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的状况与对策研究
2015-03-15
成都市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的状况与对策研究
四川大学 王志龙
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是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和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内容。成都市科技企业孵化机构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而且发展环境中有利条件多于制约因素,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成都市应从优化政府职能、促进民营孵化机构发展、构建孵化服务社会网络体系、完善政府采购措施、改善孵化机构运营状况、扩大孵化机构的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推动孵化机构快速健康发展。
孵化机构 科技创业 科技服务 发展对策 成都市
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是通过为科技型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系统集成服务,促进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载体或平台,本质上属于科技服务业。科技企业孵化机构(以下简称“孵化机构”或“孵化载体”)在培育科技型企业和科技企业家、密切产学研联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众多领域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成都市各个层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提出和不断推进,成都市孵化机构的发展环境不断得到优化,产业竞争力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成都市孵化机构的建设与发展也面临诸多制约因素和薄弱环节。我们在实地考察调研基础上,对成都市孵化机构的发展成绩、薄弱环节、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等进行分析,探讨推进成都市孵化机构发展的对策。
1 发展现状
1.1 发展成绩
产业已形成一定规模。2010年,成都市各类孵化机构44家,总孵化面积154万平方米。2013年成都市各类孵化机构已达72家,三年增加了28家。其中国家级10家(包括6家孵化器和4家大学科技园)、省级孵化器17家、市级45家(包括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专业楼宇、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化基地等),总孵化面积165.15万平方米。
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经过多年发展,成都市各类孵化机构的服务种类、服务质量及服务模式等都得到不同程度改善,正逐步由原来“物业管理服务+政策服务”模式向系统集成服务模式转变。部分孵化机构探索出“早期投资+专业服务+市场渠道”的孵化服务新模式,在持股孵化、创业导师、投融资、技术支持、知识产权、市场拓展等领域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一定成效。
专业化渐成趋势。成都市孵化机构已初步形成综合型和专业型并存的发展格局。目前成都市有专业型孵化机构22家,其中电子信息11家、现代服务业5家、生物医药2家,石油化工、汽车产业、新能源和新材料各1家。专业型孵化机构在提供基础孵化服务的同时,还提供专业技术平台、专业技术信息以及市场渠道信息等高端服务。而且同类企业的空间集聚,促进了在孵企业之间信息、技术、人才等的交流扩散,加强了企业间竞争合作关系,并催生了一批中小科技企业集群。
社会价值初步显现。成都市孵化机构在培育科技型企业、带动就业以及拉动经济增长方面的经济社会价值凸显。据统计,2010年全市7家国家级和9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共有在孵企业1873家,累计毕业企业1790家,提供社会就业岗位2万多个,聚集大学生创业企业(团队)458个,带动3000余名大学生就业。2013年上半年在孵企业实现产值约101.9亿元,申请专利数702项。
投资主体多元化。2010年,政府、大学、民企和国企为投资主体的孵化机构分别占总数的45.5%、13.6%、34.1%和6.8%,2013年这个比例分别为36.1%、16.7%、40.3%和6.9%。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不仅有助于孵化机构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同时也拓宽了孵化机构的资金来源渠道。三年来,政府独自建立的孵化机构占比由45.5%下降为36.1%,这说明政府正逐渐由直接投资者向间接投资者及环境营造者转变,民企的主导作用正逐步显现。
1.2 薄弱环节
载体供给与需求仍不匹配。随着成都市创新驱动战略的稳步推进,科技创业活动日益活跃,对孵化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虽然近年成都市载体数量增长较迅速,但仍不能满足市场需求。与其他同类城市相比,成都市孵化机构规模偏小。如截止到2012年底,西安市、武汉市和成都市国家级孵化器的数量分别为18家、13家和6家。2013年与2010年相比,成都市孵化总面积只增加7%,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成都市孵化载体服务质量虽有提升,但总体仍存在以下几方面缺陷:一是孵化机构内部管理服务团队整体素质不高,懂市场、懂技术、懂管理的高级管理服务人员严重缺乏。二是外部服务网络不完善,孵化服务社会化、多样化、市场化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服务专业化仍需提高。成都市孵化载体专业化技术服务、市场拓展服务和以持股孵化为核心的投融资服务等总体上仍然相对欠缺。四是孵化服务链条不完善,尤其加速器基本缺失。
发展后劲不足。目前成都市由政府和大学独资或参与建设的孵化机构占了总数的六成,这类孵化机构具有明显的公益性特征,普遍存在收入来源单一、盈利能力差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的问题。而民营孵化机构也主要以房租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如成都市较为领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天府新谷,其房租收入占50%以上,服务收入和投资收益等占比偏低。2010年成都市44家孵化机构的平均年收入仅为410万元左右,如果扣除运营费用,利润所剩无几。
国际国内交流合作较少。近年成都市对外交流合作活动已呈现出多层次、宽领域的特征和趋势,这为成都市孵化载体提高开放合作水平,聚集优势项目资源、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提高竞争力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但成都市孵化机构对外交流合作整体仍处于起步阶段,远远滞后于东部发达地区。而且与国内先发地区的交流合作,也处于初期阶段。
品牌打造不够。品牌是核心竞争能力的综合体现,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建立持续的竞争优势,将成为孵化机构发展的必然趋势。孵化机构之间的竞争也将从价格竞争、服务竞争逐步走向品牌竞争[1]。目前成都市除个别孵化机构有固定的品牌标识,有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品牌的规划和措施外,大多数孵化机构的品牌塑造意识淡薄,部分孵化机构对自身发展目标和定位比较模糊,孵化机构之间的竞争还处于价格竞争的低端层次。
2 发展环境
2.1 有利条件
政策环境逐步优化。国家相关科技规划和文件中都明确提出要加大孵化机构的投入建设力度,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孵化载体发展的政策措施。四川省明确提出要大力培育科技企业孵化机构,成都市也在构建科技企业孵化培育体系上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政府各个层面的大力推动,极大地优化了孵化机构的政策环境,必将促进孵化机构新一轮建设发展。
科技创新创业资源丰富。成都市是我国中西部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才最集中的城市之一,而且多年来专利申请、授权量持续领跑中西部。目前成都市有高校50所,各类研发机构884家(国家级94家、省部级408家);科技各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239人,其中两院院士35人、国家“千人计划”人才23人、四川省“百人计划”人才67人。2013年上半年成都市专利申请、授权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四位。
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较好。近年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实力不断增强,为孵化载体提供了充足的项目来源,有利于在孵企业享受技术外溢和协作配套的利益。2012年在12个副省级城市中,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排名第五(有三个副省级城市的数据未能获得)。2013年成都拥有8家国家级创新型企业、972家高新技术企业,位列副省级城市第5位、中西部第1位。作为国家首批创新型试点城市,成都拥有24个国家级科技产业基地(园区),总量位居中西部城市第1位。
创新创业成本和风险较低。成都市拥有较丰富的人力、技术设备、金融等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对孵化机构和创业者而言,可以降低服务资源的搜寻成本和购买成本。成都市相对低廉的房价与房屋租金及生活成本,在减轻孵化载体与创业者运营压力的同时,也能稳定人才队伍。这些因素都有效降低了创新创业成本与风险,有利于强化成都孵化机构的吸引力。
生活与人文环境优越。成都市气候温和宜人,历史文化悠久,周边自然与文化风景名胜众多,现代与传统交融。基础设施完善,科教文卫等事业发达,生活工作便利,是国内外公认的宜居宜业城市。休闲与包容的文化特点和氛围,对创新创业人才颇具吸引力,成为吸引科技孵化机构的有利因素。
对外交流合作基础较好。近年来成都市积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为孵化机构顺利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吸聚优质项目资源和人力资源,以及学习借鉴国际经验做法等,营造了有利环境,打通了交流渠道。目前成都市缔结的国际友好城市已达18个,国际友好合作关系城市36个。截至2013年底,在成都落户的世界500强企业达252家,数量居中西部之首;在成都设立的外国领事机构10家;成都已开通国际(地区)空中航线72条。
2.2 制约因素
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成都市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与国内其他地区比较而言,力度仍显不够。比如在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方面,对于国家“千人计划”人才,苏州市给予个人300万元补贴,重庆市给予200万元补贴,均高于成都市100万元补贴的标准。如果成都市在人才引进薪酬、安家补贴和科研经费资助等政策方面不能和其他地区看齐,创新创业人才引进效果必然大打折扣,这对成都市孵化载体的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政府采购政策不完善。成都市出台的扶持创新创业载体发展政策基本以资金补助或奖励为主,直接针对孵化机构。但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孵化机构和在孵企业对政府在环境营造方面的举措更为关注,尤其在加强科技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支持方面,期盼与诉求较为普遍和强烈。对在孵科技企业而言,产品销售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所在。对孵化机构而言,提高对在孵企业的市场拓展服务能力,是其自身利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的重要方面。目前成都市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小微科技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而且现有的政府采购政策在竞标制度方面也基本上将小微企业排除在外。
政府部分管理职能缺位。孵化载体与政府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政府很难及时全面掌握孵化载体和在孵企业的基本信息和实际诉求,政策制定缺乏依据且过于笼统,政策执行标准和流程不规范,政策缺乏连贯性和预见性等一系列问题,最终导致政策难以有效落地。政府管理部门在政策宣传、政策实施效果反馈以及孵化机构考核评价等方面也存在诸多不足。此外,政府、孵化协会和孵化机构在开展相关活动时缺乏联动的问题也较突出。
官办孵化机构改革迟缓。政府主导建立的孵化机构大都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管理体制行政化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目前成都市各类孵化载体中,由政府和高校独立创办的占了五成以上。政府与孵化机构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部分孵化机构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内部服务团队的建设也相对滞后。而且在享受政府各类特殊扶持政策(如土地划拨)的情况下,经营绩效仍旧普遍较差。
竞争压力逐步增大。在科技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国内各地区也纷纷将科技创新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战略支撑。成都市孵化机构的服务水平、企业毕业率等指标与东部城市相比还处于劣势,成都市孵化载体面临资源流失的竞争压力。在各类产业新技术不断涌现、技术更新换代周期不断缩短的大背景下,如何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和水平,帮助在孵企业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开发出有市场前景的创新产品,在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环境中站稳脚跟,是成都市孵化机构面临的挑战。
3 主要对策
3.1 优化政府职能营造良好环境
孵化机构应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范,按市场原则规范运作。相关政府部门应积极主动转变角色定位,进一步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是推动官办孵化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等,进而充分释放孵化产业的发展活力。二是政府应由孵化机构的直接资助补贴者向以间接扶持为主的环境营造者转变,通过发展规划、财税政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设立引导基金等方式,营造有利于各类孵化机构公平、自由和有序发展的政策法规与人文环境。三是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从孵化机构与小微企业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出发,杜绝“拍脑袋”决策的做法。要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和对象、执行标准和流程等,同时建立统一的政策宣传平台和政策实施效果反馈机制及政策动态调整机制。
3.2 促进民营孵化机构健康发展
民营孵化机构具有产权明晰、运转机制灵活、孵化方式多样、创办理念先进、市场运作能力强、与市场联系紧密等优势。扶持发展民营孵化机构既可填补成都市孵化服务的供给缺口,也可形成促进官办孵化机构改革的竞争机制。一是鼓励创建民营专业型孵化器。对于民营孵化机构而言,综合型孵化载体在资源集聚上难度较大,专业型孵化载体便于在一定专业范围内集聚资源,特别是那些符合当前发展战略方向的专业领域,更应该鼓励民营资本积极介入。二是帮助民营孵化机构开展招商引才工作。科技创业孵化机构属于生产性科技服务业,其发展既需要资金,更需要出色的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成都市应从税收、土地、资金及住房等方面入手,制定出一套引进外地孵化机构和孵化机构经营管理人才的政策措施。三是加强监管和制度激励[2]。企业的“逐利性”与孵化机构的“社会性”是一对矛盾体,政府可通过加强民营孵化机构的社会责任考核、完善科技创新成果奖励机制等途径,增强民营孵化机构社会功能,促进民营孵化机构“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的双向均衡。
3.3 构建孵化服务社会网络体系
孵化机构通过加强与各类外部服务机构和团体的合作,形成以孵化机构为主要节点的孵化服务社会网络,能大幅提高孵化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在服务网络的构建中,需要重点打通孵化机构与政府、大学,以及孵化机构间的交流合作渠道,不断完善各主体间的沟通协作机制,以促进资源的充分共享和利用。孵化服务社会网络的正外部性以及政府所具备的天然优势,决定了政府在孵化服务社会网络体系的构建上应发挥主导作用。应从市域范围出发构建覆盖所有孵化机构和中小微科技企业的服务网络,并建设高效便捷的“一站式”社会服务平台。首先,与各类孵化机构及小微企业充分沟通交流,深入把握各类企业的服务需求,并区分出共性和个性服务需求。其次,对成都市各类服务机构(包括投融资、财会、法律、审计、人资资源、知识产权、技术设施等服务机构)进行桌面或电话调研,对其服务领域、服务水平等进行分析研究,并初步筛选和归类出具有合作意愿和合作资质的服务机构。再次,与孵化机构或小微企业一起对服务机构进行实地调研,对合作的可行性、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等进行商讨。最后,在上述基础上,筛选出适宜的服务机构,并公布详细服务项目、流程及收费标准等。同时做好信息的动态管理和发布工作。
3.4 完善政府采购政策
在孵小微企业一般资金短缺,经营管理水平落后,而且高新技术产品普遍存在更新快、市场基础相对薄弱的特征。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新产品能否在短期内打开市场是决定初创企业生存发展和提高研发投入的关键,而政府采购则为小微企业拓展市场渠道提供了最为有效的制度保障。目前成都市应对政府采购政策和办法进行完善。一是出台政府采购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府采购扶持小微科技企业的适用范围、操作方式、具体方法,以及优先幅度、份额等。二是在招投标过程中给予小微科技企业相应的政策倾斜,如在评审时结合小微科技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履约诚信度等具体项目,给予适当加分或报价优惠等。三是要求中标大中型企业将一定比例的合同分包给小微科技企业,或是要求参与投标的大中型企业选择部分项目向小微科技企业进行分包等,为小微科技企业创造更多的参与机会。四是构建完善电子化采购平台,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执行机构以及供应商的相关业务流程统一起来,使分散采购变为集中采购,零星采购变为规模采购,使政府采购在扶持小微科技企业发展、支持自主创新等方面的功能得到有效落实[3]。
3.5 增强持股孵化功能
根据国内外孵化机构发展经验,先进的孵化机构都是以持股孵化收益为主要收入来源。持股孵化可让孵化机构分享在孵企业的高成长性收益,使孵化机构与在孵企业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这会促使孵化机构专注于服务质量的提高并大幅降低服务收费标准,对在孵企业是有利的。持股孵化对孵化机构运营机制的灵活性、孵化服务水平、项目筛选能力以及资金实力等均有较高要求。在运营机制方面,在政府主导孵化机构建设的大背景下,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升孵化机构市场化运作水平是最为紧迫的任务。在提升服务水平方面,除孵化机构自身加强管理服务团队建设外,政府主导构建孵化服务社会网络也能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在增强项目筛选能力方面,孵化机构加强与外部专家或风投机构合作,或密切与大学、科研院所的联系,以获取优质孵化项目等都是可行的办法。在提升资金实力方面,一是政府设立专项孵化投资引导基金,对孵化机构持股的企业进行跟投,或者按照孵化机构的投资规模对其进行一定比例的补贴或奖励,或者对孵化机构的持股行为给予一定额度的保险,以减少投资失败带来的损失;二是在政府制定出一套执行标准和监管制度的前提下,允许达到一定规模等级且社会价值较为显著的孵化机构改变部分土地的使用性质,以增强孵化机构的银行抵押贷款能力,进而扩大股权投资基金规模。
3.6 扩大国内外交流合作
成都市孵化机构在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吸聚高端创新创业资源,提升品牌竞争力等方面,具优良好的基础条件和外部环境。在国内外科技经济竞争压力日益增大的背景下,成都市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条件,推动孵化机构加快开放合作步伐,对内对外开展多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交流活动。一是加大对孵化机构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孵化载体发展成就和成功经验的宣传体系和宣传平台,增强孵化机构的社会影响力,提高成都孵化机构的品牌知名度。如积极参与或承办国际国内科技创新创业交流活动、举办国际国内孵化器发展论坛等,以此学习先进经验并聚集资源、发掘优质孵化项目。二是与著名孵化机构在科技项目招商、服务体系建设、风险投资基金设立与管理、国际交流与合作、人才培训与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积极引进国内著名孵化机构来蓉设立分支机构。三是与科技创新创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在科技孵化领域开展人才与项目合作,引进或共建孵化载体,吸引国际高端人才、优秀创业团队和高端项目入驻成都。
[1] 罗公利.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新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2] 左伟.政企合作视域下的中国民营孵化器发展模式探析[J].改革与战略,2013(6).
[3] 林初宝.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J].经济,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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