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融结合发展现状及实证分析
2015-03-12南京大学金陵学院高梦晓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 高梦晓
1 产融结合的产生原因
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不高是融资难的本质原因,受限于自身规模和实力,不能通过上市或发行债券融资,同时又因为信息不对称,可抵押资产少等原因,很难获得银行信贷,自身的发展受限很大。
资金需求随着企业规模的壮大日益显著,产融结合的优势也就显现出来。产融结合的根本原因就是为了突破融资瓶颈,使得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
从当今世界范围来看,产融结合大体上可以分为“由产到融”“、由融到产”和“产融互动”三种形式。由产到融,即产业把部分资本转移到金融机构,主要通过投资或参股、控股金融企业、直接开办内部银行性质的财务公司等方式。此类较有代表性的产融集团,如美国通用集团、日本三菱集团;由融到产,则是由金融资产操控实业资本,如美国摩根集团;产融互动,即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渗透,企业内部的金融资产相互整合。
根据目前形势分析,企业进行产融结合的动机主要有以下三点:(1)当实业企业的资本进入成熟阶段,边际效用递减促使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2)世界上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3)产融结合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更高效率,更低成本发挥协同效应的途径。基于这三个条件,运转周期短、利润率高的金融行业成为了企业愿意为了不断扩张获取最优收益承担各种风险的放矢之的,同时促使了企业更加多元化,使得企业的经营战略更具有选择性和竞争优势。
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正面临着严峻的融资困境。由于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国内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对工商企业进行投资参股”,同时我国金融业有着较高的垄断利润。根据资本逐利的需求,为缓解生产经营中的融资约束,我国现阶段以央企为代表的大型集团企业产融结合的发展方式主要是“由产而融”,且对象以银行为主,形式较为单一。
与此同时,中国银监会2014年发布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柱状图显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稳步增长。证券业在2010年平均利润率为40.70%,在2011年利润大幅缩水的情况下,仍然达到了28.96%。金融行业为了解决金融资本闲置造成的金融资本浪费的情况,与企业建立起长期密切的联系,形成了信息沟通与资金融通的便捷渠道。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使金融机构投资分散了风险,降低了交易费用,从而使得资金效率提高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能力也得以增强。并且,金融机构可以利用中小企业资本、客户、资源、品牌和技术等优势,扩大自己的经营业务范围和规模,带动整个产业链能级的提升。
2 我国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效应的实证分析
2.1 变量选择及模型建立
为了研究我国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的相互关系效应,现以第二产业产值增加值表示产业资本的发展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以广义货币M2、股票筹资总额表示金融资本的发展指标(作为解释变量)。本文所选择变量的时间序列是2006~2014年,因为2006年是股权分置改革的起点,此项改革对我国股票市场影响深远。
其中 代表第二产业增加值, 代表M1货币供给量,B3代表各项系数,见表1。
表1 各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2.2 实证分析
2.2.1 显著性检验
表2 模型的回归结果
上述回归结果表明,每个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之间都存在显著的线性关系,调整后R2为98.97%,说明拟合优度很好,其意义为第二产业增加值98.97%的变量可以用M1货币供给量增长率、股票筹资总额来解释。模型的F值的P值为0.000005,说明模型整体显著。
将结果带入模型得:
2.2.2 序列相关性检验
由表2可知该模型的Durbin-Watson stat为1.867,接近2,所以不存在序列相关性。
2.2.3 异方差检验
通过表2怀特检验可以看出该模型的P(Obs*Rsquared)=0.4957,大于0.05,所以不拒绝怀特检验原假设,即存在同方差。
3 我国产融结合面临的风险
产业结构的调整对于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以下总结我国产融结合企业和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挑战。
3.1 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
银行的谨慎性风险偏好使得商业银行最初对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小,更偏向于注资规模大、技术成熟的大型企业。根据国资委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我国中小企业还没有单独实施产融结合的案例。但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除了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先行发展的行业,商业银行对科技型、创新性中小企业也增大了扶持力度。
然而这些企业往往存在技术不成熟、经营规模小等问题,故金融机构投资时需增加风险辨识能力,选择真正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
3.2 差别带来的误判
首先,是对金融业风险的误判带来的风险。金融业的风险远大于产业风险,如果产融集团仍按照经营实业的传统思路进行判断和操作,必然会因缺乏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而带来损失。
其次,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质的资产类型。通常,金融投资的投资期限短,风险大,收益率高;产业投资的投资期限长,风险相对较小,收益较为稳定。且产业经营具有周期性,如果忽略差别,盲目投资,很有可能遭遇金融风险的传导性,波及产融集团的其他企业。
3.3 集团内部关系
由于企业集团庞大,商品交易信息繁多,股权关系错综复杂,可能掩饰很多的非法交易的存在,而且信息披露的不完全会使得集团无法掌握企业真实情况,从而带来损失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会使得企业集团陷入经营危机。并且企业成员相互参股的现象存在,这会为资本充足率的衡量与评估带来困难,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母公司以债券或借款等方式向子公司拨付资金的,成员公司之间的相互参股会导致整个集团的财务杠杆比例上升,由此带来连锁风险。
从另一方面说,内部交易监督也较为困难,这使得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增加、资金短缺等情况增多。
4 产融结合风险的针对措施
近年来,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我国产融结合实践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是,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资本市场不够完善,银行治理结构不够合理的情况仍然存在。为使得产融结合达到最优效果,企业战略风险管理必须全方位地有力执行。
4.1 专业技术支持
针对金融机构与资产企业本质的不同,金融机构对风险辨识能力的需求高,企业有可能因为传统经营思维造成误判。产融集团急需懂得所在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的人才,建立完善的体系为融资风险的评估提供技术支持,为投资决策提供帮助。
4.2 风险传导控制
综合经营的情况下,某一子公司危机很容易通过“蝴蝶效应”使得整个控股公司陷入困境,所以建立有效的隔离机制非常重要,这样高风险业务的损失就不会传递到别处,增加了稳定性,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我国目前产融结合的现状绝大多数是一对一供求,但这与我国持续扩大的产业规模逐渐不能匹配,而联合发展不仅有利于消除信息壁垒,降低信息成本,密切上下游企业,还能够分担风险。可以预见,我国的银团、金融集团、大型财团等金融组织将越来越多,向多头合作延伸是必然趋势。
4.3 内外监管的构建与加强
对内部监督而言,首先对于内部成员公司的资信程度应当做出明晰的调查,可以减少非正常投资;复杂商品交易与资金运作的会计信息披露,可以杜绝非法交易,加大监督力度。
对于外部监督而言,我国产融结合监管法律不够完善,到目前为止,我国仍未出台一部专门针对产融结合的法律法规。例如,对于产融交叉出现的情况并无明确法律规定,形成监管空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会引发种种弊端,造成损失并阻碍发展。
此外,由于产融集团主体的多样性与业务复杂性,导致多个监管机构无法有效联合与统一,监管作用较弱。所以在加强监督体系的构建时,应该设法杜绝重复监督与空白监督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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