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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驱动与“孤岛”现象
——关于城中村问题的再思考

2015-01-30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城中村孤岛村落

闫 钟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市场驱动与“孤岛”现象
——关于城中村问题的再思考

闫 钟

(山西大学,山西 太原 030006)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各大城市出现了很多城中村。它们就像漂浮于城市汪洋大海中的孤岛一样,呈现出景观孤岛、经济孤岛、社会孤岛和文化孤岛的特征。城中村之所以会呈现出孤岛形态,除了城乡二元体制的因素外,与市场机制对城中村村民的驱动作用是密不可分的。因此,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只有将政府、开发商和城中村村民的利益统一起来,将对村落景观的改造与对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的改造结合起来,才能彻底消解城中村表现出的孤岛现象。

城中村;孤岛;市场驱动

根据《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内地城市化率已经达到51.27%,首次突破了50%〔1〕6。在这一历史变迁中,中国的村落迅速减少,从1985年到2001年间,从940 617个锐减到709 257个,仅2001年就比2000年减少了25 458个,平均每天减少70个〔2〕。这其中减少的部分村落演变为介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城中村”。

城中村作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近年来吸引了多学科许多学者的关注,包括地理学、经济学、人口学和社会学等。每个学科的研究各有侧重,但主要围绕城中村的特征、类型、形成机制、改造方略展开研究,但这些研究并没有将城中村的景观分析和城中村的社会形态、经济形态和文化形态结合起来。本文从城中村的孤岛特征上进行分析,以弥补城中村研究的不足。

一、城中村的孤岛特征

城中村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最初,学者们将城中村称为“都市里的村庄”、“都市村庄”、“城市里的乡村”等等。1999年始,有学者将上述村庄赋予“城中村”之名〔3〕。实际上,不论冠以何种名称,城中村实质上是处于城市与村落之间的混合社区〔4〕,只不过学者们的侧重各有不同:有的学者在界定时侧重村落的经济分工与社会关系,有的学者关注村落的管理体制,有的学者是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进行分析。在我们看来,城中村犹如城市汪洋大海中的一个个孤岛。孤岛本身是一个地理概念,指的是与大陆隔离、但非完全隔绝的一块土地。其后来被引申为部分与总体之间存在差异的一种特殊状态〔5〕。本文是指原来的城郊村,在城市的快速扩张建设中,逐渐在空间上被城市所包围,由于其在地形地貌、人文环境方面与城市存在显著差异,而呈现出一种与城市相对隔绝与孤立的状态。城中村作为孤岛,具有如下特征:

(一)景观孤岛

城中村最突出的特征在于它与城市形貌方面的差异。与传统村居的四合院不同,城中村取而代之的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有不少城中村在摩肩接踵的七八层高的建筑物中间,很多村民为了最大化地扩展住宅建筑面积,在第二层建筑物上将阳台伸向街道两旁,几乎把露天空间全部占满,形成当地人戏称的“贴面楼”、“亲吻楼”与“一线天”,以致村落中的大部分住宅,白天屋里也要靠电灯照明,因为村里的街道形同“地道”〔2〕。城中村这种密集突兀的建筑与周边的城市建筑构成巨大的反差,呈现出一种极不和谐的空间结构。因其拥挤不堪的生态形貌与大都市的现代化表征极不协调,而彰显为景观孤岛。

(二)社会孤岛

传统的村落是建立在血缘和地缘基础上的,其存在和发展依赖的是建立于这一关系基础上的机械团结;城市社会与乡土社会不同,它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基础之上的,社会运行更多依赖于建立在业缘关系基础上的有机团结。对于今天的中国农民而言,若想从农民变为市民,必须离开土地,参与城市的社会分工,在社会组织形式上从机械团结过渡到有机团结。但当下的城中村村民仍旧过着以“土”为生的生活。特别是在部分建立了“村籍”制度的城中村,村民只要拥有城中村户口,不仅无需参加劳动,还可获得数量可观的分红,甚至还可以享受村集体提供的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这一制度建立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外村人蚕食自己的利益。但其结果是在防范别人的同时,城中村村民也割断了他们与城市社会的联系而使自己处于封闭状态,游离于城市居民的社会网络之外,从而形成社会孤岛。

(三)经济孤岛

现代城市经济是分工明确、彼此依赖的各个产业与行业之间的有机结合体。村落在传统上以农业为主,缺乏与城市的有机分工与协作。即使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兴办了许多乡镇企业,但能够幸存的寥寥无几。在绝大多数城中村,原先所属的企业多因为经营不善纷纷倒闭,逐步转向结构单一的物业出租行业。因而,城中村村民无法进入城市内部、参与经济的分工与协作,只能在自我封闭状态下进行经营活动。村民的主要经济活动限于城中村孤岛内部,他们的收入来源单一,主要依靠出租集体物业或是自己的住宅。这样,城中村因无法在经济方面与城市进行分工协作,而成为经济孤岛。

(四)文化孤岛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早已经摆脱了“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习俗。特别是对城中村村民而言,他们在户籍制度上已经成为市民,似乎应与市民共享同样的文化。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在《原始文化》一书中指出:文化是包括知识、信仰、文化、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6〕。如果据此考量,我们就会发现城中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在价值取向、法制观念、生活方式与风俗习惯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异。相对于城市居民的自立自强、文明有礼、遵章守纪,城中村村民表现出更多依赖性,法制观念淡薄、生活方式粗犷,未能融入城市主流文化。城中村也因此成为了文化孤岛。

二、城中村的孤岛成因

在目前城中村成因的研究中,学者们关注较多的是城乡二元结构所产生的作用。但城中村的产生,与市场机制分不开。具体而言,市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劳动力市场的“逆向”驱动

在199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明确地提出了建立劳动力市场的改革目标。劳动力市场的建立对于城中村村民而言,意味着他们在土地被征用后,不再由政府安置就业,而是按市场经济的办法来自寻出路。这样,城中村的失地农民要想从第一产业中脱离出来,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等领域,就必须在劳动力市场通过竞聘获取职业。但他们由于文化程度低,且劳动技能单一,在竞争激烈的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处于弱势地位。除了极少数失地农民可以通过劳动力市场就业外,绝大多数城中村村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败下阵来,被迫回到村落内部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他们或就职于村办企业,或经营自己的出租屋生意,或采取其他方式自谋生路。这实质是劳动力市场对城中村村民产生“逆向”驱动的结果。所谓“逆向”驱动是相对于正向驱动而言的。正向驱动是指劳动力市场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或驱使劳动力通过公开竞争,谋取和获得就业岗位的过程。而“逆向”驱动是指人力资本低下的劳动力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法满足就业岗位要求,被迫退出正规劳动力市场的过程。城中村村民在劳动力市场的“逆向”驱动下,被迫退回到自己的村落中,延续着过去的生活方式,保持着从前的社会形态、经济形态与文化形态,与城市居民形成显著差别,从而使得城中村成为孤岛。

(二)出租屋市场的驱动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动,城市化产生的巨大拉力,吸引了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目前,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53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59亿人〔1〕325。农民工的大量涌入,刺激了出租屋市场的火爆。但由于政府无法向社会提供大量的出租屋,这便为城中村村民出租房屋提供了机会。由于城中村村民的住房建筑成本低,在租金上占有明显优势,因而吸引了源源不断的农民工涌入。而这些农民工的持续涌入,又反过来刺激了村民的建房热情。于是他们在经济利益的激励下,建造起大量密密麻麻的高楼。如今的城中村村民,依赖丰厚的房屋租金,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从而丧失了融入城市的愿望,继续在村落中保持自己特有的经济形态、社会形态和文化形态。因此说,出租屋的需求是城中村成为孤岛的又一市场动因。

三、城中村改造与孤岛的消解

城中村改造的实质是通过“拆旧建新”的方式,改变其“景观孤岛”背后的“经济孤岛”“社会孤岛”和“文化孤岛”的状态,使之真正融入城市。为此,我们认为应该处理好以下三对关系。

(一)孤岛消解与利益均衡

城中村改造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动辄需要十几亿乃至几十亿的资金。这不是一般地方政府都有能力承受的。所以,在城中村改造中,地方政府通常引入地产开发商参与改造。在开发商介入后,城中村改造就成为政府、村民与地产开发商三方之间的一场博弈。三方的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对于政府而言,希望通过改造城中村,加快城市化进程,重塑城市形象;而开发商参与改造更多是出于利益驱动;城中村村民则希望通过改造,获得巨额补偿。在三方的博弈过程中,政府作为城中村改造政策的制定者,处于主导地位;开发商作为资金提供者,对改造也拥有巨大的话语权;村民作为改造对象,实际上属于最弱势的一方,因而利益往往受到损害。这一事实提醒我们,城中村的改造不能完全依靠利益驱动,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供给方,在制定相关改造政策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利益均衡。这样才可能通过三方的博弈,最终实现多赢。

(二)孤岛消解与统筹全局

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往往把改造的重点放在城中村作为景观孤岛的一面。实际上,城中村的景观形态,是与其特有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孤岛特征紧密相连、无法割裂的。城市绝不仅仅是单个人的集合体,也不仅仅是由街道、大楼和电灯、电话等各种设施组成的一个地理学和生态学的单位,它深深植根于其居民风俗和习惯之中。可见,城市绝不是单一的物质形体,更是一种文明的生活方式。事实上,如果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仅仅是改造了其景观,其结果可能是村落终结了,农民仍然未终结,即土地城市化了,城中村村民还没有城市化。这是与当前中国政府所倡导的城市化方针相悖的,也不符合城市化的宗旨。因此,政府在改造城中村景观的同时,必须统筹规划,全面改造其经济孤岛形态、社会孤岛形态和文化孤岛形态。只有这样,城中村作为孤岛,才能彻底消解。

(三)孤岛消解与劳动力市场完善

职业是城市居民的立身之本,同样也是城中村村民维持生计的基本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职业都是通过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获得的。这就要求劳动力市场的建设必须以开放性和公平性为原则,其中开放性又必须以公平性为前提。否则,必然会产生马太效应,加剧不公平程度。这种公平性对于处于正在转轨的中国来讲,尤为重要。在目前中国的二元教育体制下,城中村村民无法分享与城市居民同等质量的教育,在能力方面与后者形成巨大差距。这也决定了他们在开放的劳动力市场中,无法与城市居民平等竞争,从而大大降低了城中村村民进入职场的比例,使其无法通过职业途径分享城市生活。这一客观现实要求地方政府在开放劳动力市场的同时,必须在劳动者的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援助、自主创业等方面加以相应规范,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这样,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才能为城中村村民顺利通过职业选择融入城市、进而消解城中村这个孤岛创造条件。

总之,城中村成为孤岛,是人口城市化严重滞后的一种表现〔7〕。在当今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不能片面地只重城市化的结果,而忽略城市化进程。政府必须统筹兼顾、规范市场,全面消解城中村的景观孤岛、经济孤岛、社会孤岛和文化孤岛的特征,真正实现城中村村民的城市化。

〔1〕陆学艺,李培林,陈光金.201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2〕李培林.我研究“村落终结”的方法〔J〕.思想战线,2004(1).

〔3〕房庆方,马向明,宋劲松.城中村:从广东看我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J〕.城市规划,1999(9).

〔4〕李培林.村落的终结〔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3.

〔5〕王旭科,宋健.城市景区的孤岛现象及其治理〔J〕.城市问题,2010(3).

〔6〕泰勒.原始文化〔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

〔7〕鲍宗豪.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风险〔J〕.探索与争鸣,2012(10).

责任编辑 文 丁

F291

A

1009-1203(2015)01-0055-03

2014-12-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1YJA840026),山西省软科学研究项目(2011041038-02)。

闫钟(1968-),男,山西沁县人,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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