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提升高校廉政建设水平的思考与建议

2015-03-20彭艾凡

安顺学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廉政监督教育

彭艾凡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江西 南昌330013)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给高等教育提供了大建设、大发展的黄金机遇;与此同时,由于廉政建设不尽到位,导致高校腐败层出不穷,有的高校甚至出现了腐败多发、高发、群发的现象。提升高校廉政建设水平,无论是对于提高高等教育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还是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亦或是促进高校学生的健康成长,都是势在必行。

一、从高校自身着眼提升廉政建设水平

1、深化廉政教育

通过深化廉政教育,使高校教职员工的心灵得到纯洁和净化,降低欲望、减少贪念,在用权、用钱、办事、履职时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第一,健全廉政教育机制。建立“校党委统一领导,纪监部门牵头负责,思政部门全力配合,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全校上下共同参与”的廉政教育工作机制;要把廉政教育作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要争取所在地纪监等单位的支持,使高校廉政教育与地方廉政教育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第二,突出廉政教育的对象。高校廉政教育的对象主要是领导干部,要对其进行党纪党性、理想信念教育,促使其坚持政治原则、纯洁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净化思想灵魂、增强宗旨意识,确保其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加强对广大教师、其他职员的廉政教育,更好地恪守师德师风、做到为人师表;加强对学生的廉政教育,促使其形成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良好道德意识。第三,用好廉政教育的抓手。高校廉政教育可以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生活会、定期理论学习等方式学习中纪委、教育部、省纪委和省教育工委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文件和领导讲话、会议精神等来进行,也可以通过征集廉政警句、发送廉政短信、举办廉政画展、开展廉政征文、举行廉政演讲、组织廉政研讨、创作廉政广播电视节目等来进行,还可以通过校报、学报、网站、广播站、橱窗栏等渠道来进行,让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成崇尚廉洁、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第四,明确廉政教育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注重差异性、递进性、层次性,根据不同的对象利用不同的时机、选择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方法,确保廉政教育工作得到支持、开展顺利、成效明显。

2、实化作风建设

高校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精辟论断,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部署和要求,在实化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做文章。要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对《党章》、党史、党情的学习,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组织作风、纪律作风和领导作风。校级领导在作风建设上要走在前列,号召其他中层干部、普通党员教师等“向我看齐”,形成作风建设的良好示范效应。[1]

3、优化反腐宣传

反腐宣传在思想洗礼、心灵熏陶和行为警醒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能为高校廉政建设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高校要对现有的反腐宣传工作进行优化创新,明确校党委作为抓反腐宣传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反腐宣传工作汇报,提出和实施一些推动反腐宣传的重大举措,分管领导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分管业务领域的反复宣传;[2]院(系部、处室)等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承担反腐宣传“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牵头和动员行政一把手重视和支持反腐宣传工作,对重要部署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过问、重要活动共同参加、重要问题共同解决;校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反腐宣传作为关键、核心的工作进行推动:全年有总体安排,半年有工作重点,季度有详细计划,并加大对院(系部、处室)反腐宣传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反腐宣传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新提拔、新上任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以反腐宣传为重点的任前廉政谈话,提要求、敲边鼓,预防在先、警醒在前;对有苗头性倾向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早打招呼,防止苗头性倾向演变成为实质性问题。

4、细化制度体系

建立和完善一套详细、管用且覆盖高校运行各方面的制度体系并抓好执行和落实,对规范高校权力制约、提升高校廉政建设水平至关重要。首先,要制定一套涵盖学校管理各方面的制度。包括决策制度、招生管理制度、基建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党务行政制度、学术工作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廉政工作制度等。其次,要切实加大制度的公开和执行力度。对于已经出台的制度通过下发文件、张榜公布、网上发布等方式进行公开,充分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定期对制度的执行进行评估,及时对其中不严谨、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和漏洞进行纠偏和完善,达到既杜绝把制度贴在墙上、说在嘴上、锁在抽屉里而出现的“形同虚设”,又最大限度杜绝“给制度使绊”“钻制度空子”“找制度漏洞”。

5、强化监督查处

提升高校廉政建设水平,就必须改变当前一些高校监督相当薄弱甚至形同虚设的现状,确保纪检监察部门有机构管事、有人员干事、有经费办事,确保监督措施实、力度大、过得硬、无干涉。首先,加强对领导的监督。一方面,领导手中权力大,产生腐败的几率高,有效的监督能把领导的腐败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对领导监督的有效实施,能最大限度减少对其他部门尤其是“实权部门”监督时的阻力。其次,加大管理人员交流的力度。对在某一个岗位、某一个职位任职超过五年的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交流,避免形成盘根错节的关系网而出现官官相护、沆瀣一气的现象。当然,在交流的时候,应当进行严格的离任审计(属于中层正职的)或离任评定(其他管理人员),对任职期间经办的工作、经手的票据等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全面、逐一核查,杜绝合法外衣下的违法勾当。与此同时,要保持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只要是违纪的,不管其教学、管理和学术能力有多强,做出的贡献有多大,影响力和知名度有多高,一律进行查处,绝不姑息,对那些在思想上有“邪念”的人形成强大震慑,不敢有丝毫的轻举妄动。

二、从社会各方着眼提升廉政建设水平

1、加快推行高校“去行政化”

计划性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导致高校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高校腐败的潜在诱因,逐步推行高校去行政化,对严格、规范、纯洁高校管理不无裨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行政级别,无疑给高校“去行政化”工作的开展注入了“强心剂”。到底如何推行高校“去行政化”?首先,明确高校办学主体资格。高校制定《章程》,以《章程》来规范内部治理结构,根据自身的《章程》和近期、中期、远期规划及所在地乃至全国经济、科研、人才等需求来自主决定发展思路、发展重点等;由各领域专家组成、完全独立于行政部门的高等教育协会等第三方机构来对高校的学科建设、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等进行评价,提出奖惩和增减资金、资源的建议,避免高校为了项目、资金、资源围绕政府部门指令行事以及隐藏的权力寻租与权钱勾结。政府部门可以根据产业经济、城市建设、社会事业等各方面对人才的需求,对不同类型的高校提出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的建议,但不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其次,去掉高校的行政级别。要通过遵循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的规律,坚持“市场主导、充分竞争”的原则分配资源。废除当前高校及干部的行政级别,根据校长提名,在各委员会的主持下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层级的管理岗、技术岗,但不具备行政级别。考虑到承担重点科技项目等需要,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保留研究机构专业地位,但需加强经费使用、成果创新等监督考核,不合格的坚决取消资格,具备条件的无论什么高校都可以申报;高校内的公共资源分配等完全由相关的委员会依照《章程》的明细规定公开进行,校长与普通教员一视同仁。再次,推行校长职业化模式。高校校长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全社会遴选;被遴选上者以职业身份受聘于高校,签订聘约、按协议履行管理与发展职责并获取报酬,不具备行政级别但需有专业的学术权威,有在某一领域具备他人难以企及的研究和认知水平,有创新的理念、敏捷的思维、超凡的魄力和过人的胆识,有改变中国教育和人才培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的强烈愿望和毅力;职业化校长以自身的丰富知识、能力素养,责任心和事业心,投入到高校管理中,并通过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推动校内的管理、后勤等部门为教学科研服务,定期向有关委员会、职代会、学生等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断提高高校办学水平、社会影响力、市场竞争力,赢得更有利的发展空间。

2、加快推行高校基建“社会化”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抓好教育教学管理,根本目的是抓好优秀人才的培养,而基建是一项专业化、系统化的工程,很多高校对于基建工作并不在行,因此,逐步推行高校基建工作的社会化,由社会上专业的机构、专业的人来做专业的事。高校根据办学规模扩大或硬件设施品质提升的需要,明确自身对地上、地下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质量等级、功能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邀请专业设计院对新建校区或改建校区的办公楼、宿舍楼、食堂、停车场、车库、道路、桥梁以及绿化、排水等进行科学规划并提出总造价预算。高校基建工作社会化的好处是:完全让高校从基建工作中“抽身”,避免高校党员干部在基建过程中经不起诱惑被“拉下水”,杜绝了基建腐败的可能,但考虑到基建工作对高校发展的需要,高校仍然需要通过监理公司或自身对建设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必要的过问和监督,一来督促进度,防止工期延误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二来确保质量,杜绝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而产生“豆腐渣”工程;三来确保校方的需要和意图得到准确贯彻执行,避免出现返工。

3、加快推行高校管理“协同化”

高校很多管理工作与社会相关部门密不可分,需要得到社会方方面面的协同配合,这有利于形成多方面的交叉稽核,帮助高校消除工作中容易受人为因素影响的“盲区”和“死角”。在招生上,协助高校成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录取条件和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素质教育,既要防止完全以“分数”取人,也要从严控制保送、特招、补录等的标准和程序,对特殊加分项目要层层从严把关,坚决堵住可能操作的漏洞。自主招生的则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在招标采购上,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的程序,尽可能采取网上招标采购,扩大可参与招投标对象的范围,抓好事前保密,避免“底线”被投标方、供货方掌握;抓好事后透明,将招投标和采购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同业评判,杜绝招投标时遭遇“围标”“串标”现象。在评先评优上,指导高校严格遵照具体要求进行操作,严格限制评先评优的类别和数量;无论参评的对象是教师还是学生,不搞“大锅饭”和“矮子里挑高子”式的名额分配,而应当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精”和“符合条件的多就多评,符合条件的少就少评、没有符合条件的就不评”的原则,参评对象必须实事求是提供全面、详细、客观的佐证材料,并通过张榜、上网等方式在高校内外接受熟悉参评对象的各方进行评判。

4、加快推行高校监督“在地化”

纵观各地的高校腐败案件,所在地的监督缺位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尊重高校的办学自主权的同时,需要加强对高校的“在地监督”;同时,要消除“级别”上的障碍,只要是代表监督机构,无论是处级、科级都可以依法依规进行监督,高校不得拒绝。教育部门: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监督,促使高校管理者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确保高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别是要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消除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温床和苗头;牵头成立学术监督机构、完善监督机制,随时公布学术不端者的基本情况、不端行为、处理决定;从严控制高校领导及教职员工社会兼职并公布其兼职情况,防止在利益驱使下出现“轻校内工作”而“重校外兼职”及利用高校教育教学资源谋取私利等情况;高校出现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高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建设部门:当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进行审查;对工程项目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施工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署等进行审核,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量、材料价款、工程进度款拨付及现场变更签证单等进行监督;对工程进行竣工审核,控制总造价、把好质量关等。敦促高校出台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采取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等方式,干预和插手基建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等规定。财政审计部门:当地财政审计部门要建立高校资金使用的常态化、规范化、强制化、精细化监管机制,对银行贷款、财政拨款、科研经费、后勤经费、教材经费、管理经费、学费等的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全程跟踪、全程审计,及时警告可能或已出现的风险或问题;同时,财政审计部门要督促高校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模块化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清晰、规范的财务工作制度、业务流程、资金使用管理稽核机制,确保一旦资金使用的某个环节出现可能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自动报警。纪检监察部门:当地纪监检察部门要邀请高校班子成员参加地方的纪委全会、廉政工作会,及时向高校通报当地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重大案件查办情况;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要派员参加高校党委会、纪委会和职代会、教代会、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重要会议,对廉政建设进行再强调、提要求、敲警钟;督促指导高校纪监部门加强对涉及人、财、物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要事项的全程监督、进驻监督,堵住漏洞和薄弱环节;尤其要通过举报箱、举报电话、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高校教育教学管理各领域的意见,及时向高校反馈、促高校改进,对违纪违法线索依法查处。当地的其他部门也要根据职责对高校进行必要的监督,实现对高校的监督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

[1]周济·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周济部长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议上的讲话[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04(11).

[2]林体排·对高校物资采购腐败现象的思考[J].经济研究导刊,2009(11).

[3]彭亮太·关于高校腐败现象的新思考[J].人民论坛,2010(26).

[4]何玉叶·高校开展廉洁教育的方法和途径[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5).

猜你喜欢

廉政监督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党的廉政思想“听得懂”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廉政之歌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夯实监督之基
明朝初期的廉政教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