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密切联系群众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
2015-01-30张绍能蔡丽琼
张绍能 蔡丽琼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 理论研究所,云南 楚雄 675000)
论构建密切联系群众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
张绍能 蔡丽琼
(中共楚雄州委党校 理论研究所,云南 楚雄 675000)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传统法宝,也是我们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取得成功的基础和保障。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构建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建立健全促进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务实清廉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长效机制,把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中国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动力机制;实现机制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适用的制度”,“建立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1]我们党作为长期执政的党,拥有巨大的执政资源和执政权力,如果制度对权力的约束监督不力,就很容易导致脱离人民群众和腐败现象的不断出现。坚持党要管党,就要以严格的制度来约束权力,给权力套上“制度的笼子”,构建践行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保证联系群众、防止脱离群众,提高党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化水平。这是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基础性、根本性问题。
一、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的现实意义
邓小平同志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2]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是党的根本能力。党要不断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就必须充分发挥制度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重要作用,把密切联系群众制度作为党的各种制度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制度之一。
1.增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
习近平同志强调:“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3]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一个永恒课题,从1921年建党以来,党始终高度重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始终不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并且在长期实践中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这对加强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第一,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的认识,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群众观念,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指导工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落到实处。第二,必须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第三,必须健全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增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内生动力,才能使党员干部主动服务群众,主动联系群众,从内心深处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2.增强党员干部为群众谋利益的动力。多年来,由于缺乏密切联系群众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在基层的一些地方,不论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多么强,服务群众多么好,但最终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的升降去留、荣誉奖惩等,人民群众没有发言权,更谈不上评判权。其结果,第一,导致一些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越来越淡薄,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越来越遥远,在少数地方,干群关系甚至如同水火关系,于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之大量存在。第二,虽然有制度,但许多制度都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说在嘴上的,是应付检查、摆样子的;提出要求多但监督制衡少,惩罚措施多但监督执行到位少。第三,制度制定不科学、不切合实际,实体性规范多但程序性规范少,内容空泛,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党员干部是否能密切联系群众、是否真正服务群众,应该由服务对象即人民群众来评议,党员干部的工作绩效也应该由服务对象,即人民群众来评价。
3.真正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党的群众路线要真正得到贯彻落实,真正取得实效,必须要健全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实实在在地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和坚持务实为民清廉的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建设,从体制机制层面进一步破题,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应该不断修改完善,同时,要及时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建立新的制度。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协调推进,我们党的建设将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因此,健全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非常必要。
二、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仆”与“群众”的关系错位。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少数党员干部公仆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漠、急功近利、居功自傲、脱离群众;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觉悟和意识,甚至自视高群众一等,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有的甚至滥用权力、欺压百姓、鱼肉百姓,颠倒了“公仆”与“群众”的位置,严重背离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重脱离了党的群众路线。
2.质量和数量有限。一些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不愿联系群众。有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渠道、方式方法滞后,不善联系群众;一些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不强,不能联系群众。加之由于经济社会发生重大而深刻变化,不易联系群众等原因,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标准,就是看下基层次数的多少、停留在接触群众频率的高低等“形”上,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还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搞花架子、走过场的现象,经常是下基层不办事、广泛接触不深入、频发见面无实效,有时甚至会加重基层的负担。长此以往,造成党员干部厌倦而不办实事,人民群众厌烦而心灰意冷。
3.内在动力不足和外在驱动力不够。第一,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有所松懈。现实中,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能有效地落实到实际中去,无形中减弱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减弱了党员干部按照根本宗旨理论去行动的动力。第二,党长期执政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密切联系群众的外在压力大为减弱。一个政党,在执政前,要想生存和发展,只有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支持和真正拥护,才能取得政权和实现自己政党的目标追求。但执政以后,特别是长期执政以后,这种事关生死存亡的外在压力大为减缓,逐渐地一些党员干部开始淡忘党的群众路线,怠慢群众,有的党员干部有了当官做老爷的思想,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严重违反党的群众路线的情况,致使干群关系紧张,血肉联系、鱼水关系变为水火不容的干群关系,筑起了有形无形的墙与百姓隔离开来。
4.考核评价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干部管理体制、考核评价机制存在不足,使联系群众的行为趋于虚化。由于诸多原因,各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没有制定科学的测评标准,也就无法科学测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效。这样一来,党员干部既没有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也没有联系群众的外在压力。
5.监督机制运作不科学。第一,监督标准不完善。各地在监督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时,没有制定科学的测评标准,无法认定党员干部“联系群众行不行”的问题,无法科学测评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效。第二,监督体制、考核机制运作不科学。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对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并没有做专门的程序设计,还是依托传统的干部年度考核。这就是偏重年度考核,日常监督流于形式;偏重组织意见,民意测评流于形式;偏重经济业绩考查,服务群众成效考评流于形式。第三,监督主体不广泛。对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监督主要是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的体制内的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重弱化甚至没有。
三、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动力机制和实现机制的对策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中央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制定新的制度,完善已有的制度,废止不不适用的制度。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样的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4]健全促进党员、干部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是摆在我们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是各级党委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的大事。
1.建立激发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体制机制,才能激发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中,第一,从实际出发,既要考虑党员干部的合理需求和实际需要,又要激发党员干部学习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可以说,需要是人们行动的动力源泉,党员干部也不例外。满足党员干部的合理需要,一方面,除了抓好学习、培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切实抓好政治待遇,激励他们坚定信念、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此外,必须不断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第二,密切党群关系最终要以群众的利益为纽带。群众的利益既包括经济的,也包括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的。为此,要通过制度设计和政策规定,发展经济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用改革的红利让广大人民受益。要达此目标,必须建立激发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动力机制,从社会管理的薄弱环节出发,以传统社会的管理方式与当代社会现状之间的矛盾为切入点,促使党员干部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注重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看病、养老、就业、上学、住房、环境、交通、增收等基层群众最为关注的现实问题,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不良作风问题。第三,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特别是从普通党员、干部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出发,建立内在动力机制,切实解决普通党员、干部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健全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评价机制和体系,提高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习近平同志强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意见是我们最好的镜子。只有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才能让‘隐身人’无处藏身。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有意见,应该欢迎他们批评指出。群众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问题,要让他们有安全畅通的举报渠道。群众提出的意见只要对从严治党有好处,我们就要认真听取、积极采纳。”[5]健全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党员干部的行为具有重要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第一,要针对不同岗位上党员干部的工作实际,制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具有指导、评估和督促的考评机制。现阶段,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与群众工作的评价主体,更多地局限于党的各级组织。显然,这种自我评价考核机制,难以保证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为此,必须改变封闭式、自话自说的考评模式,建立起以群众为评价主体、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多种评价形式为手段的评价机制,努力形成群众有效参与、信息渠道通畅、评价标准客观、党群干群互动良好的运行方式,充分发挥考评机制在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方面的指挥棒作用。第二,健全群众对党组织、党员干部的评价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群众评议机制,让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为人民谋利益,实实在在和群众打成一片、工作实绩明显的党员干部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的认可,受到应有的尊重和组织的认可,这就要在体制机制上和实体程序上保证人民群众的参与权与选择权。所以,必须要创新激励方式,激发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3.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党的十八大提出:“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6]我们党90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要实现党的正确主张和决策,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智慧和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第一,要健全党员干部与老百姓直接接触、贴心交流的制度,促使党员干部扎扎实实走到群众中间去,深入了解民情,及时发现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与生产生活发展的各种问题,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困难。第二,为使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在实际工作中,各级党组织不仅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制度,还要注重做好保证制度有效发挥作用的一系列工作,确保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既有内在动力、又有外部推力,使整个机制体系有序、协调、高效运转,才能极大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
4.构建信访、传媒、网络等平台共享的机制,强化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习近平同志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7]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信访、传媒、网络已经成为当今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交流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一种相互联系的主要方法,也是党员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有效沟通的一个桥梁。要使大众传媒与网络成为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实实在在把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联系起来,搭起连心桥,拉近干群关系,保持鱼水关系,这就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信访、传媒、网络等平台共享的有效机制,保障党员干部能够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难题,改进实际工作,进一步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5.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表达和保障机制,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习近平同志指出:“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务实管用,突出针对性和指导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会流于形式。牛栏关猫是不行的!要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要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8]在新形势下贯彻和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利益保障及多渠道利益表达机制是关键。第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由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让群众有机会说话、有地方说话,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各阶层和各个群体利益表达的路径通畅,使社会成员在科学、有效的体制通道内表达利益诉求。第二,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利益均衡机制和科学规范的矛盾调处机制等,协调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三,要以利益保障机制去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协调推进过程中,人民群众不仅有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物质利益,还有参与国家决策、管理社会事务的政治利益,以及精神生活充实愉快的文化利益。因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应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感,促进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紧密联系。
6.构建科学的监督约束惩处机制,保证党员干部永远不脱离群众。监督约束机制是确保把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从而强化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的重要环节。第一,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监督机制,是新时期密切党群关系的关键环节。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古今中外的事实所证实了的规律。为此,要不断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监督的程序和制度,进一步拓宽和完善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不断完善健全网络举报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体系。第二,必须坚决落实监督约束机制,强化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制度建设重在落实。“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做事不能应付,做人不能对付,而是要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9]习近平总书记还反复强调,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通过认真落实监督约束机制,使党员干部必须自觉联系群众,规范联系群众的具体行为。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认真落实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更需要人民群众参与监督。要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发言权和监督权,把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干部处于党组织和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中,从而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1][3][4]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3—06—18.
[2]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293.
[6]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1.
[5][7][8][9]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8.
责任编辑:万泳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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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1671-2994(2015)03-0076-04
2015-04-28
张绍能(1959-),男,云南姚安人,中共楚雄州委党校理论研究所高级讲师。研究方向:管理学,党的建设。
蔡丽琼(1963-),女,云南楚雄人,中共楚雄州委党校管理学教研室高级讲师。研究方向:管理学,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