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视野下的生态文明建设
2015-03-17王智黎
王智黎
(武汉纺织大学,湖北武汉 430070)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提出来,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并且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当中,提出了“五位一体”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又进一步提出要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可见,生态文明建设已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日益成熟,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指导,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针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了精辟的论述,并且深刻提出社会生活的实践性本质,认为环境的改变也会导致人随之改变。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这对于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中国共产党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主客体关系的角度,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毛泽东关于这一问题的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二重性的规律,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意义。毛泽东同志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当时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水平,是当时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水土流失、沙漠化等问题相继出现,邓小平同志通过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他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统筹经济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提出了宝贵意见,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共产党生态观的基本框架。例如邓小平同志提出要正确处理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的问题;要依靠科学技术保护环境、开发资源;要重视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邓小平同志对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随之迈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步,回首看来这些工作确实在今天产生了“绿化祖国,造福后代”的成效。
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在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时代背景下,江泽民同志领导的全党始终重视人口、资源、环境等工作。江泽民同志继承与发展了邓小平的生态观,形成了更加完善的保护生态环境战略思想。他首先指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我们要正视生态破坏的实情,将生态环境建设上升到生产力的高度。其次,要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环保执法队伍,坚决打击破坏环境的犯罪行为。最后还提出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借鉴国外相关经验,不断提升国内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脚步不断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日趋增大,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生态问题上升到了人类文明的高度,并提出了生态文明的理念,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生态观的高度成熟和完全确立。胡锦涛同志首先指出生态文明的实质就是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有序发展,如果我们不重视质量和效果,而是单纯追求数量与速度,那么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就会失调。其次,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经济发展是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我们只有坚持这一发展道路,才能推动经济社会的良性循环。最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类型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这需要我们将这一先进思想落实到每个领域、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中去。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缘起之一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一提纲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马克思主义哲学和以往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区别之一,在于是否认识到人的实践活动的意义,其具体有以下几点内容:
其一,首次把实践的观点引入认识论。马克思指出:“以往的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这里的“对象、现实、感性”是指能被人感觉到的客观世界,包括客观存在的人。而旧唯物主义的缺陷就在于不懂得客观事物首先是人们实践的对象,然后才能成为认识对象,因而他们只是把客观事物当作与人的实践毫无关系的纯客观对象去认识。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正是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从而克服了旧唯物主义的对于能动性的片面夸大。
其二,首次提出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真的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的思维具有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1]”就是说,人们认识的正确性应当通过社会实践来证明,进而证明自己的思维确实具有正确认识客观世界的能力和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只有通过实践的检验才能证明自己的认识是否是真理,除此之外别无它法。
其三,正确阐述了人与环境的关系。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1]他驳斥了旧唯物主义只看到环境对人的影响和作用,不懂得人与环境的辩证关系,并指出实践活动是实现人和环境协调一致的基础,环境塑造了人,人也通过实践活动改造了环境。
其四,阐明了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观点。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解决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由此可见,马克思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提出实践是社会生活的基础。
总之,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也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方法论原则。自然、人、社会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是整个大系统中既相互联系又相互渗透的两个子系统,三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理论基石。
三、生态文明建设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是丰富多彩的,分别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的社会政治实践和科学文化实践。那么,在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中,其主要内容就是要使这三种实践形式得到和谐发展。
其一,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体现了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
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即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也是人与自然最直接接触的一种方式。而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本质的内容就是人类如何更好地实现与自然的良性互动。
从人类发展的历程来看,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自然为中心的阶段,由于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在自然灾害面前人类束手无策,并且人类在这一阶段明显依附于自然并受制于自然,因此这个阶段人类还处于原始的蒙昧时期。第二个阶段是以人类为中心的阶段,这个阶段大概处于工业文明时期,随着文明程度不断提高,人类有了更强的物质欲望,人类因自己创造的生产力而盲目膨胀,人类开始征服自然、掠夺自然,其结果是前所未有的生态破坏和自然灾害。第三个阶段是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期,我国把可持续发展方针作为基本国策,制定和开始实施长期的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又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些伟大的举措是人类合理运用自己的能力维持人与自然平衡、协调和稳定的文明体现,它既来自于对以往历史经验的总结与反思,也是人类对理想文明的憧憬与期望。因此,从人类发展过程来看,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
其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体现了正确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
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践,不能离开正确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社会政治实践是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是社会中的人,因此在生产劳动的基础上,人们又形成了多种社会关系,人们要想实现与自然的良性互动,调整和处理社会关系中纷繁复杂的矛盾活动是非常有必要的,这也是人们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必须进行的实践活动。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社会关系的实践主要表现为改革,我们改革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能否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仍需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决定》指出在未来改革中一定要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关于生态文明的改革决议也分别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几个方面着手。在经济建设中要发展低碳经济和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并且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针对我国国土开发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4类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合理规范地开发并有效控制开发强度。在政治建设中,政府也要加强生态转型,加强环境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责任,加强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是政府转型的有效手段。另外法律体系也要进行生态转型,要符合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要求。在文化建设中,要对传统的生态文化进行继承与发展,如对道家的“道法自然”生态观的继承、对儒家“仁民爱物”生态智慧的继承。因此,改革作为一种处理社会政治实践的活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其三,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体现了探索规律的科学文化实践。
科学文化实践是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准备性和探索性的实践活动,科学文化实践具有与物质生产实践和社会政治实践不同特点,即自觉地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以实验和社会调查等为辅助手段,以探索和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为最终目的[2]。这种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必然能为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和先进技术的支撑,例如:生态技术的目标是降低消耗从而达到原材料的充分利用,通过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和开发而获得最大整体效益,通过运行过程中生态化循环的控制而避免或者减少污染。生态学原理和生态经济规律作为生态技术发展的理论依据,为其提供了科学方法与理论基础。另外,生态技术合理的整体性复合型技术网络体系主要是以再生能源为基础,并且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为中心,以各种低耗型、再生型等常规技术为补充。因此,我们要在引进、消化和吸收的基础上再创新。科学地进行有关环境、资源和人口方面的实验,可以为我们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很好的理论支撑和技术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论述中指出:“中国要按照尊重自然、保护自然、顺应自然的理念,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使我们更加自觉地推动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到我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走向生态文明新时期,建设美丽中国。”
总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分别体现着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三种基本形式,这对我们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国梦”有着重大指导意义。
四、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启示
生态文明建设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还从更深层次揭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启示作用。我们需要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还需要注重与时俱进。
首先,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实践是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人作为实践的主体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实践活动,进而推动社会历史的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更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突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3]。
因此,在社会领域,我们要优化“人居”生活环境,形成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适度消费、绿色消费等生活方式,从我们每个家庭,每个个人的角度来说就是要进行生态社区建设,生态社区是一个在社区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概念,也称为绿色社区。生态社区可以为我们每个人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还可以从根本上缓解城市化生态负效应。在文化领域,要注重生态文明的教育事业发展,我们的教育理念要生态化,这主要在于借由对受教育者理性知识与道德素质的培育而为社会培养出改造自然能力与保护自然能力兼备的人才。同时,注重生态道德教育,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多种形式的生态道德实践活动,使人们自觉地履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注重与时俱进。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认为人是有理想、有目的的动物,会按照人的意识和目的去改造客观世界。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就在于人的实践性特别是能动的实践性,这种特性内在地决定了人在改造自然界的过程中具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4]。因此,实践是人有意识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所以我们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不断创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论述,正是我们在探索过程中注重与时俱进的体现。总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我们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今后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我们要继续发扬创新精神,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在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建设美丽中国”是十八大以来的新构想,这些理念为实现邓小平“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提供环境保障,构成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生态文明建设重在实践,全社会都应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1]恩格斯,列宁,斯大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中央翻译局,译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3136.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36.
[3]刘永生,祝和芬.生态文明建设与以人为本[J].学理论,2010(26):7779.
[4]肖磊,孟晓月,金鑫.浅析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及其当代意义 [J].湘潮,2012(1):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