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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资助体系德育功能的困境与完善

2015-03-20叶威先

文化学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资助者助学资助

叶威先

(福建农林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1)

一、高校资助体系德育缺失表现

收费制度下的高校资助体系保障了更多的中低阶层进入高等教育,促进我国教育公平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16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对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工作,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不断完善资助政策和措施,形成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大学生完成学业。”[1]解决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是资助工作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德育功能的有效途径之一,然而,在现有的资助体系中,也发现资助体系在大学生德育功能方面有缺失的表现。

(一)以获取经济为目的,利己主义倾向严重

受社会不良风气及不良思潮的影响,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比较严重,一部分贫困生获取助学金后不是想着怎么在学业上、思想上、能力上提升自我,只停留在低层次的需求方面;随着互联网、手机的不断普及,各种思想极容易腐蚀青少年的思想,大学生中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倾向严重,使得在大学生资助的评定的过程中,很多学生以获取经济为目的。

(二)心理素质差,“等靠要”思想严重

一些贫困学生心理素质方面差,容易形成消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遇到经济困难时,主动性差,被动性强,不容易突破心理障碍去克服困难,更多的是消极等待。而现有的助学体系要求“决不让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这种覆盖面较广的资助体系使得一些学生不思进取,严重依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等靠要”思想严重。

(三)感恩、诚信意识较差,自强意识薄弱

在助学贷款体系中,存在骗贷行为,个别学生故意填写虚假信息,骗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率及拒缴率较高。一些学生认为获得资助是理所当然,并没有思考自己本身的行为,获得前和获得后的行为无实质性差别,在心底并没有深刻认同资助体系,更少转化为精神动力。[2]

二、目前高校资助体系德育缺失原因分析

当前高校资助体系中,社会关注的是资助资金是否被挪用、资金是否到达贫困生手里、资金如何分配等理性问题,导致高校形成以理性为主的、以管代教的行政化资助方式,致使资助工作与大学生德育教育分离。

(一)家庭经济认定困难

中国家庭收入一直以来都是隐蔽性的信息,高校在学生具体的家庭经济认定过程中存在困难,如何认定学生真实的经济水平成为资助工作的难点。针对这一工作困难,高校通过联合地方民政部门一起认定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校根据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经济情况为基础,开展资助资格的认定,开展一系列严格的民主评议及审批制度。这些民主评议及审批制度贯彻整个资助工作的始末,有效避免了学生资助过程的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但也使高校资助工作行政化。

(二)注重资助资金分配

面对巨额的资助资金,如何公平分配这一笔资金,成为高校资助工作人员的工作重心。例如,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过程中,学校将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困、贫困等级别,再根据专业年级的学生比例来限定名额,通过学生班级民主评议公示,再通过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审核公示、上报省教育厅之后再发放。这样,保障了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同时,繁杂的程序设计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一方面,资助工作陷于形式化,忽视实质性的德育教育;另一方面,学生在接受资助的过程中,只有在民主评议中和接受资助资金中知晓资助的信息,对资助的内涵知之甚少。

(三)资助工作定量考核

高校在考核资助工作过程中,往往采取较容易操作的定量考核方式,以审阅文字资料的方式进行。例如,有高校资助工作考核的项目以“建立贫困生档案、数据库是否齐全(查看资料库)”,“奖、助、勤、免、补、贷、医保等各类材料和信息报送及时、齐全、准确(职能部门登记为准)”,“开展资助活动次数(以新闻报道记录为准)”等定量考核为主,这些定量指标中很少涉及资助德育理念“输入”与德育实效“输出”。采取这种定量化的考核方式,主要是因为易于操作,且能促进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这种考核方式使得高校资助工作者疲于应对各种资助资料的收集、整理,而无暇顾及实质性的德育教育,使得整个资助工作庸俗化。

(四)资助工作队伍异化

在以理性主义指导下的高校资助过程中,注重形式的分配合理、程序公正、业务完善,高校资助工作队伍开始逐渐侧重资助的具体工作形式,而德育教育的实质性被异化。这种异化使得资助工作人员将资助工作与德育工作分离,视域狭窄,就资助论资助,无暇德育资源的开发与挖掘。导致资助工作人员侧重学生的物质激励,忽视对学生的精神激励,忽视对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塑造与确立,忽视对学生实现自我生命价值与生命意义的教育。

三、大学生资助体系德育功能的完善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制定大学生资助政策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价值共识,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进步具有巨大的意义。在资助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深刻影响着大学生的道德理念、道德实践、价值取向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这些价值观念都是政府及高校在制定资助政策及实施过程中都必须贯彻的原初思想。尤其是在顶层设计中,要杜绝形式性“公平公正诚信”,实质“不公平不公正不诚信”现象的出现。例如,在大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的设计过程中,要有针对伪造家庭经济情况、家庭经济情况不实等现象的监督机制。

(二)完善资助制度,关注资助过程中德育教育实效活动的开展

资助资金的合理分配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是维护资助公平公正的第一道屏障。在这一道屏障上,政府及高校曾出现各式各样的分配方式和形式,后逐渐探索出一套以“专业、班级民主评议”为核心的贫困等级认定制度。这套制度有效保障了专业、班级范围内资助工作的公平性,但无法保障学院、学校一级层面的公平。这需资助工作者进一步完善资助工作制度,促进资助资金有效合理分配。然而,在关注资助资金分配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关注整个资助过程中德育教育实效活动的开展,如何进一步将资助德育实效活动融入大学生的日常生活中,转化为德育实践活动的动力,是资助工作者更应该关注的重心。

(三)注重情感体验,发挥资助德育效果

资助活动最关键的环节是作为主体性存在的受资助者,在发挥自主选择的权利和尊重他人自主选择权利的同时,接纳“公平正义”“诚信”“感恩”为核心的资助精神。现有的以管代教的行政性资助工作,由于受资助者情感体验不足,难以打动其内心,不能完全领会资助的核心精神。创造条件让受资助者身临其境,感受澎湃的激情,激发受助者关爱他人的无限情感,才能激起受资助者接纳资助精神,更深刻地体验资助所带来的精神体验。通过大学生受资助主体的情感体验,受资助主体才能深入理解资助的精神内涵,使资助精神内化于心,内化于行。

(四)转变资助工作考核方式

变定量化、审阅资料式考核方式为注重德育实效的质性评价方式。质性评价方式在确认评价的价值本质的基础上,倡导“协商”式的“共同心理建构”,在实质上尊重每一个个体的主体性。评价是一种民主协商、主体参与的过程。在资助的过程中,如何发挥受资助者的主体性,形成资助的公平、正义、诚信、感恩基本的价值观念,让受资助者参与评价本身,民主协商。

(五)加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队伍建设

资助工作人员是资助过程和德育过程中一个最重要的、最活跃的因素。不仅担负着资助政策宣传、资助政策执行的任务,还担负着培养学生思想品德的职责。资助工作人员兼具资助者和育人者双重职能,两者在整个资助育人过程中必须是统一的。加强资助工作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建设和谐社会,提高高校德育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EB/OL].(2014-10-14)[2015-09-15]. http://www. moe. edu. 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 _ 1408/200703/20566.html.

[2]严建骏,喻源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法探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3,(11):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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