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机构编制审计监督作用
2015-01-30冯忠孝
甘肃省庆阳市按照省纪委、组织部、编办、监察厅、审计厅5部门《关于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审计工作。一是突出重点,找准机构编制审计监督切入点。机构编制专项审计,主要是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精神要求以及各单位“三定”规定,看是否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重点查阅各项记载,审查机构总数、编制总量和领导职数。每个审计事项都进行深入细致地对照审查,努力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同时,充分利用“双审”的有利时机,突出审计重点环节,看经费预算是否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批复文件执行,有无虚报人数冒领财政资金问题。此外,针对近期开展的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领导干部职数不超配,财政供养人员不超编,编制总量不突破,实现五年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的。二是突出主责,聚焦主业,增强履行审计监督责任主动性。审计监督的责任,重点是看中央、省“接、放、管”,“撤、并、转”,“控、调、改”的改革政策执行是否到位,是否存在超编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同时,结合当前市、县(区)工商、质监、卫生、人口等行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三是改进方式,强化责任,完善审计监督责任的长效机制。着重是规范程序,按照召开“双审”进点会议、制定方案、发布公告、下达通知,实施审计,注意从多方面、多渠道听取意见。强化宣传,进一步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机构编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突出机构编制审计监督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健全机制,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双审”工作的成效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