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助体系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机制研究
2015-03-02裴秋蕊
裴秋蕊
研究生奖助体系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作用机制研究
裴秋蕊
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过程中形成的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进行梳理,对其涵盖的奖助措施和制度机制进行整体性、有机化的分析,并从制度层面归纳出研究生奖助体系在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中所发挥的保障性、激励性和导向性三大作用机制,结合存在的现实问题提出建议,即应形成助学贷款和研究生“三助”为主体的资助体系,应形成多样性、梯度化的奖学金体系,应突出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导向性机制。
研究生奖助体系;培养质量;作用机制;研究生教育
2014年,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制,同时将原来只对公费生发放的国家普通奖学金调整为惠及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的国家助学金,并提高了资助标准,在经费制度上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研究生奖助体系构成现状
由于各高校的基本情况存在差异,使得现行研究生奖助体系呈现出“一校一例”的现状,但从总体上看,研究生奖助体系核心功能基本相似,形成了以基本保障、奖励优秀、按劳取酬和资助贫困四部分为主体措施的框架体系。
1.基本保障
一般为普适性的保障性措施,以全体全日制研究生为覆盖范围。设立目的是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需要,改善研究生待遇水平和生活条件。“国家助学金”即为基本保障措施。
2.奖励优秀
这类措施主要是奖励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研究生,按照学校制定的考核指标和程序进行评定,覆盖面因学校经费的充裕程度而异,奖项数量和单项奖金也会因资金来源不同而异。一般高校中的综合奖学金即为此类措施,也有一些来自于社会资金的专项奖学金也属于奖励优秀的范畴。
3.按劳取酬
主要包括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和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通过“三助”岗位让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研究生参与到学校的科研、教学和管理中来,同时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额的津贴,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研究生提供了生活支出的保障。
4.扶危济困
主要包括国家助学贷款、针对贫困生设立的补助补贴以及学费缓交减免等措施。这些措施需要学生本人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通过确认贫困生身份来申请获得。
如果说奖助措施是奖助体系的骨骼和肌肉,那么落实这些措施的制度就是奖助体系的血脉和神经,是确保国家政策有效实施的根本。本文以问题为导向,从制度视角对研究生奖助体系在研究生综合改革过程中的作用机制进行探究。
二、研究生奖助体系的作用机制
1.保障性机制——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根基
保障性机制是研究生奖助体系首要的作用机制,起到为研究生提供物质保障和精神支撑的作用,特别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可以有效避免因暂时性经济困难造成的优秀人才流失问题,为高端人才培养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源,奠定了人才选拔的基础。
从奖助措施分类及功能定位来看,基本保障、按劳取酬和扶危济困三大类均带有很强的保障性作用,这些措施的主要目的是为广大研究生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特别是对贫困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和帮扶,也缓解了研究生作为成人要求自立自强的心理压力,从某种程度上有利于高校研究生群体的安全稳定。
从资金来源和获取方式来看,这三类措施也存在显著的差异:基本保障的资金来源为国家拨款或者学校拨款,一般以直接发放的形式为主,全日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均可获得;按劳取酬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学校拨款和导师出资,学校设立专项经费和“三助”岗位,或者导师提取部分科研经费设置助研岗位,满足条件的申请者获得岗位后,通过自己的劳动付出获取相应的报酬津贴,属于按劳分配的资助方式,很多高校也会优先将这些岗位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扶危济困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国家定向拨款、政策性商业银行贷款和学校设立的救助性基金等,其中,一部分属于毕业后需偿还的免息贷款,还有一部分属于无需偿还的救济性资助。
2.激励性机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驱动力
激励性机制主要依托一系列奖学金制度,通过奖励措施充分调动研究生群体的主观能动性,增强研究生进行自我提升和成长成才的内在驱动力,引导研究生对在学期间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合理规划及分配,最终促进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激励性机制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吻合度,会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奖助体系的激励性机制最终通过各类奖学金的评定予以实现。
3.导向性机制——研究生奖助体系的长效机制
导向性机制即为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的约束性机制,对奖学金体系的有序化和规范化起着至关重要的控制作用,也可对实现奖学金制度的长效机制和人才培养的长期目标起到促进作用。导向性机制主要是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需要与研究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同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制度拟定以及操作执行过程之中,通过明确鼓励什么禁止什么,对研究生的思想道德和人文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通过完善评奖标准和提高评奖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规范研究生参评奖学金的行为,对弄虚作假、造业造绩、诋毁诽谤等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打击遏制,确保真正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能够在评奖中脱颖而出。
三、现存问题分析
1.保障性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1)“不劳而获”的助学金。“双轨制”下的公费研究生可以获得每月200元左右的普通奖学金,现在全日制、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可以获得每年不低于10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助学金为研究生求学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支持和精神支撑,特别是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这无疑是雪中送炭。但是,不用付出任何努力也不用做出任何贡献即可获得的助学金,是否会在研究生心中埋下“不劳而获”的种子?如果贫穷成为“不劳而获”的正当理由,这种助学金能否培养出研究生的感恩之心?是否会助长更多的理所应当的利益诉求?
(2)“学费返还”的学业奖学金。2014年新设的“学业奖学金”从严格意义上来看不是单纯的奖励学业优秀的措施,其考量因素还包括研究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兼顾了一定的保障性功能。由于收取的部分学费被作为学业奖学金的重要资金来源,很多高校执行者和广大研究生将学业奖学金理解为 “学费返还”。为了吸引优质生源,有的高校在制定学业奖学金制度时相互攀比,甚至为入学新生设置了等同或者超过学费的高覆盖率的学业奖学金,导致大部分学生不能正确看待缴纳学费和获取奖学金之间的关系,存在大量故意拖欠学费的情况。很多研究生将未获得的学业奖学金也视为理所应当的个人利益,严重扭曲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受教育者理应承担部分教育成本的初衷,也有违研究生教育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目的。同时,学业奖学金等同于“学费返还”的错误认知,会使“全面收费制度”演变为“全面公费制度”,不仅原来双轨制下公费制导致的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更会弱化奖学金制度的激励作用,从而使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
(3)“作用甚微”的研究生“三助”津贴。作为按劳取酬的重要方式,研究生“三助”津贴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研究生在校期间参与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情况,这种按劳分配的方式可以很好地避免奖学金评定过程中产生的恶性竞争,以及贫困助学金发放过程中滋生的弄虚作假等问题,资助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都能实现。但目前,研究生“三助”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各高校实施进度参差不齐、学科间发展差异甚大、过度依赖导师的科研经费等,研究生“三助”津贴没有成为广大研究生获取生活所需资金的重要渠道,使其沦为奖助学金的补充性措施。
(4)“严重滞后”的国家助学贷款。针对研究生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长久以来都执行与本科生一致的标准,以每生每年6000元为上限,与研究生学杂费水平严重脱节。2014年研究生助学贷款上限标准上调至12000元,这一标准可以基本满足博士研究生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缴纳学杂费的需要,但是相对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高额学费来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另外,该项政策在具体落实的过程中,很多贫困学生无法申请到最高额度,也使得助学贷款政策没有发挥出在资助贫困生方面的主力作用。在现有奖学金和助学金较易获得的情况下,由于办理手续繁多、后续还款能力有限、涉及个人征信等原因,国家助学贷款往往不会成为贫困学生获取求学资金支持的首选方案。
2.激励性机制诱发较多问题
在研究生奖助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常常出现“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在高额奖助金的诱惑之下,研究生群体的功利性心理越发显化和直白,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的恶性竞争和弄虚作假情况频发,导致研究生人际关系紧张等诸多影响校园和谐的问题。毫无疑问,“国家奖学金”是代表国家最高荣誉的奖励优秀的重要措施,其有限的数量和高额的奖金也体现出国家对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迫切希望和大力支持。但是自2012年设立以来,网络上频频出现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争论质疑之声,来自全国各地不同高校的学生和导师纷纷吐槽抱怨,各种怪诞现象出现在高校基层单位国家奖学金评奖过程中,例如研究生花钱买论文发论文、不求质量只求数量的短期科研行为、匿名举报竞争对手等功利化行为和恶性竞争行为凸显,研究生与导师之间以及导师与导师之间的关系恶化和矛盾升级,学生不满评奖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状告母校等等,使得上级主管部门不得不在2014年出台文件来规范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这些情况的出现不仅大大抵消了制度本身的利好,更与制度设计的初衷南辕北辙。
3.研究生考评机制缺乏科学性
(1)评价模式本科化。研究生目前的评奖体系仍以综合评估为主要手段,将研究生思想道德、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学生工作等不同类型的指标进行量化,并按照一定权重进行各项分值的加总,由总分分值高低决定获奖优先次序。这种综合评估方式最早适用于本科阶段,也是目前本科评奖体系的主要评价方式。其中,以学习成绩这一指标为重中之重,在综合评估体系中起到决定性作用,其他指标起到了促进本科生综合发展的作用,这种评奖体系与本科教学在本科教育中的地位相称。而研究生阶段应该突出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学习成绩为主导的考核体系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与研究生的核心培养目标仍有一定差距,综合评估排名靠前的研究生并没有很好地展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2)部分考核指标失效。从奖学金评定操作层面的实际情况来看,“道德品质”这一评价指标由于缺乏客观的评价标准且无法量化,很难客观地反映出研究生个体真实的综合素质情况。采取学生互评、导师评价和辅导员评价等方式进行量化处理,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评价结果往往和真实情况吻合度不高;而简单的以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或者参与学生活动的情况来衡量,势必会助长研究生的功利性行为,使奖学金成为少数学生干部的囊中之物,恶化学生干部和普通学生之间的关系。近期,部分高校在国家奖学金评定中过度强调科研数量或者学生工作贡献的安排,已广为师生所诟病。
(3)指标量化有冲突。科研成果量化是一项工程巨大、难度巨大的工作,涉及到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科研成果,量化意味着需要进行彼此的平衡对等,但依据从哪里来?标准从哪里来?不合理量化引发的各类问题已经在过去两年国家奖学金评定的过程中饱受争议,不仅没有体现出国家奖学金对拔尖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反而更加恶化了研究生群体的人文环境和科研氛围。不同指标的内涵差异较大,量化后的加总会凸显指标之间潜在的冲突,把不具有可比性的指标放在一个框架下进行对比,从根本上就是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平衡各种关系的制度安排反倒增加了评奖难度和内在矛盾。
4.导向性机制发挥作用的渠道受限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导向性机制,不仅仅是为了提高研究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水平,更重要的是培养其诚实守信、求真务实、踏实进取等优良品质,塑造德才兼备的国家栋梁之才。导向性机制的作用发挥,需要研究生培养及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协同效用,需要在制度机制上进行明确及约束,更需要从评定细则上进行细化和规范。现行研究生奖助金的管理部门较为分散,管理部门的目标不统一,不但很难形成合力甚至存在背道而驰的评奖标准;过于单一简化的评定体系和评定标准,无法满足研究生多样化发展的需要;评奖量化体系缺乏科学性,扭曲了激励机制的正向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导向性机制仍流于形式或者制度文字,还没有体现在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实现上。
四、几点建议
1.逐步建立以助学贷款和研究生“三助”津贴为主体的资助体系
奖助体系的保障性机制主要是为了避免全面收费制度造成的教育不公平和优秀生源流失的问题,应该通过灵活的助学贷款政策以及研究生“三助”岗位来替代“不劳而获”的奖助学金,让贫困学生通过自己的付出和努力来获取相应的物质回报。这一举措在确保资助经费真正惠及贫困研究生的同时,更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良好品质。
针对研究生的助学贷款政策标准不应一刀切,而应根据不同类型研究生学费水平设定不同的贷款上限,结合研究生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的贷款额度发放,并为毕业生提供一到两年的免息还款缓冲期,既要严格执行助学贷款偿还情况与个人征信密切挂钩的政策,也要通过简化操作流程、完善还款手续等方式,减少研究生申请助学贷款的困难以及后续可能出现的困扰。
研究生“三助”工作应该成为资助研究生的重要手段,提供足额的“三助”津贴,使研究生能够在校内安心学习、潜心科研,将研究生生活所需资金与研究生科研工作相结合,在解决研究生经济压力的同时,增加研究生投入科研的时间和精力,并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到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中,为学校发展贡献一己之力,实现学生、导师和学校的多赢局面。
2.优化奖学金结构,科学设置评价体系
针对研究生发展多样化的需求,应该设立内容丰富、侧重点不同的奖学金类别,以奖励在不同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类奖学金应突出一个奖励重点,其他考核指标仅作为门槛性条件,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以凭借其在该奖项所侧重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竞争,避免多个指标体系之间的冲突和平衡问题。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以通过兼得多个奖学金来得到更高的奖励,以此体现奖学金的竞争性和公平性。综合类奖学金的评价体系应该进行科学、谨慎、完备的制度设计,不同指标体系之间的量化方式和量化结果应与研究生的实际付出和素质高低相匹配,综合类奖学金应以荣誉奖励为主要激励手段,金额不宜过高,以弱化奖学金物质性激励的负面影响,更应该避免过高单项奖励额度造成的奖学金等级严重断档问题。同时,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该实施动态选拔机制,对于脱颖而出的拔尖创新型人才,应该设立单项奖励基金予以支持。
3.积极发挥导向性机制的作用
导向性机制的发挥必须以实事求是、关注实效和问题导向为原则,通过严格规范评奖程序和动态调整制度机制的方式来实现。学校层面应该以“落实保障性、体现激励性、突出导向性”为原则制定校级层面的研究生奖助制度,加大对研究生“三助”的资金投入,打破奖学金名额分配的“大锅饭”局面,在确保重点学科和基础学科发展的前提下,将名额分配与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密切挂钩;学院层面应该坚持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制定更为科学的奖学金评定细则,严格管理评优助困程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引导,营造“公平竞争、优者胜出”的评奖氛围,利用限制性制度对评奖过程中的造绩、造假情况进行约束和管理,鼓励研究生多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以期最终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整体质量。
[1]李恩,刘柳.关于现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08(5).
[2]郝英奇,李欣祺,巫翠芳.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的动力机制分析[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3(3):61-64.
[3]曹雷,邢蓉,张喜臣,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价值取向、评定原则及制度探究[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4(8):27-31.
[4]廖志丹.对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改革的思考[J].教育探索,2009(7):72-73.
(责任编辑周玉清)
裴秋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社会发展服务部讲师,北京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