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集中管理对企业财务职能的促进作用
2015-03-11温冬青
温冬青
一、引言
保险集中管理是近年来国内保险市场上出现的一种先进的企业保险业务管理模式,一般是大型企业集团通过其内部的财务金融平台将系统内分散的保险资源进行整合,变分散采购为统一采购,变分散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从而实现保险采购和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不仅满足了企业财务金融职能多样化发展的需求,而且有效的提高了下属各级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和水平,更好的将生产安全与商业保险相结合,发挥专业优势,保障稳定发展。
企业保险业务管理就是综合运用商业保险产品转嫁企业风险、降低意外损失、保障持续生产的一种制度措施,是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随着新世纪全球经济市场化的发展,保险作为相对银行、证券开放时间最早、程度最高的产业,虽已为人所知,却未能深入人心,相当部分的企业仍然对保险存在片面的认识。尤其是对于全国性、集团性的企业而言,下属企业数量众多、分布范围甚广、经营性质千差万别的特点,决定了其保险业务管理在原有分散操作的方式下难以实现有效的统一,降低了资金的效率,限制了财务风险管理的职能,影响了企业的发展。
保险经纪人的出现,保险集中管理模式的引入,很好的适应了企业在新世纪的发展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解决了财务管理与保险管理之间的协作问题。在保险集中管理模式下,企业财务部门成为了组织负责机构,承担了整合内部资源、统一招标采购、规范日常管理、制定服务标准等职责,进一步完善了企业财务的风险管理职能,发挥了财务资源配置职能,加强了财务预决算管控职能,提升了企业全面风险管控能力,对未来企业财务职能内容的丰富和形式的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二、保险集中管理模式介绍
(一)基本概念。保险集中管理模式,即以大型的企业集团为母公司,整合下属企业或分子公司的业务资源,形成整体规模优势,对保险业务进行集中的设计和规划,制定统一的保险服务标准,规范统一的保险业务流程,下属企业按照上级公司的要求,确定相应的保险资产范围和种类,并组织完成具体的投保、索赔等手续。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专业化程度,母公司会通过自设保险经纪公司或外聘保险经纪公司,协助下属企业组织实施保险集中管理。
保险业务集中和统一管理,是目前国际上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方式之一。通过发挥财务风险管理职能实施保险业务集中管理,可以母公司使最大程度的了解整体的资产风险管理状态,充分发挥规模优势,有效提高分子公司的资金利用率,争取优惠的保险承保条件,帮助企业合理降低经营成本,实现以小的保险费用支出获得最大范围的保险保障。
(二)组织体系。一般情况下,保险集中管理模式的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1)母公司财务部,作为保险集中管理专项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保险集中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内部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开展工作、指导分子公司执行落实保险集中管理的各项要求,逐步完善财务金融服务内容,加强财务部门的风险管理职能。(2)母公司财务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作为母公司和分子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能够更好的将保险业务管理融合到自身经营体系中,集中优势资源为集团公司开展财产保险集中管理工作提供金融中介服务,协助下属单位完成投保、索赔等各项保险具体事务,引导各级财务部门发掘和发挥风险管理职能。(3)分子公司财务部门,作为保险集中管理的执行机构,是实现对风险与保险的统一管理重点环节,实施对企业内部保险工作的归口管理,从资产管理、预算管理的角度出发,根据集团公司的工作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合理安排自身保险业务,及时反馈操作意见。
(三)工作流程。一般情况下,保险集中管理模式的工作流程分为五个阶段:(1)课题研究论证阶段。主要是以母公司财务部为主,利用自身在企业集团内部财务和金融服务方面的优势,提出开展保险集中管理的设想,在母公司财务部的支持和指导下,财务经办机构将其列为重点课题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出具相应的论证报告。(2)立项前调研审批阶段。主要是在母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为了提高财务与保险的结合程度,由母公司财务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对重点下属企业或分子公司的现有保险业务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调研形式可采取现场调研或问卷调研,了解日常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并将调研汇总结果和统一管理操作设想整理上报母公司财务部,获得了立项审批。(3)立项后调研规划阶段。主要是以母公司财务部牵头设立的“保险集中管理项目工作小组”为主,组织面向了所有下属企业或分子公司的的资产与保险管理情况调研,详细准确统计各级企业资产情况、保险安排情况以及事故损失情况,为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持。(4)集中招标采购阶段。主要是以保险集中管理项目工作小组为主,母公司财务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组织专业人员确定实施集中管理的保险险种、设计保险条款、制定保险服务标准,之后组织面向保险公司进行集中采购,通过评审、谈判等操作选定合格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服务供应商为母公司及其分子公司提供定制的保险服务。(5)日常服务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以母公司经办机构或保险经纪公司为主,指导下属企业或分子公司按照母公司保险集中管理的要求,结合自身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生产状况,合理安排保险业务,办理日常保险业务的投保、理赔等手续,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保险集中管理进行调整和优化。
三、保险集中管理对财务管理的促进作用
(一)财务与保险的结合,完善了财务风险管理职能。财务的本质决定了财务的职能,传统意义上的财务主要承担了对资金的筹集、调节、分配、监督职能,但是伴随着财务环境的变化、内涵的丰富和目标管理、价值管理等管理理论的发展,财务的职能也必然要进行创新,而财务的风险管理职能的发展正是创新的表现形式之一。
保险业务集中管理作为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有效的识别和评价企业运营面临的风险,恰当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及强度,选用适合的商业保险产品转嫁或分散风险。财务部门作为掌握企业资产状况、具有金融专业知识的部门正是组织保险管理的最佳选择,能够通过完善自身风险管理职能加强风险防范,将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增强企业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使财务职能顺利完成由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由生产管理转向风险管理、由面向过去转变为面向未来的转变,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二)财务与保险的结合,发挥了财务资源配置职能。财务资本运营和资源配置的职能在保险集中管理工作中也得到了很好的体现,显著的提高了企业资金的利用率。其作用主要表现在财务对母公司内部保险资源的全面整合和优化配置,形成了巨大的规模优势,并且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引入市场化的竞争策略,争取到了优惠的保险承保条件,使得保险产品的性价比大幅度提高,一方面合理的控制了保险费成本的增加,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与集中管理实施之前的同等保险资产规模相比较,母公司整体保险费成本及费率水平会显著降低,实现了以较小的保险成本获得最优保险保障范围的目标,另一方面保费节约形成的资金沉淀,可以根据企业需求用于其他优势资源的购置和使用,这样既扩大了保险覆盖范围,降低了保险费支出成本,又提高了资金效率,均衡了资源配置,有效维护了企业资产安全。
(三)财务与保险的结合,加强了财务预决算管控职能。财务工作基础的职能就是年度预算、决算的管控,而保险业务由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使得母公司财务预决算管控职能更加明确、更加具有针对性。
事前阶段,财务部门可以根据自身资产状况和保险承保条件,准确的测算出年度保险费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的合理安排成本支出;事中阶段,财务部门按照资产的变化情况又能准确预算出保险成本的变动趋势,跟踪相关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事后阶段,财务部门能够准确的统计年度保险数据,评价年度保险工作,完善决算管理。
(四)财务与保险的结合,提升了企业风险管控能力。财务职能与保险集中管理的结合,通过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从上而下的统一了保险承保条件,统一了保险服务标准,并且与保险公司设计了严格的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了对各环节的指导和监督,不仅年平均赔付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为今后争取更优惠的保险费率和保险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而且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地规范了基层机构对保险业务的管理,为企业整个管理体系在风险管理方面填补了空白,堵塞了漏洞,提高了企业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
四、总结建议
由母公司财务部门主导和推行的保险业务集中管理模式,是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尝试,对未来财务职能的演变具有借鉴意义:
(一)企业要大胆突破传统财务职能的局限。财务职能的发展要紧紧跟随金融环境的复杂变化,满足未来不同金融业务的需求。财务部门时刻要大胆突破传统财务职能的局限,放宽眼界,认真学习和掌握银行、证券、保险先进的产品体系与操作模式,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勇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与自身业务相结合,助推企业稳定发展。
(二)企业要抓住机会拓展财务增值职能。在不断变化更新的市场环境中,经济主体越来越追求以最佳方法和最低廉的成本所提供最大的价值和服务,财务部门当然也不例外。财务部门作为经济主体内部最重要的资金管理部门,应抓住一切机会努力拓展资本运营配置、分析预测、信息服务、风险管理等增值职能,健全自身的综合服务能力,全方位发挥财务作用,促进经济主体的全面发展。
(三)企业要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创新管理。任何一项创新的实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都需要执行者及时吸取教训、稳步推广经验。财务职能的完善和作用的发挥必须与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工作规划紧密结合,贴合工作实际,先试点、后推广,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创新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财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