刘再复本人就是这种思维空间拓展、文学反思和自我超越的的重要代表,在完成《鲁迅美学思想论稿》之后,刘再复的研究重心很快转移到文学理论上来,“把注意点放在‘人’这个问题上,即把文学的本质和人的本质结合起来考察,把文学作品的结构、创作的动态过程与人类自身的建构结合起来考察。”(刘再复,1988b:4)首先,刘再复提出了“人物性格的二重组合原理”,并完成了《性格组合论》这本文艺理论专著。人物性格的二重组合原理基本前提是承认“文学是人学”这个经典命题,而这个命题在1950年代中期却遭到了否定和批判,并在随后的二十年时间里成为思想禁区。刘再复对人物性格原理的阐述,就是为了纠正这种错误,并针对性进行理论建设。刘再复认为,人物性格二重组合原理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得到重视,“而是用政治学的原理来要求文学作品,用政治的价值观念来代替艺术的审美价值观念,从而放弃性格丰富性的价值尺度,造成人物性格的贫血症。”(刘再复,1988b:10)这种用政治代替艺术,从政治的眼光观照人物性格,便是把审美评价变成了政治法庭。文学上的极端做法实际上是现实中极左错误的直接反映,按政治的价值观念来看,现实的人集中地体现了本阶级的阶级特性和政治利益,由此导致人们对现实的人的认识也走到了极端,没有认识到现实的人是具体的、丰富的、矛盾的、全面的人。刘再复的《性格组合论》对三种创作模式进行反拨:一是当代文学曾经流行的“高大完美”的英雄模式;二是古代文学曾经流行的“君子/小人”模式;三是曾在苏联现代文学中流行过的“改革者/官僚主义者”模式。刘再复认为,二重组合原理正是克服文学创作上种种僵化模式,实现人物性格丰富性的有效机制。虽然这种理论在后来人看来并不完美,依然有对现实人简单化之嫌,但却拓宽了人们塑造或理解人物性格和人物形象的视野,这种贡献是不能抹杀的。
正如刘再复本人所说,他的文学研究是与人的研究紧密结合的,甚至于我们可以说,前者是服务于后者的,因为在刘再复的文论构架中,“人”才是“文学”真正的最后的目的。理解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我们认识和把握刘再复的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基本前提,之所以后来出现了对刘再复的许多误读和苛求,除了刘再复的理论构架本身有不足之外,还有就是因为一些人忽视了对这个基本前提的体认和谅解。刘再复在提出“人物性格的二重组合原理”的时候,就是想通过对人物性格的内在机制的分析来阐述文学与人的关系。这种探讨最初是在文学创作领域,而现在他要在文学反思中进行自我超越,他要把文学与人的关系问题的探讨带到文学理论领域,几年里对文学理论和批评的热情关注带给了他这种视野和勇气。于是,有关文学的一种新概念、新理论正在渐渐浮出水面,它就是“主体性”,一种提出以后就争议不断,实际上又不断深入人心的概念和理论,就这样向我们姗姗走来。这个概念在西方早已不是新概念了,它的思想精髓在中国传统里同样露出了端倪,但在1985年把它作为旗帜高高举起,依然对当时已有的文学理论格局造成了不小的震撼,甚至可以说是巨大的,是掷地有声的。
四、文学主体性内涵的系统阐发
刘再复对“文学主体性”这个概念和理论是分阶段进行阐述的。首先在《文学研究应以人为思维中心》中进行了初步构想。在1980年代前期,文艺科学出现了两种变革:一种是用以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观念来代替“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给予人以主体的地位;一种是用科学的方法论来代替独断论和机械决定论。为了摆脱政治意识形态对文学过于强烈的控制和影响,人们强调文学和文艺科学要“回复到自身”,而被指为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主体性观念就成了理论的突破口。刘再复认为,这种开拓就是“应当构筑一个以人为思维中心的文学理论与文学史的研究系统,也就是说,我们的文学研究应当把人作为文学的主人翁来思考,或者说,把主体作为中心来思考。”(刘再复,1985b)在过去我们的文艺科学中,却发生了客体绝对化的倾斜,为了保持科学研究领域必要的张力,有必要纠正这种倾斜,即加强对主体的研究,使得文学研究的重心由外向内移动,由客体向主体移动。所谓文学研究以人为思维中心,在刘再复看来,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给人以创造主体的地位,二是给人以对象主体的地位,三是给人以接受主体的地位。这三种主体其实包含了文学的诸个层面。按艾布拉姆斯 (1989:5)的划分,文学包括四个构成要素:作者、作品、世界、读者。从这个认识框架看,创造主体、接受主体就是指作者、读者要素,这是现实层面的,前者处在艺术生产领域,后者则处在艺术消费领域。至于对象主体,是指作品所反映的世界层面,这是虚构层面的,核心要素就是人,作为主体的人。刘再复提出给人以主体的地位,“就是使人在整个文学过程中摆脱工具的地位,现实符号的地位,被训诫者的地位,而恢复主人翁的地位,使文学真正成为人学,使文学研究形成一个以人为思维中心的研究系统。”(刘再复,1985b)
如何使文学研究以人为思维中心?如何构筑以人为中心的文学研究系统?刘再复 (1985d)随即在长篇论文《论文学主体性》中作了深入阐发,比较系统地建构了自己的文学主体性的话语体系。首先,刘再复明确地把“主体性原则”作为一种文学原则提出来,而不是仅仅把它作为一种普通的新观念新方法。文学主体性原则就是要在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中恢复人的主体地位,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这种原则对过去的文学理论进行了宏观超越,按刘再复的预测性说法就是,“文学的主体性问题,是文学理论建设上的一个大有可为的课题,它可以展示得极其丰富,这种展示可能会使我国的现代文学理论结构发生较大的变动。”(刘再复,1985d)可以说,刘再复通过文学主体性理论来批判了过去文学理论过于强调文学的客体方面,只看到文学反映现实及其认识功能的一面,只看到文学与政治的联系,而忽视了从主体方面理解文学活动,忽视了文学活动对于人的精神解放的作用和文学活动中的人的主体性的发挥。
对“文学主体”构成问题,刘再复在《论文学主体性》中比较详细地阐明了他的个人见解,认为文学主体分成三种:作为创造主体的作家,作为接受主体的读者和批评家,以及作为对象主体的人物形象。所谓创造主体,是指作家的创作要充分发挥主体力量,实现主体价值,而不是从某种外加的概念出发。所谓接受主体,是指文学创作要尊重读者的创造性和审美个性,把读者还原为充分的人,而不是把人降为消极受训的东西。所谓对象主体,是指文学作品要以人为中心,赋予人物以主体形象,而不是把人写成玩物和偶像。对于文学过程中不同表现形式的主体性,刘再复进一步把它区分为“实践主体性”和“精神主体性”两种,其中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把实践的人看作历史运动的轴心,把人当作人,而不是把人当作物,当作政治或经济机器中的齿轮和螺丝钉。二是特别强调人的精神主体性,重视人在历史运动中的能动性、自主性和创造性。(刘再复,1985d)刘再复提出这种区分,遭到一些人的质疑,如有人认为,实践主体和精神主体是无法分割的,刘再复虽然把文艺活动作为一种实践活动去分析,却没有把客观性纳入理论视野 (徐碧辉,1997:239)。不过,刘再复的用意还是一目了然的,这种区分应该不是说人的主体性可以断然分成两种,而是指它们是一体两面的关系,既是强调人在历史运动中的实践性,也强调了人在历史运动中精神的独立性和重要性。
五、文学主体性问题的论争
刘再复的几篇论文发表之后,立即引起学术界的反响和论争。《文学研究应以人为思维中心》一文发表不久,《文汇报》即刊载了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教师的专题讨论摘要,一种意见认为刘再复的文章抓住了现实中存在的文艺问题的要害和当前文学观念变革中的根本问题,另一种意见认为刘再复在一些基本问题上存在偏差或缺陷。《论文学的主体性》发表不久,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艺理论研究室就此进行了自由的、认真的、热烈的讨论,10余位老中青专家从不同的角度对文学主体性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对刘再复文章的评价也各不相同。这次讨论会在平和的气氛中逐渐展开,贯彻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精神。
《红旗》杂志在1986年第8期发表了陈涌长篇论文《文艺学方法论问题》,阐述了他在文艺学方法论问题上的一些基本观点,对刘再复关于文学反思的系列论文进行了严厉批评。《红旗》杂志随后召集文艺界40多位专家进行座谈,讨论如何更好地贯彻“双百”方针和活跃文艺理论批评等问题,大家对于陈涌文章的一些内容和提法发表了各种不同意见。《文学评论》杂志1986年第3期以《自由地讨论,深入地探索》为标题刊发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文艺理论室两个多月前的讨论意见和评价。这样一来,有关“文学主体性”的讨论就一下子热烈起来,《文艺报》、《文学评论》和《红旗》杂志,分别从1986年第25期、1986年第4期、1986年第14期起,开设了《关于文学主体性问题的讨论》、《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笔谈》和《关于文艺学方法论的讨论》新专栏。《文论报》从1986年第14期,《当代文艺探索》从1986年第4期起,连发了不同意见的文章,对刘再复和陈涌提出的问题在较大范围内进行了讨论。
就对刘再复的讨论和评价来说,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是肯定意见,其中有基本肯定且提出补充意见的,有大部分肯定且提出修正意见的。有人认为,文学主体性理论的重大现实意义在于:一是提出了重大问题,二是成为即将到来的全面发展的理论研究的先声。它对长期存在的历史性荒谬进行了反驳和纠正,打开了文学观念变革的通路,希望由此构造具有民族特点和时代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体系 (文学研究所文学理论研究室,1986)。有人认为,刘再复抓住了我国以往文艺理论中确实存在的主要弊端,提出了许多新鲜有益的见解,对于今后文艺科学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徐俊西,1986)。有人指出,尽管刘再复的理论本身有巨大的理论缺陷,但它的意义却是不可否认的。特别在文学理论和实践中长期忽视个体主体性和类主体性,而只讲集体主体性和客观性的情况下,提出文学中的个体主体性和类主体性尤其肯有重大意义 (徐碧辉,1997)。第二种意见是对刘再复文章的否定意见。有人认为,刘再复等少数人在发展马克思主义或者文学观念更新的名义下,对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弃之不顾,甚至加以贬斥。这不是一个小问题,是一个关系到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命运,关系到社会主义文艺在中国的命运问题 (陈涌,1986)。还有人认为,刘再复并未触及问题的真正所在,提出来的文学主体性理论无助于问题解决,可能从另一个极端把文艺理论和创作引向歧途 (程代熙,1986)。甚至于有人认为,刘再复的文章概念不清,存在着许多逻辑上的混乱,与其说是出于认真的思考,毋宁说更多地是出于浅薄的玄想 (敏泽,1986)。
对于刘再复文学主体性的理论基础,有人认为它的立足点是人本主义哲学、人道主义伦理学 (文学研究所文学理论研究室,1986),也有人认为“文学主体性是文学领域中人道主义的一种哲学化的提法。它上承50年代巴人、钱谷融等人受挫的理论,跨越了一个重大的文化历史断裂,并且接续了新时期几经沉浮的以周扬等人为代表的人道主义的思考和反思。”(何西来,1986)。不管怎么说,它都明确地承接了“文学是人学”这个命题,并对之进行深化和发展。这种深化和发展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不仅一般地承认文学是人学,而且要承认文学是人的灵魂学、人的性格学,人的精神主体学;第二,不仅承认文学是人的精神主体学,而且要承认文学是人的深层的精神主体学,是具有人性深度和丰富情感的精神主体学;第三,文学不仅是某种个体的精神主体学,而且是以不同个性为基础的人类精神主体学。刘再复对文学主体性的立场和价值的选择,说明了他的文论话语潜藏着坚定的价值论根基。
对于刘再复提出“文学主体性”的动机,人们常常有一些误解,以为他要彻底与文学反映论告别,其实不然。他建构文学主体性理论,目的在于纠正当时流行的文学理论的偏颇,而不是彻底否定文学反映论,他实际反对的是文学理论和批评领域的机械反映论。刘再复表白:“在肯定反映论的前提下,引入一种新的逻辑思路——价值论的思路。这就是不仅肯定文学艺术是社会生活的一种反映,而且又肯定了文学是基于主体需要的一种价值形态。”(刘再复,1988a:5)所以我们要说,刘再复提出文学主体性,是为了使新的文学理论达到基于反映论和价值论为哲学基础的双向建构,把主体中属于人的东西重新呼唤出来,而纠正那些挤塞作家心灵自由的神本主义和物本主义。
1980年代以来,有关“文学主体性”研究和论争的主要问题有:文学主体性的基本内涵,文学主体性的价值和意义,文学主体的类型,文学主体的构成要素 (如想象、情感、自我、潜意识等),文学主体性与文学反映论、文艺学方法论、人道主义、意识形态的关系,女性主体与文学主体性的关系,等等。在这些讨论的基础上,人们尝试系统地建构主体论文艺学,试图重新回答文学的本质、特征、功能等基本问题,以取代文学反映论的主流地位。随着问题研究的逐步深入,人们开始追寻中国古典文论、现代文论中的主体性思想,同时以主体论文艺学来阐释、评价中国当代文学创作,批判在文学创作和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主体性迷失和错乱的现象。1990年代以后,后现代主义思潮大举进入中国,人们开始反思主体性思想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缺陷,有的把主体性作为解构和颠覆的对象,有的则试图重新设置主体性。与此同时,主体间性作为主体性的补充和修正,也开始进入人们的思考视野,有人开始尝试建构超越主体论文艺学的文学体系。
六、结语
文学主体性问题的提出、阐发和引起热烈讨论至今已有整整30年。它是新时期文学理论的发展的一个重要关节,标志文艺研究的重心从客体向主体转折,从“外”向“内”转折。文学主体性理论引起如此热烈的反响,是因为它涉及的并不是某个具体的文学理论问题,而是文学理论领域的一般性问题或者说根本性问题,无论是赞成刘再复的,还是反对刘再复的,其实都已经或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尤其是陈涌从政治角度来理解刘再复文章对过去流行的文学理论的巨大冲击,更是体现出有左倾惯性思维的人的政治敏感。只是在当时,文学正在从政治的附庸地位逐渐挣脱开来,所以陈涌的文章除了一些可取的反思批评之外,又显得思想的保守和僵化。“文学主体性理论严格说来并不是一种文学理论,而是一种关于文学的哲学理论,它提供的并不是关于文学的本质、特征问题的答案,而是理解这些问题的哲学基点。”(徐碧辉,1997:247)这句话对于我们理解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地位和作用很有帮助,甚至可以说,文学主体性理论其实就是一种文艺哲学。
注释:
①高尔基对此有两点论述,一是“我并不是要强迫文学担负‘地方志’和人种学的任务,然而文学到底是要为认识生活这个事业服务的,它是时代的生活和情绪的历史”。(高尔基:《论文学》,收入《论文学》,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15页)二是“不要以为我把文学贬低成了‘方志学’,不,我认为这种文学是‘民学’,即人学的最好的源泉”。(高尔基:《论技艺》,收入《论文学续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285页)
②李泽厚认为,“康德哲学的功绩在于,他超过了也优越于以前的一切唯物论者和唯心论者,第一次全面地提出了主体性问题,康德哲学的价值和意义主要不在于他的‘物自体’有多少唯物主义的成分和内容,而在于他的这套先验论体系。因为正是这套体系把人性(也就是把人类的主体性)非常突出地提出来了。”参见李泽厚:《关于主体性的哲学提纲》,收入《李泽厚哲学文存》,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619页。
③刘再复在《文学研究思维空间的拓展——近年来我国文学研究的若干发展动态》一文指出四种趋向:一是由外到内,即从着重考察文学的外部规律转向深入研究文学的内在规律;二是由一到多,即从哲学的认识论或政治的阶级论的单一视角转变为从美学、心理学、伦理学、人类学等多种角度来考察文学;三是由微观分析到宏观综合,即从孤立地就一个作品、一个作家或一个命题进行分析评价转变为从联系的、整体的观点进行系统综合思考;四是由封闭体系向开放体系转变,即不断吸收外来文论的养料,也不断地吸收文学之外的学科的养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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