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做好职工维权维稳工作
2015-02-12天津市总工会国资工委
天津市总工会国资工委
(天津市总工会 天津市 300170)
工会理论与工作
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做好职工维权维稳工作
天津市总工会国资工委
(天津市总工会 天津市 300170)
随着国资国企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真正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面临的重要课题。天津市总工会国资工委针对个别企业在改革中对国资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方案不够透明、履行民主程序不够规范,导致部分职工对国资国企改革的政策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等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源头参与机制;建立党政工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困难职工、困难企业、分流下岗、待岗职工的帮扶机制建设,在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积极建言献策的建设性意见。
国资国企改制;职工维权维稳工作;工会作用
现阶段,随着国资国企改制工作的不断深入,如何真正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面临的重要课题。天津市总工会国资工委紧紧围绕全市建设美丽天津的工作大局和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核心任务,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了对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渤海轻工集团、立达集团、渤钢集团等13个集团、公司近20个单位的工会在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职工维权维稳工作情况的调研,收获了一些成果,思考了一些问题。
一、国资国企改革现状
国资国企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具有基础制度性、市场主体性特点,关系职工利益,非常重要。自我市2014年3月21日召开全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会以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坚持以调整重组、放开搞活、清理退出“三个一批”为抓手,以规范经营行动、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发展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做好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的同时,确保职工队伍的稳定,为国企改制打好新一轮攻坚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配合国资国企改制,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党委联合下发《关于在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要求国资系统各级工会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引导广大职工正确看待改革、拥护支持改革、参与推动改革,汇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正能量,自觉维护改革发展大局。与此同时,各级工会要完善和创新工会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和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会组织能力建设,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工会作用发挥充分不充分作为衡量工会工作的标准。截止到目前,市总工会积极跟进,全力推动调整重组集团建立工会组织,渤海钢铁集团、金融投资服务集团、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房地产集团、轻工投资集团、能源投资集团和轨道交通集团已全部建立了新的工会组织。
二、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助力国资国企改制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入开展,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格局加速形成,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在新形势下,工会维权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企业改革改制进程中,工会如何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值得认真思考的一个新课题。
(一)源头参与,全方位落实
工会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在面临国企改制这一重大事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必须做到三个参与,即“调查研究参与、政策制定参与、执行落实参与。”
1、在企业改制前期参与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企业未来发展动向和职工意见要求。对于矛盾突出、意见较大的、反响不一的改制的反馈,工会认真整理汇总、分析研究,向党政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北方国际集团所属的天津物流中心是国有全资企业,在此次国企改制过程中有6、7家企业涉及低效退出,工会主席全程参与到前期职工意见调查和党政协商会议中,使职工利益与企业退出程序从根本上保持同步,在操作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利益需求,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参与决策法规制定工作,表达职工合理需要、合法诉求,把职工意见想法放在桌面谈,摆上改制内容的重要议事日程。前期大量的摸底、征求意见以及充分的协商工作是工会组织发挥自身职责,代表职工合法利益与企业方博弈的重要表现,虽代表利益方不同但最终目标一致,即实现企业发展稳定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工会积极参与到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中,使其兼顾职工合法利益和企业发展规划,要求企业将改制形式、职工分流安置、经济补偿、股权设置,以及后期职工工资、保险、待遇、安全、职代会职权等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纳入政策制定、章程起草中予以明示。
3、在企业改制中参与宣传、部署、贯彻,配合好职工安置工作,监督企业依法依规执行改制方案。
相对于认真细致的意见征求和政策制定,大量具体的协调工作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次我市国企改制涉及的百利机械装备集团、医药集团等单位中,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了大量的宣传、讲解及安抚工作,并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由行政方向广大职工面对面答疑解惑,倾听职工合理诉求,确保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企业改制依法有序开展。
(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代会作用
国务院《关于规范国企改制工作的意见》对企业改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了详细、明确的要求:“企业改制方案必须要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这充分肯定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在企业改制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上,职工代表大会成为职工直接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
1、民主程序依法依规。工会作为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肩负着职工代表选举;代表和组织职工与企业行政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接受、处理职工申诉、意见等等重要职责,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在改制企业中,工会更是将职工切身利益作为头等大事,将工作扎实推进。此次改制中,原二轻集团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全体职工(代表)参与分流安置方案的审议,确保改革进程。一是工会召开工会委员会议,根据劳动法相关条款对职工安置分流初步方案进行审议。二是在正式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前工会又召开了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提前让职工(代表)们了解方案框架和每一个人的补偿计算依据及补偿数额,以便在召开正式职工(代表)大会时能够充分发表意见。三是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请全体职工(代表)对安置分流方案进行正式审议。由于整个程序透明公正,符合法律规定,职工(代表)提前了解了方案内容,集团所属改制企业较顺利的通过了分流安置方案。四是会后集中受理部分职工对补偿计算中技术问题的诉求,并对部分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受理和研究,实实在在的解决了职工的实际问题。
2、维护权益合理合法。职代会制度是职工真正与行政方面对面平等协商的平台,在企业优化结构之际,职工的合法权益、合理诉求是工会要思考要发出的声音。天津建材集团所属的振兴水泥公司是与北京金隅集团合资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在洽谈中,建材集团行政和工会方明确要求,新企业不裁员、不减薪,保障职工合法利益。
(三)爱心救助,助力困难企业职工
在改制过程中,企业无论在改造提升、优化重组、还是清理退出都将对职工利益产生较大影响。对于企业发展向好,职工待遇优厚的调整,工会组织积极发挥自身职能,调动、鼓舞职工实现自身价值,为企业做贡献,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对于低效退出企业,工会组织更要注重维护好、实现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心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众的生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有色金属公司在优化重组过程中,部分企业无法持续经营,下岗、待岗、收入低、看病贵、子女上学等问题造成了职工生活困难。在这种情况下,有色集团工会始终坚持“职工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站在维稳第一线,紧紧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一方面通过物业公司业务的开展来不断安置待岗和停产性放假的员工,在定员时向生活困难、再就业能力不足的老职工倾斜。另一方面不断筹集资金入户慰问救助困难职工,使职工群众真正感受到企业大家庭的温暖。百利机械装备集团自由百利集团与汽车集团改制重组以来,把帮扶慰问工作的重点放在原两个集团的托管中心和关停退出企业。为帮助五个月停产不发工资的锻造公司职工缓解生活压力,集团两级工会想方设法筹款30万元资金。
(四)化解矛盾,建立维权维稳机制
建立完善的职工维权维稳机制可以有效、及时了解职工的需求、意见和思想动向,特别是在国企改制特殊时期,完善的调处机制可以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此市总国资工委多年来始终坚持国资两委联席会制度,将职工发展动向和利益诉求,与国资委进行沟通协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工会带着感情做细职工维权维稳工作,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防、预警机制,通过走访和入户慰问掌握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真实情况,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潜在的矛盾,提出具体调处意见,做好理顺情绪、释疑解惑、化解矛盾工作,推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保证和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立达集团工会积极联合法务工作领导小组、安委会、信访办等组织或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集团维权维稳工作。与此同时,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和信息互通制度,相互协调,形成工作整体合力,增强了员工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五)提升素质,实现自身价值适应企业发展
职工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知识文化储备是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适应企业、市场发展的需要。为此国资工委按照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推动国资系统各级工会以提高劳动力素质为目标,带领广大职工苦练内功,主动参与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参加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通过广泛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国资系统目前共创建劳模工作室252个,2014年市级劳动竞赛十大示范单位4个,市级“工人发明家”8名,极大地激励广大职工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贡献智慧和力量。
与此同时,国资系统各级工会高度重视职工培训工作,积极组织职工和工会干部通过技能提升等级、攻读专业学的方式提升职工技术水平,提高工会干部服务水平。渤海化工集团作为年销售额上百亿元的全国特大型企业,在此次国企改制中围绕效益工程,抓竞赛,助推集团发展,实现劳动竞赛创效1亿元,技术攻关项目200项,职工提合建3万件以上,攻关、合建创效各6000万元以上的目标任务。另一方面以提高集团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在提高职工整体素质,造就一支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队伍上下功夫,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集团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全年培训职工不少于30000人次,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职工爱岗敬业。
(六)研究探索,工会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发挥作用
国企改制中必然面临着产权的明晰、企业机制转换、现代企业制度等等变化,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和改变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应运而生。如何在“新型”所有制企业中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好工会作用是摆在各级工会面前的新课题。二商集团在探索中谋发展,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完善《天津二商集团2014-2017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预计到2017年集团全部7户骨干核心企业全部实现股权多元化。为此集团工会坚持着力加强职工思想教育,推进职工文化、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以职代会制度为平台,通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网络充分发挥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同时引导职工当好实现“二商梦”主力军,通过开展全员培训、合理化建议、劳动竞赛、先进人物和服务品牌选树等方式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企业发展、集团发展贡献力量,使工会真正参与到企业现代化管理中,一方面维护职工切身利益,一方面鼓舞职工与企业共同发展实现良性循环。
三、国企改革中的一些思考
在此次国企改制中,国资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切实贯彻了“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着自身的作用。然而,在调研中我们仍然听到了一些担忧和疑问,希望引起各相关部门和社会的重视。
1、个别企业在改革中对国资国企改革的方针政策、形势任务宣传力度不够,改革的方案不够透明,造成职工对政策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同时,企业改制方案在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企业感觉职工对安置方案期望值过高,职工感觉安置方案与自身预期差距较大,形成对立。
2、个别企业在通过改革方案时履行民主程序不规范。国企产权转让和现存资产处置的价款是筹措改制成本,也是职工安置补偿金的主要来源。大多数企业都能及时召开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并提交改制方案,但个别企业在履行民主程序过程中依然有不够规范的情况,不能认真、广泛、系统地听取工会组织和职工的意见,造成改制方案仓促上会,职工代表或职工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准确解答,因此出现企业改革停滞,甚至出现集体上访等情况。
四、国企改革中的一些建议
要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圆满完成国企改制任务,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发挥自身职责,我们进行了如下思考:
1、建立源头参与机制。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与工会及相关方面的联系,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政府有关国企改革的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解决深化改革过程中涉及职工权益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带有宏观性、全局性的集体劳动关系问题。
2、建立党政工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完善改制企业的劳动关系预警预报机制,建立定点跟踪制度,对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不稳定情况及时报告、分析研判、制定措施、妥善解决。加强对工会干部的学习培训,增加知识储备,提高工会干部自身素质水平,实现工会组织优先、及时了解掌握政府政策、经济动向等多方信息,以便工会组织第一时间发挥作用。
3、加强监督检查。完善人大检查、政府督察、政协视察、工会监督的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改制企业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调研检查,及时了解职工的诉求,妥善解决职工提出的涉及企业改革中的问题,推动劳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4、加强舆论引导。积极正面的宣传导向,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政策、形势的宣传教育,让广大职工了解改革的形势和企业发展的趋势,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大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让广大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知法、尊法、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维护职工权益。倡导“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广义人才观,让一线劳动者尤其是优秀技师、技工得到更多的社会尊重。引导企业以战略思维和发展眼光来认识劳动者的价值,引导职工树立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理念,组织广大职工全员参与技术技能学习,积极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切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加快我市产业转型调整奠定坚实基础。
5、加强困难职工、困难企业、分流下岗、待岗职工的帮扶机制建设,在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时积极建言献策。对托管中心内的职工逐步实现社会化管理。可先将托管中心内达到退休年龄的职工交由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管理,为国有企业减轻包袱,为国资国企改革铺平道路。
责任编辑 陆路
Strengthening Trade Unions ' Functions of Staff Rights Defending And Maintaining Stability in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Tianjin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 Work Committee for State-owned Assets
(Tianjin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 Tianjin 300370)
In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it's an important topic for trade unions that how to effectively defend staff rights. Because some enterprises did not give explanations for the principles and policies fully enough, or open and clear reform plans, and did not completely perform the democratic process as requirements, so some staff did not fully know or understand or support the policies of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fter comprehensive investigation and study, Tianjin Federation of Trade Union Work Committee for State-owned Assets provides the proposal of source participation system, and the building of party-government-staff information sharing platform, further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and media guidance, the support system of staff in need, enterprises in need, fully and temporarily laid off workers, and to offer more advises, helping the government in forming relative policies.
reform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 staff rights defending and maintaining stability; trade union function
D412.6
A
1008-8636(2015)03-0001-05
2015-07-01
本文由天津市总工会国资工委共同撰写。执笔人王奕(1982- ),女,天津人,天津市总工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