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女性主体意识探析
2015-01-30张晓宏刘美玲
张晓宏,刘美玲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当代女性主体意识探析
张晓宏,刘美玲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中国女性主体意识萌芽于西周,但在父权社会受到了极大的压制。随着西方新思想传入中国,五四运动推动了中国妇女解放的思潮。新中国成立后女性的地位得以大幅提升,但是由于现代多种压力的冲击和根深蒂固的父权制“依附”思想,中国女性主体意识出现诸多问题。因此,应树立正确的主体意识,推动当代女性全面发展。要加强女性教育,提高女性综合素质;优化产业结构,为女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借鉴中西传统文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弘扬“四自”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国;女性;主体意识;女性发展
女性主体意识,是指女性对自身作为人尤其是女人的价值的体验和醒悟,主要表现为拒绝接受男性社会对女性的传统定义,关注女性的生存状况,审视女性心理情感和表达女性生命体验等。女性主体意识是女性发展的基础,更是解除女性精神枷锁的关键。因此,剖析中国当代女性主体意识,探寻女性发展的现实出路,对于构建和谐两性关系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女性主体意识的历史变迁
(一)女性主体意识的萌芽
中国女性主体意识的萌芽可追溯到西周以前。原始社会初期,女性主体意识主要表现为对人类的创始和养育功能、对天地万物的关爱和保护以及原始女性对美的追求等。
在母系氏族社会,妇女不但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受到高度的尊敬。但这种主体意识其实是懵懂而自然的,当时女性所拥有的只是一些自然赋予的无法律意义上的人为特权,如生育抚养人种、组织氏族生活和生产等。这时两性之间的关系是天然的、平等的。
(二)女性主体意识的沉寂
农具的改进和生产力的发展,增加了劳动强度,使男子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人类社会由母系氏族社会步入父系氏族社会。至西周初期,以周礼的制定为标志的父权制度完全建立了起来,原始女性主体意识在进入父权社会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由于父权社会炮制的一系列男尊女卑的性别文化束缚了女性的身心,进而形成了以宗法血亲为社会依托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格局,把女性限定在被动和服从的地位上。在封建礼制束缚下女性形成的“三从四德”和传统的贞操观造成了女性价值取向和行为伦理的畸形,女性的自由发展也受到了极大的阻碍。
(三)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
中国近代女性主体意识觉醒于19世纪末的维新运动,主要表现为对男权的反叛。19世纪末维新派提出的不缠足、兴女学、办女报、婚姻自主、男女平等等主张,促进了女性身体的解放和自主意识的觉醒,推动了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女性主义思想的发展。五四运动时期,西方女性主义传入中国后,许多从旧的封建牢笼里脱身而出的新女性得到空前解放,她们或追求婚姻自主,或崇尚爱情至上,或加入了轰轰烈烈的社会革命。新中国的成立携带着妇女的解放浮出了历史地表,“男女平等”写入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女性的政治地位有了很大提高。改革开放以后,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就业率、参政率得到了极大改善,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领域担当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女性主体意识的多元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女性的主体意识和价值观念有了很大进步。但仍应该看到,在生产力水平发展不充分的社会大背景下,中国女性意识仍然无法摆脱传统男权依附思想的束缚。
(一)传统依附观影响下女性在社会分工中出现徘徊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沉默”中的女性长期成为在场的缺席者。女性作为男性的附属品,其主体意识基本处于被压制状态。直到今天,许多女性的主体意识在理性上虽然有所发展,但在实践上仍然延续了传统的模式。统计数据显示,54.8%的女性认同“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的传统性别分工,对于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争议的“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说法,有44.4%的被访者表示认同〔1〕。
由此可见,虽然现代科学已经证实女性的智力和能力毫不逊色于男性,但是潜意识里的弱者心态,使相当大一部分女性在其内心深处认为女人天生就不如男人,在社会中和家庭中自觉不自觉地扮演着“弱者”的角色,她们在传统模式与现代意识之间徘徊不定。而正如西蒙·波伏娃所说:“依附性是压在大部分妇女头上的不幸,不论她自己对它是不堪其苦还是安之若素,甚至是自得其乐,它终归是妇女的不幸。”〔2〕
(二)过度强调女权导致女性中心主义
女性中心主义是指一些女性在认识两性社会时的极端思想。她们在对以男权为中心的男权意识大加挞伐的同时,对自身缺点往往认识不足,对造成女性“第二性”处境的内在原因认识不够全面和深刻,对造成女性“第二性”处境的外在原因(即男权社会传统)批评有余,而对女性自身把男权意识自觉内化为女性的群体无意识乃至群体有意识这一比比皆是的现象,却缺乏应有的理性认识和自审意识〔3〕。
2012年6月20日,上海地铁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张照片,一名身着黑色丝纱连衣裙女子的背面,由于面料薄透,旁人能轻易看到内衣。有微博写道:“乘坐地铁穿成这样,不被骚扰才怪……姑娘,请自重啊!”此言一出,反对声四起。4天后,两位姑娘举牌抗议,“要清凉不要色狼”,“我可以骚,你不能扰”。每个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与自由,但是一些女性在强调自己应有的权利时,认为女性可以为所欲为,男性却必须自戒自律,陷入了女性中心主义思想的窠臼。虽然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不是一个理想状态,但是以女性为中心的女权社会也绝非一个美好归宿。正如大连大学性别研究中心主任李小江教授所说,“人的理想不是在差异的基石上创造一个平等的世界,而应该在两性和谐共处的基础上争取人的最大限度的自由”〔4〕。
(三)社会化过程中女性与自身特质的分离甚至异化
在现代社会,“女汉子”通常用来形容那些行为和性格比较男性化的女性,形容女性可能言行粗鲁、个性豪爽、有男子气概等大众认为女性不应拥有的男性特质。现实社会中确实存在一些“万事不求人”的“女汉子”,这表面上看是女性主体意识的不断确立,或是女性在追求自我独立中获得的新发展,但实质是女性在获得人格独立的前提下,对自我意识的片面认知,体现的是女性在发展过程中与自身特质的分离甚至是异化。纵观中国女性的发展历程,中国女性的自我发展实际上更多的是作为男性对女性运动领导下被动的“受惠者”而存在,这就极易误导女性按照男性的标准来衡量自己,从而丧失了女性本身的特质,与女性解放的真正目的背道而驰。
(四)社会转型期女性择偶观更具功利性
进入社会转型期,外来异质文化和本国传统文化相互并存,女性择偶观不再囿于理想主义追求,更倾向于客观化、实用化和功利化。“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意坐在自行车上笑”便是这种情况的真实写照。中国古代传说故事中董永和七仙女那“寒窑虽破能避风雨,夫妻恩爱苦也甜”的佳话在当今社会日益少见。
现代文明为女性带来经济政治地位改善的同时,也为部分女性增加了自身择偶的筹码。一些女性面对日趋繁重的生活压力,价值取向发生改变,由寻求自我发展转变为从婚姻中寻找出路,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寄希望于婚姻。这就让社会大众对这一部分女性的认可大打折扣,从而影响了女性社会地位的真正提高。
(五)多重影响下形成了以女性体貌为主要依据的审美观
当代人对于女性体貌的关注,远远多于对女性能力的关注。在很多人看来,相对于女性自身所具有的内在的能力和智慧,她们外在表现出来的形象美则要重要得多。在引导女性审美文化发展的诸要素中,传媒指向首当其冲。各种广告渲染和时尚理念,不断地灌输女性拥有美丽的形体对生活的价值,潜移默化地将女性的形体美等同于女性的价值。舆论甚至认为,只要有了美貌,女性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实现自我的人生价值。
这种观点强调的是女性身体对女性生活的主宰,与中国历史上通过性来奴役女性的观点异曲同工。越是强调身体、外表对女性发展的重要,越是表明了女性的附属地位。女性只剩下了“女”和“美”,而不见了“人”,这无疑严重束缚了女性全面健康的发展,影响了男女两性走向和谐。
三、树立正确的主体意识,推动当代女性全面发展
(一)加强女性教育,提高女性综合素质
女性独立自主地发展自我的根本在于自身整体素质的提高。因此,应坚持教育为本,提高女性素质,努力构建女性终身教育的新格局。首先,稳步发展基础教育,切实消除两性受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现象,确保女性受教育权利。其次,积极发展职业教育,高度重视女性高级人才的培育,鼓励更多的女性接受高层次的系统教育。最后,要把思想教育贯穿于女性教育的始终,增强她们的主体意识,培养她们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广大女性把个人的命运同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更好地全面地发展自己。
(二)优化产业结构,为女性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衡量女性社会地位的基础性指标在于女性占有社会资源的多少。两性天然的生理差异导致了人类早期劳动分工的不同,使得女性在一些劳动领域无法与男性竞争,成为两性在社会资源占有上存在不平等的重要原因。
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进而优化性别偏向严重的社会分工和就业结构,在第一、二产业比重相对下降的同时集中发展有利于女性就业的第三产业,缓解生理条件对女性就业的负面影响,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进一步充分发挥女性在社会公共劳动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借鉴中西传统文化,构建先进的性别文化
先进的性别文化指的是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性别平等、公正、和谐的文化。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实质上是要改造和抵制腐朽落后的性别文化。应该在广泛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思想文化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实现继承与创新。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指导下,从传统的性别文化中汲取有益的营养。在中国的文明发展史中,中国女性在不同于男性的活动领域中形成的勤劳、节俭、持家、宽容、善良等独特的、优秀的女性特质,即使在今天,不但不能被忘却而应该更好地继承和弘扬。还可以借鉴西方女性主义中倡导的竞争意识和进取意识等合理成分,形成独特的社会主义先进性别文化。
(四)弘扬女性“四自”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构女性根本价值理念的基础。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女性主体意识中的具体体现。弘扬“四自”精神,要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出发,发掘每一位女性心底蕴藏的善良道德意愿和道德情感,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女性群体中得以全面践行,即内化为女性的价值观念,外化为女性的行为规范。这对女性树立自我意识,形成正确的价值理念有着关键作用。
总之,女性的发展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指标,女性主体意识的提高则是女性独立和全面发展的关键考量。溯源中国女性主体意识发展的历史进程,审视当代中国女性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寻求女性发展的现实出路,有利于把她们的智慧和力量真正凝聚到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有利于中国女性平等地与男性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进步的机会。
〔1〕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J〕.妇女研究论丛,2011(6).
〔2〕〔法〕西蒙·波伏娃.第二性〔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58.
〔3〕王澄霞.女性主义与中国当代文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6.
〔4〕李小江:改革与妇女解放〔N〕.光明日报,1988-03-10.
责任编辑 文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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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009-1203(2015)01-0101-03
2014-12-19
张晓宏(1989-),女,山西晋中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刘美玲(1971-),女,山西晋中人,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与思想教育、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