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言对比的角度谈“动物+不吃了”结构的歧义问题
2015-01-29郭伏良李开明
郭伏良,李开明
(1.河北大学 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2.河北大学 文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一、引 言
歧义指的是在语言交际过程中,一个词、词组或句子甚至一个语段,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义而且可以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理解[1]。歧义是每一种语言固有的现象。根据陈珂的说法 ,歧义可分为语法歧义、语音歧义、词汇歧义和结构歧义[2]。Robert在《英语句子结构》一书中指出:“据多数情况来看,歧义的产生并非故意的。”[3]24这说明歧义并不是说语言有问题而是由非逻辑性的语言使用与习惯引起的。在有些情况下,歧义是由于对同样语境的不同理解而造成的。在汉语学习过程中,留学生往往会觉得汉语里的一些词或句子是有歧义的,但是汉语母语者并不感觉到这种歧义。
自赵元任先生始,很多学者对汉语里“鸡+不吃了”的歧义问题进行过研究,并对该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进行过深入分析。以前的研究者一般从语法和词汇角度进行阐述。本文以前人所做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从语言对比的角度进一步解释该结构的歧义问题。赵元任[4]提出,在不同的语境中这句话可以表达不同的判断;如果是在喂鸡的时候说这句话,意思是“鸡不吃食了”;如果是在吃饭的时候说这句话,那么意思是“我不吃鸡了”。产生这种歧义的主要原因是;动物可以被人吃,同时它自己也可以吃别的东西,因此动物可以作为施事也可以作为受事。陆俭明先生从语法结构角度解释了这句话的歧义,他把这个句子简化成:“NP不V了”[5]。王士元先生从词汇角度进行解释,他认为这句话的歧义是由于 “鸡”这个词的语义延伸而产生的[6]。王士元先生在《语言是一个复杂适应系统》论文中写到:“我们可以说‘我们今天吃鸡’或者‘我们今天吃鱼’,但是不说‘我们今天吃牛’而要说‘我们今天吃牛肉’”[6]10。按照他的解释“鸡”和“鱼”这些词在可以用来代表动物的同时也可以代表该动物的肉,但是“牛”只能指动物,而不能指该动物的肉。
从王士元先生举的例子看,对汉语母语者来说,有的“动物+不吃了”的句子基本上没有歧义,例如“大象不吃了”“马不吃了”等等,但是对于部分留学生来说,这一类句子还是有歧义的。那么,在汉语教学中我们怎么解释汉语里有歧义和没有歧义的“动物+不吃了”的语义?除此之外,为什么有些外国学生会把所有的“动物+不吃了”的结构理解为有歧义的句子?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运用认知理论和跨文化交际理论从语言对比的角度进行阐释。
二、理论基础
本文基于认知理论和跨文化交际理论,对“动物+不吃了”结构的歧义问题进行解释。著名心理学家奈瑟尔(Neisser)认为,认知是信息的心理加工过程的理论,即:“对信息的转换、简约、加工、贮存、提取和使用感觉输入的所有过程”[7]42。认知是人类独特的心理过程,是心理学界普遍使用的理论。目前认知理论已经在社会科学领域广泛运用。认知语言学认为人们在语言使用当中也将信息进行心理加工,因而影响语感、词义理解以及句子切分理解。每个人对信息的加工是不同的,因此基于此理论可以推测:在说汉语时每个人对某个词或句子的理解也是不同的。
杨晖(2011)指出:语言、文化与认知是分不开的,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成功交流是因为他们有类似的认知环境[8]。在讨论“动物+不吃了”结构的歧义问题时,我们也将讨论跨文化交际对词义理解的影响。跨文化交际(英语称cross-cultural communication),指的是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与人之间进行的交际。戚雨村(1994)指出,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各类交际活动中涉及文化的种种问题[9]。基于跨文化交际理论,我们可以推测:留学生对汉语词汇的理解有时候也受到不同文化因素的影响导致歧义问题。我们首先通过一份调查问卷,对以汉语为母语的“动物+不吃了”的歧义语感进行调查,以求了解汉语母语者在日常对话中对哪些“动物+不吃了”的语义认为有歧义。
三、不同的动物作为“不吃了”的施事和受事
为了分析汉语“动物+不吃了”出现歧义的可能性,我们列举以下类似的句子:
鸡不吃了*、鸟不吃了*、鸭子不吃了*、虾不吃了*、鱼不吃了*
老鼠不吃了*、鹅不吃了*、兔子不吃了*、螃蟹不吃了*、青蛙不吃了*
猫不吃了*、火鸡不吃了*、大象不吃了、狗不吃了、羊不吃了
猪不吃了、狮子不吃了、马不吃了、牛不吃了、驴不吃了
通过以上例句,可以看出汉语母语者对于前12个句子的理解可能产生歧义,对后8个句子的理解一般不产生歧义。由此我们得出这样简单的假设:对于汉语母语者来说,“动物+不吃了”这句话中的“动物”如果是不能整体被煮的动物时就不产生歧义。由于“鱼”“鸭子”“鸡”“虾”这一类小动物可以整体被煮或烤,人们往往会把“肉”这个字去掉直接说动物名称。这种情况下,动物名称就可以指称该动物的肉。这说明“动物+不吃了”这句话的歧义在于人们使用相同的词指称动物和该动物的肉。
虽然有这样初步的论点,但在汉语里提到的这个句子结构,还要看这个“动物”是作为施事者还是受事者。很明显,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充当施事者,因为所有的动物都可以吃东西,但是作为受事者的前提是,能否普遍的被汉语母语者所接受,并认为是可以作为受事者的。这涉及到认知问题。陆俭明[10]曾说到,语言是人的认知能力,因此,词汇学及语法研究离不开认知词汇学及认知语法学。这说明每个人对词汇或语法结构理解也靠个人的认知能力。那么我们可以提出这样的问题:“大动物+不吃了”这种结构对于所有以汉语为母语者是没有歧义的吗?同样,我们也可以再问:“小动物+不吃了”这个结构对于所有以汉语为母语者有歧义吗?虽然从语法结构上这个结构(“小动物+不吃了”)是有歧义的,但是我们也须考虑到个人的认知能力。为此,我们选用上面的20个句子做了问卷调查,让河北大学的30个中国学生,按照自己的语感判断这20个句子是否像“鸡不吃了”一样有两个意思。下面是问卷调查结果。
四、问卷调查结果及说明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动物+不吃了”这个结构出现歧义的情况和个人的语言使用习惯有很大关系。30个人的问卷调查答案显示:在一定的情况下,大部分的“动物+不吃了”的句子可能会出现歧义。最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下面的动物作为该结构主语的时候:兔子、鸭子、鹅、鱼、虾、螃蟹、火鸡和羊。其它的动物,虽然不会使“动物+不吃了”结构产生明显歧义,但还是有些人认为是有歧义的。按照这30个人的问卷答案,我们画出了一个不同的动物在“动物+不吃了”这句话的一个出现歧义的可能性曲线图。
图1 汉语“动物+不吃了”出现歧义可能性曲线图
从上面的曲线图可以看出,在“动物+不吃了”结构中,最可能出现歧义的句子是:“鸡不吃了”“鸭子不吃了”和“鱼不吃了”;而最不容易出现歧义的句子是:“狮子不吃了”和“大象不吃了”。有的动物不管是大还是小,可能也会使“动物+不吃了”这个结构产生歧义。上面的表格显示;“猪不吃了、牛不吃了、羊不吃了”等发生歧义的可能性比“鸡不吃了、鸭子不吃了、鱼不吃了、虾不吃了”要小 。这可能是因为:鸡、鸭子、鱼、虾等动物体积小,一般都是整个儿吃,不用加“肉”字也可以直说:吃鸡、吃鸭子、吃鱼、吃虾。反过来说,猪、牛、羊体积大,所以这些动物在“动物+不吃了”结构当中理解为受事的意思有一些条件限制。语言是动态的,它是根据社会的发展、新的文化习惯等因素而变化的。尹付在《语言动态性的哲学思想表征》文章中说到:语言被视为一种有机体、经历成长、死亡的过程或者进化出新的形式[11]。这意味着:虽然汉语普通话目前还不能说“我不吃牛”或“我不吃猪”,但是随着语言的演变也许可以出现这样的说法。
我们大体上认为:如果某种动物的肉在中国的饮食习惯中是经常吃的而且该动物是比较小的,那么基本上有两种意思,比如说鸭子、鹅、鱼、虾、螃蟹等;如果不是可以吃的,则一般没有两种意思,比如:猫、狮子、大象等。另外,在中国虽然吃猪、吃羊、吃狗、吃牛,但在普通话里一般都不直接说:吃猪、吃羊、吃狗、吃牛,因而它们在“动物+不吃了”结构中,一般不存在歧义。不过“青蛙不吃了、猫不吃了”在有人吃这些动物肉的地方,也许会有歧义。但“大象不吃了、狮子不吃了”这样的句子,一般不会有两种意思,因为,在中国基本上没有人吃这些动物的肉。
问卷调查及分析显示,汉语母语者对“动物+不吃了”的歧义语感,除了与语法结构相关外,还与动物的大小、动物肉的做法、说话人的认知理解都有关系。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其他语言里,什么时候一个词既可以作为动物的名称又可以作为该动物肉的名称?这是对外汉语词汇教学与研究应该关注的问题。下面我们通过几种语言的动物名称的比较对此问题尝试进行分析。
五、不同语言对动物和动物肉的称谓情况
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文化和习俗,其语言词汇特点也相迥异。在汉语中,除了一些小而能整体被煮的动物之外,一般动物的名称不等于该动物肉的名称,例如;“驴”不等于“驴肉”“大象”不等于“大象肉”“牛”也不等于“牛肉”。这是一些外国留学生在汉语学习当中遇到的难点之一,也是他们觉得“动物+不吃了”存在歧义的原因之一。我们挑选了河北大学里来自15个不同国家和不同语言的外国学生,就他们是否可以在自己母语里用动物名称代替该动物的肉进行了调查,下面是调查结果。
表1 15种不同语言对动物和动物肉的称谓调查结果
从上面调查结果看;以俄语、阿拉伯语、英语、克瓦语、朝鲜语为母语的留学生对“动物+不吃了”这个结构的理解不产生歧义,因为其母语里有指动物肉的专用词。例如;在英语里“牛肉”是beef而不是cattle,“羊肉”是 mutton而不是sheep、“猪肉”是pork而不是pig。再如;在朝鲜语里“鸡”是““而“鸡肉”是“”“狗”是 “”而“狗肉”是“”“羊”是“”而“羊肉”是“”猪是“”而猪肉是“”。日语和汉语里指动物和动物肉的名称相似,所以对于日语留学生来说“动物+不吃了”这个结构在许多情况下是有歧义的。
而对于以本巴语、齐佩瓦语、修纳语、乌尔都语、法语、西班牙语等语言为母语的留学生来说,“动物+不吃了”是有歧义的,不管是小或大的动物,对他们来说“动物名称”既可以作为施事,也可以作为受事。比如,在法语中,动物名称同时也是动物肉的名称,鸡和鸡肉都可以翻译成Poule,porc这个词指猪也同时指猪肉。在班图语言(Bantu language)中,一般只能用动物名称作为动物肉的名称。这是由于班图语言中的动物肉的名称一般是一句话,所以这些句子的简称已经变成独立的词汇。例如;斯瓦西里语(Swahili)中牛肉(beef)是一句话“nyama ya ng'ombe”,因此说ng’ombe的时候就可以表示动物“牛”或者“牛肉”。在修纳语中,动物名称也可以作为该动物肉的名称,例如;牛(mombe)也就是牛肉(mombe)的名称。也就是说,对这些留学生而言,当听到汉语“鸡、大象、马、驴”这些词时,他们往往也理解为“鸡肉、大象肉、马肉、驴肉”。
如前所述,造成词语歧义的原因有很多。本文认为,“动物+不吃了”这个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不仅仅是语法结构问题,而是由多种因素使然。布龙菲尔德说过:一个句子只是一连串的声音符号,而一个词组或一句话的意思是与语境紧密结合的[12],因此,为了理解一句话的意思就要考虑到文化和个人的认知能力。除了汉语本身固有的语音、词汇和语法结构歧义,也有个人的认知能力、文化习惯及不同语言的词汇差异而引起的歧义现象。根据本文的调查结果:不同母语的人对相同的汉语句子有着不同的感知与理解,例如:有的人认为“虾不吃了”这句话是有歧义的,但是有的人认为这句话没有歧义。此外,由于不同的文化习惯,对句子的理解也不同,例如:有的人认为“猫不吃了”这句话没有歧义,因为大部分人不吃猫肉;但是也有的人认为这句话有歧义,这可能是因为他所在的居住地吃猫肉,所以,“猫”可以作为句子的施事或受事。
不同语言之间的词汇有不完全对应现象。因此,在翻译过程中有些成分不能翻译出来。就拿非洲班图语支来说:虽然在班图语支词汇里动物名称也可以代替该动物的肉,但是在句子当中并不会出现歧义:这是因为班图语的词汇当中有一些屈折语素能够帮助说话者辨别动物与该动物的肉,不过这些屈折语素并没有汉语对应词。例如,在修纳语里“鸡不吃了”可以翻译成huku haidyi或huku handidyi。在这两个句子当中,“-i-”这个屈折语素代表动物是施事,而“-nd-”语素代表人是施事,所以不出现歧义。但是这些屈折语素没有汉语对应词。由于这些辨别“人”或“动物”的语素不能翻译成汉语,因此在汉语“动物+不吃了”结构中,有些留学生就不知道这个动物名称到底指“肉”还是“动物”。由此可见,这些留学生看汉语里的“动物+不吃了”这种结构,会理解为是有歧义的。
从语言对比的角度看:造成“动物+不吃了”结构的歧义,主要是由于不同母语背景的人对其中动物名称的解读与表达方法存在差异而产生的。Langacker(1991)在《Concept,Image,and Symbol》一部书中指出,人们对同一情景,一般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解读与表达[13]。这说明来自不同地方或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同样的语言结构有可能会有不同的解读与表达方式,因而造成跨文化歧义。
六、结 语
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主要从语言对比的角度对“动物+不吃了”这个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做了问卷调查和新的解释。以往研究者在讨论“鸡不吃了”的歧义问题时,主要是从汉语内部结构以及词汇角度进行。例如,陆俭明先生在《现代汉语语法研究教程》中是从汉语句子成分的移位和句法成分的省略两方面来解释这个结构歧义的。王士元先生则是从汉语词汇词义角度解释“鸡不吃了”的歧义问题。本文汲取这些研究成果,并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了以汉语为母语者在日常对话中对此结构的歧义语感。调查结果显示:对于汉语母语者来说,当用常吃的肉而整体能被煮的小动物替代此结构中的“鸡”时最可能出现歧义。问卷调查结果还显示:汉语母语者对同样的句子结构——“动物+不吃了”的歧义语感是不同的。例如,有一部分汉语母语者认为:“老鼠不吃了”是有歧义的,但是大部分人认为这句话是没有歧义的。这说明有时不能仅仅从语法、词汇等语言内部因素来解释歧义产生的原因,还需要从认知角度予以阐释。
此外,本研究结果也显示:在跨文化交际中语言差异也是产生歧义理解的主要原因。通过对15种不同语言对动物和动物肉名称的调查显示:对于部分外国留学生来说,不管是小动物还是大动物、常吃的肉还是不常吃的肉,对其结构理解都会产生歧义。虽然以汉语为母语的人觉得“牛不吃了”这句话没有歧义,但是对于部分外国留学生来说是有歧义的。造成这个结构产生歧义的原因,是因为对于有些外国学生特别是班图语支母语者来说,在他们的母语中是使用相同的词来指称动物和该动物的肉。各种语言词汇的差异是造成外国学习者在汉语学习时对同一句子的理解产生歧义的原因之一。因而,在对外汉语教学中,教师除了要注意目的语的固有歧义外,还应了解汉语和留学生母语之间词汇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案进行讲解和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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