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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论基石

2015-02-20王一成

关键词:意识形态马克思实践

王一成

实践: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论基石

王一成

摘要:马克思对实践的理解过程,体现了其历史唯物主义思想的发展历程。马克思早期对实践概念的理解经历了“个体实践”、“经验主义实践”、“人本主义实践”3个阶段。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从实践概念入手,完成了对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最初建构。科学的“实践”是指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是马克思世界观革命的逻辑起点,是由哲学共产主义向科学共产主义转变的关键一环。

关键词:马克思;实践;意识形态;新唯物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999(2015)07-0005-03

作者简介:王一成(1990-),男,南京大学(江苏南京210046)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与国外马克思主义。

收稿日期:2015-04-15

实践,是西方思想史上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也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频繁使用的概念之一。但在使用“实践”一词时,人们往往从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理论角度来加以运用,出现概念过剩的现象,同时有的使用者似乎又根本不理解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科学的“实践”概念,存在概念不足的问题。在我国,对马克思主义“实践”概念的讨论也经历了一个复杂的历史时期,对“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对“实践”地位的确定以及“实践”与哲学观的变革等,都成为学术界关注的话题。“实践”仿佛被重重的意识形态迷雾所遮蔽,使人难以窥见其真容。

一、“实践”的意识形态:马克思早期理解的“实践”

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意识形态”不是在科学与意识形态截然二分的意义上使用的,意识形态到科学经历了一段社会历史过程,前科学状态下的意识形态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与合理性。另外,“实践”的意识形态并非指所有的“实践”都是意识形态,在科学的历史观形成之前,关于“实践”的讨论都难免陷入唯心史观的怪圈。在西方哲学史上,“实践”并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创立的新概念,早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就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讨论。要理解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中实现的革命性变革,理解“实践”如何被赋予新的意义而成为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论基石,则有必要探讨一下在此之前马克思对实践的理解。

“实践”概念在马克思的文本中很早就出现了。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来看,他早期对实践的理解是同批判康德、黑格尔哲学联系在一起的,总体上没有跳出德国古典哲学的讨论框架。在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关注到实践在变革社会中的作用,但他关注的变革并非后来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意义上的科学变革,而是个人“自我意识”作用的彰显。马克思将对比哲学史上两种不同的原子论作为自己博士论文的选题,显然是针对当时普鲁士王国的封建专制和思想压制,他高度肯定了伊壁鸠鲁“原子脱离直线而做偏斜运动”的原子论。在马克思看来,原子的直线运动就意味着“规律”和“必然性”对人的束缚,此时的他醉心于“自我意识”的自由,此时的“实践”就意味着个体挣脱必然性的束缚,而原子不规则的偏斜运动现象恰好印证了这一点。这是第一种“实践”的意识形态,即“个体实践”的意识形态或“哲学实践”的意识形态。

到了《德法年鉴》时期,特别是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放弃了原先对于“实践”的那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解,把“个体实践”上升到了“社会实践”。着眼于德国落后的现状,马克思写道:“试问:德国能不能实现有原则高度的实践,即实现一个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而且提高到这些国家最近的将来要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呢?”[1]这里所谓“有原则高度的实践”,显然已经不是个体自由自觉的活动了,而是一种有明确目的的社会改造活动。落后的德国要想达到“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其改造的方式是如何的呢?这时期的马克思还不能明确地回答这一问题,因为其思想的立场主要是基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所诉诸的革命武器也只能是人性的异化批判。就像他自己所阐述的那样:“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1]此时的马

克思虽然已经完成了阶级立场的转变,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从事理论斗争,但在根本的哲学方法论上还停留在经验主义的平台上,认为只要有以人为本的唯物主义,就能够实现社会整体的改造或革命。这是第二种“实践”的意识形态,即“经验主义实践”的意识形态或“政治实践”的意识形态。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研究马克思思想转变的一个关键性文本。在这个文本中,马克思基始性的哲学思路已经开始从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中慢慢脱离出来,一方面在字面上反复肯定费尔巴哈的思想贡献,另一方面又在对“实践”概念的思考中建构自己的“异化劳动”观。马克思写道:“我们看到,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的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2]在这里,马克思仍然强调“实践”对于改造社会的基础性作用,但这种“实践”本身仍然是借助于“抽象的人”的实践力量。对于马克思来说,“共产主义”就是通过人性力量的复归来终结异化劳动状态,建立一个符合人的类本质的社会。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候的马克思已经不是停留在哲学批判和政治运动的层次上来理解实践的内涵了,随着对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异化状态下的生产劳动实践已经成为马克思研究的主要切入点,但问题是他在面对人的现实实践发展过程时,不能准确地概括这种现实实践过程[3]。这就是第三种“实践”的意识形态,即“人本主义实践”的意识形态或“经济实践”的意识形态。

二、勘破意识形态的“实践”:《提纲》中的世界观变革

1845年春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写成的批判费尔巴哈的11条提纲,恩格斯称其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在《提纲》中,马克思正是从“实践”概念入手,完成了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最初的建构。那么,科学的“实践”概念究竟是怎样脱离“实践”的意识形态,完成历史唯物主义哲学最初的勾画的呢?

首先,科学的“实践”概念并非仅是个体主体的实践活动,而是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许多学者对《提纲》中“实践”的解读,仅仅从第一条入手,认为只要将“实践”理解为“感性的人的活动”就足够了,马克思实现哲学革命的意义也仅在于此。笔者以为,突出“人的感性的活动”,强调实践破解“主客二分”的传统哲学思路,这是马克思实现哲学革命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如果仅仅如此,历史唯物主义的深刻内涵就被忽略了。我们必须把《提纲》作为一个整体来解读,其中第一条阐发的科学“实践”观点不能离开第六条“社会关系”思路以及第十一条“改造世界”命题的支撑。在这个意义下,“实践”就不仅仅被理解为是个体主体自由自觉的活动,它总是处于一定的、历史的、具体的社会关系的制约中。虽然马克思在《德法年鉴》时期就意识到了“社会实践”这个维度,但是在经验主义的视域中,马克思无法真正获得“社会实践”本身的内在革命性意义,而只有当他将自己的思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平台之上时,才能够真正破解“个体实践”的意识形态。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将人看作生来就是“自由自觉”的,这就是“个体实践”的意识形态,殊不知,个体主体的实践是以社会实践为依托的,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的个人不可避免地都要受到社会历史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工人的生产实践是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工人越是单方面地完成“生产劳动实践”,就越是受到剥削。因此,科学的“实践”概念必定是同历史性的“社会关系”相结合的,实践总是主体能动性和客观制约性的统一,离开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科学实践观。

其次,科学的“实践”概念本身具有革命性和批判性,它包含着客观的内在矛盾,未来世界的意义由此生发。这一点在表面上有些类似于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所讲的“有原则高度的实践”,但这两者的内在含义是不同的。虽然马克思早期也关注到了“实践”的社会性维度,但这种“政治实践”本身是需要有一个外在的力量去推动的,即人性的力量。德国落后的现实依靠什么来改变?这个时候的马克思认为需要德国工人阶级的觉悟,通过政治革命来实现人的解放,这样的理解显然还没有达到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的理论高度。马克思在《提纲》第四条写道:“世俗基础使自己从自身中分离出去,并在云霄中固定为一个独立王国,这只能用这个世俗基础的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来说明。因此,对于这个世俗基础本身应当在自身中、从它的矛盾中去理解,并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4]在这里,马克思明确指认科学“实践”本身是具有革命性和批判性的,它包含着内在的矛盾运动。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包含内在矛盾运动的“实践”只能是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这也就是为什么科学“实践”概念不可能仅仅指“个体实践”的原因。在“个体实践”的层面上只能有冲突和斗争,却难以发现内在矛盾。费尔巴哈的贡献是把“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世俗基础”,但是他不理解“实践”的革命性意义,对于他来说,现实社会生活本身是无意义的,是需要通过人本主义批判的。而马克思则从现实社会生活本身出发,发现了其中蕴含

的内在矛盾运动,也就是通向未来自由世界的真实平台。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如果说《提纲》中的“实践”概念是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理论基石的话,那么《形态》就是这一基石上构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大厦”。科学“实践”概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在《形态》中具体体现为社会历史进程中“生产力”和“交往形式”的矛盾运动。

最后,科学的“实践”概念是马克思新世界观革命的逻辑起点,是哲学共产主义到科学共产主义转变的关键一环。《提纲》第十一条即关于“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关系的论断,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本中最为人们所熟知,也经常被学者们拿来反复讨论。实际上,如果不把“改造世界”同马克思此时科学的实践观结合起来,而一味强调哲学“改造世界”的功能是不恰当的。以往的哲学家不是不想改造世界,而是他们没有在现实的社会历史运动过程中找到改造世界的科学途径,这也正是马克思超越传统哲学的地方。科学的“实践”概念为我们揭示了仅仅从个体主体层面来探讨获得自由的可能性,依靠外在的人性力量来实现共产主义都是不行的。以往所有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都试图描绘未来理想社会的蓝图,认为现实的发展不应当是这样的,而应该循着他们描绘的路径来前行。虽然强烈的现实责任感使得马克思与这些空想社会主义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是他也曾一度站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立场上来谈论共产主义,认为共产主义应当是“人性力量的复归”。而当科学的实践观确立之后,马克思显然抛弃了这种幻想,“改造世界”的秘密就在于一定的、历史的、具体的“社会实践”本身之中。马克思在《形态》中指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5]这句话,可以说是对于如何“改造世界”最精辟的回答。也就是说,科学共产主义的立足点是现实的社会历史本身,其特点是“消灭现存状况”的革命性和批判性,深入研究现实历史活动本身的内在矛盾运动,才能为人类打开一扇通向自由王国的大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07.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8.

[3]唐正东.从斯密到马克思:经济哲学方法的历史性诠释[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27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5-56.

[5]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节选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31.

(编辑:米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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