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色壁纸》中的监狱式权利规训
2015-03-20赵慧
赵 慧
(忻州师范学院,山西 忻州034000)
美国妇女运动的著名女理论家夏洛蒂·泊金斯·吉尔曼的短篇杰作《黄色壁纸》深刻描绘了妇女的痛苦,是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之作。小说中的“我”是一位女性作家,出于对写作的热爱与渴望拥有独立的空间而被判定为需要“修养治疗”,因而被安置到一座偏僻的别墅“监狱”里去进行所谓的“疗养”,因而长期饱受着精神压抑和摧残,过着囚徒般的生活。孤立和压抑的生活使“我”渐渐产生幻觉,最后导致发疯。“我”的悲惨生活是女性在社会中所处的从属地位的结果,同时也是权利规训的现实条件下的监狱式社会的自然产物。反应了男权社会的运行机制及以女性作家为代表的生活状况和个体挣扎。
一、女性地位及男权规训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米歇尔·福柯曾经以精神病院、监狱以及性作为模本,提出了全新的权利观。他指出,权利是一张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复杂的关系网。压抑、监视和规训的力量存在于现代西方文化和整个社会范围的每一个角落[1]。权利规训规范着社会和人们的生活内容,并且时刻运作着。在男性占主导地位的父权社会里,而“我”的身份被规定为传统妻子的角色只能附属于男性。男性以其绝对的权利置女性于规训之中,对“我”写作进行层层监视。现实中没有同情、没有理解更没有忠告,“我”的处境堪比文中“那幢大楼”所隐喻的一般,婚姻和家庭将“我”紧紧地束缚和拘禁,不但让“我”失去了独处的空间,更让“我”的内心感受到无法忍受的孤独。男性始终处于传统文化的核心地位。与此同时,“写作”也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男性的特权,归根结底这样的表现其实是男性生殖行为的延续。被营造出来的文化氛围不仅给予了男性以“写作”的特权,还赋予他们创造与控制的权利,而“写作”也当成了男性展示其特权的工具。
权利规则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运作,无论从生理和社会哪个角度出发,女性都未被允许从事写作甚至是参与写作,这成为当时社会的一条不成文的规范。因此,女性成为作家这一职业进行创作的主体地位得不到整个社会和个体的认可,从而产生孤立和疏离整个社会和人们的感觉。处于附属角色的女性地位,使得女性在表达自己的方式中显得无比胆怯,进而对自己的创作能力产生质疑,过着“偷偷摸摸”的创作生活使得“我”异常的疲累。即便如此,女性作家同样渴望可以获得男性作家一样的认可和理解,希望用自己的方式来发表来自女性的“抵抗”的声音。女性作家在写作的过程中表现出了对父权的畏惧以及自身的胆怯和焦虑都体现在所创作为作品当中,从而产生自卑的心理。正式由于这种自卑的存在,使得女性作家同样顽强地展现出其在艺术上的自我认可以及对“父权”权利规则的斗争与反抗。
小说的背景选取的古老庄园,拥有强烈的殖民时期的色彩。其目的在于暗指社会处于男权的统治之下,人们所拥有的思想和文化经历了悠久历史而根深蒂固。女性始终处于这种权利规训的监督之下。因而规训权利得到了经由周密的监视系统来保证实施的依托,而这正是规训权利网络系统的核心,尤以“圆形监狱”的全景监视为基本特征直接地表现出来。
二、全景监视
18世纪惩罚罪犯的手段非常地残忍,而到了19世纪则转变为以监禁为主的监狱惩罚。以前的惩罚施于罪犯的肉体,而转变后的惩罚转为施于罪犯的心灵。在这里,监狱不仅仅是对罪犯的身体进行监禁的所在,更是对道德和精神进行强迫改造的所在。
监狱的全景监视系统是表现最为突出的特征。边沁所设计的圆形监狱就是典范。这种监狱拥有着全景敞视的特殊的构造,不但使得罪犯每时每刻都感受到被监视的同时。还在无需使用暴力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精神摧残,迫使他们顺从就范,以达到接受所谓的“道德改造”的目的。“监狱的优越性使得它给予了一种极大的力量,因而被认为适合于应用它的任何组织”[2]。圆形监狱的独特结构,体现着压制性的全景监视是整个男性社会的权利规训的一个真实的缩影。小说充分地展示了那监狱式的社会全景监视的无穷威力,也反映了女性所受的残酷压迫。小说中的“我”想成为“作家”,这一身份从一开始就被作为男权代表的丈夫、兄弟甚至医生予以了否定。因而“我”就成了他们规训与约束的对象,不但禁止“我”去写作,甚至连“我”与人交流的资格也予以剥夺。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我”对自己认知以及“我”渴望去写作的一举一动,已然是一种病态的行为,继而需要他们对我进行“治疗”。“我”被丈夫带到一个孤独、偏僻的别墅“疗养”也成了理所当然之事,这一切都是他们认为正确的,只有这样才能使我的“病”康复,而不去过问我是否愿意接受。“我”只能独自地、默默地去忍受那与世隔绝的生活,去接受那无情地监禁且被监视的命运。
小说中的“全景监视”还体现在对“我”规训和监视无处不在。“我的丈夫”约翰是对“我”监视的组织策划者、监禁的执行者以及高级的监视者。与此同时,作为全景监视的不仅仅是“我的丈夫”,还包括“我”的兄弟,他们的话都如出一辙。在他们看来对“我”的监视是如此的理所当然。正是这个原因,“我”的病不但无法痊愈,甚至无法稍有好转,这也是无法对症下药的必然结果[3]。像“我”这样的女性之所以生“病”,总的根源就这个社会本身的权利规则,即男权社会。其实“我”对我所谓的“病”却十分地了然,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我”所真正需要的不是那照顾到“无微不至”的监视,仅仅是一份可以借助于“写作”来与别人倾述思想的空间,更期望与人交流。而“我”被关在那样的“监狱”中,我被完全暴露在那些监视者的目光之下,没有了任何隐私及自由可言。
在营造出的男性社会里,“我”被限制在弱势群体中,根本就不能拥有自己的空间,更别说是“写作”的房间。生活在这样的“监狱”中,附加无所不在的监视,阻碍了“我”进行创作的思想和行为。“我”的丈夫约翰,虽是医生,却只强调休息治疗,而无视“我”真正的病因,无视我真正的渴望与需求,不但禁止“我”从事思考、阅读与写作,更禁止我拥有独立的“空间”来获取理想的写作环境,以及获取写作的题材。他所谓的修养治疗法直接地说是对女性思想的“监禁”,即不允许参加社交活动,也不允许进行工作,还要长期吃药来进行修养,这与对作者进行“软禁”无异。文章清晰地描述了女性的尴尬地位,在这种权利规训下,“写作”是被禁止的。我虽然向自己的丈夫以及整个男权社会表达了自己的理想和想法,认为写作的过程可以使“我”的心灵得到放松,这样会有益于“疾病”的康复。在这样的社会中,根本没人去理会一个“病态女性”的言语。尤其是在当医生的丈夫和兄弟,以及她的主治医师这些专业人员的面前,他们认为对“我”的病情才最有发言权,甚至直接忽视掉了我这个“病人”的存在,“我”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甚至一再告诫“我”,恢复健康的唯一途径,就是放弃思考,放弃理想[5]。
结语
男权社会中的权利规训是以网络的形式运作的,在这个社会的每个个体中存在。人们总是既处于服从的地位又同时运用所谓的权利。监狱式的全景监视里,女性处于附属地位,没有任何独立的空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更别说实现自己的理想。小说从女性作家想拥有“自己的房间”创作却困难重重,并以“我”的疯癫告终,反应了男权牢笼对妇女写作的压抑和禁锢。在这样的社会中,规训权利将男权的思想和观念广泛传播,使女性由此产生顺从思维,以此来体现男权权威不可动摇的目的。
[1](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1999:301.
[2]程锡麟·天使与魔鬼—谈《阁楼上的疯女人》[J].外国文学,2001(1):74.
[3]朱虹·美国女作家短篇小说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68.
[4]陈晓兰·女性主义批评与文学诠释[M].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1999.
[5](法)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