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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信息化的实践与思考──以玉环“一网打黑”系统为例

2015-01-29罗朝辉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2期
关键词:黑恶团伙民警

□罗朝辉

(玉环县公安局,浙江 玉环 317600)

黑恶不除,百姓不安,社会不宁,发展不快。深化打黑除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全面推进平安建设的必然要求。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全国继续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指出,要贯彻落实依法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作为打黑除恶的主要职能部门,如何创新打击机制,从海量数据中发现关联线索、掌握犯罪动向,着力提高攻坚克难能力,是新常态下打黑除恶工作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玉环实际,就探索开发“一网打黑”系统,推进打黑除恶信息化建设,谈一点个人的体会。

一、背景与现状

近年来,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审时度势,先后多次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玉环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面调查摸底,打击锋芒直指黑社会性质组织,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战果初显。自2007年成立打黑专业队以来,玉环县公安局相继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4个,铲除各类恶势力团伙92个,抓获涉黑涉恶成员1007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00余起,沉重打击了黑恶犯罪的嚣张气焰,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然而,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黑恶势力仍存在滋生、蔓延的空间。从调研情况来看,黑恶犯罪已呈现向经济领域扩张、向政治领域渗透,暴力化和组织化程度不断加深,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和逃避打击能力不断提高等新特点、新趋向,公安机关在打防黑恶犯罪的手段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仍有诸多薄弱环节,影响了打黑除恶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线索流失多,信息留存少。情报线索是打黑除恶的基础,没有基础资料,打黑除恶就无从谈起。实际工作中,黑恶犯罪线索往往散见于一般的、表面的个案中,有的掌握在一线民警的“口袋”、“脑袋”和“纸袋”中,缺乏有效甄别和聚合,大多成了无用线索,被遗忘在角落里。比如,一些伤害、敲诈勒索、经济纠纷等简单轻微的治安个案,派出所民警在受理中不主动立案,与打黑部门移交渠道不畅,导致一部分有价值线索流失;另有一些有一定黑恶倾向的刑事案件,因信息不全、久侦未破,随着时间流失和民警调动,相关线索无法流转延续,导致侦查破案中断。同时,一些历年来的被打处团伙、牵涉案件类型、立线“头面人物”动向等情况,因缺乏专人专管、备案留存,导致“线随人走”的现象比较普遍。

(二)静态侦查多,动态研判少。当前,打黑除恶工作仍习惯于用静态的打击模式应对日益突出的动态犯罪,主要侦查模式还停留在“从人到案”的传统阶段,难以突破“一摸、二排、三审查”的粗放侦查方式,且各派出所、各警种只局限于本辖区、本部门在侦在办案件,情报线索各自为战,难以有效协作共享,无法达到“1+1>2”的效果。同时,涉黑涉恶情报分析研判仅仅依靠每月打黑信息例会进行,没有警种特色、简便可用的研判平台,缺乏时效性、先导性,致使专业研判人员与信息采集民警相脱节,相关的人员、场所、案件信息无法深度分析、开展串并,难以挖出深藏的黑恶势力团伙。

(三)被动打击多,主动管控少。一直以来,谈到打黑除恶工作,基本是以打击多少团伙、处理多少人、破获多少案件为衡量标准,绩效考核也侧重于下达打击指标,致使打黑除恶工作在打防理念上重打轻防,习惯于打击手段的运用,形成了一种无打不稳的思维定势,片面追求眼前利益,缺乏长效治理策略,不能从根本上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而从打击状态来看,仍处于“案件发生去追查”的被动破案局面,就案论案、就事办事,既难以串并案件、深挖余罪,更无法打早打小、打即所发。与之对应的涉黑涉恶管控,由于缺少系统平台支撑和人力情报依托,涉黑涉恶高危人员、案件、场所等源头信息采集不上、动态信息掌握不住、管控措施落实不了,一线民警对城镇、农村等固定阵地的管控,对黑恶犯罪经常涉足的宾馆、酒吧、KTV、出租房等公共复杂场所的管理,显得主动性不够、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佳。

基于上述打黑除恶工作存在的“三多三少”现象,玉环县公安局探索研发了“一网打黑”系统,旨在解决“情报线索难搜集、不共享,重点人员难掌握、不管控,分析研判难智能、不及时,侦查打击难根除、不精确”的问题,对公安局长、派出所长全面了解涉黑涉恶犯罪动向、抓住社会治安“牛鼻子”、严防黑恶势力拉拢腐蚀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一线打黑民警及时发现线索、开展源头管控、进行精确打击产生了良好现实效能。

二、实践与做法

当前,随着社会动态化、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推动打黑除恶信息化建设既是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力举措,也是实现基础信息化的有效载体。2014年以来,玉环县公安局积极实施主动警务战略,围绕涉黑涉恶人员这一核心,牢固树立“主动发现、源头管控、精确打击”理念,探索创新“一网打黑”系统,设置情报搜集、分析研判、层级管控、团伙打处等4大板块13个子项目,通过便捷操作、规范管理、智能研判,主动搜集人的信息,全面分析人的关系,有效管控人的动态,精准打击人的犯罪,切实提升了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打黑除恶工作水平。2014年以来,先后录入各类信息857条,打掉黑恶团伙12伙112人,其中判决8伙66人,通过对重点人员的有效管控,涉黑涉恶案件同比下降16%,基本实现了“防止有价情报线索流失、防止蠢蠢欲动人员犯罪、防止涉黑涉恶对象漏网”的“三防”既定目标。

(一)建立信息库,实现流程化管理。“一网打黑”系统设置“情报搜集”模块,全面采录人员、案件、场所、线索等信息,通过打黑队专管员的审核、流转,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实现黑恶信息采、录、用的“闭环”管理。一是模糊信息,非标录入。针对当前黑恶倾向个案涉案人员只有绰号而无真实身份,信息呈现碎片化、模糊化的特点,采用非标录入的方式,保留主项信息,减少必填项目,要求一线治安民警将掌握的与“黑恶有关、管理有用、实战有效”的信息都尽量录入,着力改变以往结构化信息录入“标准字段、对号入座”的局限,使采集途径更加多样、种类更加多元、覆盖更加全面,最大限度地防止有效信息的流失。二是明确信息,规范萃取。大量资源信息进入系统后,采用打黑队长和基层所长两级审核模式,着力对信息有无黑恶特征、有无重复录入、有无实战价值进行核查,确保信息真实、准确、鲜活,坚决杜绝垃圾信息、重复信息、虚假信息的录入。对审核通过的信息,由打黑专管员进行处理,提取明确的人员身份情况、案件基本情况、场所涉黑涉恶嫌疑情况及线索描述等相关信息,将其录入资源库,切实实现信息采集“量”的积累和“质”的提高。三是存疑信息,审批流转。对于一时无法甄别真伪的涉黑涉恶“小道消息”,由打黑队长或专管员综合全县涉黑涉恶案件情况评估该条存疑信息的实战价值,出具审核意见,反馈给提供信息的单位和民警,为下一步侦查提供方向。提供信息的单位民警根据反馈意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适时补充收集相关资料,注明来源后提交系统进行二次审核。期间,录入民警对这些不完整的信息在保存审核后仍有完全的管理权限,可以多次修改、保存,最终通过循环印证,减少信息的不定度、未知度、疑义度和混杂度,准确锁定涉黑涉恶的犯罪事实。

(二)区分重点人,实现动态化管控。“一网打黑”系统设置“层级管控”模块,对入库的重点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分色管控,及时跟踪打击犯罪对象,警示教育高危人员、蠢蠢欲动人员,把挤压黑恶犯罪做在平时。即按涉黑涉恶嫌疑度从高到低分为“红、黄、蓝”三色等级,落实对应管控措施,并根据掌握的现实情况,动态调整管控色别,确保发现得了、定色得准、控制得住。一是蓝色对象,实行每季管控。蓝色对象是指以往黑恶团伙打处刑满回籍人员、频繁出现在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酒吧、KTV等场所的无业人员。对此类人员,要求基层民警在日常工作中予以关注,落实每季度实地管控一次,及时掌握更新其身份信息、体貌特征、交往人员、活动场所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并反馈至系统实时存储。二是黄色对象,实行每月管控。黄色对象是指有线索表明正经营、从业于寄卖行、棋牌室等高利放贷、涉赌行业的人员,盘踞网吧、看场护赌等“地下出警人员”,豢养打手的村居干部、企业主等头面人物。对于这些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重点对象,由系统定时发出指令,由分管所领导每月上门约谈一次,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警示提醒,并将其现实表现、日常动向、主要关系人情况记录反馈,防止出现“摇摆”,从而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经济基础。2014年以来,玉环县公安局组织全局民警对所有村居干部进行了一次走访排查,对相关对象进行了思想教育和警示提醒,打击查处了2名屡教不改的村干部。三是红色对象,实现全程管控。红色对象是指有证据证明黑恶违法犯罪嫌疑的可打击对象。此类人员由打黑专业队立线侦查,对看似孤立的伤害、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治安个案进行分析,梳理作案时间、地点、手段、人员等要素开展比对串并,从分散的案件材料和个案的孤立证据中顺藤摸瓜,努力实现案件的整体突破。一旦发现符合14项涉黑涉恶案件特征,系统就提示产生高危红色对象,指令一线民警核实相关信息,同时跟进侦控措施,开展合成作战,确保“一打即中”。

(三)理清关系网,实现智能化研判。“一网打黑”系统设置“分析研判”模块,利用本地化工具对涉案人员的关联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关联分析、智能研判,将躺着的信息“激活”,力争把信息的分析效应和分享效应发挥到最大,为服务实战、辅助决策、精确打击提供支撑。一是关系分析,引导打击。围绕人、案两个要素,专门设置数据后台比对功能,通过案别、姓名、籍贯、前科、时段、辖区、涉刀、涉赌等关键字、词进行碰撞比对、定向分析,将一个个具有相似特征的人员、案件信息聚合在一起,为广大非计算机专业打黑民警提供简便快捷、直观明了的专业研判。如:需要查找“王付”这个人的关系,直接录入姓名后,系统可根据需求弹出其同案人员、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从而实现“从案到人”向“从人到案”、“从线到案”的多元拓展,一改以往民警凭直觉判别黑恶对象危害程度、可疑程度的情况,实现点对点精确打击,力求在个案侦破上取得成效。二是团伙分析,服务实战。系统根据后台设定的“二人一案”或“一人二案”的最低团伙建立标准,两两连线、两两交互,关联成功后自动提醒打黑专业民警开展进一步侦查,深挖更多的案件和人员。对符合团伙“三人三案”标准的,由系统提示打黑专管员审核,着重对案件是否涉黑涉恶进行鉴定,最终生成一张组织架构明晰、人员层次清楚的“树形”结构关系图,显示团伙的人员和案件情况,并显示每个成员的涉案情况,一目了然。三是统计分析,辅助决策。将打黑除恶各类数据按“人员、团伙、场所、案件、情报”五大块进行分类整合,着重对层级分类、户籍地、年龄段、打处情况、经济来源等15种情形进行全方位、一体化分析,形成以曲线图、饼状图、柱状图等图表形式展现分析结果为主要特征的研判报告。对全县打黑除恶工作进度、当前案件类别开展分析,对各辖区黑恶犯罪特点、违法犯罪主体存量及辖区异常情况开展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精确制导防范管控工作,切实提高警力的投向和投量的精准度。

(四)勾勒团伙图,实现集成化打击。“一网打黑”系统设置“团伙打处”模块,涵盖团伙及其案件、成员各类信息,主要包含在经营团伙、正侦办团伙、已打处团伙等三个子栏目中,通过对团伙侦办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实现精准化打击的目标。一是人工搭线,经营团伙。对工作中有线索反映的涉黑涉恶团伙,主要犯罪事实尚未明确,团伙主犯也未抓获,系统中没有“同人、同案”条件的案件信息,但经研判分析认为具有重大黑恶团伙嫌疑,比如工作中反映出某某帮派、某某公司、某某场所等等,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对于这些团伙,需要前期就纳入打黑除恶工作视线,实行立线侦查、同步上案,收集更多的线索来佐证当下掌握的个案线索,有条件的人工搭线,实施“零口供”下的“从案到人”侦查打击新模式。二是明晰架构,侦办团伙。对团伙主犯已经明确,但团伙涉案情况、人员结构有待核实的,在个案输入中,系统要求民警尽量掌握涉案人员的上下线情况,并及时录入备案;同时,按照作案的行为类别和作用大小,评判区分主犯、从犯和协从犯,也一并提交数据库。系统后台将综合考虑两项数据,根据既定的测算公式,关联形成团伙组织结构图,并自动提交给打黑专管员,最终作出审定。三是斩草除根,打处团伙。对团伙主犯已抓获、案件已办结的,将团伙判决书以电子扫描的手段录入系统,既为打黑战果统计提供依据,又为民警后续侦办提供参照,更为领导掌握打黑除恶情况提供参考,收到一举三得的效果。特别是对还有其他成员未抓获归案的黑恶团伙,及时更新、完善涉案线索描述、场所发案情况、个案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继续追查负案在逃人员,经营部分不完整的有价线索,实现打深打透、除恶务尽的既定目标。

三、体会与启示

在推进“一网打黑”系统建设中,玉环县公安局按照“宜精不宜多、宜简不宜繁”的原则,明确了系统作为打黑除恶情报资源“集散地”、管控指令“中枢站”、案件侦办“研究室”的三大功能定位,通过自主设计、外包制作,使整个系统的重点功能更加突出,操作流程更加简便,发挥作用更加明显,受到了一线民警和所队长的欢迎和喜爱,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必须坚持系统建设的持续化。打黑除恶信息化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项目,必须列为“一把手”工程盯住抓、持续抓。“一网打黑”系统建设过程中,玉环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局长亲自主抓,抽调打黑、治安、刑侦、情报、派出所等骨干力量组成研发小组,先后召开研讨会10余场(次),投入资金7万元,反复论证、持续建设,历时6个月才完成系统雏形,并进入调试阶段。其间,研发小组坚持主动问需基层、问计基层、问效基层,经常到各派出所了解试用情况,及时根据民警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行系统优化和功能细化,确保系统建设与实际工作需求同步。

(二)必须坚持系统管理的规范化。信息质量是系统的生命线,玉环县公安局坚持“量质并重,以质为主”的理念,建立数据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制度,严格管理源头信息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遗漏、差错,确保信息录入质量和数据安全。通过动态巡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信息质量问题,通报点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具体栏目,倒逼责任人认真履职,确保信息的真实、鲜活、准确。同时,建立网上考核机制,对系统各环节、各版块、各栏目分级、分类设定分值和奖惩标准,规范录入得分、支撑破案加分、误导实战扣分,以分值定绩效,激发民警工作积极性,保证系统的良性运转。

(三)必须坚持系统操作的便捷化。让民警觉得系统“好用、实用、管用”,才能提高参与度。“一网打黑”系统的信息录入方式参照省公安厅“打防控”主干应用系统,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良,变“多表式”采集为“一表式”采集,大大提高了采录效率;整体界面、新增功能清晰明了,民警初次操作不会出现“水土不服”的问题,还兼具自定义选择功能,民警可以将喜爱的应用栏目、常用的联系对象移至主页顶部,及时了解追踪关注的内容;设定“百度式”搜索引擎,实行人员、案件、线索、场所等要素全数据库查询搜索,民警可以通过分词处理、建立索引、全文检索等方式搜索相关信息,解决了传统查询中多种类、多数据、多登陆的繁琐查询问题。“一网打黑”系统的这些人性化设置,让民警运用得心应手,能够第一时间融入其中,迅速汇聚人气,赢得各方点赞。

(四)必须坚持系统界面的个性化。只有寻找不同层面用户的差异,才能有针对性、有主题、有重点地推介相应功能,满足个性化需求。“一网打黑”系统坚持量身定做,将用户权限划分三级:第一级是局长、分管局长、打黑队长层面,享受除设置用户外的全权限;第二级是派出所所长、分管副所长层面,享受本辖区除设置用户外的权限;第三级是打黑联络民警层面,享受本辖区情报信息、团伙打击、录入信息报表、“警务协作”信息发布权限,形成“倒三角”态势。三级用户基数大、权限小,一级用户权限大、基数小,解决了保密与共享的矛盾。此外,“一网打黑”系统为每位用户设置个人中心,实时显示待办事项情况,提示签收处理,当好贴身“小秘书”,也让民警的工作更有方向感、目的性。

(五)必须坚持系统运作的互动化。鉴于打黑除恶工作的特殊性,“一网打黑”系统只能对少数特定用户中开发应用,影响力与其他系统平台相比十分有限,容易被遗忘在角落里。为此,玉环县公安局特别开发手机短信提醒功能,将系统与用户手机绑定,实现8种信息同步推送提示,让民警能够第一时间登陆系统加以关注,保证了处置的及时性。同时,设置“警务协作”模块,具有视频、图片和文本上传功能,基层民警在案件侦办中可以发送请求,指定相应的用户组或用户解答,一来二往,能够形成良性互动,提高系统活跃度,也能打造属于打黑除恶工作者自己的专业论坛,让每个民警都能从中得到方便、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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