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综述
2015-03-18李学美
李学美,黄 莹
(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 妇幼卫生 ·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综述
李学美,黄 莹
(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留守儿童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独特现象。正因为它的“特殊性”,国外尚无可借鉴的经验。伴随着中国留守儿童数量的增加,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问题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很多学者也对此做了大量的研究。笔者主要针对国内留守儿童的生存状态、教育状况、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综述,并提出现阶段研究存在的一些问题,对今后留守儿童的研究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
留守儿童;监护类型;生存状况;教育状况
20世纪 80年代初,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大规模地向城市转移。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加之经济条件、城乡体制和户籍制度的限制,农民工不得不把子女留在户籍所在地,由此产生了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1]。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城镇化已经成为我国不可避免的趋势。当前中国城镇化进程正在加速,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改变了我国城镇的整体面貌,中国政府已把城镇化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的数量急剧增加,留守儿童的数量也随之增长。这一群体数量增加的同时,诸如生存状况、教育、心理、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开始凸显,社会各界也因此给予了大量的关注。
1 留守儿童界定
留守儿童(left-behind)的概念最早是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来的,当时是指父母在国外工作、学习而被留在国内的孩子[2]。当前意义上的留守儿童概念出现在90年代后期。而留守儿童现象受到广泛关注,则是进入21世纪以后。目前各界学者对留守儿童的概念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大多数学者对留守儿童的定义都包含了父母外出的数量、父母外出的时间长度和孩子的年龄界定三个方面的内容[3]。
本研究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基础上,通过采纳前研究者的普遍观点,对农村留守儿童做出定义。农村留守儿童指被调查时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每年在外务工的时间累计达到6个月及以上,而被留在农村地区交由父母单方、祖辈、他人照顾或无人照顾的16岁以下的农村儿童。
2 留守儿童存在的问题
2.1 监护类型多样
由留守儿童的定义可引申出留守儿童不同的监护类型。回顾以往的文献研究,大体上把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分为以下几类[4]:(1)单亲监护(父母中的一方);(2)祖辈监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3)上代监护(即亲戚、邻居、老师等成年人进行监护);(4)自我监护。
尽管留守儿童的监护类型多样,但是这些监护类型都会对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多种监护类型中,由祖辈的监护比较常见,由于监护人年事已高,加上文化素质较低,他们基本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普遍偏差。监护人忙于劳动和家务等事情,疏于照顾留守儿童,儿童防护能力弱,农村留守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甚至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王松丽(2010)[5]基于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进行调查就很好的验证了监护不力对留守儿童造成的影响。调查发现:由于监护能力不足的原因,留守儿童的监护效果一般较差,加之监护方式的频繁变化,留守儿童的安全感严重缺失。
2.2 生存状况堪忧
2.2.1 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留守儿童的生活问题,特别是父母双方都外出打工的那部分儿童,其生活状况是不容乐观的。由于外出务工的父母从事的大多是比较繁重的体力活,收入普遍偏低,寄回家的生活费一般不多,因此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在节俭方面表现是比较突出的,尤其在饮食方面,吃好是不敢奢求的,能吃饱就行。如杨帆(2010)[6]对河北省农村儿童进行生存与发展状况的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大多数以种植和打工作为主要的经济来源,留守儿童的居住环境较差。同时,由祖辈代理监护的留守儿童,监护人一般仅限于看管孩子的吃饱穿暖等浅层次问题,并不懂得如何提高孩子的生活质量。施磊(2011)[7]关于留守儿童的被害保护研究中提到,由于老人基本上不会注意儿童饮食营养方面的问题,使得留守儿童营养方面有所欠缺。
2.2.2 体力劳动繁重
众所周知,目前中国的农业被称为“老弱病残”农业。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广大青壮年都进城务工,因此,老弱病残成了农业的主要劳动力,留守儿童也不例外,在放学之余或多或少都会从事体力活动,即使他们不去干那些高强度的体力活,也要承担各种家务劳动。留守儿童的年龄尚小,身体尚未发育成熟,过早的分担家庭重担对他们的健康成长影响也是极大的。
2.3 心理面临危机
心理问题应该是最值得关注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由于长期的单亲监护或隔代监护,甚至是他人监护、无人监护,使留守儿童无法像其他孩子那样得到父母的关爱,这种亲情的缺失,会使留守儿童心理发展出现扭曲和变形,严重地影响孩子心理的健康发展[8]。
留守儿童长期缺乏父母的关爱产生的心理问题主要表现在:(1)性格柔弱内向;(2)自卑心理障碍;(3)孤独无靠心理;(4)认知偏差,内心迷茫;(5)产生怨恨父母的心理。宋义(2012)[9]对重庆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模式调查发现,当父母离开以后,大约有60%的留守儿童存在心理问题,主要表现为忧郁、焦虑、恐惧。
2.4 教育状况不容乐观
2.4.1 家庭教育缺陷
一方面,由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外打工,对留守儿童学习方面的帮助和监督大大减少,甚至完全缺失。同时,监护人的文化素质有限,无力辅导留守儿童学习,即使有能力辅导学习,但是由于忙于劳动等原因也无暇顾及留守儿童的学习[10]。种种原因,使得留守儿童在学习方面处于一种无人过问的状况。
另一方面,由于留守儿童家境相对贫困,加之监护人为年龄较大的祖辈的留守儿童,课外之余还要从事大量的体力活动,这样的劳动节奏使得留守儿童无心学习,课后也就没有更多的时间完成课外作业[11]。如此循环往复,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更是不容乐观。
2.4.2 学校教育缺陷
由于留守儿童缺乏严格有效的家庭教育,导致一部分留守儿童相对调皮和难以管制,使得学校对该群体束手无策。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打工,与学校几乎没有什么沟通,学校召开的家长会监护人也很少去,因此,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存在严重障碍,留守儿童的学习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也是导致留守儿童学习成绩普遍不高的重要因素之一[12]。蔡君(2008)[13]对湖南省14岁以下的留守儿童进行学习情况调查:留守学生的成绩普遍较差,且与非留守学生有较大差异。
2.5 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
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不在身边,加之监护人无暇顾及,导致留守儿童缺乏有效的家庭监护;目前学校对留守儿童也缺乏有效的管理,社区安全环境和制度还不完善,留守儿童尚缺乏自我保护意识[14]。因此,交通伤害、溺水等意外伤害和暴力、虐待、被拐卖和受不法分子侵害等伤害风险高。施磊(2011)[7]对留守儿童被害保护进行讨论,认为应重视留守儿童人身安全隐患,男童存在很高被拐卖风险。
3 对策和建议
针对留守儿童存在的各种问题,王松丽(2010)[15]、孙仲文(2010)[5]和姚丽(2012)[16]等学者也从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等不同视角提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对策:(1)从政府角度出发,政府应该通过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来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教育、生存和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切实保障留守儿童权利;(2)要深化家庭教育观念,强化父母或监护人的职责,注重与留守儿童的心灵沟通交流;(3)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咨询,并注重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沟通,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4)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及留守儿童问题,引导媒体的正面宣传,以防止留守儿童污名化现象的出现。
4 总结及展望
总之,目前国内学者对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生活等方面的研究相对成熟,实证研究也比较多见,只是研究的深度、范围还不够。但在各种呼吁下,留守儿童的心理、教育、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不断有媒体报道各种企业对该人群的资助,并且有大学、妇联和团委组织的志愿者等采取帮扶行动,政府也因此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欣慰之余,留守儿童意外伤害、虐待、被拐卖、性侵害等伤害问题开始凸显,而且这些伤害往往是致死性的。由于留守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缺少应有的监护和照顾,作为这样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更容易成为伤害的高危人群。但是目前,对于留守儿童伤害问题还只是一些媒体通过报道的形式来呼吁社会对此加以重视。针对留守儿童伤害的研究很少涉及,只有极少数的学者针对留守儿童伤害进行了理论探讨,实证研究罕见,关于预防干预模式探讨或实证干预研究未见报道,至今也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我们应该关注留守儿童新出现的伤害等一系列问题。总之,对留守儿童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讨,需要更多部门和机构的共同参与。
[1] 胡朝阳,张振乾.1000万农村留守儿童: 农民之痛 中国之痛[J].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6,(3):66-67 .
[2] KEDRICK D,MARSH P.Injury prevention programs in primary care:a high risk group or a whole population approach [J].InjPrev,2007,3(l):170-175.
[3] 王圆圆.家庭功能的弱化对留守儿童社会化的影响研究[D].苏州大学,2009.
[4] 范兴华.不同监护类型留守儿童与一般儿童情绪适应的比较[J].中国特殊教育,2011,(2):71-76.
[5] 王松丽,李宗明.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制与经济旬刊,2010,(1):10-12.
[6] 杨 帆.河北省农村留守儿童生存与发展问题研究[D].河北大学,2010.
[7] 施 磊.留守儿童的被害保护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8] 黄海艳.农村初中留守儿童父母教养方式及其与自我概念的关系研究[D].苏州大学,2008.
[9] 宋 义,梁建平,任贞玲,等.西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模式研究——以重庆留守儿童为例[J].中国体育科技,2012,(5):100-108.
[10] 杨 洁.湖北省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特征及综合干预效果研究[D].武汉科技大学,2012.
[11] 吴 霓,丁 杰,唐以志,等.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调研报告[J].教育研究,2004,(10):15-18.
[12] 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研究[EB/OL].(2010-07-15).http://jy. 100xuexi.com/ExtendItem/OTDetail.aspx?id=84F70FBB-59 ED-46CE-8CC8-AB9F9AE37203.
[13] 蔡 君.论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成因及对策——以留守儿童安全为视角[J].当代教育论坛: 宏观教育研究,2009,(12): 73-75.
[14] 陶 锋.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J].中国电子商务,2009,(11):200-200.
[15] 孙仲文.城镇留守儿童监护现状研究[D].武汉纺织大学,2010.
[16] 姚 丽.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现状的分析与对策[D].山西大学,2012.
(本文编辑:闫云丽)
A review of left-behind children problem in rural areas
LI Xue-Mei,HUANG Ying
( Public Health School of Kunming Medical University, Kunming Yunnan 650500, China)
Left-behind children is an unique phenomenon emerges in the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 our country. There is no reference of the experience in abroad because of its “special”. Accompanied by an increase in the number of left-behind children in China, the social from all walks of life pay a lot of attention to the problem of left-behind children; many scholars have done a lot of researches. This article mainly reviews domestic problems of left-behind children, such as their living, education status and potential safety hazard. It puts forward some problems of present studies, opinion and suggestion to later left-behind children in the future.
left-behind children, tutelage type, living status, education status
R179
A
1008-2800(2015)07-0429-03
2015-03-05
云南省基金面上项目(2013FZ267)
李学美(1989-),女,云南普洱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方面的研究。
黄 莹(1968-),女,云南昆明人,硕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青少年健康促进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