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要服务科学决策 发挥咨询作用
2015-01-30李利平
文/李利平
2015年8月7日,四川省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成立。这是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大家庭中的第18个成员,也是西南地区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地方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数量的陆续增加,是地方适应机构编制工作新常态、发挥社会组织服务改革工作的主动举措,也表明研究会具有生命力和发展的空间。
服务科学决策、发挥咨询作用。自2004年7月中国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成立以来,福建、辽宁、山西、河南、吉林、河北等地陆续成立了省级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忻州、沧州、安阳等地也成立了地级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研究会在东、中、西部地区的布局渐次优化,并向基层延伸,这不仅是研究会服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具体体现,也说明发挥研究会的咨询作用对做好各项工作具有积极意义,研究会在推进改革、管理和法制化工作格局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这是研究会开展自身工作的基本要求。研究会成立伊始就确立了要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于机构编制中心工作的宗旨和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战略部署。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面临着艰巨繁重的任务。在推进改革、创新管理和推进法制化建设过程中,理论和实践方面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加以破解。这为研究会发挥作用提供了机遇和空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定位,决定了研究会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要在研究工作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这一前提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提出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探索适合自身特点的工作运行机制。研究会具有熟悉机构编制工作、贴近基层一线的特色及广泛联系学术团体、科研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优势,能否充分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决定着研究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方面,研究会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关注行政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机构编制管理的重点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当前重大社会事件背后所涉及的体制机制和机构职能问题。要发挥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提供更多管用的研究成果。研究会的研究工作,要坚持适合中国国情,也要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实现研究工作与实践工作的深度对接、深度融合,促使更多的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到改革和管理实践中去。另一方面,在当前社会组织改革的新形势下,研究会要主动适应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探索适合社团特点、灵活的运行机制。要遵循社会组织的发展规律,严格按章程办事,进一步优化会员、理事的结构,充分发挥广大会员的专长和优势,为开展研究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