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媒体中的新闻深描
2015-01-29韩立新韩惠迪
韩立新,韩惠迪
(河北大学 新闻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基于新闻的意见表达,不仅不同的表达主体及其聚集方式不同会产生不同的意见,不同传播媒介和传播渠道也会使意见表达产生相应的变化。传统媒体的受众虽然是大众,但对于每一个个体的受众而言,他或她基于新闻的意见表达,更容易做到的是在身边的场所和与身边的人分享和讨论,而网络传播改变了“身边的人”和“身边的场所”的内涵,使受众基于新闻的意见表达在整体上显示出深刻的文化性和社群性,改变了媒体把关人和精英主导的新闻意见表达方式并将之呈现在媒体上。社会化媒介对新闻意义的这种深描,是基于新闻的意见表达的一种革命性变化。
一、社会化媒体中的新闻传播是一种深描的过程
(一)新闻深描的概念来源及内涵
“深描”是由英国哲学家吉尔伯特·赖尔在解读“抽动眼皮”这一问题时提出的一个观点。“深描”是与“浅描”相对的概念。假设有两个人都在做“张合眼睑”这一动作,不同的是,一个生理性地抽动眼皮,另一个人正试图用抽动眼皮这一动作向他人传递密谋信号。作为动作,这两者是相同的。记录者如果把这两个人的动作都仅记作抽动眼皮的话,就是浅描;而若将第二个动作记述为1)有意地;2)向着特定的某人;3)传达特殊的信息;4)按照社会通行的信号密码,以及5)没有受到其他在场者的察觉,就是赖尔提出的“深描”[1]。克利福德·格尔茨(1926-2006),是美国著名的人类学家,他的人类学著作《文化的解释》首次把赖尔的“深描”引入到人类学中。“我与马克斯·韦伯一样,认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织的意义之网中的动物,我把文化看成这些网,因而,认为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性科学,而是一种探求意义的阐释性科学。我所追求的是析解,即分析阐释表面上神秘莫测的社会表达。”[1]格尔茨的“深描”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描述,甚至不应该被理解为深度描述,准确的理解应该是阐释性的描述。除去对田野中遭遇的现象进行忠实记录之外,描述本身还是一个理解和解释的过程,它本身即包含了对文化所在的宏观和微观背景的理解和说明[1]。
本文在格尔茨深描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新闻深描的概念,意指特定新闻事件传播过程中诸多新闻受众对新闻的再传播及再传播过程中多样的解释所汇合形成新闻意义的过程和结果。过去,传统媒体总是由少数新闻从业者制作报道新闻,在这种传播方式下,即使记者、编者对新闻解释的角度再全面、深刻,也是对新闻的“浅描”,因为他们总是根据一种或特定的标准对新闻进行解释。现在,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会化媒体的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用户参与到新闻传播当中,成为传播者,他们在这一过程中对新闻进行阐释,这种多个个体的阐释在传播过程中进行着融合,这种现象就是新闻深描。新闻 “深描”与“浅描”的区别在于,是很多人按照很多人的标准对新闻的阐释还是少数经过准许的人对新闻的阐释,深描是自然发生的,浅描则有意为之。新闻深描的主体是指没有组织的、阅读新闻并对新闻发表意见或提供新材料的用户,客体是媒体发布的新闻,本体是指不确定用户对新闻阐释的过程和结果。
(二)新闻深描的分析指标及分析方法
为了便于充分论述“社会化媒体是如何对新闻进行深描的”这一问题,有必要对“深描”的分析指标和分析方法进行明确。
新闻深描的分析指标可分为三个方面。首先从“主体”角度来讲,有主体的数量与主体的质量两个分析指标。主体的数量指参与传播的人数、转发人数、转发次数、评论量。主体的质量是指社会化媒体传播过程中传播者的传播身份和传播地位。传播身份是指传播者公开的社会身份和未公开的社会身份,传播地位是指传播者在粉丝圈中的地位和声誉。其次从“客体”角度来讲,新闻的内容分类也是一个分析指标,比如,时政新闻、经济、体育等等。最后从“本体”角度来讲,因为“深描”是对新闻阐释的过程和结果,而阐释是通过对新闻补充材料、爆料及发表意见实现的,所以深描的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指标也应表现在这些方面。其中,首先是深描的过程。指如下三个方面:一是爆料与表达意见的关系,二是主体意见的互动,三是历时传播过程的时间长短。其次是深描的结果。包括:一是评论量,包括表达的意见和表意符号,二是转发量,包括社会化媒体的转发量和大众媒体的转发量。
根据以上分析,本研究对新闻“深描”建构的分析指标为20个。本研究根据这些分析指标对社会化媒体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新闻传播的个案进行考查。并对得出的数据进行分析,以此概括社会化媒体新闻深描的特点并发现其中的规律性。
二、社会化媒体是如何对新闻进行深描的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所披露的权威数据,将即时通信、视频音乐、博客、微博、社交网络、论坛、移动社交、社会化生活、电子商务这9类平台列为社会化营销核心平台。鉴于本文研究的是“社会化媒体对新闻的深描”这一问题,而社会化媒体的种类比较复杂,所以仅选择这9类社会化媒体中的新浪微博、社交网络中的人人网这两个内容性、互动性较强的社会化媒体进行考察。
(一)网民的集合与联动性阐释
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①。庞大的网民规模以及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表示使用网络应用的人数增多,意谓着网民转化为新闻深描主体的空间增大。这一巨大的网民群体会有多大程度在社会化媒体上转化为新闻深描的主体呢?这与深描的客体密切相关,初步观察发现,对于不同的新闻事件,参与分享和评论的人数和次数都不相同,即不同的新闻事件传播中,新闻深描的主体规模也会不同,转发人数、转发次数、评论量也会相应地变化。有学者对央视“毒胶囊”事件报道的微博传播情况进行了统计发现,自央视首次公开报道该事件的2012年4月15日(4月15日零时至4月16日零时)始,含有关键词“毒胶囊”的全部新浪微博内容,共有1 507条,其中原创微博424条,2012年4月16日至6月25日人民网对“毒胶囊”事件的相关主题报道共计345篇,除去部分内容完全重叠的报道,共有相关主题报道195篇[2]。新浪微博和人民网对这一事件的报道数量,反映出社会化媒体中参与传播的人数远远超过了大众媒体,这种传播行为不同于传统媒体,它伴随和累积着对新闻的阐释,这种不确定人群的分享和评论就是在对新闻进行深描(表1)。在新浪微博对“毒胶囊”事件报道的424条原创内容的微博基础上,除去与原创微博中内容相似的微博,实际共选取微博样本269条。其中,66.5%的微博评论量为0,73.6%的微博没有转发量。评论量及转发量均在10次以内的微博数量分别占据了96%和94%。可见新浪微博在该事件发生初期的相关报道中,用户互动性较弱。而且这些评论量和转发量较高的微博,多是来源于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如其中人气最高的评论量为290次,转发量为1 466次,来自“全球新鲜资讯”的微博,就引用了央视的报道[2]。这表明,在社会化媒体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众多的用户参与了新闻事件的传播,这种用户参与式的新闻传播过程是以专业性的新闻媒体的报道为中心展开的,这说明,新闻深描的主体是围线着一个特定的新闻目标进行的。考察表1还发现,作为新闻深描主体的网民的深描行为呈现一个抛物线轨迹,即从新闻传播开始,深描的行为逐渐增强,达到一个高度后,再逐渐减弱。如果再从社会化媒体新闻深描主体的质量角度考察,就会发现,不同阶层和社会身份的深描主体,在传播过程中,不仅会在经济、政治等利益层面进行汇合,也会在文化性上进行汇合。传播作为建构社会的纽带,深描是一条文化纽带。以新浪微博为例,用户在注册时都需要填写基本信息,包括昵称、性别、所在地、简介、工作信息、教育信息等,这些信息对于探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深描必不可少。
表1 新浪微博“毒胶囊”报道评论与转发情况分析[2](单位:条)
续表1
(二)在受者转化为传者的过程中所出现的共同目标及其旨趣
与传统媒体相比,新闻在社会化媒体上的传播也是一个选择的过程,只不过由谁来选择的不同罢了,主导传统媒体新闻选择的是职业新闻人及其背后的力量,主导社会化媒体新闻选择的是身份不确定的网民。这些身份不确定的网民的选择行为不是一种单纯的信息发布行为,而是一种深描行为,其理由如下:一是首发者可能是职业新闻人,也可能是一般的网民,他们选择什么样的新闻进行发布,如吉尔伯特·赖尔所言的第一个眨眼者,还不是深描,但却是目标物的出现。二是继之而来的分享和评论者的选择行为已经是深描了,当作为目标物的众多新闻贴子出现后,网民经过选择后进行分享和评论,第二个眨眼者出现了,这种选择本身也是对新闻进行阐释。三是对分享和评论的再分享和再评论,第三个眨眼者出现了,对于社会化媒体而言,这种再分享和再传播的行为是在特定的粉丝圈中进行,是不同于大众传播的人际传播行为,所传播的新闻携带着用户间网络关系所赋予的认识和情感,社会化媒体上的新闻传播过程,就是这样一连串的多个眨眼者的出现和接力的过程,新闻的意义离发布者的本义越来越远,并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共意。所以,新闻作为关注的目标,已经不是发布者发布的新闻了,而转化为从受者转化而来的传者的共同目标了。这个共同目标,是深描的客体,也是深描的结果,它被赋予了群体性和文化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共同目标反映的不仅是这个目标所指向的新闻事件本身的意义,也反映着使这个共同目标形成的传者及其所在的社群的文化旨趣。笔者对2014年8月18-22日人民网和新华网的新浪官方微博所发布的所有微博内容进行统计,除去内容相似的微博,共有56条,其中关于社会新闻的微博条数达到28条,占总数的50%。其次是政法新闻和文教卫生新闻分别占到总数的26.8%和21.4%,而经济新闻和体育新闻分别占到1.8%和0%(表2)。这组数据反映的不是人民网和新华网新浪官方微博的报道重点,而是反映了社会化媒介对新闻选择的社群性和文化旨趣。
表2 2014年8月18日—22日人民网、新华网的新浪微博报道新闻的类型统计
(三)新闻意义生成的文化意蕴与群体意蕴
新闻深描的本体是指不确定受众对新闻阐释的过程和结果,作为过程,深描为从受者转化而来的传者对新闻补充材料、爆料和发表意见的行为和过程,作为结果是这种传播行为使新闻产生了新的意义。这种新的意义有时更逼近新闻本质,有时则更远离新闻本质;有时更符合初始传播时设定的意义,有时则创造了新的意义,甚至是对初始设定意义的反动。这种新的意义的本质是文化性和群体性的。从文化的角度看,这种意义来源于深描主体所处的社群文化圈层,比如熟人社会与陌生人社会的文化差异,这种文化层面的不同,既是传者选择行为的规定性,也是传者解释行为的规定性,社会文化通过这种方式渗透进新闻传播过程中,形成新闻传播的文化景观;从群体性的角度看,作为复数的传者是一个群体,他们之间彼此的社会关系,因为传播行为而重新结构化,这时新闻及其传播成了结构社会关系的纽带,在承担这一纽带角色时,新闻及其传播增添了新的意义。这种附着在新闻及其传播过程中的文化意义和群体性意义就是从受者转化而来的传者对新闻的深描。这种深描不是刻意的解释,而是一种群体性过程的自然涌现。
从深描的过程来看,文化观念和群体性意识是这样渗入新闻传播的:一是,爆料与表达意见的关系。文化观念是社会化媒体上的传者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爆料的动力之一,这种不同传者的文化观念附着在新闻上继续传播,新闻的传播过程逐渐演化为一种文化传播的过程,不断出现的深描主体在爆料的时候会侧重于有利于反映他的文化观念的信息,而忽略掉另一些重要细节或其它方面的信息,新闻选择变成了文化选择。新闻的传播过程变成了文化的传播过程。这样一来,社会化媒体的不确定受众和传者对新闻的深描就转化为一个文化性的阐释过程,这种阐释的过程改变了新闻传播的方向,它使新闻传播脱离了本身的意义而转化为某种文化意义。在社会化媒体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作为个体的网民在对新闻阐释的过程中常常从“我”的角度看问题,“我”是文化的,“我”也是群体的,当分享、爆料和评论越具有“我的特性”时,爆料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就是“我的可靠性与真实性”,不同的“我”的存在,使真实性与可靠性成为一种网络群体的共识,它不是新闻真实本身,而是一种深描。二是,主体意见的互动。社会化媒体的一个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互动性,这既可以补充或纠正原微博在信息提供和意见表达上的不足和欠缺,也可以扩大此新闻事件的社会关涉度,即此条新闻唤发的人们对相关或相类事件的关注,这就强化了新闻的文化性意义和群体性意义,强化了深描的效果。社会化媒介中对某一新闻事件的深描,反映的是特定社会、社区的文化性和群体性。
三、“主席台发言”与“群体互动”及其相互作用
浅描性解释是个人或少数人对特定新闻事件的解释,传统媒体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运营模式为这种浅描性解释提供了传播平台,并将之资本化。在浅描性解释中,解释的主体居于主导地位,受者居于接收和理解的地位,受者虽然也对新闻进行深描,但无法“穿透”传统媒体的“运营模式”而得以呈现,传统媒体则将特定的浅描性解释“封闭化”,并对之进行“化妆和打扮”(制作成精彩的文本),发展而成的“报纸新闻学”“电视新闻学”“广播新闻学”都是一种“浅描新闻学”,其新闻伦理和新闻审美乃至专业性,都因此生发。因此,新闻的意义是某些特定的解释主体解释的结果,无论这种解释有多“深刻”,它在群体性和文化性上都居于上层和表层,因而是浅描。大众媒体的新闻传播是一对多的传播,它使特定的传播主体的浅描得以形成传播优势,使新闻的解释成为一种主席台发言的过程。互联网使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得以“媒介化连接”,新闻深描的过程因此得以媒介化呈现,对新闻解释的“主席台发言”转变为解释主体在传播过程中由此及彼不断互动转换的群体互动,这种互动使彼此的社会关系和文化观念成为解释的一部分。那么对于同一个新闻事件,大众媒体的主席台发言和社会化媒体的群体互动会发生怎样的相互作用呢?
(一)对解释的解释
有研究者认为,在当下中国,客观存在两个舆论场。一个是党报、国家电视台、国家通讯社等“主流媒体舆论场”,忠实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个是依托于口口相传特别是互联网的“民间舆论场”,人们在微博客、BBS、QQ、博客上议论时事,针砭社会,品评政府的公共管理。互联网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改写了“舆论引导新格局”①人民网舆情监测室《打通“两个舆论场”——善待网民和网络舆论》,人民网2011年07月13日.http://yuqing.people.com.cn/GB/209170/15147976.html.。也有学者认为这是“把宣传场与舆论场混为一谈,不仅偏离了舆论的本质,也模糊了网络与主流媒体传播内容的重大差别”“无论网络还是主流媒体表达的意见,其中包括精英意见,只有在社会互动中得到大众赞同,才能形成舆论和舆论场。舆论场是舆论形成和传播的场所,往往容纳多种意见的交流和融合,成为舆论传播的空间或渠道”[3]。两者关于舆论场的论述,虽然有争论,但都阐明了群体互动在舆论场中的重要性。这种群体互动的过程就是深描的过程。对于传统媒体意见传播而言,这种源于社会化媒体群体表达和意见互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它一方面对传统媒体的意见传播进行审视和讨论,并产生新性质的意见,在这一过程中,传统媒体的意见经历着群体互动的审视、鉴别、质疑等再论证的过程,另一方面它又会“选择性关注或过滤掉那些自己不想注意的内容,更多与自己志趣相投的人进行互动,逐渐给自己制造了一信息茧房,出现排他、部落式的自我封闭倾向,疏远了与其他思想碰撞的机会,加剧个人与群体极化”[4],或者出现“塔西佗效应”②“塔西佗效应”,又称 “塔西佗困境”或“塔西佗陷阱”。得名于古罗马时代的历史学家塔西佗,主要指的是当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无论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做坏事。一句话,当政府不受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得罪人民。这一规律说明了在公共管理中建立并维持信心和信任的重要性。据支庭荣《集合传播权与谦抑性原则——解析社会化媒体时代的 “两个舆论场”》,载《西北师大学报 (社会科学版)》,2014(2).。可见,发生在社会化媒体上的群体互动,对于传统媒体及其新闻传播和意见传播而言是一种特殊的关注——淬炼,这种淬炼表面上是披沙淘金,本质上是一种深描。
(二)清晰的新闻事件是如何在传播中变得嘈杂和混乱的
在社会化媒体上,即使是一个学生,也有可能不会按照学校的制度及相应的价值观来分析相关的校园新闻,这既有网络传播提供的隐去身份、同步参与交流的条件的原因,也有从受者转化而来的非职业新闻人头脑中的文化观念的原因。他们头脑中的文化观念,一遇到认识对象,比如新闻,就会释放出对认识对象的看法。这种释放的文化观念,虽然也表现为评论及评论量,但它与传统媒体对新闻评论是不同的,它对新闻形成认识的前提是文化观念,而传统媒体对新闻形成认识的前提是新闻理念或新闻媒介背后的政治观念。这两种不同的认识前提,在具体的新闻传播过程中,常常表现为对新闻解释的冲突。这种源于文化观念的解释性冲突,与源于利益的解释性冲突是不同的。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文化观念常常并不是孤立发挥作用的,它会与现实利益和现实行动相结合,而隐藏在它们的背后。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显规则”与“潜规则”,就是一种夹杂着文化观念和现实利益的行为规范,在社会化媒体上,从受者转化而来的传者与职业新闻传播者秉持的以一贯之的新闻理念是不同的,它有时用显规则看待新闻,有时又会用潜规则阐释新闻,社会化媒体给潜规则、显规则以及不同利益主体提供了一个说话的空间,这就等于给解释性冲突提供了表达空间和呈现空间。中国社会的潜规则较多,在不同的社会群体和社区都有它的魅影,对于一条新闻,当大众媒体从显规则上进行的解释遇到出现在社会化媒体上的源于潜规则的解释的时候,对新闻的深描表现得很清晰。当这一过程,同时伴随着不同利益主体对这一新闻事件表达看法时,解释的过程就变得复杂,它使原本清晰的新闻事件变得嘈杂和混乱,如一些网络新闻跟帖呈现的情景。
从熟人社会的角度探讨一下使新闻传播变得嘈杂和混乱的原因:这种活跃在社群生活及社会
化媒体中的文化观念。陌生人社会和熟人社会这两个概念是由费孝通提出来的。由自然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所构成的社会就是熟人关系,由熟人关系结构成的社会就是熟人社会。中国社会有一种借助亲缘关系把陌生人社会变成熟人社会的倾向。两个非血缘关系的人,为了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往往以兄弟姐妹相称。桃园三结义中的三个人既不是亲缘关系也不是地缘关系,他们喝完酒、磕个头之后变成了兄弟。模仿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建立的社会,是中国人改造陌生人社会为熟人社会的“和谐策略”。在社会化媒体中,互粉所产生的心理影响,类似于这种改造,然后互粉的网友,便在共同携手建造的这个虚拟的熟人社会中,向着网友——那个“所谓的熟人”表达看法。大众媒体对新闻表达看法时,并不知道受众是谁,受众只是有某种需要的共性,从这个角度来讲大众媒体对新闻解释的语境为陌生人社会。费孝通先生认为,熟人社会和陌生人社会有着不同的结构,从一般意义上讲,前者是差序格局,后者是团体格局,处在不同格局中的表达主体和行为主体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这告诉我们,大众媒体与社会化媒体的社会文化渊源是不同的,两种的碰撞与融合,恰如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碰撞,或者更加复杂。正是这种嘈杂和混乱,使得曾经喜爱在大众媒体的“主席台上发言”的人,都变得三缄其口了。
[1]格尔茨.文化的解释[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6,190,5,190.
[2]罗智子,王路,张苡萱.社会化媒体与新闻网站的突发性公共事件传播比较——以人民网、新浪微博“毒胶囊”事件报道的研究为例[EB/OL].[2014-09-25].人民网 http://media.people.com.cn/n/2012/1107/c150621-19517348.html.
[3]刘建明.“两个舆论场”若干歧义的破解[J].中国记者,2013(1):51-52.
[4]张燕,王丽婷.权威、建构、平衡——论传统媒体如何应对微博传播风险[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4(1):15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