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乡村研究中的史料及方法探微
2015-02-22李斌
李 斌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文化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83)
当代中国乡村研究中的史料及方法探微
李 斌
(中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文化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83)
乡村研究是当代中国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研究当代中国乡村的历史,不能仅仅局限于农村政策史的文献解读,将文献分析、田野考察和口述访谈结合在一起,使“自上而下”的农村政策研究与“自下而上”的农村社会研究结合起来,逐渐形成乡村研究的非线性化趋势,将有利于更加真实地呈现当代中国乡村历史的复杂性。
乡村研究;文献分析;田野考察;口述访谈;非线性化
一、文献分析的再审视
中国历史研究向来倚重于文献史料,或把零碎的文献整合在一起再现一个较为完整的历史事实,或根据文献史料对历史作进一步的释读。这样一种传统的研究框架为历史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架构,即我们的研究往往从对文献的分析开始。然而,即便是这一基本的史学研究方法,也因历史研究领域的不同而各有不同。在当代中国乡村研究领域,文献分析就有广度和深度两个最基本的要求。
一是文献史料搜集的广与全。张注洪教授在《当代中国史研究中的文献史料问题》一文中列举了当代中国文献史料的十种类型:文件和档案、文集和文稿、报纸和新闻稿、定期刊物、纪实和回忆、文献资料汇编、地方史志、史学史资料、国外史料和史学史资料、批判研究资料[1]。在进行当代中国乡村研究时,需要搜集和整理的并不只是以上所列文献中的一种,而是多种文献史料的有机结合。以我所作建国前后湘北塘村的历史考察为例,所涉及的文献史料就有湖南省档案馆档案、塘村所属县史志档案局档案、县志、县地名志、湖南各县区域志、《人民日报》、《新湖南报》、《湖南日报》、《长沙日报》、《长沙晚报》、《长沙文史资料》以及《土地改革参考资料选辑》、《湖南党史大事年表》等多种类型的文献资料。所谓穷尽史料,首先需要的就是对文献资料的广泛占有。单纯依赖同一类型的史料,无论是报纸期刊、档案资料,还是地方史志、资料汇编,它都只能为我们提供单一的研究视角,而对于当代中国乡村研究,我们既需要了解国家的宏观政策,也需要知道省县各层面对中央政策的落实和应对情况。因此,再现乡村历史的实态,首先需要搜集和整理来自国家和地方的不同类型的文献资料。
值得注意的是,在搜集和整理史料的过程中,还应该根据具体的研究对象,适当地拓展史料搜集的范围。例如对当代乡村妇女历史进行专题研究,就不能仅仅局限于《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以及相关的妇联档案。某一与妇女相关的历史现象,可能需要到专门的妇女史料之外去寻找答案。众所周知,合作化运动期间,我们国家的农村妇女第一次大规模地参加了农田劳动。针对这一历史现象,如果仅仅局限于相关的妇女史料,就只能看到妇女参加农田劳动与妇女解放的面相,但我们如果将史料拓展到农业生产方面,我们就会发现为完成国家制定的过高的粮食生产指标,也是导致1956年以后妇女大规模参加农田劳动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一原因在妇女参加农田劳动方面甚至远远超过了对妇女解放本身的诉求。这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启示,如果要在已有乡村研究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就不能画地为牢地把自己局限在狭小的史料范围内,历史的复杂性需要到复杂多样的文献史料中去寻找答案。
二是文献史料鉴别与分析的深入。充分地占有史料只是进行当代中国乡村研究的第一步,要充分地运用搜集和整理好的资料,就必须与文献保持应有的距离。报纸、档案等文献资料,为我们了解国家政策对当代中国乡村的影响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基础,但我们在利用这些史料时也必须对此有所反思,文献史料描述的乡村历史并不一定就是乡村历史的全部,文献史料对历史的评价也不一定是对历史的最公允的评价。如土地改革后中南地区广泛存在的“李四喜思想”*李四喜是虚构的名字,他的真实名字叫朱中立,是长沙县十五区乡村干部,他因翻身、分田、娶妻、生子而心满意足,不愿意继续做革命工作。这种“李四喜思想”在土地改革完成时普遍存在。,《新湖南报》等当时的报纸就将其描述为是农民狭隘、自私的表现*《新湖南报》对李四喜思想的相关评论参见该报1951年7月18日起持续5个月的“关于李四喜思想的讨论”。,但如果回到真实的历史情境,我们就会发现当时乡村干部广泛存在的松气思想,也反映了农民自身对生活的追求来源于真实的生活体验。今天我们在对历史进行重新考察时,就必须做到“同情的理解”,不能简单地将文献史料对“李四喜思想”的评价当作我们应该对“李四喜思想”的全部评价。
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文献史料进行比较分析,也是当代中国乡村研究中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国家制定的农业政策在遭遇地方传统文化影响时,有可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偏差和位移,这样一种国家政策与地方执行之间的一致或偏差,只有在对国家文献和地方文献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后才能发现。土地改革过程中土地分配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户为单位的问题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例子: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十一条规定“分配土地,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原耕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其位置远近,用帛补调整方法按人口统一分配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50年6月28日开始公布施行。。国家土地改革政策按人口统一分配土地的原则显而易见,有趣的是,这样一种国家规定的土地改革政策,在《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土地改革法实施办法的若干规定》、《中南区颁发土地、房屋所有证办法》、《中南区颁发土地、房屋所有证办法湖南省补充办法》以及湖南省土地改革委员会《填写土地房屋所有证应注意的若干问题》等地方文件中,却又都加上了“土地证以户为单位填发”[2]、“土地证‘居民’下先填户主姓名”[3]等类似的规定。通过这样一种细微的比较,我们发现农村长期以来以户为单位以及彰显男性户主的传统,对国家土地改革政策的具体施行起着重要的影响。这样一种影响,也体现在土地改革时期农村阶级成分的划分上。虽然中央对农村阶级成分划分有具体的规定,但在农村基层的实际操作中,阶级成分划分是以户为单位的*各地县志公布的土地改革时期的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数量,大都是以户为单位的,如《长沙县志》记载“全县总户数20.74万户,其中划为贫、雇农的9.26万户,占44.65%;划为中农的4.93万户,占23.77%;划为富农的1.06万户,占5.11%;划为地主的1.05万户,占5.06%;其他4.44万户,占21.41%”。湖南省长沙县志编纂委员会:《长沙县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12月,第276页。,妇女、小孩的阶级成分大都受到男性户主的影响。通过这样的比较分析,当代中国乡村研究就不会仅仅局限在国家的政策层面,国家与社会互动的研究视角将会随着对不同文献的比较分析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二、田野考察、口述访谈与当代乡村研究
仅有对不同文献史料的比较分析,还难于呈现乡村历史的复杂性,毕竟乡村的历史不仅是精英的历史,更是大众的历史。芸芸众生在书写的历史中难觅踪影,但在现实的历史中真实存在。比较海内外学者在乡村研究中的差异,我们发现以往大陆学者更倾向于乡村研究中宏观的政策分析,海外学者则更倾向于在微观村庄进行细致入微的田野调查后,再进行深入的理论探讨。其实大陆并非没有这样的传统,早在20世纪30年代,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费孝通先生就已经开始了在广西、云南、江苏等地的农村进行实地考察,《花篮瑶社会组织》、《云南三村》、《江村经济》等著作即是这种创作模式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后,海外学者延续了到中国乡村进行实地调查的传统,并在此基础上创作了一大批优秀的人类学、社会学著作,诸如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中国农村的变革》[4]、弗里曼、毕克伟和赛尔登的《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5]宝森的《中国妇女与农村发展:云南禄村六十年的变迁》[6]、阎云翔的《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7]等等。以《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为例,如果弗里曼、毕克伟和赛尔登没有在河北饶阳的五公村进行十余年的田野考察,如果他们没有和那里的村民在生活上打成一片,他们就难于发现隐藏在历史光环下的村民的多重身份和多重人格,也难于发现隐藏在五公村历史中的改革与传统、国家与社会、战争与建设之间的复杂关系。
田野考察为发现流散于基层的民间史料提供了可能。传统意义上的文献资料,即上文提及的十种文献类型,无论是报纸期刊,还是文件档案,它们都不足以使我们发现农村底层生活的全貌。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到底怎样?他们的日常生活、人际交往、家庭关系、个人境遇怎样?流散于农村基层的族谱、账册乃至各种各样的实物,为寻找农村基层的历史变迁提供了更为翔实的原始资料。强调民间史料在乡村研究中的重要性,一则因为原本浩瀚的民间史料在“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中曾被人为地销毁;二则因为时间的流逝,在农民看来并无意义的民间史料也可能被当作废弃物而遭到随意的处理。因此,挖掘和抢救尚存的民间史料已成了一项亟需我们正视的时代课题。民间史料与传统文献之不同,也在于民间史料的流散性。在发掘某一民间史料前,我们并不知道它以怎样的形式存在于什么样的地方。正是这样一种不确定性,使田野考察成了我们发现乡村民间史料的一个有效途径。我在湘北塘村做田野考察时,村民们收藏的分关、地契、土地证,以及生产队的账簿、结婚时的礼簿,甚至以往编纂的族谱、被废弃的庙宇和村庄中心的水库,以及生产队的名字和村民的名字等等,都成了帮助我了解乡村历史的有用资料。它们以一种最寻常而又最容易被人忽视的形式,与传统文献一起镌刻着当代乡村历史发展的轨迹。如村民私人保存的《土地房产所有证》(1953年)[8],主页除登记有户主姓名外,还登记了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但类似于“李龙氏”、“龙袁氏”这样的名字仍然延续了父系制和从夫姓的脉络,而副页仅登记了户主一人的姓名,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建国初期中南地区广泛存在的以户为单位和对男性户主彰显的传统。
口述访谈也为研究当代中国乡村历史提供了可能性。农民是农村的主体,是中国乡村历史的主要创造者。如果说传统的文献史料为我们“自上而下”地了解乡村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史料基础,那么,口述访谈则为我们提供了另一种“自下而上”了解乡村实态的视角和方法。中日战争期间日军的性暴力到底给乡村社会,尤其是农村的妇女造成了怎样的影响?建国前盛行于乡村的民间信仰以怎样的方式影响着农民的日常生活?农民对待土地改革和婚姻改革的态度有什么不同?大跃进期间,面对国家不切实际的农业增产任务,农民又采取了怎样的应对策略?乡村婚恋形式在建国前后有没有发生变化?父系制、父权制、从夫居的家庭结构模式在新中国后的中国农村是在逐渐走向瓦解,还是在以潜在的形式延续?这些问题都与农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然而以往的革命史和政治史对此鲜有提及,传统文献中也难于找到对农民日常生活的详细记载。而基于田野考察的口述访谈,从农民自己的亲身经历出发,讲述了农民不曾被记录的记忆。例如,日本学者小浜正子以山西省盂县日军性暴力研究为例,论证了利用口述史料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的可能性[9]。而我所调查的湘北塘村,在中日战争期间也曾是日军过境地区,通过村民的口述,我们发现为防止遭受日军的强暴,当地妇女常常被迫躲进山林或是投塘自尽,日军的性暴力行为也导致当地催生了“躲兵”这样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在战争的阴影下,村民认为未出嫁的少女比已婚的妇女更容易遭受日军的强暴,为“躲兵”而结婚因此成了当地婚姻历史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同时,与以往研究着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及其随后的婚姻改革探讨农村婚姻生活的变迁不同,通过口述访谈,我们也发现建国初期的扫盲运动和“集体化时代”的集体出工,在无意中也为农村的年轻男女创造了自由恋爱的公共空间。
可见,基于田野考察和口述访谈的民间史料和口述史料,在为当代中国乡村研究提供新的史料基础的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研究视角。着眼于农村的实证考察,以“自下而上”的社会史视角来研究当代中国乡村历史,将有助于我们发现更加丰富和更加复杂的乡村历史图景。
三、乡村研究的非线性化趋势
我们强调民间史料和口述史料在当代乡村研究中的运用,并不等于说文献分析不重要;同样,我们强调“自下而上”的研究视角,也并不否认“自上而下”关注农村政策的重要性。文献史料是对历史的一种记载,民间史料、口述史料也是对历史的一种记载,它们各自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历史的局部而非全部。这就要求我们对不同的史料进行比较研究。各史料之间既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同或者完全冲突的地方。我们在做研究时不能简单地将这种复杂性抹杀,而应该将不同史料反映的一致或不一致充分地展现出来,并进一步分析造成这种复杂性的深层次原因。如关于历史分期的问题,从政治史和革命史的角度看,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的确是划分中国现当代历史的一个重要节点。但在承认这一基本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我们也发现,如果从农村和农民自己出发“自下而上”地考察农民的日常生活,历史还可以有更多的分期,诸如上文提到的农村妇女大规模参加农田劳动是在1956年高级农业合作社成立以后,农民事实层面的自由恋爱和自主婚姻肇始于农村的扫盲运动和集体出工等等。另一方面,历史也有延续的一面,例如从农民生产生活的角度看,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就是一段前后相续、不可分割的历史[10],传统的父权制家庭结构在新中国后的中国农村既有式微的一面,也仍然存在着隐约的延续等等。
近年来,以村庄为个案的微观研究逐渐成为当代中国乡村研究的基本趋势之一。新世纪的前十年大陆先后出版了以村庄命名的著作200余部,如于建嵘的《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11]、李培林的《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12]、李银河的《后村的女人们——农村性别权力关系》[13]、萧楼的《夏村社会:中国“江南”农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结构(1976-2006)》[14]、谭同学的《桥村有道:转型乡村的道德、权力与社会结构》[15]等等。由于每个研究者的问题意识不尽相同,他们在研究中的具体侧重点也不一样,但通过具体的村庄历史回答当代中国乡村研究中的一些宏观问题,是村庄研究的一个共同旨趣。正如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研究中所指出的:“江村固然不是中国全部农村的‘典型’,但不失为许多中国农村所共同的‘类型’或‘模式’”[16]26,这或许可以回答微观的村庄研究与宏观的中国历史之间的关系。档案、报纸等文献史料为研究村庄历史提供了大的背景资料,民间史料和口述史料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农民的生活实态,将两者结合起来着眼于微观的实证研究,历史的、当地的、全球的、经济的、政治的及文化的因素将会在村庄中得到逐一的呈现。
总之,当代中国乡村的丰富性和多维性,只有在乡村研究的非线性化中才能得到具体的体现*姜进以洋务运动史研究为例,在中国最早提出历史研究的非线性化问题。姜进:《历史研究的非线性化及其方法论问题——对近年来洋务运动史研究的一个检讨》,《历史研究》1986年第1期,第15-22页。。历史不是一个线性的存在,而是由不同的点和面编织而成的意义之网。研究资料的多元性和研究视角的多元性将是当代中国乡村研究的一个必然趋势。乡村政治史和革命史的研究将会继续向纵深方向发展,但与此同时,当代中国乡村的社会、文化以及农民的日常生活也将会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关注。通过文献史料、民间史料和口述史料,将农村的革命政治史和社会文化史有机地结合起来,当代中国乡村历史的复杂性将会在这种立体的研究中得到进一步的发掘。
[1] 张注洪.当代中国史研究中的文献史料问题[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6(5):105-109.
[2] 中南区颁发土地、房屋所有证办法[M].长沙: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38-1-1.
[3] 填写土地房屋所有证应注意的若干问题[M].长沙:长沙县史志档案局藏档案:38-1-2.
[4] 黄树民.林村的故事:1949年后中国农村的变革[M].素兰,纳日碧力戈,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
[5] (美)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M].陶鹤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6] (加)宝森.中国妇女与农村发展:云南禄村六十年的变迁[M].胡玉坤,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7]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M].龚小夏,译.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
[8] 湖南省望城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望字第57573、57574号[M].1953-3-15.
[9] (日)小浜正子.利用口述史料研究中国近现代史的可能性——以山西省盂县日军性暴力研究为例[J].葛涛,译.史林,2006(3):63-72.
[10] 行龙.“自下而上”: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研究的社会史视角[J].当代中国史研究,2009(4):74.
[11] 于建嵘.岳村政治:转型期中国乡村政治结构的变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12] 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13] 李银河.后村的女人们——农村性别权力关系[M].内蒙古:内蒙古大学出版社,2009.
[14] 萧楼.夏村社会:中国“江南”农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结构(1976-2006)[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
[15] 谭同学.桥村有道:转型乡村的道德、权力与社会结构[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
[16]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第14卷[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26.
责任编辑 张颖超
10.13718/j.cnki.xdsk.2015.01.023
C912
A
1673-9841(2015)01-0176-05
2014-05-10
李斌,历史学博士,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与文化研究所,讲师。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当代史民间档案资料的发掘与整理研究——以1950年代土地改革史为中心”(12AZS007),项目负责人:韩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村庄视野中的阶级、性别与家庭结构研究”(2012QNZT191),项目负责人:李斌。
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的革命实践和建设实践都与中国的乡村历史密不可分,乡村因此也成了中国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然而,国内很长一段时间内的乡村研究大都局限于宏大的农村政策史研究。这种研究往往以革命叙事的方式聚焦于党和国家主导的农村政治、经济变革,它为我们勾勒出了当代中国乡村历史发展的大致脉络,这对我们了解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不无裨益。然而,这样一种传统史学呈现的历史图景并非是当代中国乡村历史的全部图景。如果我们能够利用更加丰富的史料,能够进一步拓展我们的研究思路和研究视角,乡村历史的复杂性将会重新被发现,隐藏在政策背后的人的历史,将会通过他们的话语和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展现出乡村政治、经济变革与农民日常生活之间的互动和张力,这样一种互动与张力。正是乡村历史的真实性之所在。
借助我对湘北塘村三年多的实地考察,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当地县志、报纸和档案资料的广泛搜集和整理,本文以建国前后湘北塘村的妇女历史为例,略谈几点关于当代乡村历史研究的史料和方法论问题。*塘村为化名,位于湖南省东部偏北,建国后曾先后隶属于该省的长沙、望城两县,距离省会长沙市约10公里,主要种植水稻,盛产湘绣和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