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蝶事迹考
2015-03-17凤群
凤 群
(五邑大学 广东侨乡文化研究中心,广东 江门 529020)
胡蝶事迹考
凤 群
(五邑大学 广东侨乡文化研究中心,广东 江门 529020)
民国著名影星胡蝶祖籍鹤山,曾3次当选电影皇后。关于胡蝶的传闻有她的出身与祖籍是满洲、抗战时出走香港是因为拒与日本人拍片以及与戴笠的同居关系等,众说纷纭。根据相关资料,就一些胡蝶事迹重新考证,有助于还原这位民国女性的真实面目。
胡蝶;祖籍;侨乡;逃港;沈醉;戴笠
在中国电影史上,胡蝶是一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电影人物:她是中国电影史上唯一一位3次当选电影皇后的电影明星,被誉为老牌电影皇后。胡蝶自1925年登上银幕,一直到1966年的41年间,一生经历几乎贯穿整个民国电影史,从默片到有声片,从国语片到粤语片,前后拍摄的影片将近百部,饰演过各类角色。1989年,81岁高龄的胡蝶在加拿大病逝。胡蝶虽已去世多年,但关于她的部分事迹仍然存在着一些争议,这一点连胡蝶自己生前也感到无奈:“有时我也真对有些作者的创造性的报导感到钦佩,……甚至关于我的出身、祖籍乃至婚姻,都可以有种种完全不同的传说,有的甚至出现在我的《回忆录》已在报纸上连载之后。”[1]219因此笔者认为像胡蝶这样有影响的电影人物,这些问题有必要予以澄清,故对其事迹做重新考证,试图还原历史上一个真实的胡蝶。
一、胡蝶的出身与祖籍
胡蝶1908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是广东鹤山。但关于胡蝶的出身与祖籍,却一直有许多传闻。1938年,有个香港作者在当时电影圈最为有名的《电声》周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言之凿凿说胡蝶是旗人,而且姓崔。限于篇幅,摘其关键几段:
胡蝶的祖上是满洲人,原籍奉天,吴三桂称乱时,胡蝶的祖先为满洲的新军将军之一,明室倾覆,满清统治中国,胡蝶的祖先奉命率兵南镇北粤,驻守南海,享受当地的供养,从此世袭居此,便渐渐忘起了自己的原籍,不过在胡蝶以前,她的父,祖,曾祖等都姓崔,所以胡蝶的原姓实在是崔。
民国肇兴满清崩溃,满洲人更不愿承认自己是旗人,胡蝶的父亲便自称粤籍,父亲既以道地广东人自居,胡蝶自然也以自己为广东人了。
胡蝶生于上海,曾在北平颇久,当时犹姓崔,后忽改胡,原因是为了投身电影界,抑尚有其他原因,则不得而知,但其原姓为崔,则千真万确,绝无疑问。[2]
该作者最后还一再声明,“以上所纪,乃系胡之世戚(现在广州)所述,这个亲戚原籍也是满洲,所以对于胡蝶的祖先,以及胡蝶原籍原姓知道得很是详细,由此关系所述当然可靠,现由笔者代为公开,以告影迷读者也很愿意知道吧!”[2]
作者说得很清晰,胡蝶是旗人的后代,而且姓崔,还是由胡蝶的“世戚”亲口说的,岂能有假?这种说法流传甚广,《胡蝶回忆录》已出版多年,为电影圈内研究人员所熟知,而胡蝶则一直表明广东鹤山是其故乡。胡蝶在回忆录中多次这样叙述道:“我的祖籍是广东省鹤山县”。“九岁那年,父亲辞去了这个不大不小的京官,全家回到了广东。……鹤山是我的故乡,逢年过节也随父母回去祭祖。”[1]7-9尽管有胡蝶的亲口叙述,直到本世纪初,依然还有影史学者坚持这种说法:“说起她的家世,还真有些来头呢!其祖先是奉天满族人,曾带兵镇守南海,并从此在广东定居下来。随着岁月的流逝,胡蝶的父亲自称是广东人,胡蝶自然也是广东人了。据说,胡家本姓崔,后改姓胡。”[3]这位学者显然是受了当年《电声》周刊那篇文章的影响。
胡蝶是否满洲旗人的后代,是否姓崔?笔者也曾将信将疑。因为由于战争与移民的原因,鹤山一带历史上确实有许多北方移民,比如历史学家已经研究出,鹤山龙口镇一带的源姓,是鲜卑人的后代。那么鹤山胡氏有否可能为满洲旗人的后裔?通过调研与查看胡氏族谱,得到的结论是否定的。
胡蝶故乡鹤山古劳镇坡山水寨村的胡姓,是从鹤山雅瑶镇古蚕村迁过来的,而雅瑶古蚕村的胡氏却是粤北南雄珠玑巷迁来的移民。据《胡氏古蚕族谱》记载,胡氏一族曾住河南汴京(今开封)的珠玑里,宋徽宗重和年间,胡氏太祖公“知小人用事金辽,势迫度汴,不可守于是,为族决策,偕本房中子侄数十人而迁于南雄保昌,仍名其里为珠玑巷焉。”其实,胡氏一族迁于南雄只是权宜之计,还想重返汴京。那么,后来又为何迁至鹤山?因为“金辽势盛,兵戎四起,此南雄保昌亦非久安。岭南虽烟瘴之地,而鱼柴所聚之处,此为良耳,至以立籍安居宜以。”胡氏后裔蒙贞蒙谦兄弟因为“金辽势盛,兵戎四起”,决定不回汴京,向南方进发,虽然岭南为瘴疠之地,但生存还是有利的。宋咸淳九年,“蒙贞兄弟遂问关来广州,及后蒙谦公迁于白藤,而其子仲高又自白藤迁于古蚕。仲高公生三子,各以著济。宋播越赠以义官,荣耀一门,至今族繁且大。”族谱说得非常清楚,鹤山古蚕胡氏俱为中原汴京胡氏的后代子孙,蒙谦一支先在新会白藤(今属珠海市)落脚,其子仲高后迁至雅瑶古蚕。古蚕建村距今已有880年。胡蝶幼年还随父母回乡祭过祖,所以是鹤山古蚕胡氏仲高后人确实无疑。说胡蝶是旗人且姓崔,自然是无稽之谈。
胡蝶的父亲胡少贡是民国年间京奉铁路的总稽察,胡蝶生母因只生胡蝶一女,便劝夫纳妾,胡少贡后来纳的妾却是旗人,她为胡家生下四子一女。胡蝶与庶母及庶母的母亲也就是姥姥关系都很好,胡蝶一口京白就是跟姥姥学的。也许有人不知情,将旗人庶母一家与胡蝶混为一谈,至于庶母一家是否姓崔,胡蝶回忆录没有提及,不得而知。
二、逃离香港真实原因
1937年,日本侵华战争爆发, 胡蝶离开上海去香港并打算在那里定居。先后在香港拍摄了《胭脂泪》等几部影片。香港沦陷后,胡蝶在香港定居的计划被打破,不得不在大半年后悄然离开香港。
关于胡蝶离港的原因,流传有如下说法:香港日军文化特务和久田幸助做胡蝶的工作,希望她能去东京做客, 顺便拍一部“保证毫无政治内容”的《胡蝶游东京》。胡蝶心中清楚这完全是侵略者的幌子, 便以有孕在身为借口推脱, 暂时稳住了和久田幸助, 随即将历年积存的财物装了30多个箱子,委托在香港负责秘密接送任务的杨惠敏帮自己运走,最后在当地抗日游击队的帮助下,胡蝶全家于1942年8月27日清晨逃离香港。日本人强迫胡蝶去东京拍电影的说法主要来自《胡蝶回忆录》,后来被一再引用。
和久田幸助虽说过保护个人的生命财产,但在约一年之间,家中较值钱的东西,都送给了不请自来的日本人,接着又提出了要求我与日本电影公司,到日本拍摄《胡蝶游东京》,说只是风景片而已,毫无政治内容。
我虽很谦让,但这是大事,绝不能让,绝不能让侵略军拿我作幌子,这是原则问题。……我们一面敷衍拖宕,我推说已有了身孕,不便拍片,只能等分娩以后再说。一面暗中做逃亡的积极准备。[1]189-190
胡蝶这段话值得商榷,既然“家中较值钱的东西,都送给了不请自来的日本人”,何来后面杨惠敏托运30个大箱子行李之说?而且据说还是非常值钱的胡蝶历年积存。另外,有史料证明,这位日本人和久田幸助虽然是日本国派来的,却是个富有正义感的人,把和久田幸助当成“文化特务”,可能是因为他的战时特殊身份造成的,当民族矛盾升华为主要矛盾时,对立的一方无论是谁,都可能是另一民族的敌人。但当历史的烟雾逐渐散去,和久田幸助人性的一面还是清晰可见,至少他是一个对中国人民充满友好感情的日本军人。他以独有的方式帮助过梅兰芳、胡蝶等人摆脱了战时的生存困境。他也曾因帮助中国人被日本宪兵队抓去坐过牢,还被遣送日本。抗战结束后和久田幸助没有沦为战犯,而成为中国人的朋友。和久田幸助战后也经常来香港,与香港演艺界的朋友团聚。
笔者找到一篇和久田幸助战后写的文章《梅兰芳胡蝶战时在香港》,里面提及他与胡蝶、梅兰芳都是好朋友,甚至还帮助梅兰芳逃离了香港,同时,他对胡蝶也十分关照。战时物资紧张,胡蝶连口红都托他买,因为和久田幸助懂粤语,胡蝶有什么委屈都愿意对他诉说。和久田幸助文章中没有提到他邀请胡蝶去东京拍《胡蝶游东京》一片的事情,倒是提供了胡蝶之所以逃离香港是因为另一个突发事件引起:一位东京来的日本将军,想见胡蝶,请胡蝶赴宴,便让一个参谋长派司机开车去接胡蝶,胡蝶也应邀前往,结果在途中遭日本宪兵队盘查。胡蝶“吓得用结结巴巴的日语、英语加上广东话”再三解释,那些宪兵不仅不听,还辱骂她。
可是对她的解释愈来愈生气的宪兵,用她听不懂的话痛骂她,不予宽恕,并加以处罚,命令她:“站在这里!”
她被罚站的地方,在油麻地渡船码头的前面,时间正在香港九龙人们往还最频繁的日暮时分,宪兵监视着这个盛装赴宴的女明星,四周筑起人墙围观。
“那是胡蝶呀!”
“发生了什么事情?”
……
人群中纷纷这么议论,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在这种情况下,她被罚站了一个多小时,并反复受那宪兵恶作剧的骚扰,好容易挨到“你可以走了”的命令。因为受了太大的羞辱,哭都哭不出来了,到此结束了谈话。据知,在场的参谋长的司机,则始终袖手旁观。[4]
胡蝶受不了如此奇耻大辱,决意逃港,而且还对和久田幸助说了,哭着请他帮助她去重庆。和久田幸助应允请给他一天时间,他要把闹事的人找出来严加惩罚,并对胡蝶说,如果你仍要去重庆的话,你可以完全自由行动。后来和久田幸助还在调查这件事,胡蝶已经不辞而别,悄然出走。和久田幸助为此得罪了宪兵队长,而对方则将胡蝶逃走的罪责推到他身上。胡蝶在战后也曾经多次去日本东京看望和久田幸助,与他一起吃饭叙旧,显然她对这个日本人是充满感激之情的。和久田幸助这篇文章是最早正式发表在香港著名的《明报月刊》上的,相信所言不谬。
显然,胡蝶在回忆录中,没有提这节赴宴受辱的事情。胡蝶早就想离开香港的心情一定是真实的,否则就不会有后来托杨惠敏运送行李的事,但她仓促离开香港的缘由显然不是因去东京拍电影的事引起,胡蝶内心似乎在刻意回避什么。可能她看过和久田幸助的文章,力图回避自己与日本人的关系,因为这关系到民族气节的“原则问题”,可能觉得“赴宴受辱”有损自己形象,而拒与日本人合作拍电影显得更有说服力吧。但事实证明胡蝶与和久田幸助是朋友,战后还有来往,和久田幸助甚至对她去重庆都允许“自由行动”。在他们平时的交谈中,和久田幸助或许曾提出过要胡蝶去东京拍电影的设想,但应该不是强逼。
三、 与戴笠关系之疑
胡蝶与戴笠的关系,一度传得沸沸扬扬,至今仍是一个谜团。首次披露这个信息的是沈醉,他曾是戴笠的军统部下,上世纪60年代初被特赦,于1962年出版了《我所知道的戴笠》一书。此书在戴笠私生活方面,披露出许多惊人内幕,书中特别提及戴笠与影后胡蝶的一段关系,让胡蝶至今难脱干系。沈醉说与戴笠“同居时间最长的要算胡蝶了,从1943年以后,胡被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5]124这本书中多次提到胡蝶,甚至还写到胡蝶为其他女人吃醋的细节。其次,就是为胡蝶离港托运行李、后来被戴笠关押近4年的杨惠敏,她于1967年在台湾出版回忆录《八百壮士和我》,书中忿忿不平地发泄对胡蝶的怨气:“我是天天以泪洗面,流不尽的眼泪!因为,胡蝶把我毁了,她毁了我一生灿烂的前程!”[6]杨惠敏当初为胡蝶夫妇托运行李,并没有跟随一起走,胡蝶夫妇走后, 香港还有许多人来找她, 请她把他们带赴内地。她把难民们分批送出香港。众人走后, 她才回内地。刚到惠州, 就听到胡蝶的箱子与难民们的行李在途中遭到土匪抢劫。杨惠敏回重庆后,突然被戴笠关了起来,理由是有通敌嫌疑, 泄漏了军事机密, 要送军事法庭审理。杨惠敏本来要去美国深造,突然飞来如此横祸,前途尽毁。她百思不得其解自己为什么被抓。她不恨戴笠,后来却对胡蝶恨之入骨,据说胡蝶因行李被抢在戴笠面前告了她的状。既然如此,杨惠敏为什么当时不把矛头指向胡蝶,她完全可以在出狱后找胡蝶论理,或把胡蝶告上公堂以辩清白。但杨惠敏没有这样做,说明她当时也许并不知情。一直到上世纪60年代末写回忆录才旧事重提,或许与沈醉的那本书有关,因为沈醉在书中提到几位与戴笠关系密切的人物时说:“如抗战时向困守上海四行仓库的孤军献过旗的女童子军杨惠敏(后因有人检举她偷骗胡蝶的行李被戴关起来)。”[5]116委托杨惠敏送行李的事只有胡蝶知晓,胡蝶既然与戴笠同居,那“检举”她的人一定是胡蝶了,另外此言出自戴笠部下沈醉之口,不由人不信。所以后来这段情节又被演绎成戴笠为了讨好胡蝶,按照胡蝶开列的失物账单,遣人火速从国外照单购买,然后谎说追回了部分财物。胡蝶虽心知并非原物,但考虑到这些物品价值更高,也就心领神会、不再追究了,胡蝶简直被描绘成贪图小利的女人。这些说法的根据何在,不得而知。其实杨惠敏被抓,可能另有原因。有评论者说:“逮捕杨惠敏还另有他因。据《黄慕兰自传》中回忆,‘杨惠敏被捕入狱。这真是飞来横祸,天大的冤枉,而由此又追查到志皋(赵志皋)和我,更是意外之灾。但是事后仔细分析,却也并不奇怪,想必是我和志皋在曲江以振委会的名义做了许多有利于加强国共两党团结抗日的工作,早就引起了国民党反共顽固派、特别是军统特务们的注意和忌恨……’可见,杨惠敏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国民党方面破坏国共合作、打击中共的牺牲品。”[6]黄慕兰是著名的红色特工,她的话应该可信的。
应该说,戴笠与胡蝶都不是一般人,至于他们有什么苟且关系,国民党内部应该人人皆知,没有不透风的墙。另外,即使国民党为了维护戴笠形象,竭力隐瞒,但重庆当时还有中共地下党活动,如有此事,他们肯定会知道,并一定会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揭露。因为国民党大员戴笠,竟敢霸占有夫之妇、举世闻名的电影皇后胡蝶几年,这不是一般事件,可能会引起社会公愤,这样上头条的轰动新闻居然能在当时的陪都重庆瞒天过海几年没有人知,显然不太可能。而且台湾后来也出了许多关于戴笠的书籍文章,有的甚至认为戴笠是严于律己的传统男人,从不好色。几乎没有一本(篇)提到戴笠与胡蝶的关系,目前也只有大陆上世纪60年代沈醉出的书中有提及,应该属于孤证。沈醉当时刚被特赦,求功心切。由于阶级斗争的需要,沈醉该书对戴笠有大量脸谱式的描写,甚至很多内容有可能出自他个人的虚构与想象。而他书中提到的很多事情后来被证明是不真实的,确有虚构的成分。如在提及杨惠敏这一段里,还写到与戴笠来往的女星中,有“当时重庆话剧名演员白杨,……电影演员陈云裳(为军统工作多年)。”[5]116白杨因为沈醉的这句话,在文革中被关押8年,受尽折磨,结果完全不属实。上海孤岛影后陈云裳幸亏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去了香港,不然,她这个“为军统工作多年”的“女特务”一定难逃法网。实际上至今没有任何文史材料证明陈云裳是军统的人,而且她与政治从来没有任何联系,说她“为军统工作多年”,应该是属捏造。另外,沈醉这本书写作态度极不严肃,包括戴笠死前的一些事情,沈醉在书中也是信口开河,说戴笠“他还想先到上海,请唐生明给他为胡蝶办理与潘有声离婚的手续,好无牵无挂地和胡蝶过半辈子。所以他于三月十七日由天津动身,不直接飞重庆而先去上海,便是想和胡蝶见一见,住上一两天再走。”[5]148戴笠随后飞机坠亡。这段话显然是沈醉虚构的,因为戴笠一向行踪诡秘,沈醉既不是戴笠的随从,如何知道他的行程安排?另外,戴笠已死,沈醉又如何知道戴笠当时内心的想法?而沈醉的这段话也成为后来流传胡蝶与潘有声离婚要嫁给戴笠的依据,被广泛流传,好像戴笠是因胡蝶而死,因而被演绎成多种版本的传奇故事。另外,沈醉既然写胡蝶与戴笠同居,但胡蝶是有丈夫的人,于是便有这样对潘有声的描写:“胡的挂名丈夫潘有声很懂得明哲保身之道,自从老婆被戴笠占有之后,他在美人和金钱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决定宁可牺牲老婆,而利用这个机会发一笔横财。他知道不这样做,身上不知什么时候会被手枪穿几个窟窿。戴笠答应给他一个战时货物运输局专员名义,让他放手去做投机走私生意时,他便长期住在昆明,很少到重庆去和老婆会面。”[5]4但这段话,沈醉在1980年再次出版该书时,却把它删去了,可见作者自己“编”得也很心虚,事实上,潘有声并不是胡蝶的“挂名丈夫”,他与胡蝶相濡以沫患难与共,是一对恩爱夫妻。“我和有声虽然辛苦,但也享受着夫唱妇随、同甘共苦、怡然自得的日子。现在回忆起那段日子,也仍然是辛酸中含着甜蜜的。有声是个爱护家庭的人,对我,对子女,克尽为夫、为父的职责。”[1]207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抗战结束后,夫妻二人带着儿女在上海短暂居住后便去了香港,直到潘有声去世,胡蝶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
虽然沈醉提及胡蝶与戴笠的关系言之凿凿,几乎已成铁证,但对他们“秘密同居几年”的传闻,早就有学者提出过质疑:“在沈醉所描述的胡蝶与戴笠关系的来龙去脉中至少有两点是值得推敲的:其一,胡蝶戴笠秘密同居究竟始于何时?沈醉说:‘从一九四三年以后,胡蝶为他所占据,一直秘密住在他的城乡公馆内。’甚至有人说,‘到一九四二年,戴笠又与胡蝶秘密同居。’这些都是不可能的。1942年胡蝶尚在香港和曲江,1943年底方到重庆,1944年又参加了《建国之路》的拍摄,随外景队返渝已是秋天,即使回渝后立即与戴笠同居,也不会早于1944年10月。其二,胡蝶与戴笠在重庆秘密同居历时多久?沈醉说:胡蝶和戴笠仅在杨家山公馆就‘住在那里几年’,后来还又移居神仙洞。若他俩开始秘密同居的时间不早于1944年10月,而胡蝶在抗战胜利后不久即1945年秋就返回上海,其间也就一年左右的时间,何来几年之说?”[7]所以,胡蝶与戴笠秘密同居一说破绽百出,难以置信。
胡蝶晚年的回忆录,比沈醉的书出得晚。她应该看过沈醉的书,但她书中对她与戴笠的传闻未提一字,也未提到杨惠敏这个人,更不作任何解释,只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关于这一段生活, 也有很多传言, 而且以讹传讹, 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 现在我已年近八十, 心如止水,以我的年龄也算得高寿了, 但仍感到人的一生其实是很短暂的, 对于个人生活琐事, 虽有讹传, 也不必过于计较,紧要的是在民族大义的问题上不要含糊就可以了。”[1]197胡蝶这段话,实际上是在否定她与戴笠的传言。胡蝶非常清楚,这种桃色绯闻越解释就越说不清楚,还会越描越黑,于是干脆不与计较。因为胡蝶在影视圈洁身自好是出了名的,她生命中结识的两名男性都属于平民百姓,林雪怀只是一个普通演员,而潘有声也是一个平凡商人。凭胡蝶当年红遍上海滩的身价,她想嫁达官贵人实在是小菜一碟,又何必在人到中年之时去趟戴笠的浑水!更何况她在重庆不仅有老公,还有母亲孩子一大家子人要照顾,如何与戴笠秘密同居?依笔者揣测,胡蝶一家当时从桂林到重庆处境较为困难,可能找戴笠帮过忙,并且在重庆打过交道。因为胡蝶也是国民党员,又是文化名人,战时在重庆少不了要参加一些活动。或许与戴笠有过逢场作戏的交往,但只是一般的关系,不大可能有“同居”关系。后来被沈醉添油加醋一番渲染,加上电影皇后与军统特务头目有染的桥段,比胡蝶主演的一些电影内容还要精彩,“以讹传讹, 成了有确凿之据的事实。”由沈醉“编导”的这出香艳而传奇的闹剧,让一生洁身自好的胡蝶无奈成为女主角,名声受污还被许多后人信以为真,这确实是一代影后胡蝶的悲哀。
胡蝶无疑是智慧的,她对与戴笠的传言始终保持沉默。在她看来,这些都属于“生活琐事”,不需要解释,“也不必过于计较”。而与张学良跳舞的传闻却让她耿耿于怀一辈子。1931年9月, 胡蝶随剧组赴北平拍摄《自由之花》、《落霞孤鹜》、《啼笑因缘》3片的外景, 人尚在途中,就发生了“九一八”事变。胡蝶再次回沪后,等待她的是各种流言与责难。原来9月20日《时事新报》上刊登了广西大学校长马君武作的两首打油诗, 其一为: “赵四风流朱五狂, 翩翩蝴蝶最当行, 温柔乡是英雄冢, 那管东师入沈阳。”这首诗讽刺张学良在东北事变时,因忙于和胡蝶等美女跳舞而根本无心抗日,一下把胡蝶推到风口浪尖。胡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于是在1l月2日的《申报》上发表了义正辞严的《胡蝶辟谣》, 同时, 明星公司和胡蝶同赴北平的外景队成员也集体署名发表《明星影片公司张石川等启事》, 以证胡蝶清白。胡蝶以自己的理性与智慧,闯过了社会舆论这一难关。胡蝶晚年在台湾有人介绍她与张学良见面,被她婉言谢绝了:既未相识就不必相识了。而逃离香港她则回避了“赴宴受辱”的情节,选择了一个更加合适的理由。因为这两件事情都与日本侵华有关,涉及到“民族大义”的原则问题。
胡蝶的行为,正如其回忆录整理者刘慧琴女士在《胡蝶回忆录》前言《记胡蝶》中所写的那样:“她将‘人生如戏, 戏如人生’两者融合在一起, 她实在是个天生的演员。”[1]2这种评价是非常恰当的。
[1]胡蝶,刘慧琴.胡蝶回忆录[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8.
[2]我知.胡蝶原籍满洲本姓崔[J].电声,1938,7(11):207.
[3]郭华.老影星[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53.
[4]和久田幸助.梅兰芳胡蝶战时在香港[M]//梅兰芳,马连良,程砚秋,等.中国戏剧大师的命运.北京:作家出版社,2006:232.
[5]沈醉.我所知道的戴笠[M].北京:群众出版社.1962.
[6]徐风.杨惠敏的起伏人生[J].百科知识,2007(12):43-46.
[7]朱剑.电影皇后——胡蝶[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11:239.
[责任编辑 李夕菲]
2014-09-25
本文为江门市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胡蝶事迹考”(批准号:JM2014B06)之成果。
凤 群(1955-),男,安徽泾县人,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当代文学与中国早期电影人研究。
K828.8
A
1009-1513(2015)01-0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