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物教学中如何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
2015-03-13靳卫东
靳卫东
【摘要】学生完善其自主学习能力,有利于学生全面的吸收消化所学知识,完善自我全面发展。本文就针对高中生物课堂上如何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提出几点笔者的想法。
【关键词】高中教学 生物课堂
【中图分类号】G633.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5)01-0167-01
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这不仅是对学生个人成绩的提高十分有利,更是符合国家对于综合性人才的要求标准。尽管教学形势十分严峻,但教学成果却不甚理想。其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教师没有合理运用创新性教学方法,致使学生没有主动的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去,仍然有着被强迫学习的心理。本文笔者就以自身有限的教学经验,简要的谈一谈如何在高中生物课堂上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一、授课内容“有详有略”
传统的生物课堂教学,往往都是由于受到高考的影响,教师在进行授课的过程中,都是围绕着高考可能出现的题型和答题技巧进行授课内容的规划。然而,实践证明,这样的教学方式不具有持久性,只能求得一时的成绩提高,对学生综合文化素养的培养十分不利。这就要求,教师在新形势的授课过程中,必须要对授课进行改革。笔者在这里根据自己的教学经验,认为只有做到授课过程“有详有略”才能最大程度的激发学生的自主创新意识,让学生的能力得到真正的提高。那么,如何在授课内容上呈现出“详略”呢?举个例子来说,当教师讲到《孟德尔的豌豆杂交试验》这一课的内容的时候,教师就可以对亲代表现型和基因组称都一致的那一组(即Ff和Ee这一组)进行详细的讲解,通过这一组在进行交配后,产生的子代的表现型和基因型之间的关系和原因进行深度的剖析,让学生掌握到遗传的规律。然后,让学生自行探究,当亲代的两个父本和母本表现型不一致的时候,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让学生自己去进行探究,就能很有效的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这就是教师要做到的授课内容“详略得当”,在有总括性的问题上进行详细的讲解和剖析,之后就让学生自主进行反思和推断,對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授课形式“丰富多样”
传统的高中生物教学过程中,往往都是教师进行书本内容和习题的单纯讲解,通过大量的反复练习,让学生掌握所学知识。这样做的弊端显而易见,那就是容易让学生形成定向思维,看到题目直接联想到做过的答案,从而对有变通的题目毫无头绪甚至是根本就注意不到。所以说,要想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势必要进行授课形式的变化。在这里,笔者认为,电教多媒体教学技术的引用,就是一个很好的创新形式。在教学过程中引入多媒体教学设备,不仅能有效的提高的思维注意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是能够通过动画的演绎,完美诠释生物教学中的动态过程。就比如,教师在进行《物质跨膜运输》这一课内容的讲解的时候,单纯的依靠教师的口头讲解,显然是没有办法使整个过程成系统有逻辑的呈现在学生的脑海之中的。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教师可以通过一个段视频的展示,将物质跨膜运输的整个过程完整的展现出来,让学生身临其境的感受这个过程的要点,从而完成对这一部分知识的掌握。丰富多样的授课形式,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的能动性,让学生自主参与教学,从而培养其自主学习能力,更好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最终掌握知识。
三、授课过程“发散思维”
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单纯依靠外部客观条件的改变其实是收效甚微的。最重要的方式是教师能够在教学的过程中,让学生发挥自己的主体作用,切实的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也就是我最后要说的一点,就是“发散思维”。顾名思义,这就是需要教师必须能够引导学生进行深度的思考,针对这个问题,不只是单纯的理解吸收,更是要能够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并能自己寻求问题的答案。只有通过自身的研究得到的问题答案,才能真正的被学生所理解掌握。比如说,教师在进行《光与光合作用》这一部分的教授的时候,就要时刻的引导学生不断的提问,但是又不能直接的回答学生,而是要在授课内容不断丰富的过程中,不断的让学生完善自己认为可能的答案,最终得出完整的问题结果,教师在给予表扬鼓励。这样的整个教学都是学生主体参与其中,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十分有利。
自主性学习的目的就在于培养学生积极的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善于思考并乐于寻找问题的答案。高中生物学科作为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高度结合的学科,单纯的教师讲解是绝对不能满足所有同学的求知欲望的,因此对于任何一位生物教师来说,引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都是迫在眉睫的。甚至可以说,只有学会自主进行生物学习的学生,才能在学习的过程中享受到学习的乐趣并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为自己的高中生活添上多彩的一笔。
参考文献:
[1]邓芳,高中生物教学中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实践研究,[J],《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02).
[2]刘占国,高中生物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J],《考试周刊》20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