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融入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于安徽省的实证分析
2015-01-30葛红丽
房 彬 葛红丽
(合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9)
城市融入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于安徽省的实证分析
房 彬 葛红丽
(合肥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9)
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农民工队伍中的重要力量。基于安徽省的调查发现,当前,在城市融入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把户口迁移到城市的愿望并不特别强烈,在城市购房的比例极低,参加教育培训的比例不高,参与城市社区活动不多,与城市市民交往较少,思想道德问题凸显。为此,必须采取措施,加快推进这一群体的城市融入和市民化。
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市民化;问题;对策
2000年以来,我国农民工队伍内部出现较为明显的代际分层,新生代农民工,即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农民工,逐步成为我国农民工群体中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亿人,其中新生代农民工超过1.2亿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意愿相对较强,加快推进这一群体的城市融入,进而实现市民化,是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主要基于安徽省的调查数据,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融入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加快推进他们城市融入和市民化的对策。
一、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2014年,课题组在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芜湖市、宣城市等开展调查活动。共向新生代农民工发放调查问卷1060份,回收有效问卷1038份,有效率为97.9%。调查过程中,课题组还对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深度访谈。调查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融入进程中面临以下一些问题。
(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把户口迁移到城市的愿望并不特别强烈,他们还存在担忧
1.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对于是否把户口迁移到城市还持有复杂心理,态度不明确。所谓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不仅指他们由农村向城市的迁移、由农业向非农业的转换,更重要的是指他们能适应城市生活,认同城市并被城市所接纳,最终实现市民化的过程。由此可见,农民工的城市融入是多重空间、身份、观念、价值的转换,[1]其中,身份的转换是指户籍身份的转换,即从农村居民向城市居民或市民的转换。它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重要标志,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条件。学术界认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融城愿望更加强烈,他们怀揣市民梦,渴望成为新市民。据此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理应非常愿意把自己的户口迁移到城市。但从本次调查结果来看,情况并非如此。“非常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比率仅为10.56%,“比较愿意”的比率为27.09%。两项相加,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城市的新生代农民工仅占37.65%。而34.76%的新生代农民工选择“一般”,意即“无所谓”,他们对户口是否迁移到城市并不关心;有27.59%的新生代农民工“不愿意”或“非常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城市。
2.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之所以不愿意把户口迁移到城市的原因。第一,近年来,由于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深化,一度粘附在城市户口上的多种福利待遇已经消失或正逐步取消。当今,城市户口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不再充满吸引力。第二,新生代农民工对于把户口迁移到城市还心存顾虑。传统农民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生活中他们会回避那些未知的风险。[2]对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城市是陌生的,也是有风险的,基于生存需要和现实利益考量,他们对于把户口迁移到城市还存在担忧。24.20%的新生代农民工“担心如果把户口迁移到城市,老家承包的土地会被收回,不能再享受农业补贴等待遇”;44.90%的新生代农民工“不知道如果把户口迁移到城市,我能享受到什么待遇”;14.29%的新生代农民工“担心如果把户口迁移到城市,在城市生活不下去”;选择“其他原因”的占16.61%。以上表明,当前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对于是否把户口迁移到城市还顾虑重重。
(二) 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购房的比率极低,住房难成为其在城市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
1.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居住状况较差。自己购买房子的仅占6.74%,46.63%的新生代农民工居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鉴于单位宿舍条件差,或因为部分用工单位无法提供宿舍,还有34.97%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外租房居住。住房难已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遇到的最大困难之一。
2.新生代农民工购房比率较低的原因。第一,新生代农民工工作稳定性不高,流动性较强,多数人在城市“落地未生根”,[3]甚至到处漂泊,难以在一个城市固定下来购买房子。第二,城市房价超过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的购买能力。第三,囿于保障房的数量和申请门槛,当前能够享受到保障房待遇的新生代农民工人数极少。
(三)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的比例不高,人力资本水平亟待提升
1.参加教育培训的比例不高。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的进程和效果,既与相关的制度安排有关,也与他们自身的融城能力、人力资本水平相关,而教育和培训则是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的重要途径。调查发现,31.12%的新生代农民工接受过教育培训,其中甚至有4.53%的新生代农民工自费参加培训,但从没有接受过教育培训的新生代农民工占被调查总数的68.88%,超过2/3。
2.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比例不高的原因。
第一,因为他们中的部分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参加教育培训对于个人发展的重要意义,因而不想参加。第二,因为政府组织的教育培训机会还不太多,且惠及面较小。如果让新生代农民工自费参加社会力量组织的培训,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会选择放弃。这与其他学者在长三角其他地区所做的调查结果相吻合。[4]
(四) 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城市社区活动不多,社区的功能有待挖掘
1.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城市社区组织的活动次数较少。社区是城市社会的细胞,也是城市社会的一个“全息缩影”。[5]调查发现,多达54.34%的人从没有参加过社区组织的活动。虽然也有45.66%的新生代农民工参与过,但其中仅参加过一次的有26.97%,参加三次以上的仅有3.28%。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还没有完全接纳新生代农民工,他们中的多数人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
2.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城市社区活动较少的客观原因。第一,他们流动性较强,工作稳定性较差,常常更换住所,甚至居无定所,客观上城市社区难以把他们组织起来开展活动。第二,由于旧的户籍制度和传统习惯的影响,部分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把农民工看作外来人,他们潜意识地认为,社区是城市人的社区,社区应该只为城市本地人服务,因而,日常生活中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开展的活动较少,人文关怀不够。
(五)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的交往较少,关系一般
1.新生代农民工在日常生活中与城市市民的交往较少,与市民的关系一般。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不单指经济层面的融入,还包括社会层面、心理和观念层面的融入。社会层面的融入,指新生代农民工能很好地适应城市生活,与城市市民有较多的交往,关系融洽。但调查表明,这一类人占调查总数的60.79%,24.66%的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几乎没有交往,“交往较多,关系融洽”的比率仅为14.55%。
2.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交往较少、关系一般的原因。第一,从居住情况看。新生代农民工租住的房子大多位于城中村或者城郊,这导致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的空间距离较远,联系较少。第二,从生活方式上看,农民工来到陌生的城市后,交往方式“内卷化”,[6]他们大多还生活在以地缘和血缘关系组成的初级群体中,日常生活中他们更多地信任老乡、亲属而非城市当地人,他们不愿也没有太多机会与城市市民交往。第三,从城市市民对农民工的认识和态度来看,就总体而言,当前我国多数市民已经认识到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认可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作出的贡献。但不可否认,部分市民对农民工群体还存在偏见,认为农民工进城抢了他们的饭碗,分享了他们的利益,影响了社会治安。
(六)思想道德问题逐渐凸显
1.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道德主流是好的。
他们热爱祖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信心,但访谈中发现:第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比较现实,缺乏远大的理想和崇高信念。第二,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贪图个人享乐,“一切向钱看”,陷入拜金主义泥潭。第三,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价值观扭曲,价值取向功利化。[7]第四,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过分强调个人利益,忽视集体利益,甚至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牺牲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
2.部分新生代农民工面临思想道德问题的原因。
第一,生活环境的变化导致传统道德的约束力下降。新生代农民工从乡村来到陌生的城市,他们生活和工作的场域发生重大变迁,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难以对身处城市的他们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传统舆论也难以监督约束他们的日常行为。第二,梦想和现实之间的矛盾所致。新生代农民工渴望融入城市,转变为市民,但从现实情况看,短期内他们难以融入城市。这样,在梦想和现实之间便产生矛盾。另一方面,城市市民的生活状况和他们在城市的生存境遇之间的强烈对比,也使得部分新生代农民工产生不满情绪和消极心理。第三,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当前,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功利主义等思潮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思想行为产生较大的影响。第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欠缺。不可否认,与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比,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较为薄弱。
二、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和市民化的对策
(一)深化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解除新生代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解除新生代农民工对承包耕地和宅基地的顾虑。第一,切实保护新生代农民工的土地权利,不能逼迫他们“以土地换户口”。土地权利,是新生代农民工在转化为市民之前,作为一个农民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新生代农民工进城后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是基于他们对城市发展做出的贡献。既然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就理应得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两类权利之间不是选择或替代关系,不能等新生代农民工把承包的土地交出来后,再允许他们市民化。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新生代农民工进城落户的条件。第二,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基础上,依法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新生代农民工对进城后生活的担忧。应严格按照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能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尤其要把已进城落户的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二)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有条件地尝试“以农村承包地或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的政策
1.各地政府要把农民工的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房建设管理规划,允许农民工凭居住证申请保障性住房。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对于居住年限较长、为城市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特别优秀的农民工申请保障性住房,给予适当倾斜。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企业雇用的新生代农民工建造青年公寓,督促用工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尝试新办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住房困难的状况,我们特别建议,可以选取个别地区,针对那些户籍在当地农村、又在当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特别是那些来自于本城市郊区的农民工,尝试“以农村承包地或宅基地置换城市住房”政策。这样,既可以节约土地资源、推动有限的农村土地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集中,又可以满足农民工在城市的住房需求,解决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的住房困难。
(三)加大对新生代农民工教育培训的力度,提高其融城能力
1.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融城教育。融城教育的目标是帮助新生代农民工尽早适应城市生活,融入城市。教育的内容包括市情教育、城市生活常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市情教育,就是帮助他们了解打工城市的历史和现实,以激发他们对城市的热爱之情;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城市生活常识教育,就是帮助他们掌握在城市生活必备的常识和行为准则,学会与城市人打交道;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就是帮助他们形成法治观念,知法、用法、守法,懂得使用法律维权,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为此,要鼓励新生代农民工参加成人教育,组织宣讲团针对农民工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城市图书馆、科技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向农民工免费开放,支持城市社区面向农民工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2.强化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第一,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培训资金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一定的农民工培训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农民工技术培训之中,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技能培训;强化企业的培训责任,激励企业投入资金对所雇用农民工进行技术培训。第二,建立奖惩和监督机制。对参与培训的农民工减免培训费,培训合格者发放证书,在就业时优先考虑;严格培训经费的管理,防止培训经费虚领、挪用、被贪污;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奖励那些运作规范、信誉度高、培训效果优良的机构;严惩那些不讲诚信、培训效果极差、或者套取政府培训资金的机构。第三,建立培训效果评价机制,听取受训农民工和用工企业关于培训效果的反馈。
(四)发挥城市社区的功能,引导社区内部城市市民和新生代农民工的交流,进而推动双方多方面的交往
1.推动城市社区把农民工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支持社区针对农民工开展活动。2014年7月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这一规定为城市社区把农民工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基于城市社区的地位和功能分析,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管理和服务体系,也有利于他们的城市融入。这是因为:第一,作为政府和居民之间的中间层次,城市社区可以担当政府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联系人和重要载体,宣传和落实政府有关农民工政策,帮助新生代农民工由“单位人”向“社区人”转型。第二,城市社区具有独特的服务功能。它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必要的服务,并进行人文关怀。这既可以满足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需求,又能培养他们对城市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
2.以社区为平台,加强城市市民和新生代农民工之间的双向交流。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可以为城市市民和新生代农民工之间的交流提供一个平台。双方居住在同一个社区,日常生活领域接触较多,通过直接观察和亲身经历,可以加深双方对彼此的了解。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开展活动时,可以邀请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在活动过程中加强社区内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之间的交流。一旦社区内新生代农民工与城市市民之间了解加深,交流频繁,他们必然推而广之,与社区外的其他市民有较多交往。这将有利于双方关系的和谐,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归宿感,进而推动他们的城市融入和市民化。
(五)加强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充分发挥社区和企业工会的隐性思想教育功能。把新生代农民工纳入城市社区和企业工会管理的范畴,一方面,利用已有的社区教育平台和企业文化的熏陶,提升他们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另一方面,通过社区教育和企业管理,引导他们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和法治观,增强其融城能力。
2.优化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环境。第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就业、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制度,优化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环境。第二,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区,优化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社区环境。第三,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农民工群体的正面宣传,优化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舆论环境。
3.搭建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载体。各地城市政府、社区和企业要有意识地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渗透到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日常管理之中,寓于针对他们开展的各项活动之中。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梁波、王海英.城市融入:外来农民工的市民化——对已有研究的综述[J].人口与发展,2010(04).
[2](美)詹姆斯·C.斯科特,程立显等译.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19.
[3]朱亭瑶.落地未生根: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困境与出路[J].兰州学刊,2013(03).
[4]孙友然、焦永记、张新岭等.我国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能力提升问题及对策研究——以长三角为例[J].江淮论坛,2014(02).
[5]陈柳钦.论现代城市社区的内涵、特征与功能[J].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02).
[6]李诗然、方小教.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路径选择的新趋势[J].江淮论坛,2014(03).
[7]房彬.城市融入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的观念变迁——基于文化接触理论视角的分析[J].兰州学刊,2014(07).
责任编辑:马树勋
D 422.7
A
1671-2994(2015)03-0110-04
2015-04-30
房 彬(1978-),男,安徽临泉人,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农民工问题。
葛红丽(1988-),女,安徽蒙城人,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城市融入进程中的新生代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研究》(12YJC710011);安徽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城市融入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政策优化与管理创新研究》(1402052009);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J2014HGXJ015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