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特殊师范教育的滥觞*
2015-02-28李拉
李 拉
特殊师范教育是培养特殊教育师资的专门教育。[1]它是师范教育的分支,是师范教育这个整体的应然组成部分。对中国来说,师范教育与特殊师范教育都是近代的产物。①但中国近代师范教育产生之后,特殊师范教育并没有成为师范教育中必然的构成环节。在中国近代师范教育史中,特殊师范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没有被纳入到官方的师范教育体系之中。特殊师范教育经历了一个艰难、孤独而又特殊的探索历程。其中,基督教会与中国的民间力量在我国特殊师范教育的孕育过程中发挥着奠基性的作用。回顾这一历程,对于我们更深切地理解我国特殊师范教育的发展以及推进我国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一、教会与近代中国的特殊师范教育
先秦以来,我国就有尊养残疾人的传统,但古代中国对残疾人往往是养而不教。虽然中国古代并非没有对残疾人实施教育的成功案例,但只是零星个案,因而还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对中国来说,特殊教育是近代的产物。中国特殊教育的产生与西方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紧密关联,基督教传教士在中国近代特殊教育发展历程中实为前驱。早在1835年,普鲁士传教士郭士立(Charles Gutzlaff)夫妇在印度暨东方女子教育促进会的赞助下,创立“澳门女塾”,附带招收少数盲女为教学对象。这是我们能找到的教会在华授教盲人的最早记录,反映了基督新教在华办学之初,就已经向残疾人群敞开了教育大门。但是,澳门女塾不是专门盲校,盲女在其中也只是附读,这更不是一种制度化的教育安置形式,所以它还不能算作制度化的特殊教育形态。[2]1874年,英国传教士威廉·穆瑞(William Murray)在北京东城甘雨胡同创办瞽叟通文馆,招收社会盲童学习文化与劳动技能,并传播宗教。这是中国近代的第一所盲校,开启了我国盲人教育的先河。北京瞽叟通文馆最早在教学中引入了布莱尔盲文体系,并结合中国的语言文字特点,创建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套盲文系统——康熙盲字,又称“瞽目通文”,在中国视障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1887年,美国传教士梅理士(Charles Rogers Mills)夫妇在山东登州创办了中国第一所聋校——启喑学馆,后移之烟台,改名为烟台启喑学校,即现烟台市聋哑学校。从此,作为西方近代文明产物的启喑教育,正式落户中国,开创了中国听障教育的新时代。除了著名的瞽叟通文馆和启喑学馆,外国教会在清末这一时期还在中国兴办了一系列特殊教育机构。如1888年,英国循道会在湖北汉口创办了大卫希尔盲人学校;1894年,法国天主堂圣母院在上海徐家汇创办了聋哑学校。特殊教育机构的设立标志着近代意义上的特殊教育在中国真正产生,特殊教育开始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播种下星星之火。很显然,基督教会对于中国近代特殊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所起到的直接推动作用是不容置疑的。据统计,到抗日战争胜利时,中国共有盲聋学校44所,其中国立1所,省立3所,县立5所,私立35所。其中私立的主要便是教会所属。应当说,近代以降,中国特殊教育的创办主体不限于基督教会。但必须说明:在1949年以前的中国特殊教育史中,基督教会占有绝对的优势地位。[3]
教会在我国创建特殊学校的初期,多由创建特殊学校的传教士自身担任教师一职,如上文中所提到的郭士立、穆瑞、梅理士夫妇等人就是特殊学校的教师。这一点与西方特殊教育史有相近之处,即由传教士创设特殊学校并对残疾儿童施以教育。此外,他们还通过聘请其他外国人及懂外语的中国人担任教师或助手。以我国第一所聋哑学校——烟台启喑学校为例。1887年,梅理士夫妇创建登州启喑学馆(烟台启喑学校的前身)时,由梅理士担任馆长,梅夫人(A.T.Mills)任教员,另外还聘请了一位懂英语的中国人任助教。梅夫人是基督教长老会的女教士,来华之前是美国聋哑学校的专业教员,在她来华之后,一学会中国话,就着手招生,开始系统教育,使用西方新式的教学方法,教聋儿说话、唱歌和算术。[4]1903年,梅夫人还邀请了自己外甥女卡特(Anita E.Carter)来华协助她担任教职。来华之前,卡特还特别学习了聋哑人使用的“布莱尔(Braille)和贝尔(Bell)的可见语言符号(Visible Speech)”,并学习了汉语,以便使自己能够胜任而完成此项工作。[5]随着早期特殊学校的学生毕业,残疾毕业生有机会成为各校师资的重要来源。除此之外,特殊学校师资还另有来源,如有些盲聋子女来自显宦巨富的家庭,这些家庭聘请了某些人员充当其子女的陪读,入特殊学校学习,陪读者一面陪伴残疾学生读书,一面自己也学会了特殊教学法,之后自行创办特殊学校。再有是家长或亲人通过自修特殊教育课程,从而为自己的亲属担任授课教师的。[6]由此可见教会特殊学校师资构成的多样性。
然而,仅靠这些方式来扩充师资,还远不能解决学校发展对专业人员的需求问题。加之在教会特殊学校创立之时,中国还没有专门的特殊师范教育,能够从事特殊教育的人才极度匮乏。除了人才匮乏之外,另一突出问题就是师资的专业性不强。这使教会特殊学校在实践发展中萌生了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专门培养的设想。事实上,举办师范教育原本是教会在华办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之一。1877年,美国北长老会传教士狄考文(Calvin Wilson Mateer)在上海第一次基督教在华传教士大会的发言中提出“教育对于为教会学校提供教员并由他们把西方的优良教育引进中国是十分重要的”[7]。1890年,美国美以美会传教士李承恩(J.Nathan Plumb)于第二次在华传教士大会上同样提出办师范学校是教会学校在华“理想的未来计划之一”[8]。1907年在基督教来华第三次传教士大会上,美国长老会驻烟台的牧师埃特瑞卡(William O.Elterich)在发言中就提到要注意选择合适的中国男女残疾青年教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教会特殊学校的教师和领导。[9]而率先有计划并尝试系统地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培养的应是烟台启喑学校对聋哑教师的培养。学校创设之时,梅理士就有了将启喑教育向全中国推行的设想。1908年,烟台启喑学校组织了一次大规范的宣传活动,这次宣传促使清政府制定了试办启喑学校的计划,各教会学校也将选派正常学生到中国烟台启喑学校接受训练,作为开设这类学校的师资储备。其后,梅夫人和卡特等人一起制定为各地培养启喑师资的规划,拟从西方国家引进有数年教学经验的优秀教师,让他们掌握汉语,以便顺利进行教学,同时着手制作图表,编撰教科书,计划建立一套完整体系,该体系的教学方法将适合中国各地方使用。[10]为了加强师资力量的培训,1912年,学馆专设师范部,并举办全国性的师范训练班,每期一年,学生来自各省,毕业后分别在北京、南通、沈阳、上海、天津、古田、成都各地的聋哑学校工作。学馆成为近代中国聋哑教育的示范样板,成为中国乃至东亚聋哑师资的培训基础。从烟台启喑学校创建到1919年间,中国新开设了8所聋哑学校,除湖南省救济院盲哑学校外,其余7间学校皆与烟台启喑有密切关系,均为启喑学馆的毕业生或原教工创办。[11]几乎与此同时,对盲教师进行系统培养的思想也开始在教会特殊学校萌生。1911年,英国圣公会传教士傅兰雅(John Fryer)开始在上海筹建上海盲童学堂,在傅兰雅提出的创办盲童学堂的理想与原则中指出:为使更多的中国盲童得到应有的教育,希望学堂能成为培养盲童教育师资的师范学堂。学校从诞生之日起就声称,要将学校办成一所模范的盲人学校,一所师范学校,为将来更多的盲人教育机构提供适当的盲人师资。次年,傅兰雅之子傅步兰(George Brown Fryer)到上海开始正式主持校务。当时,学校教师是以明眼人为主体的。傅步兰感到,当时盲人教育中最大的困难是大多数教师不懂得盲人心理,也不愿去体验盲人是怎样了解周围事物的。为此,他在盲校举办了师资培训班,全体教师都要参加。学校也先后接收一些教师进行培训。1929年,上海盲校分高、初两级创办师资培训班。初中毕业后不能升学的盲生,可入初级师资班,学习2年,毕业后任初级盲童小学教师;高中毕业后不能入大学者,可入高级师资班,学习1年,任学校行政人员或高级盲童小学教师。[12]师资班招生不拘盲人,明眼人也招。师资班先后办了多期,有许多明、盲学员参与。明、盲毕业生大多成为各地盲校创建人或骨干教师。[13]还如德国喜迪堪会(The Hildesheim Mission for the Blind)在香港创办的九龙盲校,1915年也设办盲师范班,招收盲人学生。师范生除备他处聘请外,余则留院经营手艺、家政等事。[14]
教会特殊学校不仅将西方先进的特殊教育理念、方法带入到中国,更在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的初期充分发挥了师资培养基地的作用,兼具师范学校的功能。当然,我们需要客观地认识到,“借教育之舟载福音之道,这是传教士办学的初衷。无论它们各个时期工作重点如何变化,这一根本目标是始终如一的”[15]。无论是教会在华兴办特殊学校还是特殊师范教育,其核心目的也都是企图使基督教教育在整个中国教育体系中占据优势乃至主导地位,以扩大基督教的影响,使“中华归主”。虽如此,我们也不能否认教会在中国近代特殊师范教育发展中的作用与功能。正因为有了教会特殊学校的教师培养,才为特殊教育在中国的传播和特殊学校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根基。可以说,教会特殊学校的教师培养实践是我国特殊师范教育的先声。
二、民间力量与近代中国的特殊师范教育
20世 纪之前,由于国人对特殊教育不甚了解,我国兴办的特殊教育机构无一不与教会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20世纪之后,特别是民国的建立,使得教育开始呈现一种新的面貌和生机。在教会特教事业启示与刺激的双重作用下,也伴随着世界特教的发展,一些非宗教的民间力量开始陆续介入到特教事业中来。从时间上来看,私人和社会团体介入特教领域甚至比中国政府要早。[16]觉醒的民间力量在民国初期开始兴办特殊学校。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之后,随着中国政府的回收教育权运动的兴起,民族教育逐渐兴盛,教会所办特殊学校也由此渐于衰落,中国民间力量开始接替教会特殊学校,在推进中国特殊教育发展、促进特殊教育本土化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探索与实践特殊教育的过程中,人们对特殊师范教育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并渐渐开始形成一些较为系统的特殊师范教育思想。
首先要提及的是清末民初时期著名的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张謇被视作中国创办师范学校第一人,1902年就创办了我国近代第一所私立师范学校——通州师范学校。张謇对特殊教育也较为关注,看到当时中国的特殊教育皆为教会所办,却无国人独立创办的窘况,张謇深受触动。1907年,张謇萌发了创办特殊学校的想法,但未能实施。1912年,张謇开始考虑先创设一所盲哑师范学校培养师资,继而创办特殊学校,同时论述了特殊师范教育对于中国特殊学校发展的重要性。在《筹设盲哑师范传习所之意旨》中,张謇呼吁道:“中国四万万人中,不将有八十万之盲哑耶?盲哑累累,教育无人,将欲延聘西师乎?欲求校中之可为师,恐亦难应我盲哑学校之分配。”同时,张謇亦提出了作为特殊学校教师应具备的素质或要求:“盖盲哑教师,苟无慈爱心与忍耐心者,皆不可任。……计有师范传习以供合格之选,更以实地练习,以试其慈爱忍耐心有无与厚薄。……此盲哑学校未办之先,所以必设师范传习之要旨也。”[17]1915年10月,他借座博物苑设盲哑师范传习所,第一期招生王秉衡、顾宪引等九人,学制一年,聘烟台、北京盲哑校的毕庶元(哑科)、崔文祥(盲科)为师。1916年十二月,第一期九名学生毕业。[18]师范传习所虽招收人数不多,但它的设立开创了近代中国专门培养特殊教育教师的先河,打破了传统的由特殊学校附设师范班培养教师的设置方式,具备了近代意义上的师范学校之雏形。1916年11月,张謇筹建的南通盲哑学校也终于在狼山开幕。《学校章程》中规定:本校教育以培养盲哑师资,造就盲哑,使有独立自存之能力为宗旨。学生分盲哑师范科及盲科、哑科。其中,盲哑师范科修业年限为三年,招收高级小学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年在十五岁以上、二十岁以下者,男女兼收。[19]前期的盲哑师范传习所所培养教师,恰可为南通盲哑学校所用。如盲哑师范传习所第一期学生王秉衡在南通盲哑学校工作长达半个多世纪,为盲哑教育的发展贡献了毕生的力量。在张謇的带动下,各地绅士仿效南通盲哑学校,先后创办了一大批盲哑学校。而张謇创办的南通盲哑学校及盲哑师范传习所又为这些兄弟学校输送了大批师资力量,他们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为发展我国的盲哑教育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如1927年的毕业生王振音先生,曾任教于南京盲哑学校,又转赴苏州,创设吴县盲哑学校并亲任校长。后又长期任台湾省立台北盲哑学校哑部主任。[20]不仅在中国普通师范教育史上,即便在特殊师范教育史上,张謇的思想与实践也居于重要位置。
据考证,第一所国人创办的非教会背景的特殊学校是湖南导盲学校,比南通盲哑学校稍早。该校于1916年1月在湖南长沙紫荆街成立,创建者为曾在汉口训盲书院学习过的盲人刘先骥。刘先骥自任校长,当年招收盲生一班,共25人,四年毕业。1921年6月,周瑾铭出任校长,设师范部,学制四年,开始招收第一班师范新生。1930年,学校由私立改为公立。1932年师范部停办。前后共招师范3个班24人。[21]私立特殊学校兴办师范教育的还有杭州私立吴山聋哑学校。1931年由聋人龚宝荣创办该校,并自任校长,是中国近代聋人办聋校的最早人物。办学经费部分来自龚宝荣变卖的家田家产,部分由校董捐助,并向各界募捐。初办时学校分设美术与普通两科,1936年2月增设高小毕业后补习教育,学制2年。除了补习与初中艺术科目相当的课程,为社会培养专门艺术人才之外,还补习与初中师范科目相当的课程,为各地救济院盲聋班助教及各机关社会服务培养人才。[22]
张謇、刘先骥等民间人士兴办特殊学校和师范教育对于促进我国特殊教育的本土化无疑起到了直接的推动作用。但由于很难得到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以及民间人士单个力量的薄弱,这种兴办特殊学校和特殊师范教育的方式在实践中也是举步维艰。20世纪20年代之后,民间有志之士开始聚集力量,尝试以联合社团的形式,变过去的个人奋斗为团体努力,从而加快特殊教育本土化的步伐。联合社团的出现,形成一种组织机构和集体力量,一种教会之外的社会联合体,表现出国人对特殊教育的理解度和支持面在扩大,它不再是零星分散的个人善举,业已形成一定的社会阵势,是中国自我发展特殊教育渐成风气的一个标志。特殊教育已由过去的西方舶来物发展成为中国人自己的事业,外国教会的拐杖功能和导引作用渐行渐远。[23]这些联合社团包括中华盲哑教育社、中华聋哑协会、中国盲民福利协会、聋哑生活互助社等。联合社团的成立,不仅推动了特殊教育规模的扩大和影响力的提高,而且在联合社团的一些宗旨或任务中,将特殊教育教师培养纳入其中,间接促进了特殊师范教育的发展。如1930年4月成立的中华盲哑教育社,以研究盲哑教授并促进其发展为宗旨,在其章程中提出了七大主要任务,其中之一便是“培植盲哑师资”[24]。
近代民间力量在特殊教育教师培养上的实践,不仅推进了我国特殊教育的传播,延续了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的星星之火,更是中国传统的“悲天悯人”思想情怀在近代有识之士身上的深刻展现,是传统的尊养残疾人的习俗与现代意义上的西方特殊教育思想碰撞后的自觉迸发,深刻地反映出在激荡动乱年代国人的奋发和民族自强精神。但需要指出的是,民间的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量依然微弱,特别是随着上世纪30年代后战争的频发,中国陷入了漫长的抗战之中,原本尚处于探索成长中的特殊教育更处于风雨飘摇的状态,而民间力量主导的特殊师范教育更是在战争与动乱中式微。
三、清末民国政府与近代中国的特殊师范教育
近代中国师范教育的发轫与清末政府的教育改革举措紧密相关,是通过制定学制、政策等一系列官方行为确定下来的。1902年8月,清政府公布了我国近代第一个系统完备的法定学制《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对中国近代师范教育制度作了初步的规定。这一学制的制定者认为:“学堂开设之初,欲求教员,最重师范。”[25]师范教育分为附设于大学堂的师范馆、附设于高等学堂的师范学堂和附设于中学堂的师范学堂两级。附设于大学堂的师范馆、附设于高等学堂的师范学堂为高等师范性质,目标是“造就各处中学堂教员”,附设于中学堂的师范学堂为中等师范教育,目标是“造成小学堂教习之人才”。1904年,清政府又批准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这是我国近代第一个在全国公布实施的学制,在这一学制中确立了较为明确的师范教育体系。与“壬寅学制”将师范学校附设于中学堂和高等学堂的做法不同的是,“癸卯学制”将师范学校单独设立并上下相衔,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师范教育体系,并通过《优级师范学堂章程》、《初级师范学堂章程》和《实业教员讲习所章程》等对师范教育制度做了较“壬寅学制”更为全面也更切实际的规定。初级师范学堂是这一师范教育制度的最低层次,属中等师范教育性质,与纵向的中学堂平级。初级师范学堂之上设优级师范学堂,属高等师范教育性质,与纵向方面的高等学堂平级。此外,在高等师范教育阶段还规定设立实业教员讲习所,招收中学毕业生或初级师范毕业生。[26]由此,师范教育制度在中国近代开始确立。中国近代师范教育制度的确立对于促进近代教育的发展无疑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其重要意义无须赘述。然而,必须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壬寅学制”还是“癸卯学制”都强调培养普通教育的师资,并没有将特殊教育教师的培养纳入师范教育体系之中。换句话说,特殊师范教育并没有成为师范教育体制的组成部分。
清末学制中对特殊师范教育的忽视有其必然的原因。事实上,近代中国特殊教育发轫以来,清末政府始终未重视特殊教育,也没有兴办特殊学校的举措。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及政府对特殊教育不解和漠视。整个清季,可以说,政府方面对特殊教育基本没什么支持,这既与清朝有关当局对外国教会所办学校持有疑虑有关,又与政府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有关,感到在那时的中国,需花钱的方面所在多有,而特殊教育实为不急之务。[27]张謇在1907年就曾感慨近代中国的特殊教育状况:“中国今日不盲不哑之人民,尚未能受同等之教育,何论盲哑?”[28]特殊教育本身就极受漠视,何况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呢?还有一原因,就是近代之所以创办师范教育,主要是想借此振兴教育,达到挽救国家民族危忘的目的。中国近代的师范教育,从它产生之日起,是与“教育救国”的社会思潮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并借助于这一社会思潮,在短时间内得以迅速发展的。[29]是时国人心中,残疾人的教育与“教育救国”相之甚远,特殊师范教育被排除于师范教育体系之外也是必然的了。
民国之后,官方对特殊教育开始有所关注,特殊教育渐被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最早对特殊学校作出政策规定的是民国政府教育部1912年颁布的《小学校令》,其中规定:“盲哑学校由城镇乡设立之,其经费负担依法律所规定,由城镇乡学务委员会管理”[30]。盲哑学校破天荒地被纳入学制之中,这可视作近代中国政府正式介入特殊教育的开端。
民国初期师范教育也获得了快速发展,然而民国政府对特殊师范教育依然不重视,特殊师范教育始终未被纳入到师范教育体系中来。1912年,民国政府颁布了《师范教育令》,将师范教育具体分为师范学校、女子师范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和私立师范学校,明确了各类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31]而特殊教育既没有专门的师范教育机构,也没有在任一师范教育机构的培养对象中作出明确规定,这造成了特殊教育师资的培养在整个师范教育体系中处于空白位置。虽有对特殊学校教师的零星规定,但也是简单提及,往往流于形式。如1916年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其中提到“盲哑学校及其他类于国民学校之各种学校教员须有国民学校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合格者充之”[32]。盲哑学校教师如何检定资格与培养,则无下文。这说明在民国成立之后的若干年时间内,特殊教育教师依然处于教会学校与民间机构自发培养的境况,政府仅是对于这类学校的特殊师范教育保持默认与不干涉之状态。
虽然民国时期的师范教育体系中没有特殊师范教育,但教会学校与民间力量于特殊学校中附设师范班培养盲哑师资的举措在实践中也逐渐被官方接受和仿效。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在南京设立了南京市立盲哑学校,这是中国首个成规模的公立特殊学校。1933年夏季,盲科小学第一届学生毕业。同年秋,学校为该批毕业生办了盲童师资训练班。1936年夏季,盲科盲童师资培训班首届学生毕业。1937年春,学校又为他们办了高中师范科。[33]南京市立盲哑学校师资训练班与高中师范科的设立对于近代中国的特殊师范教育具有里程牌式的意义。一方面,当时全国仅有少数教会特殊学校与私立特殊学校开设师范专业,20世纪20年代末,国民政府将教师培养权利收回,教会与民间机构的特殊教育力量渐于式微,南京盲哑学校高中师范科的设立,部分程度上填补了当时盲哑师资培养的空缺。[34]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这可视作中国近代官方举办特殊师范教育的开端,虽这一模式为特殊学校附设师范班,而非专门设置的特殊师范学校。
抗战期间南京盲哑学校迁到重庆,期间高中师范科始终设立,为台湾、贵州、四川、福建、湖南等很多省输送了大批盲哑教师。[35]抗战期间的特殊教育师资培养机构除了政府设立的南京盲哑学校之外,还有两所。分别是滇光瞽目学校设有师范班(招收盲人)及成都基督教盲哑学校代办盲人训练班(常人盲人兼收)。[36]其中,设在昆明的滇光瞽目学校为私立学校性质。成都基督教盲哑学校则是有教会背景的私立特殊学校,经四川省教育厅与中国盲协会同意由其代办盲残师范班,于1943年正式成立盲哑师资第一班。因而,该师范班具有半公半私性质,政府也参与其中。
官方虽已有兴办特殊师范教育之举动,但从中国特殊教育发展的整体上看,仅是零星之举,师资培养的数量和规模对于中国数以百万计的残疾人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且政府多重视盲师范教育,聋哑师范教育实未涉及。1948年的《第二次中国教育年鉴》中就明确指出:聋哑“师资奇乏,且无专设训练之机构。”[37]另外,虽有通过公立特殊学校培养师资之行为,但从整个师范教育体系来说,特殊师范教育依然没有地位,没有被纳入到整个师范教育制度中来。
抗战胜利之后,有志之士关于政府加强盲哑等师资专业化培养的呼声日盛。1947年在教育部交议《改进全国盲哑教育案》中就提到:由中央设立专科以上程度盲人学校及聋哑学校各一所,以造就专门人才并训练中等盲哑学校师资……除部分盲哑学校设有师范科经常训练师资外,应由部设盲哑师资训练班分期征调各盲哑学校在职教师,授以各项训练,以期提高师资。[38]1948 年,凌铁庵等四十人在提案中呼吁教育部“设立大中学盲哑师范学校,或就普通大中学内附盲哑教育系,或盲哑教育科。”[39]民国期间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也建议“要推广特殊教育,必须立即着手特教师资的培养……各师范学院应增设特殊教育系,”[40]并设想在国立儿童师范学院下设三系,其中一系为“特殊教育系,附设特教师范一所。”[41]建立特殊师范教育体系,实现特殊教育师资专门培养的思想初露雏形。国民政府也开始筹设盲哑专科学校,将特教师资培养纳入师范教育体系之中。[42]然而一直到国民政府撤离到台湾,此动议也未真正施行。
四、结语
自教会兴办的烟台启喑学馆于1912年首办师范部,开始了聋哑教师的培养培训,一直到民国在中国大陆时期的结束,近代中国特殊师范教育经历了近半个世纪的艰难探索历程。教会学校的首创、民间力量的参与、政府机构的介入前后交织在一起共同组成了特殊师范教育的发展脉络。
我们同时也要认识到,近代中国的特殊师范教育虽告产生,但还是一个稚嫩又远非完善的新生事物。从教师培养的层次上来看,无论是教会学校与民间机构附设的师范班,还是政府主办的特殊学校,都主要是以培养初等教育师资为己任,大多相当于中国近代师范教育体制中的中等师范教育,一些师范传习所还属于速成性质。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尚未跨越到高等教育师资培养层次,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不高。虽然对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研究表明,已有部分大学开设与特殊教育相关的选修课程,如大夏大学教育学系于1948年就曾开设“特殊教育”这门选修课程,[43]但仅为零星之举,不具备普遍性,且并非专为培养特教师资,而仅为普通高等师范教育中的选修课程之一。从教师培养的机构上来看,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专门的特殊师范学校,多附设于特殊学校,基本是一种非专业化的培养模式,且课程设置上存在着极大的随意性,所培养师资的规模较小,数量较少。从所培养特教师资的类型上来看,主要是培养盲、聋哑两类师资,而针对低能儿、天才儿童等在民国时期已引起广泛讨论与关注的其它类型特殊儿童的师资却几乎没有涉及。当然,这更与近代这类特殊学校没有建立起来紧密相关。从师范教育的管理上来看,特教师资培养还没真正进入近代师范教育的体系之列。和官方相比,教会特殊学校与民间机构这些非官方组织在特殊师范教育的创生期所发挥的作用与奠基功能更为显著。由于近代战争不断,加之经济水平落后以及官方总体上漠视特殊教育等多重原因,造成政府在建立特殊师范教育体系方面的缺位,甚至可以说,“一直到解放前,我国并无正规的特殊师范教育。”[44]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这种具有自发性、以非官方力量为主导的、非正规的师资培养模式是在中国近代特殊教育极不发达和不受重视的情况下无奈又必然的选择。而特殊师范教育又是与我国近代特殊教育的演进历程紧密交织在一起的,正是这种非专业化的特殊师范教育的实践探索促进和保障了我国近代特殊教育进一步的传播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政府开始了对特殊学校的接收与改造,特殊教育逐渐受到重视。而特殊师范教育真正被纳入到整个师范教育体系之中,迎来特殊师范教育专业发展的春天,则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情了。
注释:
① 对中国“近代”一词的认识与使用,学界存在争议。但通常是指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这一时间阶段,本文中所用中国“近代”均指此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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