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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博弈下的小微企业集合融资模式

2015-03-07冯宗宪霍源源

关键词:抵押小微商业银行

冯宗宪,霍源源

(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1)



演化博弈下的小微企业集合融资模式

冯宗宪,霍源源

(西安交通大学 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1)

基于所构建的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集合融资演化博弈模型,以企业群体内部形成的自助担保机制为研究背景,分别对集合融资过程中有抵押资产和无抵押资产两种情形下的双方策略变化趋势进行了探讨。通过演化博弈分析认为,无抵押资产的集合融资贷款模式并没有增加银行的信用风险,且该模式不仅可以帮助银行降低贷款审查成本,拓宽中间业务渠道,还可以缓解小微企业信息不透明问题,防范企业违约风险的产生,同时降低企业获得资金的门槛,为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集合融资;银行贷款;小微企业;自助担保;演化博弈

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稳定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创新等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这类企业信息不透明、被认可的抵押物不足、容易受到外界经济环境干扰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导致其长期以来很难获得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有的则不惜通过民间高利贷的方式饮鸩止渴。这类企业一旦经营发生困难,便会出现资金链断裂,并且会因为无法偿还贷款而再次陷入资金危机,有时甚至可能因资金供给方追偿借款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1931年,英国学者麦克米伦(Macmillan)[1]便阐述了中小企业在创立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资金缺口问题,并将其称之为“麦克米伦缺口”,可见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由来已久,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市场国家,都在为解决该难题尝试不同的方案,以期突破阻碍小微企业长足发展的瓶颈。其中,欧美发达经济体常用于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援助的风险投资、创业板上市等融资方式都已获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囿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未完善,这类直接融资方式还只能起到参考作用,而一些借助担保机构参与的间接融资模式正在逐步发展起来。在该模式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可以发现,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服务覆盖面有限、担保费用较高以及担保手续繁琐等问题的存在,还鲜有单个小微企业在实际融资过程中通过该模式获得资金支持,然而这种“担保增信”的融资模式却仍值得探索。同时,鉴于单个小微企业融资能力薄弱、融资成本较高的问题,不少企业开始尝试集合融资模式,诸如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或者进行集群融资等均是典型的集合融资模式。在这类融资模式中,企业集合要么选用第三方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要么以群内企业自有的“核心竞争力”作为担保条件在金融市场筹措资金[2]。对于前者——多家企业共同寻找第三方担保机构的方式——不仅可以使得集合体内企业信用级别增进,同时还可以降低各家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于后者这种由群内企业构建的自助担保模式,不仅具有上述优势,同时还极大的增加了群内企业资产配置的便利性,起到群内企业相互监督作用,使得信息更加透明,有利于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筹措资金。

本文正是以这种小微企业群体内部形成的自助担保机制为研究背景,通过演化博弈理论来分析集合融资模式下具有不同贷款约束条件时(有抵押资产和无抵押资产),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不失一般性,这里简化为商业银行)之间的策略演进及变化趋势,希冀为小微企业获得有效的融资途径提供理论依据。

一、文献综述

综观近几年关于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的研究文献,大多数观点均认为大型银行或者外资银行没有太大的兴趣为小微企业开展金融服务,而小型银行或者一些专业银行在为小微企业进行金融服务时可以通过关系贷款克服企业信息不透明的障碍,因此具有相对优势[3]。赫南德茨(Hernández)等[4]认为,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关系贷款比通过与银行长期合作获得贷款的方式对于促进小微企业获得金融支持更具有优势,这种通过信任而建立起的关系贷款,不会让企业承受过高的利息。汉森(Hasan)[5]等通过银行类型及所有制等因素对小微企业贷款影响的实证分析后发现,股份制银行在为小微企业贷款时会通过分析“软信息”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低的贷款成本,因此这类银行对于转型后期经济体中的小微企业更重要,而大型银行和外资银行并不会采取诸如小企业评分技术或者固定资产评估等“硬信息”技术为小企业服务。但博格(Berger)等[6]认为,大型商业银行在使用一些诸如固定资产抵押贷款这种“硬信息”技术时也具有为小微企业融资贷款的优势。德拉特里(De la Torre)等[7]通过对12个国家及地区的48家银行做的实证分析认为,不同类型的银行在拥有新的技术、新的商业模式或者风险管理模式时,会为小微企业制定宽泛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所能获得融资的途径不再依存于关系型贷款,因此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将会变得异常激烈。目前在我国,对于大部分毫无融资经验的小微企业来说,商业银行贷款仍是最为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因此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不应再拘泥于形式单一的抵押贷款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应通过完善风险控制管理、创新服务手段以及开发多样化的合作领域为小微企业提供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集合融资方面的研究还相对较少,而该融资模式的思想可以通过社会资本的概念加以阐释。格兰欧文特(Granovetter)[8]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将其界定为个体与团体之间的关联,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所给他们带来的资源。蒙特哥马利(Montgomery)[9]将社会资本的概念引入到了小额贷款中,解释了社会资本对借款人恶意欠款问题的约束作用。拜斯利(Besley)等[10]分析了群体中有着共享的社会资本,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会对借款人产生积极的按期还款作用。我国学者张捷[11]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时也提出了利用社区信用资源提升单个中小企业信用水平的方法。王益等[12]通过分析社会信用资源的类型,提出了构建社会信用合作组织以实现社会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李华民[13]认为企业联保、集合融资等创新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均是应用了社会资本理论,使得群体内每个成员获得了比其自身经过努力而能获得的更大可信度。张琦等[14]认为可以通过供应链融资、产业链融资、集群融资等创新融资方式促进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即多家中小企业“组团融资、集合担保”的模式,克服中小企业由于企业规模缺陷以致信用风险增大的融资缺陷。

通过文献回顾可以看到,目前关于小微企业商业银行贷款以及小微企业集合融资的讨论大都是分别论述,而将二者结合起来共同分析这一创新融资模式的文献较少;其次,众多文献均指出了小微企业贷款中常遇到的抵押资产不足情况,但是并没有给出有效的解决途径,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融资途径始终不能缓解小微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此外,国内外有关集合融资模式的文献还主要以集合融资的优势研究为主,缺少投融资双方利益的具体讨论。鉴于以上分析,本文拟构建不同约束条件下的集合融资模式,以通过演化博弈论的分析清楚地看到商业银行与企业双方的策略变化情况,为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提供合理建议。

二、集合融资贷款模式分析

传统的博弈理论假定博弈者是完全理性的,然后从理性角度出发,通过纳什均衡预测博弈者在完全信息状态下的策略行为。1974年,梅纳德(Maynard)等[15]提出了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ily Stable Strategy, ESS),其作为演化博弈论中的重要概念将博弈论从完全理性假设中解放出来,使得演化博弈理论得到长足发展。该理论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出发,合理地假设了博弈者的有限理性行为,通过多次学习调整过程,把影响博弈者行为的各种因素纳入讨论中来考察系统达到演化稳定状态时博弈双方的策略选择问题。1978年,泰勒(Taylor)等[16]又建立了模仿者动态模型,在这种分析框架下,博弈分析的核心不再是传统博弈的最优选择策略,而是有限理性博弈方组成的群体成员策略调整的过程、趋势以及稳定性等方面的分析[17]。20世纪末,随着演化博弈论研究的深入,许多经济学者把该理论引入到经济学领域,演化博弈论也开始从对称博弈的研究转向非对称博弈的研究并逐渐深入[18-21]。此外,国内经济学者还将演化博弈理论应用于产业演化、制度变迁以及投资组合分析等问题的讨论中[22-24],使得该理论在经济学领域有了更为宽广的应用价值。

本文将建立演化博弈复制动态模型,并将其应用于采用集合融资模式情形下的小微企业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导致银行和企业双方均是有限理性参与者,因此恰好可以通过演化博弈理论进行探讨,商业银行可以逐步清楚小微企业在不同贷款模式下的策略选择趋势,逐一分析对待不同政策条件时小微企业的策略调整过程,在清楚判断博弈方的演化稳定策略后,设计适合小微企业的贷款产品,完善小微企业的融资产品和融资服务。

(一)需要抵押资产的集合融资模型

1.模型假设。由于商业银行在与企业的实际合作过程中多采用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服务,因此以下假设均是在小微企业给银行提供了认可的抵押资产的基础上给出的。

假设1:对于每一家小微企业来说,既可以与多家企业一起形成集合,与银行进行协商,进行集合融资方式贷款,也可以在自身抵押资产足够的情况下参与单独融资方式贷款。其中,企业选择单独融资方式和集合融资方式进行贷款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分别为c1和c2,并且包括或有的担保费用、手续费用以及贷款利息等费用。

假设2:银行为每一家小微企业进行单独融资或集合融资贷款时的审查成本分别为f1和f2,贷款利率分别为r1和r2。

假设4:企业通过单独融资方式贷款或集合融资方式贷款时能够给银行提供的抵押资产的价值分别为M1和M2*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时,会考虑到企业在未来违约时其抵押资产通过拍卖或者折价出售的价格波动,因此这里不妨假设企业被认可的资产价格即为未来折价出售时的价值。,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的贷款金额为抵押资产金额的k倍(但一般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的资产认可程度较低,因此有01)。

假设5:小微企业若获得银行贷款,并将其用于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则可以达到的平均利润率为l。

根据以上假设,当银行采用集合融资贷款策略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时,若企业能够按期偿还贷款,则在扣除贷款审查的成本后,商业银行可以获得的收益为nr2kM2-f2;而当某家小微企业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其所在的企业集合融资组合会为该违约企业偿还银行欠款,从而控制了银行信用风险的蔓延,也保证了银行的收益不受影响,与此同时,集合融资组合将获得该企业参与集合融资时缴纳的保证金qi,或者通过折价出售、拍卖以及变卖企业抵押给银行资产的方式弥补替违约企业进行偿付的损失。

同理,当小微企业通过单独融资贷款策略获得资金时,若其能按期偿还贷款,银行在扣除贷款审查的成本后可以获得的收益为r1kM1-f1;而当企业发生违约时,银行的收益为抵押资产变卖后的所得并扣除损失的本金以及贷款审查成本等费用,为M1-kM1-f1。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若选择按期偿还贷款的策略,在进行集合融资贷款的前提下,企业扣除银行贷款所需支付的费用(含利息)后会获得的收益为nlkM2-c2;相应地,如果进行单独融资贷款模式,企业可以获得的收益为lkM1-c1。

当小微企业选择违约策略时,在银行提供集合融资贷款模式下,企业需要在原有收益中扣除价值为M2的抵押资产以及缴纳给集合融资组合的保证金qi;而当银行提供的为单独融资贷款模式时,则无须扣除缴纳给集合融资组合的保证金部分。此外,当企业发生违约时,无论通过哪种融资模式获得贷款,资金利息为违约企业所有。这样可以得到小微企业在违约策略下相应的收益分别为nlkM2-c2+nr2kM2-M2-qi和lkM1-c1+r1kM1-M1。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相应的得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需要抵押资产的集合融资银企双方得益矩阵

uBC=y·(nr2kM2-f2)+(1-y)·(nr2kM2-f2)

uBS=y·(r1kM1-f1)+(1-y)·(M1-kM1-f1)

uER=x·(nlkM2-c2)+(1-x)·(lkM1-c1)

uED=x·(nlkM2-c2+nr2kM2-M2-qi)+(1-x)·

(lkM1-c1+r1kM1-M1)

(r1kM1+kM1-M1)]

(1)

同理可得小微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为:

nr2kM2+M2+qi)-(r1kM1-M1)]

(2)

3.策略分析。在建立了上述模型后,可以根据复制动态方程进一步讨论该博弈的演化稳定策略。

情形1:r1kM1y*。根据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定理,x=1为商业银行的演化稳定策略,再根据表1所示得益矩阵可得,不论小微企业是否选择违约,银行通过单独融资贷款时所获收益(r1kM1-f1或M1-kM1-f1)均低于银行通过集合融资贷款的收益(nr2kM2-f2)。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银行将都会选择提供集合融资贷款策略,且该策略不依赖于企业策略的选择而改变。

情形2:r1kM1y*,则x=1为商业银行的演化稳定策略;若y

情形3:nr2kM2-f2+f1

根据银行的三种可能性策略分析可知,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仍以利益最大化为主,但是在考虑到资金安全性及风险控制问题时,银行会根据小微企业的还款意愿分类决策:当企业还款意愿较高时,银行会提供集合融资贷款策略;而当其还款意愿较低时,银行会选择传统的单独融资贷款策略,谨防风险事件蔓延。

情形4:nr2kM2-M2-qix*。根据微分方程稳定性定理,可知y=1为小微企业的演化稳定策略;

情形5:r1kM1-M1

情形6:r1kM1-M1<0x*时,y=0为小微企业的演化稳定策略,当x

在情形4和情形5中,nr2kM2-M2-qi<0均成立。即nr2kM2

而只有在情形6中有nr2kM2-M2-qi>0,即nr2kM2>M2+qi。表示在小微企业所承担的贷款利息大于企业抵押资产价值和缴纳给集合融资组合保证金总额的情况下,如果银行初始阶段给小微企业提供的集合融资比例为x*时,小微企业无论是选择按期还款策略还是违约策略,其收益都没有差别;当银行在初始阶段给小微企业提供的集合融资比例高于x*时,经过一段时间的策略演化,企业的稳定策略为y=0,表示小微企业还是会因为利息较高而发生违约事件;而当银行在初始阶段给企业提供集合融资的比例低于x*时,经过一段时间的策略演化,y=1为小微企业的稳定策略,表明这些只能选择单独融资模式的企业因为考虑到后期贷款的信用记录问题,在此时较高利息下仍然会选择按期还款策略,但这高昂的企业运营成本一定会影响到企业未来的持续发展。

(二)无需抵押资产的集合融资模型

1.模型假设。对于大多数小微企业来说,出具商业银行普遍认可的抵押资产并不容易,因此为了结合前文对比研究抵押资产在银行为小微企业提供集合融资贷款中的作用,这里假设采用集合融资贷款方式的小微企业不再给商业银行出具抵押资产,而只是给集合融资组合缴纳保证金即可。多家小微企业的保证金便构成了集合融资组合的风险准备金,当组合中某一家小微企业发生信用违约,且不能按期给银行偿还贷款时,企业集合融资组合会使用风险准备金先行替企业进行偿付,承担企业融资担保方的职责。于是,在这种小微企业集合自发构建的“群内担保”模式下,即便各家企业均无法提供相应的抵押资产,商业银行仍可为集合体内的各家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且贷款额度为其在集合融资组合中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的n倍(n>1),即nqi。

表2 无需抵押资产的集合融资银企双方得益矩阵

结合前述假设,当银行采用不提供抵押资产的集合融资贷款策略时,无论企业是否违约,银行都将获得扣除贷款审查成本后的利息收入,即为nr2qi-f2;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当其按期还款时,企业可以获得的收益只需扣除申请贷款所需的成本(含利息),当其发生违约时,企业还会损失缴纳给集合融资组合的保证金。但是对于单独融资贷款策略,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的收益与有抵押资产的贷款收益相同。无抵押情况下的商业银行与小微企业相应的得益情况见表2。

同时还可以得到小微企业的群体中选择“按期还款”和“到期违约”两种策略下的期望得益和群体平均得益分别为:

c1+r1kM1-M1)

相应地,集合融资无抵押资产贷款模式中,银行和小微企业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M1+kM1+f1)-y·(r1kM1+kM1-M1)]

(3)

M1-nr2qi+qi)-(r1kM1-M1)]

(4)

3.策略分析。根据银行有抵押资产贷款和无抵押资产贷款的复制动态方程,即式(1)和式(3)可以得到,银行在无抵押贷款时的策略选择与有抵押贷款时的选择类似,下文主要讨论小微企业的策略选择。

情形7:nr2qi-qix*,可得y=1为小微企业的演化稳定策略;

情形8:r1kM1-M1

情形9:r1kM1-M1<0x*时,y=0为小微企业的演化稳定策略。

根据情形7和情形8可知,只要nr2qi-qi<0,即集合融资贷款方式中小微企业所付利息小于缴纳给集合融资组合的保证金时,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企业均会选择按期给银行还款;而当nr2qi-qi>0,即小微企业需要偿付给银行的利息多于其所缴纳的保证金时,企业策略的选择与初始阶段银行选择集合融资贷款模式的比例有关,当该比例小于临界值x*时,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小微企业会选择按期还款策略,而当初始阶段银行提供集合融资贷款的比例大于临界值x*时,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化,企业会选择违约策略。

通过上述无抵押资产的集合融资贷款模式中银行和企业的策略分析之后可以得到,二者的策略选择和有抵押资产贷款时的几种情形基本一致。因此,在本文所假设的企业集合融资模式中,小微企业是否能提供商业银行认可的抵押资产并不影响企业的还款情况,但是若一味地要求资金单薄的小微企业只能通过抵押资产贷款会使得企业的融资渠道受阻,反而不利于多种创新融资模式的开展,小微企业也难以能够获得合适的金融服务。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选择集合融资贷款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时,有助于其降低贷款审核成本、提高贷款审批效率,与此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为小微企业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拓展银行中间业务经营范围,提高自身竞争力。对于同类别小微企业或者发展阶段相同的小微企业,集合融资模式不仅有助于银行降低平均贷款审批成本和贷款后期的平均监管成本,还可以帮助经营不规范的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为企业提供结算服务或者财务咨询服务,以及为小微企业制定适合的融资模式与融资方案等多种增值服务,促使商业银行信用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合理的贷款定价有助于银行与小微企业双方开展合作。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在商业银行所能获得贷款的利率普遍高于大型企业以及国有企业,过高的贷款定价不仅使得双方无法开展合作,还会使得企业承担较重的经营成本,导致还款压力加大,同时增加了银行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通过本文进一步的研究发现,设定合理的集合融资贷款利率尤为关键。

同时,应构建集合融资组合风险准备金机制。当小微企业选择集合融资方式贷款时,银行可以降低或取消对企业抵押资产的要求,扩大抵押资产的认可范围,在集合融资模式下,通过群内企业集合融资组合所建立的风险准备金机制同样可以为银行减少因企业违约而带来的损失。对于小微企业来讲,这种企业集合内部建立的风险准备金体系还可以减少企业贷款时的局限性,增加企业信用贷款的获取途径,防止“逆向选择”行为的发生,为企业获得资金支持提供便捷。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服务机构还可以为同一产业链的企业建立融资集合。在这种融资模式下,企业因为要考虑其所在集合体的信誉对长期经营利润的影响,会对自身加强约束,按期偿还贷款,从而降低了道德风险的发生。此外,对于这种处于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来说,由于长期业务往来,因此彼此信息相对透明,这样以来,便于银行对同一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走访调查,在掌握行业系统风险发展的规律的同时,及时跟踪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避免了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信用风险损失。值得注意的是,在构建小微企业集合时,贷款机构应甄别各家企业的真实身份和背景,防止从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集合通过该融资模式进行非法集资。

此外,应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建立。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不但可以通过线下收集,还可以通过线上获取,庞大的网络数据不仅记录了企业的交易数据,还记录了企业的行为信息,以及关联企业的交易情况,这些数据资源无论规模还是质量均会优于传统商业银行所掌握的企业信用数据。因此,整合线上线下数据,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数据库的建立,扩大数据库的可获渠道,在为银行或者其它融资机构提供贷款核查帮助的同时,也可以为众多小微企业在构建融资集合时提供参考,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突破阻碍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瓶颈。

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集合融资模式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在建立初期集合融资模式会以较低的门槛吸纳资金短缺的小微企业加入组合,因此每家企业给集合组合所缴纳的保证金数额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对于众多资金周转紧张的小微企业来说,它们会担心缴纳了保证金后融资模式无法有效运作,反而占用了企业的流动资金,因而会持观望态度来考量这种创新融资模式,致使实际参与集合融资模式的企业数目较少。这样以来,融资组合的风险准备金数额有限,商业银行便会减少贷款额度的放大倍数,于是,在没有相关政策配套的前提下,这些因素将直接影响集合融资模式对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的效果,同时也制约了该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因此,如何完善现有的集合融资运作模式,整合优质的企业资源,提高运行效率,为更多小微企业提供便捷的融资渠道将是该问题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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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丛)

Small-and-Micro-Sized Enterprises Collective Financing under Evolutionary Game Theory

FENG Zongxian,HUO Yuanyua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Xi′an 710061, China)

This paper establishes the evolutionary game model of collective financing between commercial banks and small-and-micro-sized enterprises. The investigations were conducted on the two parties′ strategies trend in the different cases which are secured loans and unsecured loans in the context of self-guarantee mechanism formed in enterprises group. Through the game analysis, we conclude that the unsecured collective financing mode does not increase the credit risk of bank. The given mode can both reduce the cost of examination and expand the channels of middle business of commercial bank. For small-and-micro-sized enterprises, it will not only mitigate the problem of information opacity, but also prevent the enterprises default risk. Furthermore, this approach lowers the financing threshold and gives a new way of thinking to solve the financing problems of small-and-micro-sized enterprises.

collective financing; bank loan; small-and-micro-sized enterprises; self-guarantee;evolutionary game

10.15896/j.xjtuskxb.201505002

2015-01-26

陕西省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重点项目(2012KRZ1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BJY105)

冯宗宪(1954- ),男,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间] 2015-07-28

www.cnki.net/kcms/detail/61.1329.c.20150728.1818.004.html

F832.21

A

1008-245X(2015)05-0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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