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廉洁思想与当代价值的实现
2015-01-30宋臻
宋 臻
王阳明廉洁思想与当代价值的实现
宋 臻①
阳明“心学”是有别于“理学”的一种儒家思想诠释进路,这种差别主要不在于具体价值指向,心学依然恪守传统儒家价值理想,差别在于对传统思想的诠释立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心学”破除了“理学”关于“天理”外在于“人心”的观点,认为理在心中,克服了理与物二重化的理论缺陷,通过肯定心体(良知)与物一体同流,提出从心即理、知行合一、天下不治根在有司失职等廉政思想,由此探寻教化普通臣民、稳定社会秩序的救世之方。这一思想,对于今天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廉洁观,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王阳明;廉洁思想;当代价值
一、阳明“心学”廉洁思想的历史渊源
王阳明生活的时代,从社会层面看,市井生活日趋发达,不少百姓已不再秉持“重义轻利”的传统,弃文经商,崇尚实利一时成为社会潮流。从政治层面看,皇帝骄奢、官宦专权、政治腐败、军备废弛,纲毁纪坏。“正德末、嘉靖初……能者方成,拙者乃毁;东家已富,西家自贫;高下失均,锱铢共竞;互相凌夺,各自张皇。”(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歙县风土论》)处于官学地位的程朱理学因僵化而对此种状况无能为力,王阳明遂以良知之学代之而兴。
阳明心学强化心的本体性及其伦理道德属性,强调以“良知”格民心之非、破心中之贼,在“心学”理论中包含了丰富的廉政思想,究其廉洁思想与中国传统廉洁思想一脉相承。老子说圣人“廉而不刿”(《老子》第五十八章),这是说廉是一种重要的人生品格,但需要不断的磨炼才能获得。孟子说:“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孟子·离娄下》)孟子将廉洁与义利关系相联系,认为廉是支撑伦理关系的核心概念,廉与君臣、父子等人伦操守相联系,不居“不义之室”,不食“不义之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墨家则认为,廉、义、爱、哀四行乃君子之道,廉作为一种君子所应具备的行为品格,与清白做人相联系。韩非子认为,如果为政者“毁廉求财,犯刑趋利,忘身之死者,盗贼是也”。(《韩非子·忠孝》)因此,法家将廉视为国之“四维”之一,是为政者最重要的品格。晏子提出“廉者,政之本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有学者认为,晏子是中国思想史上第一个明确提出廉政命题的思想家。而《吕氏春秋》则有《忠廉》《诚廉》两篇,专门讨论廉政问题,认为廉是对为官者提出的基本道德要求,是检验官员操守的准绳。
汉代以后,儒家思想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但儒家思想也兼收并蓄了其他学派关于廉洁的正确内容,最终使廉的观念成为儒家文化中塑造完善人格的重要内容之一,成为维系政治、经济、道德生活的核心概念。到了朱熹理学思想占主导地位时期,廉洁观念作为“天理”的核心要素,成为封建统治阶层重要的治国理政之道,成为官员和普通民众必须遵循的生活原则。
应该看到,传统中国社会以血缘和宗亲伦理为社会基础,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家—国—天下”的社会治理结构,传统的廉洁思想是为维护这一社会形态而服务的。王阳明的思想并不是要跳出这一社会结构,相反是希望通过理论的变革,使这一结构能够更加稳定,其廉洁思想具有鲜明的维系封建社会伦理关系的功能。
二、阳明“心学”与新的廉洁观
阳明“心学”以前,理学传统的廉洁思想主要以“天理”的形式,抽象地实现塑造完善人格的使命,存在着诸多不足。通过“天理”要求知识分子围绕“修身、齐家、治国”三个维度塑造自己的人格,容易产生“知”和“行”的分离,在“廉”和“利”发生冲突的时候,人们往往会选择“利”而忽视了“廉”。
在阳明看来,天理与人欲并不矛盾,人有私欲的追求本是正常之事,但绝不能陷于私欲不能自拔,要通过寻找心中的“良知”的行动,使“天理”显现出来,廉就自然体现在这一过程中。“致良知”不是用抽象的说教告诉人们什么是廉、如何恪守廉,而是要求人们通过行动找到内心的“良知”,超越功利之私心。但这不是一个容易的过程,“良知”也好,“廉”也罢,不会自然显现出来,需要通过现实行动的不断磨砺才会显现。所谓“圣贤不以功业为念,而心存天理,虽不计功而功业随至”。王阳明廉洁思想的特别之处也在于此:注重知行合一,通过“致良知”,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心与物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深化主体对廉的认知。
阳明心学力求“知行合一”,有助于建立主体廉洁意识。第一,王阳明的廉洁思想强调主体性,“人人天地性,个个圣贤心”,关键在“发明本心”。在王阳明看来,人对外物的认知是一种本能,心的本体就是“至善”。将这种本能发挥到极致就能够心如明镜,映照万物,此时的心便是天理。诚如程颢所言,“天下之事,唯义利而已”(《二程集·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一)。《大学》教育人们临财勿苟得,《左传》“子罕不以玉为宝”的故事,《后汉书·杨震传》“天知,神知,我知,子知”的故事,都反映了廉的观念在破解义利难题时所体现的重要作用。但是有“廉”的知识未必能帮助人们在行动中正确处理义利关系,必须将人固有的“明德”明到“至精至一”处的一种生命境界。“心即理”就是达到“此心无私欲之蔽”的明觉境界,廉的观念必须内化为决定“心”之趋向的“至善”。即王阳明所说:“此正学问窽要,不可不明。信如所言,则是心外有理,理外有心矣。凡人视所不当视,听所不当听,声色牵引得去,皆知识累之也。知识忘而视听聪明,即心即理,岂更有理为心所循耶?”①黄宗羲:《明儒学案》,沈芝盈点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857页。人只有在内心寻到这个“理”,才能克己修身,处理好多变的利益关系,应对复杂的外部环境。
第二,阳明廉洁思想的重点是旨在通过“致良知”,要求人们从行动中认知廉是社会生活安身立命之道,引导人们将廉的观念作为正确社会关系的原则。将廉洁观念作为指导人们确立正确社会关系的指导思想,并非阳明心学的创造发明,但心学改变了传统的认知模式,强调实践对于认知的重要作用。“致良知”是指在实际行动中实现良知,知行合一,这使廉的观念从认知层面转化为本体层面,由此形成了通过廉的观念来协调人际关系的功能。在江西,王阳明通过树立“南赣乡约”的方式,让廉洁思想成为处理社会关系的思想武器。王阳明发现,赣南地区官吏鲜能持廉守法②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新编本)(第二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645页。,究其原因,是朝廷薪俸太低,连最基本的养家糊口都做不到。所以,他认为朝廷必须保证官员的基本生活,在此基础上,他们方可“责以廉耻节义”。他向朝廷提出,既要处理腐败分子,也要调整官吏的收入和负担。对于乡民,他既要求他们互相帮助、彼此扶持,也对屡教不改者实行严厉的制裁措施。“民约”方式把人与人联系起来,形成一种公共观念,打破了个人自扫门前雪的情况,而廉洁观是维系这种公共观念的重要部分。个人通过这种廉洁观念,明确了自己在社会中所应秉持的伦理观,有助于人们在共同的社会生活中厘清彼此的关系,从而维系社会的稳定。
第三,王阳明提出了一系列落实廉洁思想的措施。俗话说:“官清民风正,吏廉民自安。”在封建时代,统治阶级出于维系权力结构的需要,也采取了一些廉政措施,如设立回避制度、谏诤制度、科举制度、刑罚制度、御史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对清官给予广泛的宣传和表彰等等。这样举措其根本目的,虽然没有跳出黄宗羲所说的君主将天下视为私产的逻辑,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相对公平与稳定,是符合当时社会的特点的。在王阳明的廉政思想中,他提出了一些新举措,譬如:主张奖励廉洁官员;用减少事权的办法削减冗员,采取选贤任能的举措,主张“用人之仁,去其贪;用人之智,去其诈;用人之勇,去其怒”①王守仁:《陈言边务疏》,《王阳明全集》卷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318页。;主张官吏不宜频繁调动,应久任其职;提出要综合考查官吏名实,“既已纳其言,又必考其行;欲将委以重,则必老其才”②王守仁:《送吕丕文先生少尹京丞序》,《王阳明全集》卷二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159页。;还有如应急用人要打破时例;治理奢靡浪费,大兴醇厚之俗;等等。
王阳明以“绝世之资倡其新说,鼓动海内”,以知行合一的方式致“良知”,严格要求自己,不仅自身保持廉洁正气,还影响和带动了身边的人,其传奇的一生,成就了“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奇迹,成为后世做人、做事、为官的一面镜子。但应该看到,包括王阳明廉洁思想在内的传统封建社会的廉洁观念以及廉洁文化,固然反映了人民对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活状态的内在愿望和要求,代表了人民性和进步性,毕竟是封建统治本身的产物。因此,尽管这些思想对于现代社会而言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并不能全盘皆收,而应以扬弃的方式批判地加以继承。当前,我国社会经过30余年的快速发展,经济、政治和文化诸领域都发生了巨大的变革,社会亟需廉洁文化,群众迫切渴望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廉洁文化建设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持其独特的重要地位。要结合历史唯物主义,对传统文化中优秀的廉洁思想批判地继承,并在此基础上建设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新的廉洁文化。
三、王阳明廉洁思想当代价值的实现
不难发现,王阳明的廉洁思想是对传统廉洁文化在方法论上的创新,通过对理学传统的改造,发展出新的廉洁思想,有其独特的历史地位。作为一种源自传统文化的塑造完善人格的修身理论,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好阳明的廉洁思想,塑造好现代人的廉洁观念,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讨论:一是要从追求完美的圣人品格向培育合格的现代公民转向;二是要在现代生产生活方式下,继续坚持“知行合一”的本体论廉洁观;三是要用廉洁观念克服西方文化中的消费主义对我们的冲击。
阳明“心学”产生前,廉洁观受限于外在的“天理”思想,难以构建起自我与外部世界的意义关系,而“心学”的“知行合一”要求能打破这种约束,重新建立起自我与外部世界的积极关系。这对公共领域不断扩大,人与人的互相关联性不断提升的现代社会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现代社会的生活环境下,廉洁观被纳入现代公民的责任与义务范畴,具有维系权利义务平衡关系的功能。每个人都应意识到,所谓好的生活,唯有建立在人人廉洁的基础上方有实现的可能。廉洁不仅是个人思想观念水平高低问题,也不只是少数掌握权力的官员的事,而是每个人都必须践行的现实问题,是创造更好生活的思想前提和保证。知行合一的廉洁观念,将在培育公民主动参政议政、改善社会治理水平、最大限度发挥现代政府的管理职能以及现代企业、社会组织的社会功能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王阳明所说的心即理,实际上是指普遍的道德规范与个体的道德意识的合一。只有把普遍的道德律令转化成个体的信念、情感、意向等内在道德意识,才能有效地影响主体的行为。传统社会的廉洁文化是以自律为本位的文化,而现代廉洁文化则是要求人们做到自律与他律协调一致。这种一致性包含着对自我和他人的尊重与监督,包含着个人对社会、对国家的责任。传统廉洁文化主要依靠道德榜样的激励作用和权力赏罚机制发挥功能,而现代社会的廉洁文化则要求人们对廉洁的意义、作用、形成机制与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联系等进行深刻的反思,要求人们能由自发的廉洁观转向自觉的廉洁观,要培育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廉洁文化,并使廉洁的理念入每个人的头脑和心灵,成为自己的行动准则。可以说,随着现代社会新的生产和生活模式形成,传统社会形成的各种力量消解之后,传统的廉洁文化面临着现代转向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对人们的廉洁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人们不仅要做到一般意义上的清正廉洁,更要进一步思考,在工业化、信息化的社会条件下,廉洁观念应该如何更好地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监督、引导和约束作用,最终构建中国特色的新消费文化观念。
四、结语
认识的进展往往是通过突破既定的思路、超越常规的框架而实现的。今天我们研习王阳明的廉洁思想,并不能简单地照搬王阳明的廉洁思想来为今人所用,但我们可以借助古代先哲的智慧思考我们的当下与未来。我们看到,近年来国家在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十分可喜的成绩,但光靠国家层面是远远不够的,究其根本,还是要反身自问自己是否在廉洁问题上做到了知行合一。做到了这一境界,才应验了阳明廉洁思想中所倡导的“致”与“知”的统一,这些对于今天我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公民树立廉洁意识,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1][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新编本)(第二册)[M].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
[2][明]王守仁.王阳明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
[3][清]黄宗羲.明儒学案(上、下)[M].北京:中华书局,2008.
[4][清]顾炎武.顾炎武全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5]杨国荣.王学通论——从王阳明到熊十力[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①宋臻,宁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