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众现场急救现状研究
2015-02-12陆洲向英胡永红陈活良鲍向红季林张向楠
陆洲 向英 胡永红 陈活良 鲍向红 季林 张向楠
1 第四军医大学军事预防医学系卫勤教研室,西安,710032;2 解放军69026部队卫生队,乌鲁木齐,830092
我国公众现场急救现状研究
陆洲1向英1胡永红2陈活良1鲍向红1季林1张向楠1
1第四军医大学军事预防医学系卫勤教研室,西安,710032;2解放军69026部队卫生队,乌鲁木齐,830092
摘要公众现场急救的不足和缺失是我国现有急救链的短板。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公众现场急救现状,对现行急救网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将公众现场急救纳入急救网络体系,构建以院前急救为主、公众现场急救为辅的新型社会化急救网络体系,构建公众现场急救技术培训体系,研制和建立公众急救技术数字化培训模式,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建议。
关键词现场急救;公众;培训
Study on the Situation of the Field First Aid among the Public People in China
Lu Zhou et al
DepartmentofHealthServices,SchoolofPreventiveMedicine,TheFourthMilitaryMedicalUniversity,Xi'an, 710032
AbstractLack and loss of citizens' field first aid is the short plank of emergency medical service chain in our country. In this paper, the problems caused by the lack and loss of citizens' field first aid would be pointed out through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of citizens' field first aid in our country and recommendations are proposed includeing: the first aid in public should include the field of public emergency network system construction, mainly in pre-hospital care, supplemented by the first aid in the public; the construction of training system of citizens' field first aid technique; research on the model of training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training platform;perfec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bout the emergency.
Key WordsField First Aid; Civil; Training
公众现场急救是指非职业救护人员,基于助人的目的,对突发急症患者或事故现场的危重伤员进行现场救治的非职业急救活动[1]。目前我国公众现场急救基本处于不足或缺失状态,多种因素导致公众尚不具备现场急救的技能。深入客观地分析我国公众现场急救现状、积极探索普及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方法,对加快急救社会化进程、提高急救效率具有现实意义[2]。
1 公众现场急救的意义
对危重伤患而言,时间就是生命,严重外伤若能在伤后5-10分钟内给予救命措施、伤后30分钟内给予专业急救处置,则18%-25%的伤者生命将因此得到挽救[3]。创伤死亡数据分析显示,世界每年有20%的创伤病人因未得到及时的现场救治而死亡[4],说明急救的介入时间非常关键。能做到第一时间介入的急救是公众现场急救,训练有素的公众能迅速判断伤(病)情、有效施救并做到及时正确呼救,为专业急救人员的院前急救奠定良好的基础,对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伤残率和死亡率意义重大[2]。
2 我国公众现场急救现状
2.1 公众现场急救不足或缺失
我国现行的急救医疗服务体系是集院前急救、院内急诊科诊治、重症监护病房救治和各专科的生命绿色通道为一体的急救网络[5],院前急救强调的是专业人员的救护活动。目前我国现场急救是由专业的救护人员展开的,长期以来公众对现场急救存在错误认识,认为现场急救是专业人员的事情,与己无关[6]。我国公众现场急救参与度低,基本处于不足或缺失状态。如2011年10月13日佛山小悦悦相继被两辆车碾压,18名路人视而不见,2014年1月17日深圳女高管倒于地铁口50分钟无人敢扶 ,是两个公众现场急救不足或缺失的典型案例。公众现场急救不足或缺失带来严重后果。
2.2 公众急救培训问题突出,急救知识普及率低
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公众完善的急救培训体系,公众急救技术培训需求量大,但培训机构、培训资源有限,公众获取急救知识的途径普遍缺乏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和常态化[7]。 2013年对陕西省警察和高校新生(作为高中毕业生样本)人群的相关研究结果显示两组人群急救知识知晓率低、对急救知识和技能均有获取需求、获取途径以网络媒体为主。93.18%的高中毕业生及84.51%的警察现场急救意愿强烈,而49.4%的警察及51.4%的高中毕业生却因没有急救技能而无力施救[8],表明公众急救培训问题突出,现有的培训模式与日益增长的培训需求不相适应。
2.3 公众急救培训无章可循,急救行为无法可依
我国针对公众急救的法律、制度缺乏或不完善。就培训机构而言,对公众急救培训无章可循,培训工作非常迷茫和无序,这是公众急救培训工作无法展开的主要原因;就公民而言,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公众和伤者急救和被救的责任、义务不明确,常有因法律界限不清而贻误抢救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发生[4],如见死不救、施救不当、伤者与施救者共亡、施救者被诬成肇事人等。调查数据显示31.5%的警察和15.7%的高中毕业生因怕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愿施救[8]。
3 建议
3.1 急救社会化是急救医学发展的趋势
3.1.1 急救社会化是对现行急救网络不足的补充。急救危重病医学高速发展的今天,急救社会化已成为急救医学发展的必然趋势[2],必须充分认识公众现场急救在急救网络中的作用和意义,理顺公众现场急救和院前急救的关系。目前我国急救医学把急救过程分为院前急救、急诊处置、ICU观察等3个阶段,其中院前急救是指发生在医院外的,对正在或将要危及生命的严重急症、严重创伤和各种意外进行及时的抢救,使病人或伤者迅速脱离生命危险或延长生命的医疗过程,是医疗急救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5]。旧的观念将院前急救作为我国急救链的起始端,强调的是专业急救人员的职业急救活动。而我国现有的院前急救模式最快的反应时间是5-10分钟,在“白金10分钟”内不能展开急救已经成为院前急救的短板。现场公众可以做到前5分钟内对伤患施救,急救链的起始端应该是公众现场急救而不是院前急救。公众现场急救的介入明显缩短了急救介入时间,是对院前急救短板的补充和完善。此外,现行的院前急救运行模式尚存急救转运能力低下、院前急救人员配置不足等问题[9],而借助社会力量可以缓解因资源不足带来的供需矛盾。应该转变观念,将公众现场急救纳入急救网络体系,形成以院前急救为主、公众现场急救为辅的新型社会化急救网络体系。
3.1.2 更新急救观念,充分发挥公众在现场急救中的作用。目前院前急救医疗日益受到医学界重视,围绕急救人员合理配置、专业化培训、宣传等做了大量工作[9],但相关部门工作聚焦在专业急救人员配置和培训上。我国 是人口大国,院前急救需求大,但急救资源有限。作为非专业急救人员的公众经过系统培训完全可以成为急救后备有生力量,能在第一时间作为第一目击者对伤患有效施救,为院前急救打下良好基础。决策者应更新急救观念,合理配置急救人力资源,将公众配置到急救最前线。利用公众资源是急救医学发展的需要,这对缓解专业急救人力资源的不足、提高急救效率将产生积极影响。
研究表明在现场每推迟1分钟抢救,病人的死亡率就上升3%;每拖延1分钟就会降低10%的抢救成功率[10]。公众现场急救与院前急救的区别在于急救处置环节上,是非专业人员在专业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利用就便设施(或徒手)给予危重伤患实施的初步急救[11]。因此,应该加强公众急救知识的宣传及急救技术培训,提高公众急救技能、强化公众自救互救意识,从而彻底改变公众被动等待急救的局面。公众现场急救积极行为将为专业人员院前急救奠定良好的基础。
3.2 建立公众急救培训网络体系和新型培训模式
公众的健康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早已成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12],目前我国尚无体系完整、持续有效的培训模式可循[7]。
3.2.1 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的经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急救培训机制和体系健全,培训模式较为成熟,通过法律、法规对承担急救培训的机构和培训对象的职责、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13],如规定培训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由持有教师资格的急救培训导师承担[6]。 培训方式多样,如传统授课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充分利用高科技训练器材、广播电视、网络资源等。重视急救知识的复训。较为完善的公众培训模式使得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公民急救培训率较高。例如新加坡2006年前CPR(心肺复苏)急救普及率为20%[14],瑞典2006前为45%[15],波兰2000前约为75%[16],澳大利亚2002前达到64%[17-18],美国达30%[19]。公民接受培训率高也是发达国家与地区急救成功率高的主要原因。如发达国家心脏骤停急救成功率为60%,美国一些城市甚至高达74%。
3.2.2 建立公众急救培训服务网络体系。普及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是急救社会化的前提,建立公众急救培训体系使普及公众急救知识和技能成为可能,是实现急救社会化的根本保证。我国目前培训机构局限在急救中心和红十字会,培训机构过少、培训能力有限已成为公众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的瓶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将公众现场急救上升到民生问题予以足够重视,高层次、大视角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如可考虑利用各类学校资源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培训服务网络;用高科技手段建立能高效运转的管理运作方式;制定公众培训政策,规范培训机构,使公众急救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8]。
3.2.3 加强公众急救培训模式探索和研究。目前我国针对公众进行的急救培训基本上是院前急救训练模式的变形,亟待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公众急救培训体系和培训模式,这是急救社会化发展的需要。公众现场急救技术普及的难点不在于急救技术本身的难易程度,而在于培训对象的复杂性。公众涵盖的人群非常广,文化程度、年龄、职业、学习能力等参差不齐,如何使这些人群在合适的时期接受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教育、如何复训以保持技术的稳定性、如何制定法律法规来督促培训的实施、如何监管培训效果等成为公众现场急救模式建设需要面对的问题。目前可从两个方面入手。①确定公众急救培训目标,解决培训机构配置问题。②研发数字化训练平台,解决师资力量不足、训练条件差等问题。就现有高科技手段而言,建立“公众现场急救技术数字化培训系统”已经成为可能[8]。基于数字化训练平台,可以构建公众现场急救技术数字化教学——训练模式。数字化训练平台研究对普及培训工作的展开及培训质量的提升具有现实意义,也将为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供便利条件。
3.3 制定和完善公众现场急救法律法规和制度
法律法规和制度是机构运行、公众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急救培训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来制定培训目标,其培训资质受法律约束,培训模式受法律保护;公众的现场急救行为也应受法律约束和保护。
目前我国有关公众急救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部分现有法规可操作性差。如2012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事故处置原则”为培训内容,明确驾驶员须“掌握昏迷不醒、失血、烧伤、中毒、骨折伤员等自救、急救方法;掌握常用的伤员止血方法”,培训方式为理论授课,课时安排3学时左右。该法规执行力很差,主要存在以下4个问题:①承训机构和师资问题突出,驾校不具备培训条件;②课程安排不合理,3学时左右的理论学习无法达到掌握急救技能的要求; ③缺乏评估制度,没有评估就难以掌控培训质量;④无法律法规规范驾驶员急救行为。从上述分析可看出这条法规形同虚设。因此制定法律法规既要严谨,同时还要制定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和制度来辅助实施。必须制定和完善公众现场急救法律法规和制度,通过立法规范培训机构行为,明确公民现场急救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完善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对推动急救社会化进程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 王坤, 刘兰秋,王亚东. 试论公众现场急救[J].首都医科大学学报:社科版,2008(3):187-188.
[2]李红霞.黄石市公众现场急救知识与技能调查[J].医学与社会,2011,24(2):66-68.
[3]邱文芳,邓秀嫔,廖欣. 创伤患者的院前急救[J].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2013,20(11):34-35.
[4]胡苏珍,夏海鸥,五国文.培训者培训模式用于社区院前急救培训的效果[J].护理学杂志,2012,27(17):84-86.
[5]张波,桂莉.急危重症护理学[M]. 第3版.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6]王晓娟,付沫,赵世莉,等.我国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现状[J]. 护理学杂志,2007,22(17):78-80.
[7]袁晓丽,江智霞,张咏梅,等.1999-2008年国内公众急救知识普及培训状况分析[J].中国急救医学,2010,30(6):567-569.
[8]向英,陆洲,鲍向红,等.院前急救知识及技能培训现况调查[J].医学与社会,2014,27(6):94-96.
[9]张海涛,吕传柱. 2012年院前急救医学进展[J].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3,22(1):88-94.
[10]陆一鸣.如何做好2010上海世博会的急救医疗保障[J].中国急救医学, 2010(5):448-449.
[11]殷欣,李文涛,安力彬,等.国内外公众急救知识普及现状比较[J].医学与社会,2009,22(8):42-45.
[12]阮小莲,廖安平,陈红梅,等.普及院前急救知识与技能培训效果研究[J].中国临床护理,2011,3(3):185-187.
[13]何艳,吴宗辉,孙炯,等.重庆大学生现场急救培训需求现状分析[J].重庆医学,2014,21(7):2772-2775.
[14]Smith KL, Cameron PA, McR Meyer AD, et al. In the public equipped to act in out of hospital cardiac emergencies [J]. Emerg Med J, 2003, 20(1):80-87.
[15]Axelsson AB,Herlitz J,Holmberg S,et al.A nationwide survey of CPR training in Sweden:Foreign born and unemployed are not reached by training programmes[J]. Resuscitation,2006,70(1):90-97.
[16]Rasmas A,Czekaljo MS.A national survey of the Polish population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knowledge[J].Eur J Emerg Med,2000,7(1):39-43.
[17]Smith KL, Cameron PA, McR Meyer AD, et al. In the public equipped to act in out of hospital cardiac emergencies[J]. Emerg Med J, 2003, 20(1):80-87.
[18]Celenza T, Gennat HC, O'Brien D, et al. Community competence of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 [J]. Resuscitation, 2002, 55(2):157-162.
[19]吴丽萍,陈晓勤.公众现场急救普及推广新模式的构建与实践[J].中国全科医学,2011,14(7):2333-2334.
(收稿日期2015-06-04;编辑张晓莉)
通讯作者:向英,xiangying@fmmu.edu.cn。
基金项目:陕西省基金工业攻关项目“公众院外急救技能训练系统与应用研究”,编号为S2013GY2506。
中图分类号R19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723/j.yxysh.2015.1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