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然天成,不落窠臼
——从美学角度分析杨必译《名利场》
2015-03-17宋之允
宋之允
(湖北文理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
浑然天成,不落窠臼
——从美学角度分析杨必译《名利场》
宋之允
(湖北文理学院,湖北 襄阳 441053 )
《名利场》是英国作家萨克雷的批判现实主义名作。在若干中文译本中,声誉最高的当属杨必的译作。虽然长期以来这一译本都是翻译界研究的对象,但是在美学方面对其的系统性分析尚属少见。本文将从杨必译文的选词和句式调整两个方面入手,分析其美学特征,说明译文是如何在保留原文美感的同时融入中文美学特征的。再现理论、表现理论及一些相关理论思想在本文中得到了应用和体现。
《名利场》;杨必;表现理论;再现理论
萨克雷是19世纪著名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其代表作《名利场》通过描写两名性格、地位迥异的女子起伏的一生,展示了19世纪英国中上层阶级的生活百态,讽刺了追名逐利的“名利场”人生。
《名利场》享誉全球,也有众多中文译本,但其中声誉最高的当属杨必的译本,“被人们誉为堪与原著媲美的上乘译作”。杨必译本的突出特点是脱胎于英文原著却毫无斧凿之感,仿佛原文即由汉语写就,浑然天成,极富汉语的特色和美感。本文将从翻译美学的角度出发,讨论和鉴赏杨必译《名利场》的美学特征及其体现。
二、审美再现与审美表现
在文学和译学领域中,再现和表现是最源远流长的美学理论。再现理论认为,文学的本质就是忠实地再现真实的事物,即对原型进行模仿和重现。作为最古老的文学理论之一,再现理论在赫拉克利特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都有所体现。再现理论在文学翻译中主要表现为直译。在这一层面上,译者的目标即是忠实地为读者表现原作的形式美,如韵律、修辞、句子结构等;译者的职责是还原作者传达的所有信息。因而在再现理论中,译者的主观性是非常有限的。
表现主义则认为,在美学活动中,美学主体需要表现自己的意识、情绪和态度。文学创作实际上是一个将情感和意向可视化、塑造成型的过程。表现主义美学的代表人物克罗齐认为,直觉与表现密不可分;科林伍德则指出,艺术是“为我们自己创造一种想象的经验或活动,从而表现了自己的情感”。同一时期的表现主义艺术思潮要求创作者透过事物的表象来表现其本质。“世界存在在那里。再三去审视它,那是毫无意义的事。艺术的伟大任务,是在探求世界的核心,而重新创造它。”由此可见,表现理论要求再创造以及对自我的表现,强调主观性。在翻译过程中,表现理论的运用就体现在译者主体性的实现上。
二、从表现理论和再现理论看杨必译《名利场》
一部优秀的文学翻译作品中,再现理论和表现理论缺一不可,相辅相成。根据再现理论,译者需要忠实地传达原文信息,最大限度地还原原文的形式美,实现对原文的艺术模仿;根据表现理论,译者又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二次创作”,对译文进行艺术创造。下面,本文将从两大方面探讨杨必译《名利场》中,表现和再现理论的实际应用。
(一)选词
每种语言都有其独特的审美要素,这些要素在翻译的过程中极易被耗损,从而削弱源语言的魅力。源语言的美感能否保留,很大程度上就取决于译者的选词。通过选词,译者的人格和知识背景等信息得以在译文中表现,从而实现译者的主体性。与此同时,对源语言的表现与再现也是重现其美感的重要手段。在杨必的译文中,字词的选取均是基于对原文整体信息的深思熟虑,萨克雷语言的精髓从原文脱胎换骨,完美地还原于汉语译文中。
1.音韵美的再现
美学大师朱光潜指出,饱含感情色彩的意向总是与文本中蕴含的音韵美息息相关。在小说中,音韵美通常在最基本的语言结构,即词语和短语中得以体现。拟声词、叠词等体现音韵美的技巧在萨克雷的原著中俯拾即是,杨必也在她的译本中精彩地对这些元素进行了还原,有时甚至能做到锦上添花,没有深厚的语言功底和高超的翻译技巧是断然无法实现的。
1)原文:…rattling his seals like a true British merchant.
译文:……手里颠着一把印戳子,哗啷哗啷的响。
本句中,“rattling”被译为“颠着……哗啷哗啷的响”。杨必不仅改变了词序,而且通过扩译,为原词加入了新的词性成分。拟声词“哗啷哗啷”生动地表现出了印戳的质感和音效。
刘宓庆认为,模仿是翻译活动中体现表现理论的基本手段之一,主要可分为两种,即源语言为导向的表现和目标语为导向的表现。以上两例充分体现出当处理拟声词时,杨必主要运用了目标语为导向的表现方法,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汉语的表达习惯,以汉语习语不着痕迹地进行处理,使译文生动、流畅、文采斐然。
2.一词多译
正确理解原文是翻译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译者运用目标语言对原文包含的信息进行得体的表达。在进行表达时,具体的词语选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而其中常用的技巧之一就是为源语言中的一个词语在目标语言中选择多个表达方式。
2)原文:“But he is quiet to ride?” asked the civilian.
“As quiet as a lamb,…” answered Rebecca.
译文:那印度官儿问道:“那么骑上稳不稳呢?”
利蓓加道:“它像小羊那么乖,……”
当“quite”一词用于描述动物时,多数情况下会翻译为“安静的”、“不动的” 或者“温顺的”一类表达。本段对话中,第一个“quite”是乔斯所说,第二个则出自利蓓加之口。杨必首先充分考虑到二人的个性、性别、社会地位等差别,将两个“quite”分别翻译为“稳不稳”和“乖”。乔斯强调“稳”,表现了他注重动物的实用价值,暗示其实用主义的价值观;利蓓加则用了“乖”,符合一般女孩子对动物的评价准则(如是否可爱),也暗示了她此时为了获取乔斯好感,刻意讨好、矫揉造作的情态。另一方面,“乖”和“快”韵脚相同,令译文朗朗上口,增添了音韵美。这些细节都充分显示出杨必对英汉双语的把握能力,体现出了译者在再现原文基础上的自我表现,令人赞叹。
3.对引喻的翻译
作为文学创作中重要的修辞手法,引喻通过间接援引人物、事件等内容,使读者体会作者的意图,往往能制造“会心一笑”的阅读体验。然而引喻对读者也有较高要求,因为这一手法的使用通常是建立在假定读者与作者具有同样知识背景和文化背景的基础上的。由于社会、文化背景并不相同,如何让译文读者领会原文作者的意图往往是译者面临的一大挑战。为解决这一问题,杨必在翻译引喻时尝试了多种方法。
3)原文:As the most hardened Arab...likes to repose sometimes under the date-trees by the water,...before he goes out again marauding,so Jos’s tents and pilau were pleasant to this little Ishmaelite.
译文:哪怕是最不怕艰苦的阿拉伯人……有时也爱在水草旁边枣树底下歇脚,……然后再出外去干抢家劫舍的营生。同样的,蓓基一向被放逐在外面,现在住到乔斯的篷帐里面吃他的比劳,觉得真是高兴。
以实玛利(Ishmael)是《圣经》中的人物,在英语中常指被社会所放逐的人。如果将“Ishmaelite”直译为“以实玛利人”,读者多数会疑惑不解。此处杨必放弃了对引喻的直译,而是点出“以实玛利人”指代的对象——蓓基,并作出进一步解释“一向被放逐在外面”,虽然不得己损失了引喻带给读者和作者的沟通和乐趣,但是保证了原文基本信息的传递和行文的流畅。试想,如果杨必将人名直译,在注释里说明以实玛利人的典故,则会中断多数读者的阅读体验。这一处理也是译者发挥主体作用的范例之一。
(二)句式结构的调整
英语是形合语言,汉语是意合语言。因此,无可避免地,在英汉互译的过程中,需要作出一些句式结构上的调整,以适应目标语言的语法要求。杨必在翻译《名利场》时,非常注意在最大程度保留原文美感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1.增词法
由于各语言表达方式不尽相同,有些词在源语言中可以省略而不会影响全句意思的完整表达,在目标语言中就可能出现意思不够明确或者句子不够通顺的现象;还有一些词,虽然在源语言中意义明确而完整,但是译为目标语后却不通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使用增词法的翻译技巧,按意义上和句法上的需要增加一些词来更忠实通顺地表达原文的思想内容。
4)原文:“…all previous loves and courtships of milliners,opera-dancers,and the like easy triumphs of the clumsy military Adonis,...”
译文:……他这雄赳赳的老粗倒也和阿多尼斯一般风流,……
原文中的“Adonis”指希腊神话中掌管植物生死的一位非常俊美的神,在英语语境中通常指外表英俊、性情风流的男子。萨克雷这里用到了引喻的修辞手法,而对中国读者来说阿多尼斯这个人物可能并不家喻户晓。在译文中,杨必使用增词法,为这一代称加入了“风流”的解释,直接表现了罗登婚前生活的放荡。因此译者在保留原文意向完整性的前提下,确保了读者能够理解作者意图,较好地再现了原文的美感。
2.分译法
英语的特点之一是长句较多,且修饰语多,导致句子结构往往比汉语复杂。而汉语作为意合特征鲜明的语言,要求译者将源语言灵活处理,拆分成更加碎片化的结构,符合汉语习惯。杨必凭借自己的双语功力,在译文中将分译法运用得巧妙大胆。
5)原文:Such,indeed,was the fact; and so it is that the French Emperor comes in to perform a part in this domestic comedy of Vanity Fair which we are now playing,and which would never have been enacted without the intervention of this august mute personage.
译文:她们说的不错。我们现在演的是名利场上的家庭趣剧,那法国皇帝在里面也串演了一个角色。这位大人物虽然没有开口说话,可是如果没有他插进来,这出戏就演不成了。
原句比较长,由于强调句、两个从句、静态结构的加入,成分也比较复杂。如果不改动句子结构进行直译,汉语译文将非常冗杂,给读者带来阅读上的困难和不适。杨必选择将这一长句处理成三个结构简单的短句,简洁明快,富于汉语的美感。
四、结语
杨必的译本出版于1957年,在其后的半个多世纪里一直是中国文学翻译实践和翻译研究的学习和研究对象。审美再现和审美表现是翻译美学中相互依赖、紧密关联的两个特性,在文学翻译中缺一不可,杨必译《名利场》做到了二者的完美结合和高度统一。随着语言的不断进步、美学理论的不断发展,对翻译美学的研究也将永不止步,对这一译本的研究批评也会更加深入。
[1]Thackeray.W.M.Vanity Fair[M].London:Wordsworth Editions Ltd.,2003.
[2]埃德施米特.创作中的表现主义[A].伍蠡甫.现代西方论文选[C].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
[3]冯庆华.英汉语言比较与翻译[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4]科林伍德.艺术原理[A].朱立元.二十世纪西方美学经典文本 (第一卷)[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
[5]刘宓庆.翻译美学导论[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2005.
[6](英)萨克雷.名利场[M].杨必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
[7]孙致礼.评《名利场》中译本的语言特色[J].翻译通讯,1984,(10).
2095-4654(2015)12-0076-03
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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