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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方法论本质特征的历史演进与理论内涵

2015-01-30赵义良王萌苏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对象化辩证法黑格尔

赵义良 王萌苏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学院,北京 海淀 100191)

与理论哲学的方法论相比,马克思主义理论不仅强调理论的科学性,而且强调自己理论的价值性,并由此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品格:在实践基础上追求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但目前国内学界对马克思主义这一本质特征的探讨,却存在两种值得关注的倾向:一是割裂二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要么把价值追求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出发点,把科学性的内涵纳入到价值性的追求当中;要么把科学分析资本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主题,把价值性的追求作为科学分析的结论;二是内涵的定型化,这种倾向注意到了马克思方法论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本质特征,但没有揭示出这一内涵在马克思思想背后的演进轨迹及其丰富内涵。

仔细考察以上两种倾向形成的原因,我们认为最根本就是对于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这一本质特征的内涵还缺乏深入的理解和把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本质特征的理解,同时对于我们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具体方法分析当代中国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是不利的。基于此,我们试图从思想史的角度勾勒出马克思方法论本质特征在马克思经典文本背后的逻辑演进轨迹及其理论内涵,以加深对这一特征的理解。

一、历史演进:从自觉追求到初步确立

追求人性的完善与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一生秉持的价值理想。与形形色色的人道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者最大的不同在于:马克思始终将他的价值追求与对现实的科学分析紧密结合。虽然这一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最终实现,但马克思早在大学读书期间,就开始试图将科学性论证和价值性判断有机结合起来观察和思考问题。

从马克思现存的文本来看,在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过程中,他曾经历过一个理想主义的阶段。在波恩大学一直到柏林大学读书初期,他被康德和费希特的思想所吸引,打算仿效康德的《法的形而上学的基本原理》写一部法哲学著作,试图以理想的法来建构“应有”,以应有裁判现有。然而尝试以失败告终,马克思意识到脱离现实的“应有”是空洞无力的。他在1837年给父亲的信中写道:“开头我搞的是我慨然称为法的形而上学的东西,也就是脱离了任何实际的法和法的任何实际形式的原则、思维、定义,这一切都是按费希特的那一套,不过我的东西比他的更现代化,内容更空洞而已。在这种情况下,数学独断论的不科学的形式从一开始就成了认识真理的障碍,在这种形式下,主体围绕着事物转,这样那样议论,可是事物本身并没有形成一种多方面展开的生动的东西。在生动的思想世界的具体表现方面,例如,在法、国家、自然界、全部哲学方面,情况就完全不同:在这里,我们必须从对象的发展上细心研究对象本身,决不应任意分割它们;事物本身的理性在这里应当作为一种自身矛盾的东西展开,并且在自身求得自己的统一。”[1-1]在这封信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对自己分析问题的方法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首次提出了应该将应然的价值判断与实然的现实分析结合起来分析问题的方法论原则。

正是这种自觉地将应然与实然结合起来的方法论意识,使马克思开始关注他本来觉得枯燥无味的黑格尔哲学。黑格尔哲学对康德的形式主义进行了批判,提出要超越主观唯心主义的内在论,回到事物本身,对事物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1837年在施特拉劳养病期间,马克思通读了黑格尔著作以及他大部分弟子的著作,并与青年黑格尔派接触,这使他更加坚信现实的重要性。通过对黑格尔著作的阅读,马克思写出了这样的诗篇:“康德和费希特在太空飞翔,对未知世界在黑暗中探索;而我只求深入全面的领悟在地面上遇到的日常事物。”[1-2]在这里,马克思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他要告别康德、费希特的理想主义哲学方法,这种方法着眼于应然,不关注实然,停留于良心的满足,而不是现实世界的改变;二是他也不完全认同于黑格尔,黑格尔所回到的现实是事物背后的逻辑本质,即绝对理念,然而马克思所要回到的现实不是由逻辑所规范的现实,而是日常的事物,即日常生活。这两个方面表现出马克思在理论的初创时期,就表露出了自觉的方法论意识以及这种方法的本质特征,即将对人性完善和人类解放的追求与对现实的分析有机结合起来。

在他的博士论文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虽然使用着黑格尔主义的语言探讨自由意志,然而他对原子偏斜运动的强调,映射出他认为人类自我意识自由的实现,并非如德国传统哲学中认为的那样,是主体自身的自我完善和回归,而是存在于现实的人与人的交往中:“所以一个人,只有为同他发生关系的另一个人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而是他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也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1-3]孤立的主体内在的自由,“是脱离定在的自由,而不是在定在中的自由。”[1-4]自由在这里被设定为最高价值,不论这一自由是对于自我意识还是对于现实的人的存在来说都是如此。这一最高价值的实现在当时的马克思看来要依靠实践的力量:“一个本身自由的理论精神变成实践的力量,并且作为一种意志走出阿门塞斯的阴影王国,转而面向那存在于理论精神之外的世俗的现实,——这是一条心理学的规律。”[1-5]虽然此时马克思理解的“实践”只是一种头脑内的革命,但当他在其后提出哲学的世界化与世界的哲学化命题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一理论探索背后所必然具有的现实性。由此我们可以说,当马克思还处在我们所谓的唯心主义历史视野的时候,他已经在抽象的自我意识中透露出对现实社会与物质实践手段的关注。也就是说,他已初步奠定了其方法论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统一的本质特征。

《莱茵报》时期,马克思虽然并未完全摆脱黑格尔主义,但马克思这一时期的文本已内蕴着价值取向和科学分析二者交叉融合的方法论特征。譬如马克思在分析“国家应该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实现”命题时,他已经有着对现实的物质利益在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的认识,并认为对自由的追求都需要以现实的物质利益为支撑:“私人利益总是怯懦,因为那种随时都可以遭到劫夺和损害的身外之物,就是它的心和灵魂,有谁会面临失去心和灵魂的危险而不战栗呢?如果自私自利的立法者的最高本质是某种非人的,外在的物质,那么这种立法者怎么可能是人道的呢?”[1-6]在对摩塞尔地区酒农贫困问题的分析中,马克思已经区分出作为理性实现的国家与现实的官僚机构之间的区别,并指出了社会关系的客观性:“人们在研究国家状况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略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既决定私人的行动,也决定个别行政当局的行动,而且就像呼吸的方式一样不以他们为转移。”[2]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黑格尔有关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批判,指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市民社会是国家产生的人为基础。对于黑格尔从人的自然出生来规定王权的合法性这点,马克思指出:“他忘记了‘特殊的人格’的本质不是它的胡子、它的血液、它的抽象的肉体,而是它的社会特质,而国家的职能等等只不过是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3-1]甚至马克思还指出了私有财产对政治的决定性作用:“长子继承权是私有财产的政治意义,是就政治意义即普遍意义来讲的私有财产。这样一来,国家制度在这里就成了私有财产的国家制度。”[3-2]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真正实现了价值性判断和科学性论证的有机统一。其突出的例子是马克思在《论犹太人解放》中对资产阶级政治解放的辩证分析。他对资产阶级政治革命没有废除市民社会,从而没有消除人的原子式存在出发,提出超越政治解放的人类解放理想。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则提出了将无产阶级作为人类解放主体的思想:“德国人的解放就是人的解放。这个解放的头脑是哲学,它的心脏是无产阶级。哲学不消灭无产阶级,就不能成为现实;无产阶级不把哲学变成现实,就不可能消灭自身。”[3-3]然而作为理想的人类解放,它的理论出发点是人的类特性,作为革命主体的无产阶级,它的先进性在于对黑格尔普遍等级逻辑的转换,这两者都是通过逻辑的推演得出的结论,而不是基于对现实的科学分析。也就是说,这一时期的马克思对现实事物的理解还是从人是类存在物的逻辑前提出发的,这与马克思在理论成熟之后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剖析中分析出人类解放的合理性有着天壤之别。

由此可见,马克思早期虽然自觉追求并初步确立了科学性分析与价值性判断有机结合起来把握问题的方法论意识,但他对二者结合起来分析和把握问题的运用还是非常简单和表面的,即仅仅认识到将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是分析问题必不可少的两个尺度,在实际文本中却表现出二者之间背离的性质,这明显表现在马克思早期文本中存在的从价值层面对人类社会发展问题进行抽象分析和判断的迹象。这就是阿尔都塞提出了著名的卡尔·马克思问题,即马克思早期著作和后期著作之间存在着一个大的“断裂”:马克思早期是人道主义,后期是科学的历史唯物主义。由此看来这一判断并非毫无道理。

二、实现途径:对黑格尔异化劳动辩证法的继承

马克思真正把科学性分析和价值性判断有机结合起来分析问题是始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完成于《德意志意识形态》,实现的途径是通过对黑格尔异化劳动辩证法的继承和超越。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为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广为关注的异化概念。在“笔记本Ⅰ”中,他以异化为分析范式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进行了批判。他认为异化具有三个环节:未异化的本真态;异化态;扬弃异化复归本真态。其中本真态具有浓厚的价值判断色彩,何为本真态,就是每个主体具有不同的价值判断。人的本真态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4-1]所谓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本身就是一个指向未来的价值分析,是一种无法给予确切描述的、没有现实途径可以达到的应然状态,以此作为人以及社会发展的终极指向必然导致将共产主义视为一种完全的、自觉的人性复归,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以人的本真态为标准,马克思提出了广为人所熟知的异化劳动四个规定,即人同自己劳动产品的异化、同自己生命活动的异化、与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同人的异化,通过对异化劳动这四个规定的逐一分析,马克思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淋漓尽致的批判。

然而,以《穆勒评注》为转折点,马克思改变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单向度批判立场,将科学性分析和价值性判断更为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马克思在对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探究》一书作笔记的时候,他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所存在的文明面,即通过商品交换活动生成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商品作为生产者的私有财产,它是人的类本质的对象化,在市场上,承载着不同生产主体内在本质的商品相互交换,产生两个后果,即不仅交换者的利己主义需要得到了满足,而且通过对他人产品的购买,实现了对他人人格的承认。这实际就是黑格尔的主奴辩证法。借助于物象,人获得他人的承认,生成人的自我意识。这与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Ⅰ”中发现的那种残酷的,生了四个孩子只能养活两个的现实形成鲜明对照。“笔记本Ⅰ”是人与人生死斗争,劳动者劳而不获,资本家不劳而获。《穆勒评注》中所呈现的却是一副人与人相互满足对方需要,承认对方内在力量其乐融融的场景。

正是这种转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笔记本Ⅱ”和“笔记本Ⅲ”中重新评价了私有财产。在“笔记本Ⅰ”,马克思指责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将私有财产当作既定的前提,没有对私有财产运行的规律进行分析。他认为私有财产是异化劳动的原因。但他当时没有意识到私有财产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更没有看到私有财产对于人类解放的意义。然而在“笔记本Ⅱ”和“笔记本Ⅲ”,马克思改变了对私有财产的片面批判。他对粗陋的共产主义和改良的共产主义私有财产观的批判,强调了私有财产对于人类解放的意义,“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贫穷的、需求不高的人——他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的非自然的简单状态的倒退,恰恰证明对私有财产的这种扬弃决不是真正的占有。”[4-2]私有财产不仅为共产主义奠定了物质基础,而且开创了世界历史,促进了人的发展,奠定了人性基础。“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4-3]通过私有财产的运动,人类不仅将自己的内在能力对象化,而且发展出各种新的能力,为共产主义提供基础,“分工和交换是私有财产的形式,这一情况恰恰包含着双重证明:一方面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另一方面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4-4]肯定了私有财产存在的历史合法性。

对资本主义由单向度否定向辩证批判的转变,使马克思改变了对黑格尔哲学的态度,发现了异化劳动辩证法,为实现人性完善与人类解放的价值追求找到了现实的实现路径。在“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这一部分,马克思重新评价了黑格尔,指出“黑格尔理解到——尽管又是通过异化的方式——有关自身的否定具有的积极意义,所以同时也把人的自我异化、人的本质的外化、人的非对象化和非现实化理解为自我获得、本质的表现、对象化、现实化。简单地说,他——在抽象的范围内——把劳动理解为人的自我产生的行动,把人对自身的关系理解为对异己存在物的关系,把作为异己存在物的自身的实现理解为生成着的类意识和类生活。”[4-5]人并非生来就是人,人需要借助于对象化和异化,实现自我的生成。“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4-6]

具体来说,劳动包括三个环节。首先是对象化的环节,将劳动者自己内在的能力和本质对象出去,第二个环节是生产出来的特定产品具有自身运行规律,它对劳动主体构成一种异己性,第三个环节是通过交换和消费,使劳动产品复归劳动者。然而在异化劳动中,劳动产品被他人占有,不能复归劳动者,第二个环节的异己性被放大,它甚至反过来支配和统治劳动者。从劳动的三个环节以及异化的产生我们可以看出,异化劳动内涵着对象化的环节,正是这种对象化造成了异化劳动的辩证法。异化并不是纯粹的恶,它是人与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通过对这种异化以及异化的扬弃,人与自然、社会实现和谐统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人的合乎人性的存在,并且自然界对他来说才成为人。因此,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4-7]

由上面的分析可见,马克思改变了对资本主义的道德谩骂,通过对异化劳动辩证法的发现,从人类的历史发展与人自身的历史生成的角度,为实现科学性分析与价值性判断的统一找到了实现路径。毋庸置疑,正如阿尔都塞所指出的,黎明前也是最黑暗之时。马克思虽然已经转向异化劳动辩证法,然而由于马克思此时经济学知识的不足,人道主义的冲动与科学主义的分析之间仍存在着紧张的张力,他的逻辑依然是从应然出发来裁判现实。例如,在他已经转向对私有财产辩证批判的“笔记本III”中,他写道:“对私有财产的积极的扬弃,就是说,为了人并且通过人对人的本质和人的生命、对象性的人和人的作品的感性的占有,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直接的、片面的享受,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占有、拥有。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4-8]由此可见,直到这时,马克思对不合理经济现象的批判,还是从人的本质出发,并最后回到人的本质。

三、理论内涵:从异化劳动辩证法到实践辩证法

由上面的论述,我们看到,正是马克思在1844年对资本主义文明因素的发现,使他重新评价黑格尔哲学,发现了异化劳动的辩证法,为他转向实践辩证法做了铺垫性工作。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进一步发展完善了实践辩证法,为科学性分析和价值性判断的有机统一提供了坚实基础和系统论证。

实践概念并非是马克思的原创,从亚里士多德对人类知识的分类,到近代社会流行的两种实践,为马克思提出科学实践观提供了理论资源。近代功利主义的实践观强调实践是一种满足人类利己需要的商业盈利活动。德国古典哲学则强调实践活动的精神维度,康德从意志支配的自主活动出发,把实践看作一种理性自主的道德活动。费希特则将实践理解为自我设定非我的过程。青年黑格尔继承了康德-费希特的传统,强调意志自我的行动能力。马克思批判性改造了他之前有关实践的观点,既强调实践的主观能动性,也强调实践的客观现实性。《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对此进行了清晰界定:“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4-9]实践是人类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它沟通了客观的现实世界与人类主观的价值追求。实际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是对马克思1844年的双重尺度思想的进一步科学化,内在尺度是实践活动得以开展的动力,它引导着实践活动展开的方向。外在尺度则是实践活动能够顺利进行的依据和条件,因此,科学性和价值性只有在实践活动中才真正成为两个密不可分的维度统一起来。

可以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只是原则性地展示了实践辩证法。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则通过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分析,进一步揭示了真理性分析与价值性追求在实践中是怎样统一起来的。表面上看来,《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题是对黑格尔主义的批判,其实从批判的目的来看则是破除意识形态的遮蔽,确立人类解放的现实道路。正是基于此,价值判断构成了马克思恩格斯此时理论活动的暗线。同时马克思恩格斯此时也已摆脱了抽象人道主义的逻辑,通过确立科学的实践辩证法,将他们的“人道主义”建立在了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没有蒸汽机和珍妮走锭精纺机就不能消灭奴隶制;没有改良的农业就不能消灭农奴制;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4-10]

实践辩证法具有内在的革命性。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费尔巴哈时,指出了实践辩证法的这种革命特性。“他从来没有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因而比方说,当他看到的是大批犯患瘰疬病的、积劳成疾的和患肺痨的穷苦人而不是健康人的时候,他便不得不求助于‘最高的直观’和观念上的‘类的平等化’,这就是说,正是在共产主义的唯物主义者看到改造工业和社会结构的必要性和条件的地方,他却重新陷入唯心主义。”[4-11]在实践活动中,人在激情、意志和目标的驱动下,使自己的能力对象化到这个世界,能动地改造世界,按照自己的要求建造一个世界,这体现了人类实践活动的合目的性。

然而,人类开展实践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它总是在既定的条件下进行,这些条件包括:“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本和环境”,“生产力、自觉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4-12]。这些既定的条件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对人类实践活动的限制,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内在矛盾,因此人类实践活动同时又具有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是实践活动的两个基本特点,在实践活动中实现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才能保证人类实践活动的成功开展。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主义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科学性与价值性相结合的方法论特征通过实践辩证法得到统一。一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对共产主义社会进行了理论展望,例如,消灭了异化,废除了旧式不合理的分工,实现了物质生活与自主活动的统一,个人发展与共同体发展实现统一等等。但另一方面,共产主义又是现有不合理社会的必然要求和产物。资本主义社会使异化登峰造极,使人类受着市场偶然性的制约,沦落为偶然性的个人,大多数人陷入贫穷,并与有钱有教养的资产阶级世界对立,生产力变成破坏性的力量。与此同时,资产阶级社会又通过分工、交往的普遍性、世界历史的形成,为共产主义的实现创造着物质基础、交往条件和人性前提。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4-13]

由此可见,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科学性分析与价值性判断已经作为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本质特征确立下来,并因此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一条哲学原则。随着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推进,科学性分析与价值性判断通过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剖析不仅被微观化,而且得到实际的运用。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具有的消极面和文明因素两个方面的阐述,深刻论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所蕴含的解放因素,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实现提供了科学论证,娴熟地将科学性分析与价值性判断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到了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剖析中。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作为马克思方法论科学性与价值性有机统一这一本质特征的确立有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其理论内涵也有一个从一个简单的分析原则向实践辩证法不断演进和丰富的过程。深入理解和把握这一过程,对于我们深入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以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分析中国当前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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