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互联网给中国社会带来全新气象
2015-03-19胡泳王梦瑶
胡泳+王梦瑶
【摘要】本文总结了2014年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大势。从互联网治理、互联网产业格局、互联网传播格局三个方面,概括了最新出现的现象和问题,并指出这些现象和问题都根植于中国土壤而具备中国底蕴,同时期待政策、技术、需求等全方位的升级,将中国互联网进一步朝着服务民众、惠及社会的方向推进。
【关键词】中国互联网;互联网治理;互联网思维;媒体融合
2014年是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20周年。1994年,中国首次接入国际互联网,最先接触网络的是一些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和高校师生。20年过去,中国互联网与世界同步发展,普及到社会各个层面,造就了全球第一的网民规模,并酝酿出根植于中国土壤的特色。
在中国互联网最初发展阶段,网民购买力不强,家用PC机让位于遍布城乡的网吧,并且网民习惯使用盗版软件,为后来中国互联网的“免费时代”和版权纠纷埋下伏笔。PC互联网时代,虽然网民规模庞大,但其中年轻人多、低层边缘群体的人多,学历低、收入也低,换言之,草根群体构成中国互联网的主力,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而不是网络强国。但由于智能手机终端价位降低、流量资费下调,用户能快速适应移动终端设备,为移动互联网的繁荣奠定了基础,中国互联网有可能在移动互联网发展阶段实现“弯道超车”。
从媒体角度看,因传统媒体均为国有,执行喉舌功能,而新媒体则多为商业利益驱动、民间投资和国外投资主导,在政策、法律、行业环境上都存在极大差异,加大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之间的转换困难和利益冲突。
一、发展惠及13亿用户
总体上,2014年,中国互联网的基础数据仍然保持持续增长。
根据CNNIC最新数据[1](至2014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32亿,接近一半中国人都是网民,互联网普及率为46.9%。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手机用户近13亿,手机上网的网民比例为83.4%,规模为5.27亿,首次超越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上网网民比例,后两者相比2013年略有下降,分别为69.6%和43.7%,这体现了从PC端向移动端转移的大趋势。手机电子商务类应用和娱乐类应用表现突出,手机地图的用户也在快速增长。[2]互联网金融类应用异军突起,互联网理财产品仅在一年时间内,用户规模就达到6383万,使用率超过10%。[1]
基础设施方面,中国国际出口带宽为3776909Mbps,相比2013年增长80%,三大骨干网络仍为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与中国移动,其中中国电信名列第一。2013年底,国家工信部正式颁发4G牌照,因此,2014年也被称为中国的4G元年。工信部数据显示,2014年11月4G用户总数达到7584.8万户,预计年底将超过8000万。[3]移动宽带(3G和LTE网络)用户占比突破50%,移动数据业务规模首次超过移动话音。[4]
从企业层面看,2014年,我国互联网上市企业市值突破3.95万亿元,三足鼎立的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战局依然胶着。同时,我国互联网企业已开始了初步的国际化进程,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前10名中已有4家中国公司,用户也呈现国际化趋势,产品和服务在海外的市场竞争力正在逐步增强。
从产业层面看,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基地和全球最具成长性的信息消费市场。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电子商务表现尤为出色。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底,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占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7%。[5]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人数达3.02亿,使用率达48.9%。在3亿网购用户中,20—29岁用户人群成为网购的主力军,所占比例高达56.4%。2013年交易金额达到1.85万亿元。[6]
同时,互联网加速了行业间的跨界融合,在医疗、教育、旅游、娱乐和社区生活等传统领域不断渗透。产业互联网成为发展主题,全面启动了从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的进军。
二、互联网顶层设计初现
在政治层面上,2014年的一个重要现象是,新一届中国高层领导人赋予互联网以至关重要的地位,投以前所未有的关注,相关管理部门连续发布若干针对互联网的政策、条例、指导意见等。
这一现象在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中即有显现。作为一份纲领性文件,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7]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则将此纲领具体细化为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2万余字的三中全会《决定》[8]中提到互联网的多达8处,分别从政治参与、互联网监督、互联网舆论、电子商务、互联网新媒体、互联网出版产业、信访工作与互联网管理七大方面,规定了今后若干年党和政府涉及互联网的工作重点。尤为重要的是,《决定》提出“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16字方针,要“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决定》涉及的具体条文如下:
(1)第24条规定有:“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第25条规定有:“加快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谈判,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2)第27条规定有:“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3)第36条规定有:“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4)第38条规定有:“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5)第39条规定有:“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
(6)第49条规定有:“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7)第50条规定有:“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如果说以上条文停留在对未来工作的规定上,那么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习近平针对这次会议决议作出的说明,则显示了他及其所代表的核心决策层对互联网现状的研判:“从实践看,面对互联网技术和应用飞速发展,现行管理体制存在明显弊端,主要是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同时,随着互联网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特别是面对传播快、影响大、覆盖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微博客、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信工具用户的快速增长,如何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和舆论引导,确保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和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突出问题。”[9]
据此说明,我们可以看出,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互联网的七个方面之中,由于问题的突出性,互联网舆论是重中之重。
2014年2月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担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任副组长。中央政治局中3名常委来领导这个小组,其重要性已然不言而喻。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之前,互联网管理的领导者——全国互联网站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简称“互联网协调小组”)仅仅是一个临时性机构。
2014年8月,国务院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简称“网信办”)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执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如何依法治网,成为网信办的重要课题。
在此等高度重视之下,2014年相关机构、部门发布了为数众多的政策规定、法律法规和管理意见。
1月2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并首次提出对网络商品交易中“信用评价”“推广”等必须如实披露信息,避免消费者误解。
3月11日,央行发文暂停支付宝的二维码交易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并下发《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对第三方支付做出限制,包括第三方支付转账、消费将被限制,如单笔消费不得超过5000元,月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单笔转账不能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等。
8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即“微信十条”),其中影响面最广的一条即“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非新闻单位开设的公众账号可以转载时政类新闻。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8月26日,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
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适用此规定的知名案例有“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与周鸿祎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最后周鸿祎被判停止侵权,删除相关微博文章,在新浪、搜狐、网易微博首页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金山公司经济损失5万元。
10月27日,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完善网络犯罪规定,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以及对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犯罪活动的打击。
12月10日,保监会公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这是国内首份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文件,其中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保险机构总公司集中运营、集中管理,不得授权分支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而第三方网络平台只能为保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提供辅助服务。
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有评论认为,对于相关领域的民营企业来说,这是一个机会,但由于电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周期较长,距离打破目前三大国有运营商的垄断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向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任务分工和有关要求的通知,2014年6月底前要完成出台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10]这项工作是否如期完成,尚未有确切信息可询。
网信办负责人表示,今后几年要制定6部法律和一部行政法规:电信法、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法、电子政务法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也将在修订后重新颁布。[11]
从上面的动向可以看出,2014年的重点在于管理,用官方话语来讲,意在令“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无论是从指导思想还是法律条文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互联网的忧虑,似乎互联网本身是一个难以管理的法外之地,如果没有相关政策法规,一些不良信息就会影响社会稳定和民众生活。然而,管理从来都不是孤立的,更不是“管死”。如果管理的同时也有相应具体的鼓励、激励甚至奖励条款,可能会对互联网的发展产生更好的影响。如果只注重管理,而且这个管理只是意在限制的话,互联网赖以为本的创新活力可能会就此渐渐消退。
三、管理与治理的边界模糊
也许这些文件在短短一年甚至几个月的时间内难以显现出对中国网民的实际影响,然而,活跃在社交媒体上的网民对2014年的多个专项整治行动肯定不陌生,其中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打击网络谣言、打击网络色情淫秽、打击盗版侵权等行动。
网信办牵头主持的这三项行动几乎贯穿了2014年一整年。以打击网络谣言行动为例,从4月网络推手“秦火火”因散播谣言被判有期徒刑3年,一直到11月网络推手“立二拆四”获刑4年,历时长达7个月。而打击色情淫秽的“净网”行动的最大成果是快播公司被查处关闭,其总裁王欣被捕。到年底,旨在打击盗版侵权的“剑网”行动中,提供海外影视剧片源及其中文字幕的最知名的两家网站人人影视及射手网被关闭,国家版权局的通报情况显示,射手网被查是因美方投诉。此事继快播之后又一次引发网民围观,舆论反应不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4年4月开始的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联合主导的“净网”行动中,一批网站编辑陷入了危机。由于其网站上存在被认为是色情淫秽的信息,新浪网的17名编辑在4月11日这一天被突然出现在办公室的公安执法人员带走。编辑失踪之谜在几天后才被揭开。据《南方周末》报道,4月16日,新浪读书和新浪视频分别收到了来自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下发的《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内容是拟吊销其《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并处以罚款。[12]对于国内最有影响力的门户网站之一来说,这是一个足够严重的警告。行动以来,一些知名网站首当其冲,如新浪,其次是搜狐、网易等,它们在美股市场均遭遇股价小幅下挫。
也是在4月,多部热播美剧在视频网站遭遇下架,其中包括《生活大爆炸》《傲骨贤妻》《海军罪案调查处》以及《律师本色》等,提示为“因为政策原因暂时无法提供观看”。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关于强化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的通知,除了网站自制剧和国产剧集,各大网站争相购买的美剧、英剧必须“先审后播”,通过审核的节目须报所在地省级广电影视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违规播出的单位,广电影视行政部门将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处罚。违规情节严重的,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予以没收违法活动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处罚。违规播出单位的主要出资者和经营者也将受到警告、罚款直至5年内不得投资和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处罚。
此外,广电总局还多次出手规范电视盒子市场,8月末至9月初,视频网站集中宣布下架TV版客户端(APP)。腾讯视频、PPTV聚力、优酷土豆、爱奇艺、暴风影音、搜狐视频、乐视网、凤凰视频等先后宣布下架相关产品。根据广电总局的要求,互联网盒子上播出的内容必须由内容服务牌照拥有方提供,同时要经过央视国际、百视通、杭州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7家集成业务牌照拥有方审核和管理后才能播出。伴随视频网站主动要求应用商店下架APP的是,互联网电视内容集成播控牌照商也在按照政策要求清理不合规的APP。
随着“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成为炙手可热的政治话语,对国家治理的解读、分析和应用都在迅速增加。新华网舆情频道文章称,互联网专项行动“从舆情反应来看,网民议论多持肯定态度,认为打击力度空前、手段凌厉、影响甚广是当前互联网治理的主要特点”[13]。然而,这里有一个疑问是,“管理”和“治理”的区别是什么呢?从新华社的这一句话来看,似乎把“治理”替换成“管理”也并无不妥。何谓“国家治理”,如何恰如其分地在互联网领域使用这一政治话语,是接下来需要解决的迫切问题。
2014年11月19日至21日,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贺词,其中提到:“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14]互联网治理因其越出一国之外而更显复杂,在国际情势与中国路径之间如何掌握平衡,既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
四、“互联网思维”大行其道
在互联网经济领域,2014年也是动作频出、再造新贵的一年。如前所述,使用移动端的网民人数首次超过了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与此相应的是,基于移动端的互联网应用也在商业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除了一些老牌互联网公司,如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在移动互联网上展开激烈角逐之外,一些以手机APP为主要产品的新兴公司纷纷赴美上市敲钟,形成一波又一波的创富浪潮,相伴而来的是行业对“互联网思维”的顶礼膜拜。立足于服务业、制造业的传统企业也纷纷投入到此浪潮之中,不仅加快了将自身业务转移或拓展到移动互联网上的进程,更是走向强强联合,与业已成功的互联网企业结成联盟。
(一)BAT之争
在2014年以前,两大老牌互联网公司——腾讯与阿里巴巴各在自己的领域内风生水起,几乎不存在直接的竞争关系。腾讯主打即时通信社交,阿里巴巴苦心耕耘电子商务,哪怕腾讯曾经想做电子商务,阿里巴巴想做社交,但两家从未在对方擅长的领域内成功过。然而,自从微信以惊人的超1000%的用户增幅成为全球普及最快的社交应用之后,阿里巴巴似乎看到了一个巨大的潜在对手。尤其是以微信为基础快速发展的移动支付,已经悄然瓜分着支付宝一家独大的市场,两家从2014年初开始短兵相接。
2014年春节,最受欢迎的应用早已不再是发短信拜年,而是微信上的“发红包”。微信利用用户对已有的社交关系的信任与新年发红包的传统,使用户主动参与传播和互动,取得了极好的收效。据腾讯财付通的数据,2013年农历除夕开始至大年初一[15]16时,参与抢微信红包的用户超过500万,总共抢红包7500万次以上。领取到的红包总计超过2000万个,平均每分钟领取的红包达到9412个。红包活动最高峰是除夕夜,最高峰期间的1分钟有2.5万个红包被领取,平均每个红包在10元以内。另有新闻报道称,受微信红包的刺激,截至2014年1月30日收盘时,腾讯股价收于543.5港元,涨2.16%,市值10120.57亿港元,首破万亿港元。如此成功之下,连马云也不得不说这是一次“珍珠港偷袭”。
应该说,将移动支付与社交联系在一起的创意,使微信支付从一开始就赢得了一个很好的开局,在接下来的一年中,特别是腾讯入股京东、大众点评网之后,微信开始添加电子商务和生活服务类功能。腾讯试图将微信红包创意的成功应用在更有深意的布局之上。
早在2012年,腾讯与阿里巴巴都向打车移动APP投资,投资对象分别为嘀嘀打车(后更名为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双方以其雄厚的财力,使在这一市场上形成了两大寡头,小公司退避三舍。2014年,为了取得市场领先地位,两大打车“神器”开始了被用户称为“烧钱”的行为:双方都为使用APP的乘客提供打车补贴,一旦一方变化补贴金额和方式,另一方也一定会做出相应调整,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滴滴利用微信分享设置了“抢打车红包”的活动,快的不甘示弱,同时在微信这一腾讯主场上与其竞争。据《财经天下》报道,截至2014年2月9日,滴滴打车在第一轮促销中补贴高达4亿元。按照估算,快的打车也应该投入了接近的费用。加上滴滴启动的第三轮10亿元补贴和快的的高调跟进,从2014年1月开始的3个月内,双方可能投入了30亿元。[16]在看似土豪的烧钱行为背后,是精细的市场考量。值得两家大打出手的是对大数据和移动支付的布局。花几十亿元,得到用户线下本地生活的数据以及培养其使用移动支付的习惯,看来并不是亏本的生意。
本来在中国互联网产业中,BAT一时并称三雄,在腾讯和阿里巴巴竞争趋于白热化的时候,百度却并没有什么相应的动作。一直以来,百度都被视为在移动互联网上慢了一拍。直到2014年底,百度与已经入华发展的美国打车应用Uber签订战略合作及投资协议,避开与腾讯、阿里巴巴的竞争,意图拓展高端人群的打车服务市场。坐拥百度搜索、百度地图的数据和资源的百度与Uber的合作是否会成功,2015年才能知晓。
比起BAT特别是腾讯与阿里巴巴之间的竞争,三者共同的目标与实现目标的障碍之间的张力才更关键。2014年是互联网金融大热的一年,阿里巴巴的余额宝、腾讯的理财通之间的竞争却抵不过央行对互联网金融所采取的审慎态度。上文提到,3月,央行发文暂停支付宝的二维码交易和虚拟信用卡业务,并下发《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对第三方支付做出限制。各大银行做出响应,3月15日,工行、建行对支付宝转到余额宝的额度由原先单笔5万元下调为5000元,每月限额从20万元降为5万元。中行、农行则将余额宝购买额度从原先单笔5万元降为单笔1万元。虽然2014年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但到底如何健康发展,还是一个需要继续讨论的问题。
(二)IPO
即使BAT三家各有所长,我们也并不能单从市值上简单判断一家公司的好坏,但是三者之间的重大区别在2014年重新显现出来。百度与腾讯两家的灵魂人物李彦宏与马化腾,做不到像马云那样,除了在商业上取得成功之外,还能在舆论上造成巨大声势,在“屌丝逆袭”的“创富神话”之下,带领阿里巴巴集团赴美上市,并创下有史以来全球最大的IPO纪录。马云被神话成为“中国梦”和“中国名片”。
北京时间2014年9月19日,阿里巴巴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开盘价92.70美元,较68美元的发行价上涨36.3%,以93.89美元的收盘价计算,阿里巴巴市值为2314.4亿美元,市值超Facebook、IBM、甲骨文、亚马逊等美国公司,仅次于苹果、谷歌和微软,成为全球第四大高科技公司和全球第二大互联网公司。
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每一个力图促进经济繁荣的国家,都不可能拒绝来自全世界的资本。当前,全球资本已经形成了一个流通体系,中国经济的崛起得益于此,中国企业的飞速扩张也不可能脱离这个体系,如今很难说有纯正的本土企业。然而,一个被认为是来自中国本土的互联网企业,在美国公司没有成功拓展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上,取得了如此辉煌的业绩,并最后在美国上市,这令很多人将这个过程称为“逆袭”,无论是作为中学英语老师“逆袭”成为亿万富豪的故事,还是作为中国与西方二元对立叙事中的弱者中国“逆袭”成为美国股市座上宾的故事。在宣传语境中,前者即“中国梦”,意指在中国,个人只要抓住机遇,通过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辛勤经营,就能获得应有的财富和地位;后者即“中国名片”,意指中国人能够有一种名义上完全属于中国的东西向西方推送,并且毫无疑问地带着民族自豪的情绪。这两者虽然所指的层面不一样,但互为表里、互为支持。
与各个方面都备受期待的阿里巴巴上市相比,即便自带媒体属性,新浪微博的上市也并没有引发如此热烈的舆论。4月18日,于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新浪微博报收20.24美元,较发行价上涨3.24美元,涨幅达19.06%。以收盘价计算,新浪微博市值约为37.7亿美元。而且,新浪微博的亏损情况相比2013年已有下降,其实一部分得益于阿里巴巴这个大股东带来的广告收入。[17]新浪微博在招股书上提供的数据称,得益于移动端的普及,2014年第一季度其活跃用户相比2013年底有所增加。但是2014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熟悉并偏好使用微信朋友圈,再加之从2013年开始的打击谣言和微博大V行动造成的寒蝉效应,导致在实际观感中,人们认为新浪微博的活跃度相比以前下降不少。
同样选择2014年上市的还有京东。北京时间5月22日,京东股票在美国纳斯达克开始交易,开盘价21.75美元,当日最高涨至22.50美元,最低至20.24美元,报收于20.90美元,较19美元的发行价上涨10%。[17]以收盘价计算,京东市值达286亿美元。
虽然京东上市在互联网界也堪称大事,但为普通网民津津乐道的反而是其CEO刘强东的个人生活。从这一角度来看,中国的互联网公司不仅在实际中受到其创始人的影响和塑造,而且考虑到社交媒体对市场营销的重要性,很多公司的创始人或CEO都纷纷开设自己的社交媒体账号,时而为自己的公司代言,时而展示自己企业家身份的另一面,实则也是潜在地为自己的公司进行宣传。凭借个人之力来完成市场营销的工作,成本极低效果又极好,近几年来此现象已蔚为大观,最为明显的就是雷军与小米手机,以及罗永浩与锤子手机;相反,也有言论不当引发负面效应的例子,如上所述,360公司周鸿祎被判向金山公司道歉。一方面,有人将这种展现个人魅力来带动公司品牌的思路称为“互联网思维”而纷纷效仿;另一方面,这也说明了在当前互联网环境下,企业家与消费者的关系确实已经发生了深刻的改变,在某种程度上,粉丝=消费者,明星=企业家。
接近年底的12月,手机应用陌陌在美国上市前夕,其CEO唐岩曾供职的网易发表声明谴责唐在网易工作期间,存在丧失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的问题。这份声明在此时节抛出,很难令人不联想到是旨在影响陌陌的上市。至于丁磊与唐岩之间是否真有私人恩怨,孰是孰非,似乎都没有面临衰落窘境的门户网站与新兴移动APP之间的对决来得有趣。上市首日,陌陌股价报收17.02美元,以收盘价计算,陌陌市值为31.74亿美元。而网易,这个已经发展了十多年的老牌互联网公司,市值是128.26亿美元(北京时间2015年1月4日晚间)。
除了几大知名公司外,2014年全年共有15家中国公司在美国完成了首次公开募股,募集资金超过300亿美元。[18]在国内,资本的动态也是令人目不暇接。有人评论:“2014年,整个的中国互联网都充满了乐观情绪和资本的疯狂。那些初创的、仅仅几个年轻人讲了几个故事的创业者们更是随随便便能拿到动辄几千万美元的融资,这样的发展环境还会在2015年继续吗?”[19]当然,这也是所有关心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人共同的疑问。
(三)传统产业与互联网
提到雷军,不得不提到在BAT三系之间异军突起的小米手机。雷军与小米手机并非是从2014年开始才受到媒体关注的,而2014年特别的一点是,前一年雷军与格力总裁董明珠的一场豪赌,在2014年有了一些微妙的回响。
在2013中国年度经济人物颁奖大会上,小米雷军与格力董事长董明珠打了10亿元的赌局,打赌小米5年之内销售额能否超过格力。2014年11月19日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雷军表示:“去年我和董明珠打赌,格力1200亿,小米300亿,差4倍;2014年小米800亿,他们1400亿,差距小了。再有一两年格力就输了。因为传统企业都是10%左右的增长率,而互联网刚开始玩命150%甚至200%地增长。”[20]而12月的“2014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董明珠提到赌局,对雷军言论做出回应,“恰恰有一些人把自己自封为互联网。我讲得尖刻一点,针对某个人的行为表示批判”,“我希望雷军的企业走出国门,但是很遗憾刚刚走出去就被封杀了,你偷了人家的专利,一个偷别人东西的人还称为伟大企业家?”[21]
双方的针锋相对当然都不是因为个人之间的恩怨是非,而是被视为两种思维、两种模式、两种价值观的竞争。雷军及其小米,在近年来热传的“互联网思维”话语中是一个正面的典型,代表着能够颠覆一切、能够实现爆发式财富增长的模式;而格力,代表着传统家电业的顶尖水平,同时也代表着对类似小米这种看起来不合常理的发展速度表示怀疑的一方。这种矛盾和争论在2014年中非常明显。
例如,以淘宝上阿芙精油起家的雕爷经营的雕爷牛腩,与曾在互联网企业供职过的郝畅所创的黄太吉中式快餐,都被视作是典型的以“互联网思维”来运营传统餐饮业的案例。有人认为这种模式值得学习借鉴,但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认为就食品的质量和口味而言,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归根结底,这只是用户体验与产品质量之争。用户体验是互联网时代才出现的名词,其实是一个很主观的词语,在很多情况下,互联网产品的产品经理所理解的用户体验,是直接诉诸感官的舒适程度,包括视觉元素和操作动作,总体来说,形式是第一位的;而产品质量是一个根植于工业社会的传统话语,在工业生产体系中,质量只关乎产品本身的属性,是一个硬性的、可量化的、可操作的客观标准。这两者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少矛盾之处——如果一个产品的用户体验不好,或者产品质量不过关,都会失去市场竞争力——只是使用这两种话语的人存在着先入为主的概念。关注用户体验的人以主观标准去否定客观标准,反过来,关注产品质量的人以客观标准去否定主观标准。如何将新兴技术理念与传统产品标准同时兼顾、同时做到最好,是想在当前环境下取得商业成功的人们面临的一道难题。
当然也不乏正面的例子。特斯拉于2013年宣布正式接受中国车主预订,标志着这一汽车业新秀正式进入中国,并于2014年4月,在中国正式交付第一辆ModelS。特斯拉在近年来狂飙突进,将传统制造业中的汽车工业与ICT相结合的它到底是怎样的一家公司?特斯拉中国区原总裁吴碧瑄也很难回答特斯拉是偏汽车还是偏IT的公司,“只能说它是一家科技公司”。[22]不仅是其主营产品如此,从其销售方式来看,同样如此。在美国本土和在中国,特斯拉都采用“实体店体验+网上下单购买”的方式,看得出是在效仿苹果的GeniusBar的痕迹。[23]
2013年,业界对特斯拉汽车的在华销售前景并不乐观,基于基础设施的缺乏、销售渠道的不畅以及定位小众和价格高昂等一些理由,认为新能源汽车在中国的普及之路还很长。[24]然而,2014年,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特斯拉已经在北京、上海、杭州、深圳、成都、西安等6个城市建成了9个体验店和服务中心,在中国19个城市建成了近40座超级充电站,并在全国60多个城市建成超过600个目的地充电桩,仅次于美国本土市场。[25]首批车主在对特斯拉的“开箱评测”中称体验过特斯拉汽车之后,“就像是从功能机进化到智能机,一旦用过智能机,很难再退回到功能机”[26]。
虽然特斯拉的发展之路还有很多困难,但作为一次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结合的尝试,是会变成开路的炮灰,还是会变成像苹果一样改变整个行业的颠覆者?无论最后的结果怎样,都值得人们拭目以待。
五、媒体变局与技术颠覆
2014年被称作媒体融合年。无论是名噪一时的澎湃新闻,还是人民日报和新华社在客户端的同时发力,都出现于2014年,这绝非偶然。媒体融合发展的背景是什么?新华社副社长兼新媒体中心主任慎海雄的一段话作了交代:“新兴媒体的裂变式发展,改变了传统的舆论引导和传播格局,舆论生态更加复杂,给新闻宣传工作带来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传统媒体被边缘化,主流媒体难以真正掌控主流舆论,主流舆论难以有效传播主流声音的问题已经出现。”[27]
(一)澎湃新闻
2014年7月22日,一篇题为《我心澎湃如昨》的文章横空出世,在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上快速传播,一时在郭敬明与《小时代》、韩寒与《后会无期》的热门话题中抢占了一席之地。文章谈及新闻理想,谈及专业主义,就好像很多读者都熟悉的南方系过去的风格。
这是一篇发刊词,出自《东方早报》总编辑邱兵之手。邱兵还有一个身份,即当日正式上线的澎湃新闻的CEO。澎湃新闻是上海报业集团下的《东方早报》投资过亿元打造的新媒体产品,立志成为“中国第一时政品牌”。2014年夏天,正是中国舆论进入“反腐”大讨论之际,澎湃新闻凭借几篇关于反腐的报道吸引了大众的目光。
从澎湃新闻报道的深度和规模来看,这是一次全力投入的尝试,令人联想到上面提到过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里所指出的方向。既身负官媒的意识形态任务,又面临复杂多变的互联网新媒体市场上的竞争,澎湃新闻在两个方面都必须做出突破。
从内容和运营来看,澎湃新闻拥有《中南海》《中国政库》《一号专案》《打虎记》等40余个栏目,囊括了时政、财经、社会、观点等多个领域,每天可产生十几万字的新闻。澎湃新闻目前的产品包括网站(www.thepaper.cn)、手机客户端(iOS、Android两大平台),同时开通了微博和微信公众号。[28]从经营上看,澎湃由上海报业集团公司控股,但其核心团队可以持股。
然而,不久之后,澎湃就同时招致了来自读者和来自官方背景单位的批评。7月27日,日本网友发现,澎湃新闻撰写的原创新闻《观察/假如日本与朝鲜建立邦交会怎样?》,实为翻译日本媒体The〓Page的文章《日本が北朝鮮と国交正常化したらどうなる?》,此举涉嫌侵犯版权和抄袭。[29]一个月后的8月25日,一个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澎湃的翻译可信吗》,直指澎湃在翻译《经济学人》封面文章《中国想要什么》(What〓China〓Wants)时,故意删节对中国不利的表述,只保留一些不涉及批评的内容。作者“五月花号”认为,澎湃的这种选择性翻译是“肆意扭曲,借翻译的口,说自己的话”。同一天,“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建设中心”的官方微博“思想火炬”批评澎湃新闻的“不当做法”,并要求其“筑牢底线”(原微博已删除)。[30]
一方面是“我心澎湃如昨”,一如在说过去的荣光和信念;另一方面是“一个新时代的来临”,一如在说前途光明,未来可期。同样,从横向坐标系来看,一头是市场化环境下越来越挑剔的读者,一头是官方越来越抓紧的意识形态工作。这意味着澎湃新闻将要走的是一条夹缝中的生存之路,在经营和意识形态上都会经受长期的、苛刻的考验与批评。
澎湃新闻是否能领命立功,在新媒体环境下牢牢占领意识形态阵地?孤军奋战可能会有困难,高层、业内应该还有所筹划,以图建立数家“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
(二)今日头条
若要说澎湃新闻是传统媒体倾力打造的新媒体品牌,兼备国家支持和集团优势,以其原创稿件赢得业界关注,那么今日头条在任何一方面都可以视为相反的:它是由以张一鸣为创始人的创业团队所开发的一款被称为“新闻搬运工”的移动APP,不做内容,只以算法调取网络上的新闻后推送给用户,在2014年之前,人们甚至很少谈论到这个产品。然而,2014年6月3日,张一鸣对外界宣布今日头条获得了第三轮由红杉资本领投、新浪微博跟投的1亿美元融资,公司估值比一年前翻了近8倍,达5亿美元。如此数据,震惊业界。在鲜明的对比下,很多媒体(包括传统报纸杂志与门户网站)人士表示不解,继而愤怒,认为这类新闻聚合产品完全是依靠侵犯内容生产者的版权而获此厚利。
张一鸣宣布当日,《广州日报》率先起诉今日头条;两天后,《新京报》发表社论认为今日头条的行为侵权,并要求其停止链接跳转其网站的内容;随后搜狐起诉今日头条,索赔1100万元;6月20日,地方新闻网站也加入到了版权之争中,湖南星辰在线网络传播有限公司正式发表公开声明,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31]
从版权质疑出现之始,今日头条便以“我们是搜索+推荐引擎,而非新闻APP”的定位来为自己做辩护。实际上,自动抓取新闻内容后,今日头条在适配手机显示的新闻页面上提供了直接链接,用户点击直接链接就会打开原媒体的网页,确实能为原媒体导流。但是,首先,这种深度链接直接指向最终页面,跳过原媒体网站主页及二、三级路径,原媒体网站就损失了这些页面的流量。其次,今日头条为不能适配手机的新闻页面做了转码优化,极大地削弱了直接链接为原媒体导流的功能,也没有完整呈现原网页的内容(特别是广告、推广内容等)。深度链接和转码优化的行为,是一些媒体及法务、律师认为今日头条侵权的主要依据。[32]
由于得罪的都是业界知名媒体,今日头条引起的这一纠纷一时间在媒体上被反复报道。风波过后三个月,即2014年9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2014年6月,国家版权局已对“今日头条”展开立案调查,它确有构成侵犯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情节。在调查过程中,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积极整改,迅速删除了所有侵权作品,并主动全面与媒体洽谈使用作品的版权采购事宜。[33]
关于此事的评论显示,在旁观者看来,此事暴露了我国版权难以得到充分保护的现状,侵权成本低,维权却不易;在受害者看来,张一鸣的行为和今日头条的存在被大加批判也不为过;在一些受益于新媒体丰富形态的网络从业者看来,此事并不值得“上纲上线”,传统媒体及门户网站自身也需要反思。
从国家层面上看,《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此举对改变知识产权上的混乱局面会起到多大的作用?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系教授展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罗莉和原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都表示,不太可能在短期内看到效果。[34]
从新旧媒体的发展上看,记得还在门户网站刚兴起的一段时间内,关于版权的问题就开始浮现。当时转载新闻的门户网站以其快速更新、方便检索、融合多媒体形态的特点俘获受众,流量飞涨,商业价值剧增,传统媒体也由此掀起了维权风波,结果是以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签订版权协议、支付版权费用等方式达成和解。后来,当门户网站成为网民获取新闻信息的主要手段时,很多渐渐失去影响力的传统媒体网站宁可不收版权费用也需要门户网站导入流量,门户网站反而成为优势一方。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既令人惊叹也令人感慨。时移世变,同样的戏码再次上演,只是角色变了。这次,传统媒体和与其合作多年的门户网站眼看着新媒体形态的新闻聚合APP,用户过千万、融资过亿元,能够拿来维护自身利益的仍然只是版权。这不禁让人产生联想:版权之后呢?
(三)微信公众号
2013年是微信公众号开始引起大众注意的元年。2014年,无论是党报党刊还是市场化的各类媒体,无论是知识精英还是草根个体,无论是为了谋利还是为了成名,各路人马纷纷开设微信公众号。一时间,微信订阅号成为提供内容增值产品的自媒体,当年在媒体上挥斥方遒的意见领袖华丽转身为自带支付宝二维码的网络红人;不具备内容创造能力的个人或团体群起效仿,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靠剽窃、拼凑内容等手段获得关注。
作为微信运营商,腾讯管理微信的方法一直在更新和变动。2014年5月13日,微信公众号开放自定义菜单。7月23日,微信公众号再做调整,新增图文阅读次数,图文消息底部新增点赞按钮。12月19日,微信公众号内测评论功能。[35]由此可以看出腾讯一方面在改善微信公众号的使用体验,另一方面也在规范发生在微信这一平台上的以公众号为盈利手段的商业行为。
除了服务商的限制,还有政治上的监管。2014年3月13日晚间,事先并未有任何通知,一批以时政、历史、思想类内容为主的微信公众号被腾讯封杀,退出重新登录后台可见“注意:你的账号被大量用户举报,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被永久封禁”。此举引发了各界的讨论和猜测,但腾讯未作出任何正面回应。在其后的一周内,部分被封杀的公众号后台收到通知,被告知将在7日到30日不等的时间内解除封禁,而另一部分公众号则被永久封杀,无法继续推送内容。律师斯伟江认为,腾讯大规模封杀微信公众账号涉嫌违反合同法。[36]
无论是按照产品更迭的逻辑进行功能上的改进,还是按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作出的对内容的删减,腾讯的做法似乎是在应对类似于上文所述澎湃新闻面临的两难困境。中国互联网新媒体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直至目前我们仍旧没有答案。
六、结语
中国互联网协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在2014年8月的一篇联合报告中,总结了中国互联网多年发展对中国社会强有力的推动作用:“互联网已经成为中国社会运行的基本要素和基础支撑,如毛细血管般渗透到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以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改变着经济发展格局和信息传播格局,推动着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给中国社会带来全新气象。”[37]
我们期待,2015年政策、技术、需求等全方位的升级,将经济发展格局与信息传播格局进一步朝着服务民众、惠及社会的方向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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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泳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王梦瑶为共识网新媒体主编)
编校:王〓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