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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时代法律流程外包视阈下的法律法规翻译

2015-01-31郭万群

中原工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运行模式大数据

大数据时代法律流程外包视阈下的法律法规翻译

郭万群

(中原工学院, 郑州 450007)

摘要: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方式和工作方式,也为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本文首先介绍了WTO透明度原则和我国加入WTO后在法律法规翻译方面应承担的义务及履行情况;其次,从法律流程外包(Legal Process Outsourcing, LPO)的概念、内容和特征出发,分析了大数据技术条件下我国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外包的必要性,并根据大数据应用的可实时性、可解释性、数据准确性稳定性等基本原则,探讨了大数据技术条件下我国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外包的运行模式及主要举措;最后,讨论了法律流程外包在我国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大数据;WTO透明度原则;法律流程外包;法律法规翻译;运行模式

收稿日期:2014-12-15

作者简介:郭万群(1963-),男,河南南阳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律语言学。

文章编号:1671-6906(2015)02-0024-05

中图分类号:p15.9

文献标志码:A

DOI:10.3969/j.issn.1671-6906.2015.02.006

Abstract:This paper begins with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WTO’s principle of transparency, and China’s obligation and its fulfillment of translating and publishing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n based on the definition, contents and features of legal process outsourcing (LPO), the paper analyzes the necessity of outsourcing the translation of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for Chinese government. More importantly, according to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employing big data, such as real-time, interpretability, accuracy and stability, the paper explores the operating model of outsourcing the translation of relat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major initiatives, and discusses the future of LPO in China.

1我国加入WTO后履行法律法规透明度义务的情况

1.1WTO透明度原则与我国政府的法律法规翻译义务

透明度(Transparency)原则是世贸组织的重要原则,它体现在世贸组织的主要协定、协议中。根据该原则,世贸组织成员需公布有效实施的、现行的贸易政策法规及其他有关影响贸易行为的国内立法或行政规章。

透明度原则规定各成员应公正、合理、统一地实施上述的有关法规、条例、判决和决定。公正性和合理性要求成员对法规的实施履行非歧视原则;统一性要求在成员领土范围内管理贸易的有关法规不应有差别待遇,即中央政府统一颁布有关政策法规,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上述事项的法规不应与中央政府有任何抵触。透明度原则对公平贸易和竞争的实现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根据透明度原则,“中国将使WTO成员获得译成一种或多种WTO正式语文的所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并将尽最大可能在实施或执行前……使WTO成员可获得这些法律、法规及其他措施”[1]。

投资地的法律规定、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解释高度透明,有助于外国投资者熟悉当地法律环境,做出理性决定。如果投资地的法规、规章不透明,不但会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导致一方欺骗利诱另一方进行投资,使投资者面临潜在的风险。因此,相关规则和规定的透明,将有利于经济主体正确评估其决定和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从而增强可预见性[2]。透明度原则是对外开放的重要保障。

1.2我国政府履行法律法规翻译义务的情况

准确、及时地将行政法规翻译成英文,对于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作的有关承诺,方便国外人士更加全面、系统、准确地了解我国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03年2月24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英文正式译本翻译审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行政法规的起草部门负责翻译由本部门起草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审定行政法规的英文正式译本并对其质量负总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确保及时提供行政法规英文译本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要认真审定行政法规的英文正式译本,并加强对行政法规翻译工作的指导。《通知》明确规定,行政法规翻译、审定工作须在行政法规公布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同时,《通知》还要求各地方、各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积极认真地做好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的翻译和审定工作。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规译审和外事司副巡视员张福的介绍,截至2011年6月底,宪法以及230多件法律已经由全国人大法工委组织翻译成英文,并出版了22本英文法律汇编;700多件行政法规已经由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翻译成英文,并出版了21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8 025件地方性法规以及8 309件规章中有4 500多件已经由有关地方政府法制机构翻译成英文。许多地方政府的法制机构在开展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翻译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如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把所有发布的上海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行政管理类规范性文件全部翻译成英文,并在其发布后的3个月内对外发布英文译本[3]。

从以上官方数据看,中央政府行政法规均已翻译成英文,地方各级政府法律、规章翻译差别较大。笔者在互联网上很难系统全面地检索到上述法律法规译文。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的当代国际社会,各国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2]。且不论这些法律法规译文是否遵循了WTO透明度原则关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须在发行90天内发布相应译文版的时间要求,起码在公开性方面就存在问题,国外相关人士不能方便地从网络上检索到法律法规译文。这就使透明性原则打了折扣,更不用说上述法律法规译文的质量如何了。可见,我国法律法规翻译现状不容乐观。在信息化高度发达的当今国际社会,如果不能很好地贯彻WTO透明度原则,将不利于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政府履行法律法规翻译的义务任重而道远。

2大数据技术背景下我国政府法律译审外包的必要性

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方式和工作方式,也为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新一届中央政府深化改革开放,把政府职能转变作为首要任务,努力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权力的准绳,厘清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边界,建设法治国家。如何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及时有效地履行我国政府加入WTO后关于法律法规翻译的义务,是一个事关改革开放的重要问题。

2.1法律流程外包的概念、内容和主要特征

作为知识流程外包(Knowledge Process Outsourcing, KPO)的一个重要细分领域,法律流程外包(Legal Process Outsourcing, LPO),或称法律外包(Legal Outsourcing),是指律师事务所、企业或者政府等机构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基于信息网络技术,将其法律服务职能以及与此相关的职能全部或者部分剥离出来,委托给外部专业的服务机构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并采用现代通信手段进行交付,从而降低成本及法律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4]。

法律流程外包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最初局限于知识产权服务,现在拓展到了文件管理及开发服务、法律研究服务、案件支持服务等代理业务。

(1)知识产权服务:与企业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流程服务,包括先前技术搜索、自由使用权研究、交叉/交叠分析和证据利用分析,以及专利的校对,申请起草、立案和维护等服务。

(2)文件管理及开发服务:与企业法务工作相关的各类电子文件的托管、转录及审查等工作,包括文字处理、创意设计、法律术语及转录、法律编码、XML标签、数据数字化、关键字、归档服务、合同管理,以及法律数据库更新过程中的研究、标记及总结等服务;针对企业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的特点及需求,对其相关的各类纸质、扫描和电子文档资料进行收集、过滤、审查和分析,以及合理修改加工等服务;各类法律文件的起草、审核及修订服务,如起诉状草案初稿、雇佣合同、保密协议、特许权协议、租赁合同、供应商协议以及经销商协议等文件的创建。

(3)法律研究服务:针对企业重大战略及决策而提供的前期对特定领域法律的研究及对比分析、案例调查分析、情报采集及法律咨询等服务。

(4)案件支持服务:针对企业的诉讼、仲裁案件提供的相应的策划、法律研究、咨询、调查及案例分析等服务。

法律流程外包作为KPO的一个重要分支,有别于一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传统法律服务,不但能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的各类支持性服务,还能提供更为详细以及专业的研究及咨询服务。同时,作为专注于法律领域内的外包服务,法律流程外包具有自身的特征。其一,同传统法律服务相比,法律流程外包的服务及交付过程均依托IT技术及平台,服务产品的交易不会受空间距离的影响,通过IT网络通信手段进行交易,实现发包商和接包商之间的合作共赢。其二,LPO拥有高度复杂的流程服务,这些流程对于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要求非常高,除文件管理、商标、专利的立案和维护等一般性服务外,法律研究、文件开发等其他服务均要求大量的专业知识以及对法律极深的理解。在这些非常规范的服务当中,每个词语以及每个标点都非常关键。其三,伴随着复杂的服务流程及大量的知识投入,法律流程外包为客户提供的服务价值更高,企业的利润率也相对更高。企业通过将法律事务部门的工作部分或者全部外包给专业的LPO公司,从而在提高业务效率和透明度,保障业务质量和安全性的同时,还可以大幅降低法律事务支出,节约运营成本[5]。

2.2我国政府法律译审外包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法制建设的深入,法律法规译审工作愈加重要,不仅可以扩大法规规章的宣传范围,推进法规规章的实施,还可以及时反馈立法不足,对立法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立法工作者必须站在经济全球化的高度,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跨文化交流的需求[6]。

译审模式取决于译审机关译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当地法规规章译审事业发展的状况。目前我国法规规章的译审模式主要有三种:行政职能由行政处室履行、行政职能由事业单位履行、事业职能由事业单位履行。其中,行政职能由行政处室履行是主流模式[7]。

我国行政法规规章的翻译现状是,译文公开率低,翻译质量良莠不齐。以《刑法》英译版为例,这部法律的英译文由于是官方译本而得到广泛的使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等中央政府机构的网站上均贴有该英文译本。该译本存在的语言问题是多方面的,包括词汇、句法、逻辑层面的错误,许多译句不符合英语国家法言法语的习惯和规范。可是这样的英译文从正式发行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年,却没有得到丝毫的改进。2004年、2007年分别由中国方正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中英对照本均使用这个未作任何改进的版本[8]。

立法文件翻译是所有笔译中难度最高的翻译活动,对译审者有特别高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精兵简政的背景下,完全依靠行政处室或事业单位,很难在法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履行法规规章翻译义务。应当积极开展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外包,通过设立专门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规规章译审工作满足我国对外开放的各种需求,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所作的承诺,展示我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成就,推动我国法律文化不断完善。

3大数据技术条件下我国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外包的运行模式

在大数据技术条件下,政府法律法规译审的职能也要转变,要学会运用大数据技术优势,改变原来完全依靠政府职能的模式,通过开发基于互联网的法律信息服务平台,把大数据开放出来,形成一个正循环,把透明的法律文件转换为级数增长的经济文化交流机会,不断地挖掘大数据的价值,让整个社会受益。

3.1法律流程外包的主要运行模式

全球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包括:降低成本;产业分工的细化带来的规模经济效应和专业化效应;信息技术的发展使远距离服务成为可能。在当今国际服务外包业,发包商通常是发达国家的公司,离岸服务外包承接商通常来自发展中国家。

作为知识流程外包的一个重要领域,法律流程外包的运行模式主要包括直接合约(Direct Contract)、管理服务外包(Managed Outsourcing)、授权外包(Required Outsourcing)、多方外包(Multi-sourcing)等四种。直接合约指需要某种法律服务的国内公司或机构直接与国外公司签约。管理服务外包指国内公司与国外公司签订分包协议,并负责协调承包商的活动,确保服务质量。授权外包指国内公司在履行本公司承接的法律流程服务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或者为了履行某种法定义务,而将部分业务分包出去。多方外包也叫多方资源外包,指采用多个来源地的多家外包公司作为自己的外包商。多方外包有利于提高各个承包商之间的竞争性、降低成本,也可以防范政治、经济等各种风险。

3.2我国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外包的运行模式及保障措施

我国政府开展法律流程外包的主要原因并非降低成本。实际上,法律流程外包可能会相应地增加一定的成本。除了获取国外专业机构的专业化、高水准服务外,我国政府开展法律流程外包主要是把它作为一种战略管理模型,旨在通过基于互联网的动态、互文、开放的法律信息服务平台,吸纳国外专业机构专家的参与,提高我国法律法规译审质量,加大我国法律信息服务的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对外开放,促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

大数据有“4V”特征,即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这为我国政府开展法律法规译审外包创造了良好的技术条件。在大数据的开发、运用、管理过程中,我们要充分把握大数据的三大原则,即可实时性、可解释性、数据准确性稳定性。随着云技术的迅猛发展,政府开展法律流程外包,首先要紧扣大数据的可实时性,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信息服务;其次,根据大数据的可解释性原则,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的动态、互文、开放的法律信息服务平台,使数据成为开放的共建共享资源,满足我国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文化交流的需求;再次,坚持数据的准确性稳定性原则,注重法律法规翻译的质量,既要确保法律翻译的忠实性,也要符合外国人的法律认知。

根据上述大数据开发、运用、管理的三个原则,结合法律流程外包的几种主要运行模式,我国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外包应当建立一个政府主导、专门机构代理的运行模式,并通过一系列举措创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

法律法规翻译公开是我国加入WTO后的政府义务,法律法规译审外包应当是一种政府行为。但此项工作的专业性、时效性都很强,仅靠政府相关部门难以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需要借力于社会上的专业机构,如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也就是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应当把法律法规译审任务委托给专门的机构,在经费、项目和政策等方面保障译审任务的顺利落实。接受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政府委托的任务,全面组织译审工作,对需要国外专门机构支持的翻译任务,特别是审阅任务,要有选择地进行管理服务外包。

近几年,这种“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运行模式,已经应用于地方政府法律信息服务。例如,2014年1月21日,国家电子商务集成创新试点工程项目“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正式落户长沙高新园区。“湖南智慧法律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作为互联网时代一种政府公共平台的创新服务模式,通过法律专家服务体系与新一代信息化基础设施平台的深度融合,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以及家庭和个人同步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企业管理、员工培训、信息安全、智能化移动办公、数据银行等服务,在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升防范和规避风险能力以及信息化建设水平等方面,具有战略性的应用价值。

法律法规译审工作时效性强,需在90天内完成;专业性强,需要大批精通法律、外语(特别是英语)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这就需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我国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首先,在高校有计划地开展法律外语人才培养是确保我国政府法律信息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是确保政府法律信息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由于精通法律英语的难度太大,不仅要在国内高校加强法律英语的系统性培养[9],特别是在翻译硕士(MTI)中加强法律翻译方向的建设,而且要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等方式选派优秀的法律翻译人才到英语国家法学院留学深造或作访问学者。

其次,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利用我国IT技术平台的优势,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加强法律流程外包的市场培育。各级政府可加强与所在地优质学术机构、团体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或者通过整合地方优质资源设立专门的法律信息服务机构。

再次,可以像设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对外推介中国文学、文化和学术作品那样,在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框架下设立“中国法律外译项目”,由专门的学术研究机构牵头翻译中央政府颁布的各类专门的法律法规。项目组在落实任务的过程中,可以吸引国内外顶尖译员参与项目合作,也可以采取管理服务外包的方式,把部分任务外包给国内外专门的机构。各个省、市、自治区也可以这样做。另外,国家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也可设立专项课题,加强法律法规翻译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加强法律翻译平行语料库和机器翻译软件系统的开发。

总之,搞好法律法规规章译审工作,有助于展示中国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树立我国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提升国家的软实力。大数据技术条件下,数据的准确性有赖于动态、开放的磋商。对于法律信息服务来说,开放是绝对必要的,透明的法律法规信息系统是对外开放走向深入的重要保障。

4大数据技术条件下我国法律流程外包的发展前景

我们生活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大数据时刻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每个人的生活习惯和行为都成为大数据的一部分,每个人都在大数据的链条上,每一个人都在分享、消费和生产大数据。

云技术条件下,我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实现法律信息服务的可实时性、可解释性、数据准确性稳定性,有效地做好政府法律法规译审外包,深化对外开放。同时,我们要努力探索和拓展各种法律流程外包业务,不仅要根据需要继续开展外包1.0时代的业务(即以更低的成本完成发达国家不愿意做的事情)和外包2.0时代(即战略性、选择性外包)的业务,更要积极探索和开展云外包,即基于云计算的按需服务。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服务部署在“云”端,从成本-套利模式向效率-规模模式转型。而全球领先的外包企业也逐渐开始了自己的云转型。

云技术正在创造一种新的生态系统,这种新生态将会成为新整合时代以及新客户合作方式的引领者。对于服务外包业来说,云计算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机遇,将会重新塑造服务提供的模式,这也是中国服务外包产业一个巨大的发展机遇。我国强劲和开放的市场,先进而普及的互联网技术,庞大的国际化、职业化人才储备,为我国法律流程服务外包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我国,法律流程外包仍是一种新兴的法律服务模式,发展明显落后于印度等国家。自加入WTO之后,我国国际贸易量迅速增长,国际市场不断扩大,国际合作日益密切。随着我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随着我国法律体系逐步与全球接轨及整体环境的不断优化,法律流程外包产业的发展潜力巨大。对于法律法规译审外包,我国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支持。随着法律法规译审外包长期、健康的发展,我国必将成为未来全球法律流程外包的主选地。

参考文献:

[1]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世界贸易组织司.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Z].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843-845.

[2]张潇剑. WTO透明度原则研究[J]. 清华法学, 2007(3): 130-139.

[3]张福.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对外翻译基本情况[EB/OL]. [2014-10-20]. http://www.tac-online.org.cn/ch/tran/2011-10/17/content_4548684.htm, 2011.

[4]鼎韬服务外包研究院.中国法律流程外包产业发展白皮书(简版)[EB/OL]. [2014-10-20]. http://www.chnsourcing.com.cn/special/2012/fllc/, 2012.

[5]百度百科. 法律流程外包[EB/OL]. [2014-10-20].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Y3-PkLcif3SyjYf_oY_GKd5y7_sZuJByY9kPMkIL6MhyqzNbRkNypqnsr-vuevJn5J 6ODhzHxeAkALrS1TSCK.

[6]马春生. 法规规章译审的作用意义和地位[EB/OL].[2014-10-20].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jggz/ysyd/llyj/201201/20120100359899.shtml.

[7]马春生.法规规章译审模式评价[EB/OL].[2014-10-20]. http://www.shanghailaw.gov.cn/fzbChinese/page/Lawtranslation 21573.htm.

[8]黄永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英译文错误分析:语料库方法[C]//郭万群. 中国法律语言学研究:理论与实践. 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3: 239-247.

[9]Sullivan M, Alamgir J. India’s Edge in Legal Process Outsourcing[EB/OL]. [2014—10—20]. http://www.chinadaily.com.cn/bw/2009-08/10/content_8547375.htm, 2009.

(责任编辑:张同学)

LPO-oriented Transla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in the Age of Big Data

GUO Wan-qun

(Zhong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engzhou 450007, China)

Key words:big data; WTO’s principle of transparency; legal process outsourcing (LPO); translation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perating 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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