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威海市系统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工作
2015-01-30梁锦江
梁锦江
02威海市系统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工作
梁锦江
山东省威海市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为目标,实施“养气血、壮体格、压担子、树形象”四步法,系统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工作。
一是养气血,推动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出台《关于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不具备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建成全国首个政府投资的“社会公益组织孵化园”,为处于初创期的公益组织、志愿服务团队提供支持,成功孵化出关爱空巢老人等项目以及慈爱天使关爱生命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
二是壮体格,优化社会组织整体布局。适当放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门槛,为更多社会组织服务更多群众创造条件。加强社会组织日常监管,以推进信息公开为抓手,实行政府监管、内部自查、社会监督相结合,重点对活动开展、人员和机构变动、财务及资产管理、党建等情况进行审查。
三是压担子,承接政府部分服务职能。将政府管不好、市场不愿管的公共服务项目,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招投标期间,严格审查竞标组织资质,与中标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项目、期限和权利义务等事项;招标后,对中标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实行全程监管,一旦发现所提供服务不达标,立即要求整改或终止合同,由政府提供应急服务。
四是树形象,打造社会组织过硬品牌。出台《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成立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评估复核委员会,采取对象自评与专家评估、资料审查与实地检查、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社会组织进行全面评估。评估结果分为1A至5A级,3A以上的作为政府重点扶持对象,优先享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获得政府奖励及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等待遇。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受到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处罚,相应优惠待遇一并取消并在2至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评估。
(作者单位:山东省威海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