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是衡量中国是否市场经济的标志
2015-03-18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
●乔新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教授
世界贸易组织把世界经济体分为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当初为了解决中国和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问题,把中国和俄罗斯当作既不是市场经济也不是非市场经济的“转型国家”,决定以“转型国家”的身份批准中国和俄罗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俄罗斯断然拒绝承认西方国家强加给他们的“转型国家”身份,强调只能以市场经济地位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接受了“转型国家”的身份。因此,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得以保留部分审批事项,但是,在处理与其他成员贸易纠纷的时候,不得不以“替代国进口价格”考察中国企业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的问题。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针对中国的反倾销反补贴指控每年超过15%,中国企业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应诉,中国政府不得不就中国企业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通过外交途径向各国交涉。
考察一个国家是否属于市场经济国家,主要是看这个国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所发挥的作用。从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到进一步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审批无处不在,因此,“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战略目标很难落到实处。本届政府下大力气简政放权,加快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把中国建成真正意义的市场经济国家。
然而,要想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首先,长期形成的审批经济体制已经被固化,围绕着审批权力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利益集团。这些既得利益集团不甘心失去自己的权力,他们不断变换花样,千方百计地保留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国家能源局集团腐败案件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这个部门掌握着我国的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生杀予夺的大权,因此,上至能源局局长下到业务处室的处长,都因为审批成为了千万富翁,有些还成了亿万富豪。对于国务院制定的简政放权的改革措施,他们必然会阳奉阴违,必然会采取各种措施削弱政策实施的效果。比如,取消行政审批许可之后,一些行政部门设置前置条件,继续以权力寻租;再比如,一些行政机关执行国务院简政放权的方针政策,但是,增加审批的流程,让申请人不胜其烦。
其次,行政审批说到底是解决政府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行政审批改革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减少政府权力,让市场主体拥有更加广阔自由竞争的天地。现实生活中一些政府官员为了在短期内出政绩,不断地修改城市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从表面上来看,地方政府欢迎民营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但由于政府设置很高的市场准入门槛,并且以政府的财政资金支持政府投资设立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结果导致民营企业望而却步。这种现象充分说明,减少法律规定的审批许可事项相对容易,可是,要想真正敞开市场的大门,建立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却相对困难。只有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体制改革的步伐,坚决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才能真正确保简政放权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明确规定,自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15年后自动取得市场经济地位。这意味着中国的市场经济即将得到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认可。不过,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如果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内外“两层皮”,对外资企业采取一套政策,对内资企业采取另一套政策,那么,中国的市场经济仍然是不完整的或者说不公平的市场经济。国务院决定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其目的就是要借助于试验区贯彻落实各项简政放权的方针政策,通过建立“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市场主体可以做什么,政府机关不能做什么,通过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使简政放权的改革取得明显的成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将简政放权各项措施法律化的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充分领会四中全会的精神,把简政放权作为衡量中国是否市场经济的标志,通过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不断地增强市场经济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