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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工作介入新疆籍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的意义

2015-01-31古力扎提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流浪救助

浅析社会工作介入新疆籍流浪儿童
救助与保护的意义

古力扎提

近年来,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已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不仅对内地许多大中城市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也给新疆地区形象带来很大的影响。从儿童发展的角度看,新疆籍流浪儿童的生存权利时刻受到威胁,如不及时对其进行有效救助与矫治,很可能会导致其反社会行为的形成,对于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基于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的特殊性,社会工作介入新疆籍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解决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使其尽快回归家庭和社会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法。

新疆籍流浪儿童;流浪儿童救助;社会工作;社工介入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国,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某些家庭功能失调等因素的影响,在一些地区出现了流浪儿童,其中新疆籍流浪儿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所指的新疆籍流浪儿童绝大多数是来自南疆城乡的维吾尔族儿童。和一般的靠拾破烂或乞讨度日的流浪儿童不同,他们其中一些人被一些犯罪分子诱骗或拐卖到内地一些城市,并在犯罪分子的威胁和唆使下,被迫从事盗窃甚至贩毒等活动。这不仅给内地许多城市社会治安造成了一定的困扰,而且对于儿童自身的发展来说更为不利,导致大多数儿童行为偏激并有暴力倾向,如不及时对其进行救助、矫正,很可能会导致其反社会行为的形成,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新疆以及民族团结都是极为不利的。

二、当前新疆籍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面临的困境

新疆籍流浪儿童主要是被成年犯罪分子用引诱、拐骗、拐卖等方式带离家庭的,其产生的原因较为复杂,涉及社会、家庭、学校、个人等多个方面。据有关调查发现,新疆籍流浪儿童在被内地警方救助后,因他们绝大多数是维吾尔族,常常由于语言不通,工作人员无法与其进行顺畅的沟通,着实令当地民警难以应对,也给救助与保护工作带来了一定困扰。恶劣的生存环境,极度缺乏关爱和教育,致使一些流浪儿童形成了偏激、说谎等不良思想和行为,对其人格正常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也导致当他们被救助回家后,出现了种种不适应的现象,不能顺利地融入自己的家庭中去,加之其社会形象被“标签化”,成为不受欢迎的人,从而致使他们有着较高的再次流浪的风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疆每年救助的流浪儿童人数在3000人左右,其中大多数是由内地遣送回来的。[1]据笔者了解,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新疆先后开展过3次大规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专项行动,2006年以来,有近千名流浪未成年人得到解救,且多数都已妥善安置。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流浪儿童被救助回家后,由于家庭、自身及社会的种种原因造成其再次流浪,致使救助工作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其中不少被解救的流浪儿童属于反复解救,对此公安部门也感到无能为力。另外,笔者还了解到,目前区内的一些儿童福利院或相关的救助站虽然解救安置了大量流浪儿童,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据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流浪儿童的救助和保护,不仅要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而且更要将救助重点放在对其心理辅导、行为矫正和情感教育等方面,因此希望能配备专业的社会工作者来为流浪儿童提供专业性的服务。

三、社会工作介入新疆籍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的意义

目前新疆籍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工作之所以效果不理想,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没有考虑到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存在的特殊性。这些特殊性是我们在开展工作时首先要考虑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新疆地处我国西部,经济较为落后,贫困人口较多,而绝大多数流浪儿童是来自南疆这一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家庭的贫困使有些孩子不能正常上学和生活,从而长期脱离学校,逐渐产生了一些负面的情绪,更有甚者,一些家长也不愿意继续让孩子上学,而是希望他们能早日走出家乡,改善家庭的生活状况。

其次,有些维吾尔族流浪儿童是在其很小的时候就被犯罪分子诱骗离家,没有受过多少教育,自然也就不懂汉语,加之维吾尔族在饮食上有严格要求,这给内地相关部门的救助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收容新疆流浪儿童,必须保证其清真饮食,这必然要增加收容成本,并增添了许多麻烦。语言不通,或流浪儿童假装语言不通,使明知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取证,也无法指认其背后的控制人,而且由于无法与这些孩子沟通,管理难度加大。[2]内地相关部门对于维吾尔族的语言、风俗习惯、文化还相对陌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救助工作的开展。

再次,不良的家庭环境也是诱发新疆籍流浪儿童产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家庭结构和关系的不稳定,减少和分散了父母对儿童利益的关注(特别是在多子女的家庭),增大了儿童再次被诱拐的可能性。家庭与流浪事件有着较强的相关性。[3]南疆地区离婚率普遍较高,重组家庭较多,家庭人数自然也相对较多,家长无暇照顾到所有的孩子,特别是那些经济状况差的家庭,由于父母忙于农作,致使孩子疏于照管,存在各种风险因素。有的缺乏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成员之间关系不良。据新疆社科院的一项报告显示,从困难家庭、多子女家庭拐卖的流浪儿童比例高达93%。[1]

基于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产生的特殊性,我们不能只是简单地将其救助回家。如果在救助、保护工作中有专业的人员从其心理特征和精神层面出发,真正了解其所需,对其进行及时的心理辅导、情感教育,而不仅仅只是以提供物质救助为主,那么我们的救助保护工作就不会只是停留在表面,而是深层次的、带有发展性的。同时,再结合新疆的特殊情况,从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面因素考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救助体系。

社会工作是一种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社会上处于困境的个人、群体和社区提供帮助的专业社会服务活动。其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助人自助。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儿童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妇女社会工作等,其中儿童社会工作就是以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成长、发展的需要来帮助其发挥自身潜能、摆脱不利处境、协调社会关系为主要内容的。西方发达国家早已将社会工作介入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其成功经验已经证明,社会工作介入可以对流浪儿童问题进行专业分析并对症施救,从而确保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质量。

近年来,在我国社会工作作为一种以弱势群体为服务对象的综合性专业服务方式,已被引入更多社会问题的解决当中,其成效也日渐凸显出来。有关专家学者也早已提出将社会工作引入流浪儿童救助问题中,如王思斌提出,无论机构中的救助保护工作,还是前后相接的其他工作,都需要吸收社会工作的专业知识,应该积极吸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该系统工作。[4]社会工作者在救助过程中除了向流浪儿童提供各种物质和心理、社会服务和支持以外,还可帮助流浪儿童争取各种社会资源,并根据服务对象的普遍性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善建议,从而减少和避免类似社会问题的再次发生。在对流浪儿童救助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再只是社会救助政策的执行者,更是一个为流浪儿童群体解决具体问题的服务者和帮助者,扮演着资源的管理者和救助政策的影响者等多重角色。[5]

内地许多城市也早已尝试将社会工作介入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问题中。例如,作为全国社会工作第一批试点单位,大连市救助管理站运用社会工作开展流浪儿童教育转化取得显著成效,社会工作者以社工价值理念温暖流浪儿童,以社会工作原则发展流浪儿童,以科学助人方法帮助流浪儿童,为流浪儿童教育转化实践发挥了巨大的作用。[6]如在上海、深圳等地,社会工作介入流浪儿童问题更是有一定基础,也取得了一些成效。

新疆的社会工作介入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于2011年4月正式成立的深圳对口支援新疆喀什社会工作站对此进行了探索。该站已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其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如个案、小组和社区等对流浪儿童开展了一系列的专业服务活动,对流浪儿童分别建立档案,从每个流浪儿童自身需求和兴趣出发来考虑实施一些具体的措施,做到了个别化和有针对性。该社会工作站吸纳了不少少数民族社会工作者,其语言、风俗习惯上与之更为贴近,这也是一个有利条件,这对于工作者和流浪儿童之间友善、信任的专业合作关系的建立有一定促进作用,便于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

据该站社工反映,在被遣送回来的流浪儿童中,大多数有着较强的学习知识技能的愿望,社工站的工作人员会主动去联系一些技能培训学校,为流浪儿童开办培训班,如学习厨艺、美容美发等技能,针对年龄偏大一点的孩子(满18周岁)开设了驾校培训课程,很多流浪儿童也乐意学习。通过种种技能的学习,帮助流浪儿童找回自信,鼓励他们通过劳动自食其力。当然,也有一些流浪儿童已形成一些顽固的偏差行为,长期的扒窃生活已让他们染上各种恶习,不听话、说谎,对学习技能知识没有什么兴趣。对于这类儿童,如果能由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从社会工作理念出发,本着尊重、接纳、关爱之心,积极关注他们的所需所想,会比空洞的说服教育更有成效。

而对于那些来自贫困、单亲、重组家庭或家庭关系不良的流浪儿童,将他们送回家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有些流浪儿童也不愿回家,因为即使回到家也得不到家庭的温暖,甚至有些父母将这些孩子作为赚钱的工具。良好的家庭环境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更会降低孩子离家流浪的概率,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家长的教育。在这方面,我们亦可借鉴一些已有经验。如,在1999年到2003年期间,新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与英国救助儿童会合作,先后在乌鲁木齐、伊犁、阿克苏、喀什地区举办了“流浪儿童家长培训班”,以此增强家长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为亲子关系的建立提供了一个好的机会,这一行动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家庭教育方面,向家长定期开展如何教育孩子、家庭成员之间如何沟通以及强化亲子关系的辅导与讲座。同时,该中心的社会工作者也会走进家庭,深入了解家庭的实际状况,与他们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一旦发现问题马上进行应对,并定期做好“回访”工作,特别是对问题家庭进行及时的帮助和干预,尝试通过链接资源、创造条件帮助这些家庭解决经济困难等的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流浪的发生。虽然该中心的社会工作者也反映,社工站在具体的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专业的工作方法在个案、小组、社区等操作欠佳,但是笔者认为对于新疆地区而言,这可谓是一次大胆的尝试。相信经过不断的积累和摸索,一定会形成一整套具有本土特色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

另外,笔者认为,也可考虑开展外展社会工作进行救助①一种针对青少年发展进行辅导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者通过深入服务对象的聚集场所,以离散工作方式或康乐辅导等手法开展治疗性和预防性的辅导工作。,由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主动走上街头,到流浪儿童经常出现的地方寻找他们,而不是等着他们来求助。这方面我们可借鉴郑州的成功经验,如建立“全天候街头救助点”,为流浪儿童无偿提供饮食、休息、医疗等服务。同时,还可进行一些维护儿童权利的宣传,让全社会的人都来关注流浪儿童。当然开展外展社会工作有一定难度,特别是针对新疆籍流浪儿童这个特殊群体,这就更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主动配合。

就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国家多次给予高度关注。2011年5月4日,民政部就此召开全国打拐被解救人员救助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对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安置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地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及时接收救助公安机关解救的新疆籍流浪儿童,做好被解救的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护送返疆工作。切实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力度,加强社会福利设施、救助保护设施建设,全力做好流浪儿童生活、教育、医疗、管理、安置等救助保护工作,帮助流浪儿童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在国家如此大力支持下,我们更应该抓住这个良机,认真思考如何根据新疆地区的特殊情况,切实做好新疆籍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目前,新疆各级政府部门已更加认识到社会工作在解决社会问题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政府也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将建设一支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队伍提上了日程,新疆社会各界对此问题给予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多的重视和关注,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新疆地区的几所高校,如,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大学等也早已开设社会工作专业,并且有为数不少的少数民族生源。同时,基于新疆多民族地区特殊情况的考虑,需要少数民族的或是懂双语的社会工作者,充分发挥其语言优势和专业技能,为服务对象进行服务。此外,学校也另设了《基础维吾尔语》课程,教授一些简单的供日常交流使用的维吾尔语。这对于将来社会工作者和少数民族服务对象之间友善、信任的专业合作关系的建立,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便于社会工作者开展工作。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目前这样一个好的支持性的社会环境下,借鉴已有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新疆地区的特殊情况,在解决新疆籍流浪儿童救助与保护工作中,我们有必要而且可以介入社会工作专业,让社会工作者本着“生命影响生命”的社会工作理念,给予流浪儿童身心与情感的抚慰,矫正其不良行为,发掘他们的潜能,助其健康成长。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摸索并形成一整套符合新疆地方特色的对流浪儿童社会工作救助与保护模式,并为更多类似社会问题的解决发挥其积极的影响作用。

[1]新疆流浪儿童被诱拐者居多,反复流浪现象很严重[EB/OL].http://www.china.com.cn/news/local/2011-04/25/content_22433719.htm,2011-04-25.

[2]李晓霞.新疆流浪儿童问题调查——兼论个体行为对族群形象及地区形象的影响[J].西北民族研究,2004,(1).

[3]尚泰坤,魏倩倩.新疆籍流浪儿童社会融入障碍与对策初探——基于一项质性调查的研究[J].学理论,2010,(25).

[4]王思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能力建设[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6).

[5]刘春燕,徐艳枫.以人为本的救助模式——社会工作介入流浪儿童救助[J].山东省团校学报,2010,(3).

[6]侯玉玺,董鹏.引进社会工作促进流浪儿童教育转化[J].社会福利,2010,(12).

责任编辑:秦飞

A Feasible Analysis of Social-Work Intervention with Street Children of Xinjiang

GULI Zhati

The problems of the street children of Xinjiang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obvious.This is not only severely harmful to the social order of many cities but also has a very bad effect on the image of the Xinjiang region.And these street children’s right to exist is always under threat.The paper is based on the particularities of the street children of Xinjiangand tries toexplore a number ofsolutions and advice fromthe viewpoint ofsocial work.

social work;intervention;street children of Xinjiang

10.13277/j.cnki.jcwu.2015.04.015

2015-04-14

C913.5

A

1007-3698(2015)04-0099-04

古力扎提,女,维吾尔族,新疆师范大学新疆少数民族现代化研究中心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儿童及青少年社会工作。830054

本文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13年资助项目“社会工作介入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JEDU040113C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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