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法在数学教学中的体会
2015-01-30桂有良
桂有良
摘 要: 发现教学法是组织学生独立思考、整合材料、自行发现规律、掌握原理原则的一种方法。实施发现教学法要遵循主体性原则、合作学习原则和体验成功原则,发挥教学评价的功能,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关键词: 发现法 数学教学 实施步骤 主要事项
再创造是相对原始创造而言的,它不是指我们机械地重复历史,而是指每个人在学习数学过程中,根据自己的体验用自己的思维方式,重新创造有关的数学知识。对学生来说,数学学习不仅意味着掌握数学知识,形成数学技能,而且应发现和创造“新知识”。发现者的发现,严格讲是再发现,学生发现的东西在客观上是早已被人们发现的真理。把现成的知识成果摆在学生面前,让他们自己动手去做,用自己的头脑分析、综合、归纳、概况,亲自发现事物的本质、规律,成为“创造知识”的发现者。对新知识的发现可以体现学生思想的创造火花,对培养学生的发现思想是很有意义的。在发现法教学的实践中,我有以下体会。
一、对发现法的认识
一个普通的教师奉送真理,一个优秀的教师教学生发现真理。我国的数学教育历来有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方法、基本能力的培养,重视教师的主导作用的传统。我国的中小学生对数学知识的掌握情况较好,但自主学习、探索、创新能力和个性发展却不足,而这正是在新世纪培养有竞争力人才的关键所在,也正是素质教育的目的所在。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地发现、探索、解决数学学习中的问题,从而完成学习任务,并且有所感悟、有所创造,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可能。它反映了数学教学中强调学生主体参与,强调在实践中完成学生自身建构的发展趋势。发现法教学作为一个有教师指导、学生高度自主参与的学数学、用数学的过程,是实施新课程标准的重要途径之一,实施发现法教学应是数学教师在教学中的自觉行为。
二、教师要先发现
教人发现真理,教师应先会发现真理。显然,要想教人发现,而自己不会发现,教人发现只会是一句空话。我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曾有过许多发现,虽然发现的问题不够多,但是自己得到东西,每每欣喜若狂。诚然,要想发现、或多发现、大发现,不可缺少的是刻苦学习,从学习别人的发现启发自己的发现。在上课时把自己的发现呈现给学生,做好示范,然后启发学生去发现,才有说服力。试想,一个从没有发现的老师,叫别人去发现,他的号召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三、实施发现法教学的条件和步骤
“有心人处处有发现”。一般来讲,各个章节都可以有发现,只是多少和主次不同。比如新概念的引入就不太适合发现法;比较浅显的问题也不必强调实施发现法,在基本知识学完后,新定理、新公式的出现最适合发现法教学;在做练习题或总复习时,由于某段知识或全部知识已经讲完,我们对一个问题的审视已经脱离了初始的情境,此时则可以从多个角度选取恰当的知识、方法解决,从中就有可能有新的发现,通过类比、联想,就有可能出现新成果。发现法教学的步骤:①创设发现情境,②寻找问题答案,③交流发现成果,④小结发现成果,⑤运用发现成果。
四、实施发现法教学的不足
“任何事物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所谓“教无定法,学无定法”,做任何事情都有多种方法。但是对教和学来说,发现法确实是一个好的方法。它和启发式教学、导练式教学是融通的,其实质都是在学习上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目的都是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由于自己对发现法教学的理解还不够深刻,操作还不够得心应手,有些地方还不尽如人意。例如:①教学时间把握不当,有时對一个问题探索过度,以至于离本课内容越偏越远,不能很好地完成当节课的教学内容,干扰正常的教学进度;②因学生在发现过程中不可能很系统地发现全部知识及规律,此时发现法不利于学生掌握系统知识和解题的技能技巧,在这方面处理不当,会浪费一定的时间;③对中下等学生照顾不到,学习中有时对他们的指导不够。有些基础不太好的学生,由于旧知识的掌握不够扎实,思维不太敏捷,别人积极地发现问题,他却不得不看热闹。开始时这种情况比较明显,但发现法对他们非常有利,一旦他们掌握此法,进步就是惊人的。
五、发现法教学实施的注意事项
首先,在教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教学生科学的思想方法。具备了一定的基础知识后适时实施发现法,要注意培养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及创造力,在运用发现法时教师要创造良好的发现环境。
其次,运用发现法时要由学生主动思考、研究、探讨后独立发现,有时费时较多,不利于按课时计划进行,因此教师要视情况及时给予适当的指导、启发,力求做到适度,既要保证整个过程中主要问题由学生解决,又要兼顾课时计划的要求。
总之,我喜欢发现法,学生欢迎发现法,教学成绩体现了发现法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