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1例
2015-03-20姚淑连韦小民
姚淑连,韦小民
(1.河北省平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 平泉 067500 2.河北省承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河北 承德 067000)
1 病例摘要
2012年7月30日4时15分,Y市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Y市某医院报告,6名外地游客在该院急诊科就诊,主要症状为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临床初步诊断为胃肠炎。该中心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接到开展事故调查的通知后,组织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基本情况:某省旅行社一行27人,男性9名、女性18名。7月29日晚18时许,27人由X市抵达Y市某饭店就餐。现有11人在Y市某医院急诊科就诊,医院给予对症治疗。临床症状:首发病例郭某,男,35岁,于7月29日20点10分左右,自觉腹部不适、疼痛(上腹部阵痛),随即去卫生间腹泻5~6次,水样便,无里急后重、无脓血便。自服诺氟沙星2粒,症状稍有缓解。末次病例李某,男,29岁,于7月30日4:30发病,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脐周绞痛)、腹泻5次、水样便。11名患者5男6女,其中发热7名(最高体温38.6℃,最低37.6℃),11名患者均有恶心、呕吐(非喷射样)、腹痛(上腹部阵痛或脐周绞痛)、腹泻(最少4次,最多11次),个别有手足抽筋的严重脱水症状。就诊11人中7人血常规检查白细胞高于正常值。现场调查:某省旅行社7月25日从某省出发,7月28日中午到达X市。中午及晚餐均在X市某接待中心就餐,29日早餐在X市某饭店就餐。29日中午在X市某接待中心就餐,菜谱中有红烧海鱼、豆芽炒韭菜等十余种,主食馒头、米饭。晚餐于18:10左右在Y市某饭店就餐。就餐菜肴有孜然羊肉、黄瓜拌粉丝、猪肉炖粉条等十种。晚餐后18:40左右入住某酒店,就诊人员否认食用任何加餐和外卖食物。本次共流调11人(另16人早起后去旅游,故未能调查到)。7月29日晚,Y市某饭店在接待某省旅行社的同时,还接待了另外一旅行社的16名客人,两个旅行社的饭菜完全一样,是相同的厨师、相同的时间制作、使用相同的容器。同时Y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监督所也对该饭店做了笔录,内容与疾控部门调查情况基本相符。由于剩余食物饭店已自行处理,未留下可采集食品样品。调查人员共采集患者呕吐物1份、肛拭子8份。检验项目为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和变形杆菌。经Y市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进行PCR检测,8份肛拭子中副溶血性弧菌阳性6份,沙门氏菌、变形杆菌均为阴性,1份呕吐物因吐在卫生纸上无法进行检测。
2 讨论
中毒原因分析。①流行病学分析:根据某省旅行团游客在X市有过食用海鱼的就餐史(在Y市未食用海鱼等任何海产品)、潜伏期以及临床症状,重点怀疑X市某接待中心提供的29日中餐,可疑食物为中餐的红烧海鱼。②实验室检验结果:经PCR检测,8份肛拭子中6份副溶血性弧菌阳性。根据流行病学分析和实验室检验结果,确定为一起由副溶血性弧菌引起的食物中毒[1]。
完善监测报告体系。要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发现疑似食源性疾病应立即上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留取患者的呕吐物和粪便,以便于疾控机构实验室的检测,确证事故的元凶。
开展多辖区联合调查。本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Y市有关部门已向X市相关部门做了通报。这次事件提示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开展多辖区联合调查工作是必不可少的。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2],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赋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
[1] GB14938—94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1994.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