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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中的群体心理极化与社会合作应对

2015-01-30王道勇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5年4期
关键词:仇富屌丝极化

王道勇

(中共中央党校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北京 海淀 100091)

在网络社会中,现实人际互动模式以及其中所内含的社会心理和人性会在互联网中被复制、彰显和放大。不同社会群体在网络中所呈现的社会态度、社会行为甚至社会心理都有其特有规律。其中,不同社会群体社会心理出现明显的极化倾向,是最需要关注和加以应对的网络社会现象之一。

一、网络群体心理极化的演进过程

美国法哲学家凯斯·桑斯坦在《网络共和国》一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网络社会理论概念——“群体极化”。他说:“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这是因为“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在网上轻易而频繁地沟通,但听不到不同的看法。持续暴露于极端的立场中,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会让人逐渐相信这个立场。”[1]桑斯坦的研究给我们的一个重要提示就是,互联网络在扩大信息来源、使人们的判断和行为更加理性的同时,也可能会成为极端主义的温床。

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到,桑斯坦的“群体极化”概念侧重分析的是网络社会群体的“社会态度”。按照社会心理学通行的G.弗里德曼的定义,社会态度是一个群体内所有成员对某一特定事物、观念或他人稳定的心理倾向,它由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三个成分组成。从概念内涵来看,社会态度原本就是相对固定的,桑斯坦所关注的主要是网络社会群体“社会态度进一步固化”问题,即社会态度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互联网这一新媒介介入后会进一步坚定其原有的社会态度。但社会态度本身也内含着一种强烈的情感取向,并且暗示着一种特定的行为倾向,因此社会态度跟社会行为、社会心理等都直接相关。可以说,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可以从最初的社会态度极化转变为社会行为极化,并最终过渡到社会心理极化。

网络群体极化的第一个阶段是群体态度极化,这是桑斯坦所说的网络社会中的群体极化的原初之义。这种经过互联网络极化的社会态度会让该群体的情感倾向更加明显。在互联网进入PC时代后,随着无限信息可以随意获取成为现实,网络群体态度极化就已经开始其进程,至今仍是如此。如桑坦斯等人的研究就表明,在经过网络上的互动和讨论后,温和的女性主义者会变成强烈的女性主义者;法国人会比以前更加怀疑美国这个国家及其经济援助的意图;对于白人种族主义是否该为非裔美国人的困境负责,原本有种族偏见的白人会表现出强烈的负面反应,而原本没有种族偏见的白人则会表现出正面的反应[1]。

情感倾向进一步极化后,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态度可能会转化为不同的社会行为,表现为不同社会群体在互联网上采取迥然相异的社会行动,这时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就演进到第二个阶段——群体行动极化。进入21世纪后,互联网与现实社会的互动性增强、互动工具增多,使网络群体行动极化成为可能,并使不同行为取向的网络群体日益清晰地显现出来。譬如,按照互动的基本行为取向来划分,当前的网民群体就可以区分为在网络上“只观不语”的网络看客,在网络上积极参与与自身无关事务甚至直接起哄的网络哄客,以及劣性显现、有暴力倾向的网络暴民[2]。按照互动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可以把网民群体区分为活跃于网上并对网民的言行有很大影响力的意见领袖,出于经济、政治或其他目的在网络互动中全力推动事件发生发展的网络推手,以及帮助推手工作的大量网络水军,最后是作为受体的普通网民。按照在网络上的活动目标来区分,可以把网民群体区分为黑客、博客、播客、维客、拼客、换客、试客、闪客,等等。

近些年来,随着自媒体的发展和表达自由度的提高,不同网络群体的社会心理特征开始显现,群体心理极化也有所反映。从代际角度来看,“50后”“60后”“70后”“80后”“90后”和“00后”五个年龄段的网络群体,对生活、国家、改革以及基本价值等问题的看法差异就非常明显。从职业角度来看,“体制内”群体和“体制外”群体、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自雇者与受雇者、旧产业工人与新产业工人等对于职业价值的认同也会出现巨大的差异,有些群体认为工作就是一个“饭碗”,有些群体认为工作是一种“职业”,还有些群体认为工作是一种“劳动”,等等。与群体态度极化相比,这种群体心理极化更加固定、深入、隐蔽,也更加难以更改,甚至已经成为一个网络群体所固有的身份标签。作为一种深层的社会心理,它具有明显的指向性,其情感取向在现实上是可辨认的、稳定的,在理论上是可以进行系统归纳总结的;它也具有明显的价值性,其任何判断、取向甚至是社会行动背后都有一定的价值取向在支撑;它还具有超稳定性,不是短期内就可以随意改变的,因为它甚至已经成为该网络群体潜意识的一个组成部分了。

二、网络群体心理极化的主要表现形式

网络社会群体心理极化对现实社会影响最大的是,在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分配格局中处于不同位置的社会群体形成了截然不同甚至是完全对立的社会心理。

第一,社会底层的“仇富”心理。“仇富”心理是人们对富贵阶层,特别是一夜暴富者所表现出的怀疑、迁怒、嫉妒、蔑视、不屑、愤懑、仇恨等复杂的心理状态[3]。自古以来我国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对“为富不仁”现象尤其仇视。但作为一种社会底层共同的、极化的社会心理,“仇富”这一概念却是在信息大爆炸的网络社会中形成的。这是因为在电子世界里,网民既可以通过博客、微博、播客等自媒体方式发布各种信息,也可以通过发帖、跟帖、顶贴等方式表明其社会态度,观点和共识快速汇聚,使“仇富”心理迅速蔓延。据现有的文献追溯,2002-2003年,“苏秀宝马撞人案”经网络充分发酵后,被网民与当时高官韩桂芝联系在一起,使“仇富”与“仇贪”两种社会心理在互联网上恶性互动,这是在网络上形成的“仇富”心理的最初呈现形式;几乎同时,沈阳“刘涌案”中刘涌由死缓改判成死刑立即执行,公众尤其是网络舆论也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此后,“药家鑫事件”“郭美美事件”“李某某轮奸案”等仇富型网络群体性事件都吸引了百万次以上的点击率,引致“仇富”心理的大爆发。

之所以说“仇富”心理是一种极化了的网络群体社会心理,主要是因为仇富心理在网络上被无限地泛化和偏激化。所谓无限泛化是指网民对一切富者都怀有愤慨态度,所谓偏激化是指网民普遍在用非理性的方式向富者表达愤怒情绪。譬如,在“吉林通钢事件”中,通化钢铁股份公司的职工因不满公司股权调整,在工厂大门内将民营企业派驻的总经理打死,但众多网民赞扬“通钢工人阶级了不起”,甚至宣称“打死个把资本家有什么大不了的!”[4]社会底层的“仇富”心理一旦泛滥,极难控制,因为这种群体社会心理非常极端,它来源于现实生活,经过互联网这个巨大而少有约束的交往平台放大后,会使一些社会群体打着护卫道德准则的旗号,用非道德甚至违法的方式释放内心能量,宣泄个人情绪,进而蜕变成一种动机扭曲的广场式狂欢甚至集体失范的网络暴力[5]!网络狂欢在折射现实社会后,最终可能使社会走向彻底的民粹主义,甚至会出现“多数的暴政”,尤其需要警惕。

第二,社会中层的“屌丝”心理。自2012年10月份始,“屌丝”一词开始在互联网上兴起,经过数年的网络讨论和沉淀,目前已经成为社会中层一种典型的社会心理。从现有文献追溯,“屌丝”一词本是部分网民对百度“李毅吧”吧友的讽刺称谓,但后者不仅没有因此愤怒和反击,反而纷纷以“屌丝”自居。此后,从社交网站到传统媒体,网民人人以“屌丝”自居,恶搞他人,嘲弄自己。最初,网络“屌丝”多指身份卑微、生活平庸、未来渺茫、感情不顺、不被社会认同的“苦逼男青年”,基本形象是没钱、没背景、没前途的“矮穷矬”,爱网游、爱贴吧、爱“女神”,也爱幻想,却缺乏行动力。但随着这一称谓的流行,那些收入中等、独立奋斗但是经济背景不强的年轻白领也争相认领这一称号。

当前,网络上流行的“屌丝”心理已经成为一种极化了的社会中层心理。之所以说它是极化的,主要理由有两点。其一,从认同角度来看,这些网络群体对自身的主观评价远低于其客观实际的经济社会地位。截至2015年6月底,在中国13.7亿人口中只有6.7亿能够上网,而能够上网的网民大部分都应归为中国的社会中层,但他们却普遍自认是社会底层。譬如,目前互联网上有一个流传甚广的2014年男女“屌丝”标准像:如果一个男性网民身上现金不超过1000元、穿真维斯和361品牌衣服、抽20元以下的香烟、年终奖不超过1万元等,就是典型的“男屌丝”;而如果一个女网民从来不穿比基尼、最近五个月一直在减肥、从来不穿5厘米以上的高跟鞋等,就是典型的“女屌丝”[6]。但从这些条件来看,这些人事实是典型的职业白领和生活条件较好的蓝领,是典型的中国中产阶层。其二,从价值角度来看,这些网络群体开始自毁“三观”,有明显的解构主义倾向。网络上的各种所谓的“屌丝”常耻笑所谓的“高大上”的事物,他们对国家、民族、人生观、自由等宏大的东西或者嗤之以鼻或者避而不谈,甚至对未来都不愿有长远打算,只愿意谈自我、现实、生活琐事、自我解构等。这种客观地位明显高于主观评价的倾向,以及物质主义取向的过度夸张和极端化,可能会严重削弱很多社会中层的“获得感”,使其不确定感、不安全感和相对被剥夺感过于夸张,同时,不利于社会中层与社会上层和社会底层的良性互动。

第三,社会上层的“不安全的精英”心理。以中高级干部和高级知识分子为代表的传统精英一直都具有精英意识,但他们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私营企业主和金领为代表的新兴精英之间的群体认同感较弱。而21世纪初叶,借助互联网经济兴起的企业主和金领阶层等与传统精英之间的相互认同感在与日俱增。在互联网这个无限信息平台的勾连下,他们不仅具有共同的居住方式、工作方式、消费方式,而且具有共同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在互联网上,开始出现“90后炫富女讥讽挤公交车的是下等人”,吃几十万一桌的黄金宴,开上百辆悍马嫁女,用30辆奔驰到机场迎接一只宠物狗等炫富行为;同时,互联网所传递的无限信息也让精英创造就业岗位多、纳税多、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高等成为共识,不同群体的精英感开始联动并日益外显。但社会上层同时也普遍具有不安全感,如有些精英会感觉改革太快经济不安全、污染太严重生活不安全、反腐太严政治上不安全等。这种不安全的精英心理也是一种极化了的、异常的社会心理,它主要通过网络传播和放大,与现实中的实际情况有很大程度的差异。

三、网络群体心理极化的主要原因

网络群体社会心理极化的不利后果是不言而喻的。从群体角度来讲,它最严重的后果就是会导致社会上中下三大阶层之间的相互仇视,无法进行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协商、妥协、合作和共赢共生。譬如,网络上严重异化的“仇富”心理会加深社会上层的不安全感,对于这种极化了的仇视,社会上层在网络上除了极力辩护和全力反击之外,别无他途;同理,网络上社会中层的“屌丝”心理会让社会中层丧失斗志和希望,使其无所作为、愤世嫉俗;网络上的“不安全的精英”心理则会让社会上层自愿性地与社会中下层隔离,在网络上以极度保守的倾向来维护自身利益,并且从相反的方向极大地刺激着社会底层的自尊心,刺激着社会中层形成“屌丝”心理与抗拒行动。可以说,一旦长期找不到这种网络群体社会心理极化的化解之策,网络社会中的群体对抗就会弥漫至现实社会,可想而见,现实社会就可能开始裂化,利益之争频发,阶层固化和阶层对立成为常态现象,不同社会群体各得其所、各安其位的合作共生局面就会遥不可及。

当前,我们亟须理清网络群体出现社会心理极化的主要诱因。关于这一点,既要从互联网性质本身来分析,更要离开互联网从改革以来现实社会群体的互动特征来分析。

从互联网性质本身来看,网络群体心理极化有其必然性。按照桑斯坦的分析,信息的自然屏蔽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信息的同质化是群体极化的主要原因,但这只是从直接诱因层面进行的阐述。从更深层来看,互联网的两个基本特性更具有决定性意义。其一,信息的无限性导致知识对人的压迫,是网络群体心理极化的前提。近代以来知识的传递速度从步行、马车、汽车,转向电报、电话,最终变成即时性的互联网,导致知识的更新速度过快。既往的研究表明,18世纪以前,知识更新速度为90年左右翻一番;20世纪90年代以来,知识更新加速到3至5年翻一番[7]。过去几年全世界产生的数据量已经超过了历史上2万年来产生的数据量的总和[8]。为了避免被无限的信息压垮,也为了能够有效地接受相关信息,人们必然会有意识地进行信息的分类,使相关信息以一定的形式集中呈现出来。其二,网络信息所具有的利益性直接导致不同群体的自发聚集。1990年时,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就宣示,“未来生产和生活方式的核心是网络,谁控制了网络,控制了网上资源,谁就是未来世界的主人。”[9]不同的信息对不同社会阶层的价值是不同的,对他们现有利益格局的损益也各不相同,因此,在进行信息筛选时,不同社会群体在网络上一定会自发地进行“议题设置”,只让有关的议题进入视野,使社会群体内部的同质化增强;而且较强势群体还会设置“把关人”,只让对其有利的信息进行流通,于是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信息斗争在不断激化。

从改革开放的进程来看,现实生活中不同社会群体没有形成利益协商意识是网络群体心理极化的深层原因。网络是现实生活的投射,在网络社会日益去虚拟化的背景下,这种网络群体心理极化现象的现实根源更值得深究。我国过去二三十年的改革主要是一种增量改革,其中有些是一种社会总福祉自动改善的纯增量改革,也就是说,在这类改革过程中,如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东部沿海地区大发展、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等,几乎所有社会阶层都会因改革而受益;还有些是为了增进社会总体福利而进行的一种“利益调整—事后补偿”型改革,从时差补偿角度来看仍可算是增量改革。纯增量改革的这种普遍受益状态天然地决定了各社会阶层在利益分配方面的互动需求较少,而“利益调整—事后补偿”型改革在让一个社会阶层的利益暂时受损的同时,也没有对另一特定社会阶层构成威胁,没有让另一特定社会阶层直接因此受益。所以我国既往的这种改革不需要各社会阶层相互通过沟通、谈判和妥协等进行自主的利益协商。在这种改革氛围中,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国侧重做的是纵向的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体制机制的完善,而横向的平等主体之间的利益表达、利益协商及妥协等体制机制就较为匮乏,诸如农民工与市民、东部与西部、富人与穷人、企业主与工人的矛盾就很难由各社会阶层自身进行对话、协商和妥协来进行自我调节。也就是说,一个时期以来,中国网民在进行网络互动时不具备与其他网民平等协商、妥协的意识和能力。近年来,随着存量改革的深入推进,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差别显著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矛盾显性化,由于网民没有形成利益妥协传统,社会态度极化转向社会行动极化,进而形成社会心理极化就成必然之势,而现实中由国家主导的维稳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非常健全,于是利益抗争的态度、行为和社会心理无法在现实生活中集中呈现,只能进行转向和移情,集中在互联网络上投射、流行、激荡、放大和固化。

四、以社会合作意识消解群体心理极化

无论是要解决网络上的群体心理极化问题,还是从根源上解决现实生活中不同社会群体难以进行利益妥协问题,都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从社会心理极化的疏导角度来看,未来急需在网络社会中提倡社会合作精神,以社会合作意识来消解群体心理极化。

第一,要在网络社会中普及基本的社会合作意识。为了避免存量改革时期零和博弈甚至是共输局面的出现,在互联网中各社会群体急需形成一些基本的社会合作意识。其中最重要的有三点。一是从性质上看,所有网络群体都要认识到,网络群体间的社会互动并非“你死我活”式的,因此要彻底从“在阶级对抗中找同盟”的思维转变为“在阶层和谐中求共赢”的思维;二是从收益来看,网络群体间的社会互动也不是“你增我减”式的改革,短期内一些改革可能会让一些群体如社会上层的利益受损,但在社会整体福祉提升后,这些利益受损群体也会获得最大化的利益;三是从进程来看,网络群体间的良性互动也不是“一蹴而就”式的,它需要一段时期的碰撞、冲突、磨合,直到最后的耦合,因此不仅要积极参与,还要对互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曲折和问题有充分的心理准备[10]。

第二,网络社会亟须摆脱“无条件同情弱者”意识的束缚。随着“仇富”心理的流行,在互联网中一直存在一个基本的舆论导向,那就是“无条件地同情弱者”。这种做法虽然可以逼迫政府无条件地偏向弱者,但却也可能会使政府被裹胁;虽然可以让社会底层永不绝望,但却可能会使某些社会底层无法无天;虽然可以使社会中上层在短期内无声无息,但却极可能导致“社会中层永不满足”和“社会上层永不松懈”这两大目标无法实现,使这个社会的活力丧失殆尽,最终损及社会底层的根本利益[11]。更值得注意的是,在网络社会中,同情弱势群体的思想、言论与行为往往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并有可能将同情者幻化为道德的守护者,因此,在网络中就会出现“弱势群体泛化”现象,即人人都自认为是弱势群体、自认为是与弱势群体站在一起的,这会让真正的弱势群体被虚化,得不到真正需要的扶助;而且一切不利于弱势群体的言行虽然在网络上销声匿迹,但却可能在中上社会阶层的社会心理层面波涛汹涌,最终可能会以各社会阶层激烈对抗的形式爆发出来。因此,未来网络上所需要的是“有条件地同情弱者”的意识,即要区分哪些弱势群体是值得和必须同情的,其中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应当是,弱势群体本身在法律上是无越轨的,在道德上是无明显瑕疵的。

第三,在网络社会中应动员社会上层自愿进行利益让渡。在社会合作意识树立后,整个社会应当鼓励甚至是动员强势群体参与存量改革。网络社会中的“仇富”心理、“屌丝”心理和“不安全的精英”心理出现的一个基本共识就是,社会上层正在成为改革的对象。但在上述社会合作精神的指引下,我们应当动员社会上层共同参与改革,通过共同协商和努力实现社会福祉的最大化,也就是说,不能让社会上层成为被改革者、成为改革的阻力,而要成为改革参与者、成为自愿的利益让渡者,最终成为改革成果的共享者。因此,在社会舆论引导方面,未来整个网络社会应当都来讲一个共同的故事——华盛顿的故事: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临终时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庄园中所有属于他个人的奴隶都解放为自由人,并建议其妻也这么做。结果却是,华盛顿夫人在华盛顿逝世后不久就将两人的所有奴隶全部释放,并说出一句警世名言:“我不愿意生活在一群希望我早点死的人中间”。社会上层应当意识到,存量改革短期内可能会伤及自身的部分利益,但长远却是有利于自身,有利于国家和民族,还要有强烈的危机感,应当主动配合利益格局的调整,甚至主动进行利益的部分让渡。为此,社会上层须要放弃“不安全的精英”心理,因为在利益固化的背景下、在这种社会心理的支配下,其难免会为了一己私利而不断争夺,使利益固化格局无法缓解。而其他社会阶层也应认识到,社会上层并非是铁板一块,也并非是冥顽不化的;中下社会阶层极化了的社会态度、行动和心理会使社会上层的“不安全的精英”心理进一步强化,会导致精英的出走或者与其他阶层之间的暴力相向。

第四,还要利用互联网络引导弱势群体形成利益妥协意识。在网络舆论引导方面,应着力让弱势群体形成利益妥协意识,即让弱势群体意识到任何利益诉求的满足都具有相对性,要不断对自身的利益满足度进行调整和妥协。弱势群体须依法与其他群体进行协商和沟通,否则任何通过违反法律所获得的利益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还应意识到改革收益的增长具有阶段性,譬如,过去10多年社会福利收益的快速增长只是短期现象,未来的民生改善是不可能以这个速度再持续二三十年的。基于这一认识,弱势群体还要树立起靠自己的双手来改变命运的意识,唯有“贫而奋进”才能赢得其他社会群体的尊重,其他社会群体才愿意平等地与弱势群体进行协商、沟通和妥协,从而在国家主导的利益协调传统之外,形成各社会群体间平等的利益协商传统。在此基础上,各网络群体才会放弃各种极化的社会心理,通过各种社会合作来改善各自的状态,从而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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