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前提构建中有关涵摄的问题
2015-02-07郑宏波
郑宏波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6
小前提构建中有关涵摄的问题
郑宏波
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36
摘要:涵摄一词,又称包摄、归入。笔者认为,所谓涵摄,其表达的实质是一种归属、涵盖的逻辑思维方式。通过涵摄,我们判断具体的案件事实能否被法律规范的构成所涵盖,或者说,具体的案件事实与法律规的范构成要件是否一致。
关键词:涵摄;小前提;法律事实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6-0278-01
作者简介:郑宏波(1992-),男,汉族,内蒙古呼伦贝尔人,辽宁大学法学院,硕士,主要从事刑法学研究。
司法三段论,就是根据大前提、小前提而得出结论的法律推理过程。其中,大前提是指取得适合个案适用的法律规范,小前提是指法律事实,即经过确认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案件事实。
司法三段论的适用涉及大、小前提的构建。详言之,构建大前提,就是取得法律规范;构建小前提,就是确认法律事实。本文主要谈论小前提的构建,尤其是小前提构建过程中有关涵摄的问题。
一、法律事实与其他有关的“事实”概念
构建小前提,也就是确认法律事实。而提及法律事实,我们就需要对其他有关的“事实”概念进行阐述。根据学界分类,法学领域中事实可以分为以下三类:生活事实、案件事实(证据事实)和法律事实。其中,生活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案件事实是经过证据所确认的生活事实,而法律事实是经过确认的、符合规范要求的案件事实
因而,我们可以看出,这三种事实之间存在一种逻辑上的递进关系,而小前提的构建,实质上就是从生活事实向法律事实的一个转化或者演变过程。单纯的生活事实或者案件事实是无法直接作为小前提加以适用的。这时,就涉及到了涵摄的问题。
二、涵摄的基本含义
涵摄一词,又称包摄、归入。拉伦茨在《法律方法论》中将涵摄定义为将案件事实归属于一定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之下。而王泽鉴教授则将涵摄理解成将具体的案件事实置于法律规范要件之下,获得一定结论的思维过程。
虽然学界对于涵摄概念的定义有所差别,但其基本含义是相同的。笔者认为,所谓涵摄,表达的实质是一种归属、涵盖的逻辑思维方式。通过涵摄,我们判断具体的案件事实能否被法律规范的构成所涵盖,或者说,具体的案件事实与法律规的范构成要件是否一致。
三、涵摄的过程
根据二要素的观点,法律规范分为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其中行为模式为T,法律后果为R,而具体的个案事实为S(分别代表德文tatbestand、rechtsfolge、sachverhalt)。
涵摄的过程,就是判断S与T是否符合,若符合,就导致R。用公示表达即:
T→R
S=T
S→R
详言之,涵摄分为以下以下三个步骤:将法律的事实构成分解成若干要素,将具体个案分解成若干要素以及将具体个案归属于法律构成。下面笔者以4·11大屯路隧道飙车案为例,具体分析涵摄的过程。
事实:2015年4月11日晚10时许,驾驶兰博基尼的唐某某和驾驶法拉利的于某某在北京市鸟巢附近的大屯路隧道内,进行飙车(即追逐竞驶),后发生碰撞,两车均不同程度毁损,并造成兰博基尼车内一名女性乘客受伤。
判决:2015年5月21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构成危险驾驶罪,唐某某被判拘役5个月,罚金1万元,于某某被判拘役4个月,罚金8千。两名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法律事实构成是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涵摄过程具体如下:
事实构成T1:涉案车辆是否追逐竞驶。
刑法规定的“追逐竞驶”,一般情况下指行为人出于追求刺激、相互竞争、彼此斗气等动机,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超速追赶行驶的行为。
具体个案事实S1:据监控显示,唐某某和于某某飙车之前,有明显倒车行为,并同时发动机动车,足以证明两人存在竞技动机进行飙车行为。同时,证据显示两车行驶过程中,最高车速为160公里每小时,严重超过了隧道限速的60公里每小时,超速行驶,不言而喻。
事实构成T2:情节是否恶劣。
危险驾驶中的“情节恶劣”,应分析追逐行为的具体表现、危害程度,同时考虑其对交通秩序的影响,以及对不特定多数人生命、财产所带来的威胁。
具体个案事实S2:唐某某和于某某在隧道中行车,最高时速达160公里每小时,超出隧道限速近3倍,具有相当严重的危害程度。同时,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并造成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足见情节恶劣。
因此,我们可以据此进行分析:
T+R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S=T唐某某和于某某在大屯隧道进行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S→R可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四、涵摄的作用
小前提的构建是一个从生活事实到案件事实,再到法律事实的过程,在案件事实向法律事实转化的过程中,涵摄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涵摄如同一座桥梁,横跨于案件事实和法律事实,将两者紧密相连。在涵摄的过程中,我们的目光往返于案件事实与法律规范,并将两者不断拉近,进而确认法律事实,最终完成小前提的构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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