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与实现
2015-02-12杜楠楠
杜楠楠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与实现
杜楠楠
(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着重要的民主政治价值。充分认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及其核心地位,正确把握其民主政治价值的基本点,积极探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民主政治价值的实现方式,将有助于该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进一步发挥。
中国政党制度;民主政治价值;实现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在其形成、发展及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形式。充分认识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及其核心地位,正确把握其民主政治价值的基本点,积极探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民主政治价值的实现方式,是新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及其核心地位
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内容非常丰富,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有学者从基础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方面进行研究,也有学者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角度进行阐述。笔者认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探讨中国政党制度的价值,其内涵的民主政治价值永远是“浓墨重彩”之笔。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坚持不懈的奋斗目标,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以其独特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民主政治价值是我国政党制度的核心价值。
(一)中国政党制度的国体依据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种民主的国家性质,决定了我国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共中央 2005年颁发的《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这一重要表述,第一次从国家制度层面具体阐述了我国国体、政体以及政党制度之间的关系。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的国家性质促进了实行中国政党制度的必然性。中国政党制度是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目标的重要制度保证,它与中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内在的契合性。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
中国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在这样一种一元主体多元参与的架构中,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体现了集中性,又坚持了各民主党派的积极参与,体现了民主性。在革命胜利之际,在面临民主党派“何去何从”的问题上,中国共产党大胆尝试,没有照抄照搬国外的政党制度,而是审时度势,根据我国具体国情,毫不犹豫地将民主党派保留下来,并赋予其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各民主党派作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属于人民的范畴。他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参政,是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这是世界政党史上的制度创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是中国共产党促进社会主义民主的科学选择。
(三)中国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
中国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是处理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相互关系的一种机制,其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政权合作、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三个方面展开。
在政权合作方面,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政党制度的运行机制要求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这样的合作形式保证了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平等对话”。
在政治协商方面,各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的职能。在事关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上,执政的共产党中央和地方党组织做出决议,提出报告、方案,在决议前后,由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就作出的决议与同级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征求意见和建议,最后提交各级人大审议决策。这种民主的协商程序保证了民主党派合法有序的政治参与。
在民主监督方面,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执政的核心地位,因而民主监督则主要侧重于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主要体现在对共产党提意见、作批评,帮助发现、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克服官僚主义,纠正不正之风,使党的政策能够集思广益,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各民主党派是亲密的友党关系,始终秉持着“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同时,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各自的组织结构中均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执政,民主参政,民主协商,民主监督,无不体现着民主的色彩。
二、中国政党制度民主政治价值的基本点
民主性与政治性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民主政治价值的两个基本点。从政治层面看,中国政党制度内部结构具有稳定性,而制度的稳定性则是社会政治稳定的前提;从民主层面看,中国政党制度保证了政党代表的广泛性,是政党制度民主性的重要体现。
(一)中国政党制度具有政治稳定功能
对于政治稳定的定义,学术界有两种代表性的观点:一种是认为公众期望与社会满足其期望的能力决定了政治稳定的程度;另一种观点认为,政治结构与政治文化相互适应的程度决定了政治稳定的程度。政治不稳定则会诱发社会动荡,更有甚者导致制度的瓦解,国家的分裂。邓小平说:“中国的主要目标是发展,是摆脱落后,使国家的力量增强起来,人民的生活逐步得到改善。要做这样的事情,必须有安定的政治环境。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情都干不成。”[2]中国的政党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营造了安定的政治环境。
1.中国政党制度具有稳定性
中国政党制度具有核心一元结构多元的特点,即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领导各民主党派。这样的结构特点保证了我国政党制度的稳定性。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具有崇高威望的政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民族独立,实现了国家富强。拥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再加上严密的组织结构和科学的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不可摧。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结成了亲密的友党关系,这种友好互助的关系在经历了一次次考验之后最终顽强地存活下来。在政党体系内,各参政党都建立了类似于共产党的从上到下的规模较小的组织机构,在各个组织机构中也都分别制定了各政党的章程。在保持着各自所代表的阶层利益、观点、行为差异的同时,与中国共产党达成了政治共识,心悦诚服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和谐政党关系使得政党制度本身的稳定性进一步加强。
2.中国政党制度营造稳定的政治环境
按照政治稳定的第一种观点,如果各种利益集团、群体的利益没有通畅的表达渠道,以及没有对他们的利益表达作出反馈的政治机制,人民的“政治情绪”无法释放,就可能导致各种利益的自发表达、无序表达,从而引起社会动荡。中国政党制度保证了人民利益的全面表达,有效解决了人民利益“表达无门、无序”的问题。
在中国,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地证明了其代表的先进性与广泛性。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别的特殊利益。这样的条件下,人民能够置身于国家社会中,他们的想法、意见以及利益的需求都能够得到表达,从而不会产生因“表达无门”而引起的社会动荡。与此同时,不断完善的中国政党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与各民主党派通力合作。各民主党派能够代表新生社会阶层的利益,保证了各层人民利益的全面表达。
(二)中国政党制度具有社会整合功能
社会运行是处于一种动态的变化之中,任何社会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社会整合。“所谓整合,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手段,使各不同部分在保持个性特点的前提下,共同构成一个有机完整的整体”。[3]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把数量极其庞大且复杂的社会群体有序组织起来,形成具有向心力的整体,必须要依靠一种强有凝聚力和整合力的力量才能实现,这都离不开一个强大政党制度的支持。
1.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实施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桥梁,保证了政党制度社会整合的有序性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是权利的所有者。但是作为权利主体的人民,由于知识水平和能力等方面的限制,不可能人人都直接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政党作为一定阶级、阶层、利益集团的代表,是联系人民与政府的桥梁。其主要功能是利益整合和利益表达,“以一种制度化的公共利益取代了四分五裂的个人利益”,[4]使公民政治参与进入秩序化轨道。
“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是衡量一定政党制度民主实现程度的量化指标”。[5]在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主要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实现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作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不能简单地做民意表达的“传声筒”,而是需要把所代表的那部分民众意见和要求加以提炼和整合。执政党则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人民的利益表达和需求上升到国家政策和主张,进而在政府的运作中施加影响。参政党则通过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建议和提案。无论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在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参政的民主党派在不同层面代表和凝聚民意,保证公民有序地进行政治参与。
2.民主党派的有力监督,保证了政党制度社会整合的有效性
中国共产党作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代表人民间接地行使权力。这就产生了权力所有者和权力行使者之间的分离,从而产生了权力的异化,存在危害人民利益的隐患。在一党拥有绝对权力的条件下,公共权力天然就有脱离民众的倾向,对原有的合法性资源的逐渐流失的反映是迟钝的。[6]基于这一点,我们中共领导人在考虑各民主党派“何去何从”的问题上,坚定地将各民主党派保留下来,并且长期存在,与共产党相互监督。中国共产党借用民主党派这个异体监督的力量来保障民主权益的真正落实。
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在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权力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党内也会滋生一些腐败分子。在某些时候,权力的行使不仅没有代表人民的意愿,反而是损害人民利益的。此时各民主党派以“局外人”的身份,清醒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从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出发,对共产党进行“补台”。各民主党派可以在政治协商过程中提出意见和批评,可以就政府的工作、报告不符合人民利益的提出异议。这样的民主监督使国家的重大决策既能够尊重绝大多数人的意见,又可以照顾到少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维护民众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
另一方面,各民主党派地位相对独立,受到外界干扰的因素相对而言较少,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比较客观,更符合社会人民的需求。通过政治协商会议,将人民的利益需求整合,通过议案的形式互相讨论,从而保证了人民利益完整准确地表达。
三、在坚持和完善中有效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
中国政党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其在实践和发展中突显出了巨大的优越性。然而,任何政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都有其内在的规律性,不可能永远保持绝对优势,因而政党制度也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时俱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必须在坚持和完善中进一步实现其民主政治价值。
(一)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民主执政意识和执政水平
1.增强民主执政意识,体现包容、合作精神
从政党制度的层面谈中国共产党的民主执政意识,主要是侧重于中国共产党在处理与各民主党派关系时所持的理念。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十六字方针,体现“两种精神”。
一是“包容”精神。即在主观上认同民主党派参政党的地位。一方面,要认同各民主党派存在的价值,不能因为党派界别而忽视或轻视各民主党派。另一方面,要尊重各民主党派。党的领导干部要克服“不愿、不惯与党外人士合作的狭隘性”,要将各民主党派真正揽入政党制度的体系中。
二是“合作”精神,即在认同民主党派参政地位的同时,增强合作共事的理念,与各民主党派形成和谐的政党关系,使得执政党与参政党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一致性,达到思想、目标和行动上的共识。这种一致性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一致,不存在差别的一致”。这种共识是在根本方针、根本路线上的一致性,同时允许存在“不一致、建设性的声音”,以这种“不一致”的形式达到真正意义上的一致性。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要在保持根本目标一致的前提下,达成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共识,促成高效合作。
2.提高民主执政水平,健全和完善协商民主
中国共产党民主执政意识需要通过健全和完善协商民主等制度机制,实现民主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
一是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要事先把协商的主题和内容告知民主党派,让民主党派有充分的时间搞调查研究、做好重要协商前的准备工作,不至于在协商过程中因时间仓促或未准备而出现形式上的走过场。对于协商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比较大的话题,应持严谨的态度,可以再给双方充足的时间去思考、讨论,而不能以“一家之言”或“掌门人”的姿态过早地“拍案”。
二是坚持“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在决策确定之后,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具体环境、条件的变化会导致决策的调整。这时候需要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精神,集中中共和各民主党派的智慧,就目前具体的实际情况,共同分析、商量,以将决策更好地执行。
(二)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发挥参政党职能
1.增强参政党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政党制度系统的组成部分,在中国政治生活中担负着重要使命。中国政党制度为各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提供了广阔平台,各民主党派要不断增强参政党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反映所代表群体的利益,提高参政议政的实效性。
参政意识的核心应该归结为责任感。各民主党派成员只有具备高度的社会、政治责任感,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才可能真正进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才可能发展自身力量并完善政党制度。因此,各民主党派要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与社会政治生活,以自身的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自身的优势为中国社会全面进步而努力。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积极参与社会政治实践,才能不断巩固其民主责任意识,逐步提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水平,进一步巩固中国政党制度的民主政治价值。
2.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民主党派参政的水平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其进行民主监督是参政的重要表现之一。要通过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提高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水平,从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民主党派具有智力密集、社会联系广泛的优势,能够反映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民主党派地位超脱,视野开阔,监督的角度与方法也使得效果比较明显。在制度和程序上保证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正常运行,是健全民主监督切实有效的路径选择。因此,要遵循制度化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协商会议制度,完善政府部门同民主党派的工作议事制度,健全民主党派知情渠道制度,健全民主监督的反馈机制。要遵循程序化原则,一方面民主监督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即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活动要共同遵循规范的操作程序,不能因人而异。另一方面,规范的监督程序还要求程序公开化,既避免被监督者因随意性而降低监督质量,又防止监督者“民主过度”而造成监督失范。
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稳定、社会整合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中国多党合作制度也将进一步完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中,在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通过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机制的完善,使执政党和参政党在更加健全的机制下运行,更有利于其民主政治价值的实现。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 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6.
[2]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王长江. 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1.
[4]塞谬尔·亨廷顿. 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 北京:三联书店, 1989.
[5]袁廷华. 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结构与功能[J]. 中国统一战线, 2000(12).
[6]杨爱珍. 当代中国政党制度研究[M]. 上海:学林出版社, 2004.
责任编辑:蒲 跃
杜楠楠(1991—),女,江苏南通人,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政党制度研究。
D05.2
A
1671-2811(2015)01-00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