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境地区毒品案件中的反情报活动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5-01-30李一沐
李一沐
(广州边防指挥学校,广东 广州 510663)
边境地区毒品案件中的反情报活动现状与对策研究
李一沐
(广州边防指挥学校,广东 广州 510663)
从边境地区毒品案件特点入手,并从边境地区毒品的种植、运输、交易和犯罪组织内部管理等几方面阐释了边境地区毒品犯罪分子反情报方法手段的特殊性。最后,针对边境地区毒品案件中的反情报活动和公安边防情报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可行性对策。
边境地区;毒品案件;反情报;对策
一、边境地区毒品案件的特殊性
现阶段,我国毒品案件的特点可以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贩卖毒品的种类多元化、集团(团伙)贩毒突出、毒品犯罪日趋智能化、反情报手段突出、外流贩毒猖獗、武装贩毒突出、零星贩毒突出、获取案件线索和证据的难度较大等。边境地区的毒品案件除了具备以上的特点之外,还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
我国地处欧亚大陆东端,两万多公里的陆地边界和多国接壤,一万多公里的海疆又与多国隔海相望,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边境地区毒品案件的高发性。我国毗邻世界三大毒源地中的两个——“金三角”和“金新月”,边境地区深受“金三角”、“金新月”等周边毒源地的影响,毒品犯罪呈现出手段多变,雇佣贩毒突出,交通、通讯工具现代化等特点,使得边境地区成为我国禁毒斗争的最前沿。
我国边境地区的涉毒案件主要分布在东北部(黑、吉、辽)、西南部(广西、云南)、西北部(新疆)三个地区,面临的毒品问题主要是跨境贩毒,我国内陆地区扩散的毒品主要是通过这几个地区从境外走私入境的。因此,加大对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是全国禁毒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从源头上截断毒源、防止毒品流入内地并扩散的最有效措施。
从公安边防部门的体制上看,在边境地区开展毒品案件情报工作,公安边防部门较之地方公安机关具有独特的优势:
第一,在边境地区,公安边防部门具备发展和培养境外秘密力量的有利条件。由于边境地区毒品犯罪具有跨国性,境外秘密力量在情报工作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提供大量有价值的情报,使公安边防部门的情报侦查工作发挥最大作用。
第二,与其他公安机关相比较而言,边防部门的人员流动性更大,人员岗位的变更有利于开展情报工作,使毒品犯罪分子不容易摸清底细进行反情报活动。
第三,公安边防部门与相关部门开展协作途径通畅,如海关、渔政、检验检疫、口岸办、外事办等部门,有利于情报侦查工作的开展。
二、边境地区毒品犯罪分子的反情报手段
毒品犯罪人员的反情报手段是与公安边防部门的情报侦查手段与措施相对应而来的。由于公安边防部门逐步加大了对毒品案件情报的侦查力度,毒品犯罪分子的反情报侦查手段也不断翻新,体现在毒品的种植、运输、交易和毒品犯罪组织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
(一)毒品原料种植地点与方式隐蔽
边境地区是毒品案件的多发地区,是毒品主要的集散地,毒品犯罪分子只有通过边境地区,才能将源于他国的毒品运输入境,然后分销至我国内地各地区或再中转至其他国家。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毒潮的侵袭,尤其是“金三角”贩毒集团实施毒品北上、建立“中国通道”后,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禁毒工作,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禁毒措施,确定了“四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的工作方针。而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毒品犯罪的发生,就必须从禁止毒品原料的种植入手。[1]公安边防部门也十分重视对毒品原料种植的情报侦查工作。在云南、广西、新疆等与境外接壤的边境地区,边防情报人员常通过走访或利用在境外发展的秘密力量等方式对边境地区毒品原料种植的情况进行了解,获取情报。毒品犯罪分子依靠“金三角”和“金新月”地区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选择隐蔽的地点和方式进行毒品原料种植,如将罂粟与一般农作物混合种植,防止边防情报人员获取种植信息。毒品犯罪分子从毒品原料的种植阶段就开始对公安边防部门的情报侦查进行防范,为以后毒品犯罪的实施打基础。
(二)毒品运输方式多变
运输方式上,毒品犯罪分子为逃避公安边防情报部门的情报侦查,采用的运输手段层出不穷,使侦查机关无规可循。通常采用的手段有:交通工具藏毒、体外携毒、体内藏毒等。如将毒品放置在车的发动机内,油罐、油箱内,车脚垫下方,车座椅皮层内;藏置于携毒人员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内、背包夹层内,将毒品分成零星小包缝制在所穿的衣物内,用夸张发型掩饰藏匿于头部;“吞食”毒品,将毒品藏匿于生殖器的包皮内、阴道内。同时,毒品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购置现代化的交通、通讯工具,采用跳跃式、迂回式频繁改变运输路线、时间和工具,在运输毒品的过程中依据运输路线和环境,选择与其相适应的运输方式。[1]一方面可以避免跟踪,另一方面可以设下圈套,迷惑情报侦查人员。运输路线上,边境地区的地理环境复杂,道路崎岖偏僻,毒品犯罪分子常选择隐蔽的、不易被发现的路线,如山路、丛林等未开发的道路,一是不易被公安机关发现,二是在跨国运毒的过程中绕过边防关卡。
在毒品的运输过程中,针对边防情报部门的情报侦查手段,毒品犯罪分子常常采用下列方法摆脱侦查人员的跟踪或者反跟踪:如发现有人员跟踪时,突然停住脚步,猛回头向后看;装作漫不经心地四下环顾,观察周围动态;突然改变原行走方向;拐弯以后突然停住脚步;当车门要关闭时,突然跳下公共汽车或地铁;使自己混杂在人群之中;进入剧院或电影院之后从另一个出口离开;等候乘坐最后一辆出租车;通过化装,如改换衣裤和发型、戴上眼镜等伪装办法来改变自己的相貌特征,以迷惑侦查人员。
(三)毒品交易过程复杂
毒品交易过程中,毒品犯罪分子之间的联络方式是公安边防部门获取毒品案件情报的重要突破口,毒品犯罪分子在相互联络过程中非常谨慎。
交易地点的选择上,毒品犯罪分子多选择在边境地区与外界隔绝的深山峡谷或茂密森林内。为逃避公安边防部门的情报侦查,交易地点还经常临时更换。边境地区大多地势复杂,多为山区林区,很多道路尚未开通。毒品交易地点又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情报人员很难搜集到准确的情报线索。
交易方式是决定整个毒品犯罪活动是否能够得逞的最后一个步骤。边境地区的毒品犯罪经常具有跨国性和涉外性,毒品交易双方很可能有境外人员参与。对境外人员的犯罪线索的获取上,国内的情报侦查人员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这样势必会给情报侦查工作增加难度。在毒品交易过程中,为减小犯罪目标并麻痹情报侦查人员,毒贩通常会采用人货分离、人车分离的方式,先谈妥价格和交易地点后,再频繁改变交易地点和交易方式进行周旋,并要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现阶段的毒品交易已经由原来的“静态交易”变为“动态交易”,由传统的“人人交易”变为“人物交易”,以避免公安边防部门将交易双方人赃俱获、一网打尽。
(四)毒品犯罪组织管理严密
为防止情报侦查人员和公安边防部门的“特情”、“线人”打入毒品犯罪组织内部,毒品犯罪集团具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等级制度,并制定一套严格的“规矩”对集团内部进行管理。毒品犯罪组织内部人员一般大多是分散居住,单线联络,形成一个类似“蜂窝状”的联系网络。组织内的每个成员都有相应的编号或绰号,如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异常,会立即改换真实姓名进行联系,以辨别身份真伪。
为了“防打入”,集团内部的“头目”会时刻保持警惕,经常使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考验内部人员,如让其服用一点大麻或者其他毒品;注意检查内部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看其中是否有与侦查任务有关的官方文件或者其他表明真实身份的证件或物品;检查内部人员的体貌特征、言行是否与其所叙述的身世背景一致;故意透露一个虚假的交易时间、地点等情况,然后对内部成员的反应和行动进行监视;在组织内部或实施犯罪行动时使用暗语进行交流等。毒品犯罪集团还会雇佣境外的人员为其工作,以降低情报侦查人员“打入”其内部的几率,保持整个犯罪集团的安全性和人员的“纯洁度”。
三、边境地区毒品犯罪中的反情报活动之对策
针对当前边境地区毒品犯罪分子的反情报活动特点,公安边防部门既要制定出相应的对策,又要建立完善的情报反应机制。
(一)加强公安边防部门的情报主体建设
情报工作的主体是公安边防部门情报工作人员,只有在提高公安边防部门情报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落实具体的反情报活动对策。
1.严格边防情报人员的选拔
边防情报人员是在边境地区毒品犯罪战线上同毒品犯罪分子短兵相接、开展尖锐复杂斗争的特殊人员。同毒品犯罪分子进行情报对抗,是对边防情报人员体力和脑力的双重考验。要求边防情报人员必须具备政治合格、思想过硬、熟悉法律、精通业务、作风顽强、机智善战、勇于奉献、遵纪守法的能力和素质,这是对一名合格的边防情报干部的基本要求。情报人员的选拔上,要注重从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业务知识、情报能力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量。
2.加强边防情报人员的情报意识和情报能力
情报能力表现在情报的获取、分析研判、后期整理和再利用等方面。
第一,在情报的获取能力上。情报人员对于毒品犯罪情报的敏感度是能否成功获取情报的先决条件,不仅自身应具备对情报的敏感度,还要善于物建秘密力量,对秘密力量进行专业的培训,做到对其正确指挥、掌控自如,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用。
第二,在情报的分析研判能力上。情报人员现在普遍存在“重获取,轻分析”的思想,而情报分析研判工作,对下一步的情报决策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就要求情报人员不仅要具备情报获取能力,更要具备良好的情报分析研判能力,使已获得的情报发挥其应有的效用,为下一步的情报决策打好基础。
第三,在情报的整理与再利用上。情报人员往往忽视这一步骤,对案件侦破有价值的情报和经过分析研判之后无利用价值的情报,都应该在案件侦破之后进行有程序、有规律的整理和归档,便于查阅和再利用。情报人员这一方面能力的缺乏极有可能导致情报资源的浪费和重要资料的丢失。
3.加强对边防情报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边境地区的情报侦查工作虽然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和多变性,但应该形成一套成熟的理论体系,并与实践工作相结合,用以规范和指导边防部门的情报侦查工作。公安边防部门应对情报干部职责做出具体规定,定期对情报干部进行培训和考核,检验培训的成效,以便于对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及时地修正和调整,以此来全方位地提高情报工作人员素质,加强情报人员的情报搜集和情报侦查能力。
4.提高边防情报人员的谋略水平
谋略是社会领域中对峙双方克敌制胜的计谋和策略,是一种高级的思维活动,也是一种斗争的艺术。基于毒品犯罪的特点,在情报与反情报的对抗活动中,边防情报侦查人员谋略的运用至关重要。公安边防部门与毒品犯罪分子的斗争本身就是一种斗智斗勇的过程,公安边防部门要想取得斗争的主动权并在斗争中取得胜利,必须充分发挥谋略的作用。随着禁毒斗争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提高边防情报人员毒品案件情报侦查的谋略水平变得日趋重要。在与毒品犯罪分子的情报斗争过程中,情报侦查人员如能巧妙地运用迷惑、迂回、利用、诱导等谋略,就可能在双方的较量中占据优势地位。
(二)建立健全边境地区毒品情报应急反应机制
针对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公安边防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应急反应机制,以有效地对付毒品犯罪分子的反情报活动。应急反应机制是一个综合系统,它既包括接警快,又包括出警快,还包括采取侦查措施快、反馈快。
这就要求公安边防部门要严密阵地控制,掌握毒品犯罪集团和毒品犯罪分子的活动情况,保障信息的畅通,做到“敌动我知”。这是公安边防部门能够快速反应的前提和基础。在收到有关毒品犯罪活动的情报信息之后,公安边防部门的指挥员应当根据接警的有关信息,迅速调集适当警力,调动装备进行快速出警。对于案情重大的,要立即上报上级部门。指挥调度人员调集警力要适度,不能小警情大行动,一方面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财、物的浪费,另一方面避免打草惊蛇,给侦查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也不能大警情小行动,贻误战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指挥调度人员必须有清醒的头脑,科学地分析可能发生的情况,从实际出发,准确判断、合理组织。[2]
应急反应机制还应包括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快。在获取的毒品犯罪情报经核实无误后,公安边防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措施,这就要求指挥权要高度集中,还要求指挥员决策果断。指挥员要根据情报适时地、坚决地采取侦查措施,指挥情报侦查行动。如果指挥人员武断或者优柔寡断,就容易贻误情报侦查战机,造成被动局面,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三)拓宽获取边境地区毒品犯罪情报的渠道
毒品案件情报的获取难度大、渠道少,需要情报侦查人员主动地拓展毒品案件的线索来源,应该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1.通过境内外缉毒秘密力量获取线索
毒品案件通常都是在极其隐蔽的状态下进行的,一般人很难探悉内情,境内外的缉毒秘密力量作为一支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隐蔽力量,在获取境内外毒品犯罪情报信息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拓宽情报线索来源,掌握情报侦查的主动权,公安边防部门必须重视缉毒秘密力量建设,根据“需要与可能”的原则,有计划地、积极主动地在境内外建立缉毒秘密力量,以广泛收集毒品犯罪情报。
2.有关部门提供线索
毒品犯罪活动过程较长,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可避免地会有所接触,其活动的迹象或多或少会有所暴露。公安边防部门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是发现毒品案件情报线索的重要途径,如与国家安全机关、电信、工商、卫生、医药、劳改劳教等部门加强联系,从其所提供的情况中发现毒品犯罪情报线索。
3.通过日常工作获取线索
公安边防部门在公开查缉、治安巡逻、审查吸毒人员等日常工作中经常能发现毒品犯罪案件的情报线索。毒品是许多刑事犯罪的重要诱因,尤其是在吸、贩毒活动猖獗的地区,相当一部分刑事案件与毒品有关。很大一部分吸毒人员在其正当收入无法供应毒资的时候,就很可能铤而走险,进行抢劫、盗窃、诈骗、绑架、杀人、赌博、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在吸、贩毒活动较突出的地区,公安边防部门还应注意这些案件是否与吸毒有关,以便从中发现毒品犯罪情报线索。
4.通过国际和区际合作获取线索
边境地区毒品犯罪的跨国跨区域性质,决定了缉毒斗争还必须开展广泛而有效的国际和区际合作,加强走私、运输毒品犯罪情报的收集与交流,拓宽情报线索的来源渠道。通过国家间、地区间以及与国际刑警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相互交流情报,也是获取毒品犯罪情报线索的重要来源。
[1] 于燕京,张义荣,莫关耀.禁毒学[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5:111-112,469-470.
[2] 王金成,马忠红.毒品违法犯罪人员的反情报活动特点及侦查方略[J].犯罪研究,2003,(6).
(责任编辑 杜 彬)
A Study on Counter-intelligence Activities and Countermeasures Against Drug Cases in Border Areas
LI Yimu
(GuangzhouCommandingAcademyofFrontierDefenseofArmedPolice,Guangzhou,GuangdongProvince510663,China)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rug cases in border areas, this paper explains the particularity of the counter-intelligence approaches of drug criminals in border areas from aspects of drug growing, transportation, transaction and the internal management of criminal organization in border areas. And finally, the paper comes up with the corresponding feasible strategies for the counter-intelligence activities according to the practical situations of the intelligence work by armed police departments of border control and management.
border areas; drug cases; counter-intelligence; strategy
2015-03-16
李一沐(1987— ),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助教。
D631.46
A
1008-2077(2015)07-00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