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农业“短板”需要强化农业支持
2015-03-18本刊评论员
●本刊评论员
弥补农业“短板”需要强化农业支持
●本刊评论员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12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农业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目前仍是突出“短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要坚持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推动“物的新农村”和“人的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农业“短板”短在何处?农业产业的自然特点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农业的弱势地位,农业比较利益低使农业、农村难以留住和吸引资源;中国农业资源约束、生态退化十分严重;中国农业投入高产出低;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十分突出;中国农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
农业“短板”之短还体现在农业生产经营特有的外部性上。农业生产具有保护粮食安全、提供初级产品、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而农业活动产生的负面影响如土地过度开垦造成的农地生产率下降、化肥农药过度使用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和价格下降,较难向社会转嫁。同时农业用地不如其它行业用地增值快,重要原因之一是农地对外部性劳动的吸收较少,地处城镇的土地因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密度更大、人口和产业聚集、市场的形成、生产生活配套程度更高,即土地直接开发投入和外部性投入集约度更高,单位土地能生产更高的级差地租Ⅱ。此外,工商业活动、房地产开发等客观上对农地也会产生污染等破坏性影响,使农业生产条件更为恶劣,降低农产品质量和价格,使农业的比较利益更低。农业生产中,正负两种外部性客观存在,加之无法像城镇土地一样“吸纳”较多的外部性劳动产生更高的级差地租Ⅱ,并且要承受其它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都会降低农业的生产率和经济收益。
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建设也面临着一系列制度阻碍。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在社会保障上的非国民待遇,农地市场因征地制度使土地收益大规模从农村流失,财政投入厚城轻乡,市场制度不完善,农产品市场中间商盘剥比较严重等方面的制度缺陷,使农村和农业不断“失血”,这也是农业“短板”存在的重要原因。
加大农业支持和农村建设投入力度,是农业弱势地位和中国显著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要求,是补强中国农业生产条件的劣势的要求,也是实现农业生产正外部性内在化、消除其它产业和人类生活对农业用地产生污染等负外部性影响的要求。当前应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矛盾和挑战,在农业支持方面,要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大农业直补力度,实行农产品的价格支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提高农业技术装备水平,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改革征地制度,确保土地收益更多地用于农业和农村的积累和再生产。留住农业、农村发展所需要的职业农民,还有搞好农村建设。要加大投入,建设宜居的美好乡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农村生态保护,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关爱服务体系,真正在人和物的新农村建设方面都取得更大突破。 要按照中央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部署,因地制宜在农村置入比较利益较高的非农产业,为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构建可持续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