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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建筑工程审美取向的范式转变

2015-02-20陈万求曾蓉茜

关键词:伦理道德范式美的

陈万求,曾蓉茜

(长沙理工大学 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04)



传统建筑工程审美取向的范式转变

陈万求,曾蓉茜

(长沙理工大学 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湖南 长沙 410004)

我国传统建筑工程的审美取向,经历了一系列的范式转变:由“致用为美”到“悦目为美”再到“以德为美”,即坚持实用为先,而后讲求目观之美,随后在人类物质需求满足和视觉感官愉悦的基础上,又赋予了建筑工程以社会伦理的观念,把美与伦理道德联系起来。从“实用”到“美目”,再到“重德”这一系列过程,体现了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也深刻反映了我国传统建筑工程审美取向的人伦道德根源。我国传统建筑工程审美取向的范式转变呈现出一种由外到内、由功能到形式,再深至伦理道德美的上升过程。

中国传统建筑工程;审美取向;范式转变

“自有人类以来,人就在与自己生存的环境不停地进行抗争和适应,其目的就在于使自己尽量生活在美好之中。”[1]审美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交互作用的结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人们的需要不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对待同一事物的内在尺度和审美取向不同,因而,在不同的时期具有不同的审美取向的范式。中国传统建筑工程在儒家“礼制”思想及传统美学思想的指导下,讲究实用,追求美观,并重视审美艺术与伦理道德的作用,强调美与善的统一。可以说,中国传统建筑工程审美取向的范式转变是一个由“致用为美”到“悦目为美”再到“以德为美”的发展过程,即坚持实用为先,而后讲求目观之美,随后在人类物质需求和视觉感官愉悦的基础上,又赋予了建筑工程以社会伦理的观念,把美与伦理道德联系起来。呈现出一种由外到内、由功能到形式,再进深至伦理道德美的上升过程。

一、致用为美

“用”指的是建筑的实用性,强调具有实际使用价值,在现实生活中能发挥其作用,为人们所用。在中国古代早期,生产力非常低下,人类起初的造物实践活动,并不是为了创造美,也没有关乎美的想象意识,而是为了造物致用,以满足人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从古代建筑与美的关系来看,美感的产生与建筑的实用性是密不可分的。正所谓“建筑之始,产生于实际需要。”[2]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务实的民族,“中国人对建筑的思考往往与相应的生活实践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导致了中国传统建筑思想首先具有的便是功能性,并且特别突出在功能的实现中来把握建筑。”[3]“从建筑与人的原初关系来看,先人们对建筑本源性的需求,最基本的是遮蔽性的需求,以对抗自然环境之恶劣。”[4](P24)《易·系辞》:“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官室,上栋下宇,以蔽风雨。”《庄子·盗跖篇》:“古者禽兽多而人民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粟,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淮南子·汜论训》:“古者民泽处复穴,冬日则不胜霜雪雾露,夏日则不胜暑蛰蚊虻。圣人乃作,为之筑土构木,以为宫室,上栋下宇,以蔽风雨,以避寒暑,而百姓安之。”从古代记载的文献看,人类祖先建造的第一栋房屋,不管是“穴居”还是“巢居”,其目的绝不是为了争其美观,取悦眼球,而是为了寻得一处庇身之所,作为抵御外界侵害和遮风避雨的工具,以满足人的基本物质实用需求。正如李渔所言:“人之不能无屋,犹体之不能无衣。”“居宅无论精粗,总以能蔽风雨为贵。”实用,是先人们衡量建筑物价值的重要标准。

建筑工程作为一种技术人造物,它归根结底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求,适应人的生理生存而产生的。它的实用功能是第一位的,是建筑物自身存在的根据。因此,建筑工程之美与其功能目的具有内在的联系,其功能的目的性是审美的价值取向。早在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就以对象的合目的性、适用和恰当作为衡量美的标准,把美同善等同起来。他说:“任何一件东西如果它能很好地实现它的功用方面的目的,它就同时是善的又是美的,否则它就同时是恶的又是丑的。”[5]在中国古人那里,美与善即功利性是有着密切联系的。孟子曾说:“五谷者,种之美者也。”这里所说的“美”也与“善”有着相同的意义,五谷对于人类生活有巨大的实用价值,其功能是合目的的,所以被视为美,体现了美与实用之关系。另《说文解字》:“美,从羊大,羊大则肥美。羊在六畜主给膳也,膳之言善也。羊者,祥也,故美从羊。”在这里,羊作为美的对象是因为它是人类畜牧业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是人们充饥的食物,对人类具有重要的实用价值。因此,在中国古人那里,实用及功利价值是唤起人的美感的主要根源。

在人类历史发展中,人类是通过劳动不断作用于物质世界的,其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的各种人工物,都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是合规律性和目的性的统一。审美主体的自我需要在对象中得到确证,从而产生心理和情感上的满足和愉悦,人们的这种感受,便是美感。美感是对美的对象的能动反映,美的特征就是使人感到轻松愉悦,在情感上得到满足。从建筑的角度来说,从天然崖洞到土穴到木架构的房屋都是建立在实用的基础之上的,都是随“人化的自然”的实用价值向着审美价值的演进而产生并发展的。美是建立在对客体称心如意的基础之上的。在某一时期,建筑的大小、功能、材料、及周边环境诸方面的因素都满足人的实用需求,人的心理便会产生一种快感,使人感到轻松愉悦,这种感觉便是美感。反之,如果建筑不符合使用目的,如一座建筑的位置、朝向不好,通风、排水设施不良,格局、装修无序混乱,门窗、楼梯、过道等设施不符合人体工程学,住起来不舒适、不方便,即使它们的外观是何等华丽,人们也不会将其感受升华为美感。正如陈志华所言,“一切建筑的形式都要经过功能的严格检验,合则留下,不合则去。不便于使用的形式,经不起理性的批判,不会真正是美的。”[6]综观中外建筑史,我们也能看到,“凡是浮夸而不实用的建筑风格只能犹如‘昙花一现’。”[7]

二、悦目为美

“美的观念,在源头上是与功利目的直接相连的,可是,随着人们的美的意识的发展,美和美感就越来越具有超功利的意义。”[8]“超功利”意义并不是指“美”完全脱离了功用思想,而是在此基础上逐渐衍生出了除功用目的之外的视觉上美观的追求,它基于功利又高于功利。

随着物质实用需求满足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便开始向往精神层面的美好。不仅要求造物致用,还要求悦目美观。墨子曰:“食必常饱,然后求美;衣必常暖,然后求丽;居必常安,然后求乐。”[9](P175)“求”字充分反映了人们的精神欲望和心理动机变化,当人类的衣、食、住等物质方面的需求都得到基本满足以后,便开始转向追求精神层面的美好跟满足。人们对建筑的审美取向在起初的“功利性”色彩之上,逐渐增添了“非功利性”的色彩,如普列汉诺夫所说:“人们最初是从功利观点来观察事物和现象。后来才站到审美的观点来看待它们。”[10]遮风避雨、坚固实用是第一位的需求,优美动人,赏心悦目是第二位的需求。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高台榭,美宫室”的建筑思想已体现了人们追求除实用美之外的视觉上美感的满足。“人对技术人造物的审美经验是一个从生理快适感中经‘功能情感’而上升为审美愉悦感的复杂的动态心理过程。”[11]建筑作为一种技术人造物,同样适合此规律。建筑的整个结构,包括它的形状、尺度、大小、格局等方面都符合人的生理及心理机制,它的功能达到了实用目的满足,在此基础上,建筑功能的宜人性及其感受的舒适性与人的感觉交互作用,使人的感官在各方面得到综合性的满足,形成人的舒适感,这种舒适感潜入人的内心,并在人的意识当中稳定下来,此时人们便对建筑的实用性及功能产生一种情感,即所谓的“功能情感”。随着建筑“功能情感”在人们头脑中的沉淀,在这个基础上,人们的思绪将逐渐淡化自己对“功能”的关注,关注力开始向建筑的形式及外观上转移,此时,建筑的功能并不是消失了,而是已深入到人的内心深处,人对功能的专注逐渐转化为对形式的审美注意,审美取向开始转为视觉上的美感需求。人从对审美对象物质上的占有及其功利性中超脱出来,升华为精神层面的欣赏与享受,建筑作为被使用的对象转化为审美的对象。

中国古代建筑工程的变更迭嬗,充分显示出人们逐渐从建筑的使用功能性中超脱出来而力求把建筑工程与美的形式特征联系在一起所做出的努力。在奴隶社会的商纣时期,便出现“宫墙文画,雕琢刻镂,锦绣被堂,金玉珍玮。”[9](P174)虽然没有明确提出“美”的观念,但已初显人们对奢侈、华丽的追求。进入封建社会时期,社会趋于稳定,经济开始繁荣,建筑上已渐多台池之乐,铜器等纹饰也渐渐从粗犷走向秀丽。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们开始修建壮美的宫室、台池、苑囿等建筑,“高台榭,美宫室,美轮美奂,壮丽非凡。”[12]并且用彩画来装饰建筑物,线条由生硬走向柔软,花纹由密集走向疏朗,给人以清新和美的感受。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逐渐显现出来。到了汉代,其都城的规模更加宏伟,宫殿苑囿更加巨大华美,建筑结构和外观日趋复杂,主张“非壮丽无以重威”[13]。木建筑的结构方式也逐渐增多,有抬梁式、穿斗式和井干式,砖石结构技术也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各种鲜明色彩有效配合的装饰方法等等。人们对建筑的观念,不再像此前那么朴素简单,充分反映了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人们的审美取向不再拘泥于建筑的实用价值,更多的是通过对建筑的装饰、色彩、形式等方面来达到建筑的“高”、“大”、“鲜明”、“华丽”,使其舒适宜人,丰富多彩,悦目清新,更大程度地满足人们在物质和精神上的需求。确立了人们对建筑的“重大”、“壮丽”审美崇尚的范式,是人们对美的另一种形态的关注。

三、以德为美

注重建筑的伦理道德秩序是古代中国独有的一种审美情趣。先秦时期,人们以“比德”的审美观念来衡量自然景物之美。意即“将自然物象的某些特征与人的道德观念、精神品格相比附,使自然物象的自然属性人格化、道德化,成为人的精神拟态,成为人的道德观念的形象图解和物化准则。”[14]把人的道德品行与自然物的特性联系了起来。孔子曾以水比德、以山比德、以玉比德、以植物比德等等,他认为,自然之所以美,是因为它可以成为道德的象征,感发人的情志。而建筑作为一种技术人造物,一种“人化的自然”,在当时崇“礼”重“德”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也被赋予了伦理道德的品质特征。以“德”为美成为当时人们重要的审美价值取向,人们开始倾向于融合伦理道德的审美观念来衡量和塑造审美对象的艺术形象。这意味着人的审美取向由建筑的实用美和形式美转向了建筑的伦理理性之美,并建立了以“德”为美的审美取向范式。

伦理理性之美集中体现在“礼”对建筑的一系列制约。从战国时期流传的《考工记》中所记录的周朝的都城制度可以看出,基于传统“礼制”下的伦理道德思想已在当时的建筑文化中显现出来。《考工记·匠人》记载:“王宫之制五雉,宫隅之制七雉,城隅之制九雉。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城市严格按爵位尊卑予以不同等级的规划设计,城墙高度、道路宽度都有严格的等级区分。并且不同等级的建筑物在数量、尺寸以及建筑形式等方面都有不同。《礼祀·王制》:“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礼记》:“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可以说,大到城市规制、群体组合,小到建筑的形式、面阔、进深、方位朝向,甚至是建筑用材、色彩装饰等,几乎所有细则都有明确的伦理等级规定。建筑工程所体现的美,是建立在贵贱有序、尊卑有别的伦理道德秩序基础之上的。人们对建筑的审美观念保持着清醒的道德理性意识,以建筑工程的章法合度、毋悖体宜为“美”的价值取向。如,王城为最尊、最大,府、州、县依次递减,且递减要依据等差比例,这就是城市及建筑工程美的逻辑。另外,从建筑居住房屋的分配设计中,也深刻体现出伦理道德规范在建筑工程上的体现。如传统四合院中,正房为最尊,为长辈所居,两侧东西厢房为晚辈所居。且《礼记·内则》:“为宫室,辨内外,男子居外,女子居内,深宫固门,阍寺守之,男不入,女不出。”男与女有不同的行为规范准则,且要通过“辨内外”,严格有序地进行空间功能分区和居住活动秩序安排。任何有悖伦理秩序、礼法章程的建筑都算不上美。美在人们心里被打上了伦理道德的烙印。“它渗透在君臣、父子、夫妇、兄弟等各种人伦关系和社会领域之中,它以强劲的力量规范着中国人的生活行为、心理情操与是非善恶观念。”[4](P76)充分显示出人们的审美取向从“重大”、“壮丽”的赏心悦目中升华到对文化的深刻认知,反应了审美意识的人伦道德根源。此外,春秋时代,伍举与楚灵王在论及章华之台何以为美时,指出:“夫美者也,上下,内外,大小,远近皆无害焉,故曰美。”明确提出美在于利民且无害于四方。从另一个方面充分展示了以“德”为美的审美观念。

伦理道德观念在儒家正统思想及礼制规约下逐渐积淀为我国传统建筑文化的内核,融入了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并内化为整个民族的审美心理图式。这种伦理思想一直延续到了封建社会末期,成为人们建筑思想的指导原则,也是人们审美价值取向的重要指导思想。

四、结语

中国传统建筑工程审美取向的范式转变,充分反映了不同时期人们对建筑工程需求及审美观念的变化。虽然每个阶段没有严格的分期,甚至有的时间间隔很短,但是从远古时期人类“以穴为居”、“构木为巢”,到建筑物“重大”、“壮丽”审美崇尚范式的确立,再到对建筑伦理道德美的追求,充分反映了人类创造天赋和思想观念的进步。远古时期的建筑之“美”是通过“穴”、“巢”等建筑中介,以遮风挡雨、抵挡野兽、抵抗自然灾害而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来实现的。进入奴隶、封建社会时期,建筑工程之美是建立在人们赏心悦目,维护“王权至上”的尊卑有等、长幼有序的伦理道德基础之上的。从“实用”到“悦目”再到“重德”,人类对“美”的追求也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建筑的功能是暂时的,而“美”却是永久的,建筑真正的艺术魅力就是创造美。正如歌德所说:“古人的最高原则是意蕴,而成功艺术处理的最高成就就是美。”[15]今天,美是新型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美。在科学、技术、工程高度发达的今天,要做到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生态平衡、物质循环等都科学地行进,树立正确的工程观和生态观,实现人、建筑、自然、社会之间的和谐,使人类真正感受到建筑与世界和谐同美,享受同美共乐的生活。并且,我们要把对美的鉴赏能力和创造能力作为人类提高、完善自身的一种素质,在对客观世界进行审美和创造过程中,有效防止技术与艺术的对立,人际与情感的疏离,使人能真正“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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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adigm Shift of Aesthetic Orientation of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CHENWan-qiu,ZENGRong-xi

(ResearchInstituteofScienceandTechnologyandSocialDevelopment,ChangshaUniversityofScienceandTechnology,Changsha,Hunan410004,China)

The aesthetic orienta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underwent a series of paradigm shifts: from the concept of "utility as beauty" to "pleasing to the eye for beauty" and then "ethics for beauty". That means people adhered to utility first, then pursued the visual beauty, and then endowed the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with the consciousness of social ethics on the basis of human material needs and sense of visual pleasure. People associated beauty with ethics later. From "utility" to "good appearance", then to "morality", this process not only shows the changes of people's aesthetic idea, but also profoundly reflects the morality roots of the aesthetic orienta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The paradigm shift of aesthetic orientation of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presents a kind of ascending process from outside to inside, from function to form, and then to the ethical beauty.

chinese traditional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aesthetic orientation; paradigm shift

2015-01-11

“卓越工程师”工程伦理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陈万求(1966—)男,湖南永州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技术伦理、工程伦理研究; 曾蓉茜(1990—)女,湖南醴陵人,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从事技术与工程伦理研究。

B82

A

1672-934X(2015)02-00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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