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浙江经侦工作的若干思考*
2015-01-29洪巨平
□洪巨平
(浙江省公安厅,浙江 杭州 310009)
近年来,浙江经侦战线积极应对经济领域新形势、新要求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强力推进灵巧侦防、服务发展、金融维稳等工作,在基础建设、机制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多项业务工作走在全国经侦系统前列,基本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为维护浙江经济秩序、保障浙江经济发展、促进浙江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时代背景下,各级经侦部门要清醒认识面临的形势,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经侦工作,努力开创浙江经侦工作新局面。
一、认识新形势,明确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先后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这些都与经侦工作密切相关。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经侦工作,必须深刻认识三大背景。
(一)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背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将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转型升级成为必然要求,经济发展动力也从原来的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在新常态下,经济下行调整的压力必然存在,一部分落后的产业、多余的产能将面临淘汰,一些新的经济形态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将快速发展,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可能进一步显现,企业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经济犯罪可能多发,影子银行、P2P平台、网络传销以及其他新型的经济犯罪形态可能高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也必将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二)深刻认识法治中国建设大背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新部署。依法治国的重点在于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这两个重点都与经侦部门密切相关。对此,公安机关一方面要保持和加大对各类犯罪的打击震慑力度,另一方面要适应以庭审制度为核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庭审就是讲证据,要以证据说话。这将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思维、执法机制、执法方式、执法能力提出新的考验。
(三)深刻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目前,经济领域深化改革的一揽子措施正逐步出台,如工商注册制度改革、上海自贸区建设、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鼓励金融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推进增值税改革等。这些都与经侦工作密切相关,对法律适用、工作规范以及现行管理制度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此外,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国家对经济活动中的创新创业给予更多的鼓励和宽容。这对加强经侦部门刑事执法与行政机关行政执法“两法”衔接,更大程度发挥社会管理的“兜底”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经侦工作,总体上要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四项建设”为牵引,以实战为出发点,以实效为落脚点,按照具体化、项目化、系统化的要求来谋划推进。具体化,是指在“四项建设”中体现经侦特色,适应经侦工作发展需要;项目化,是指有抓手,确定一批事关经侦工作长远发展的工作项目,带动经侦工作整体发展;系统化,是指“四项建设”是一个相互作用、相互支撑的整体,必须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统筹设计、谋划推进“四项建设”。
二、再造新流程,提升实战化
当前,经济领域引发经济犯罪的因素不断增多,由经济问题引发系统性社会稳定的风险不断加大,经济犯罪成为主流犯罪的趋势正逐步显现出来。在全省警力普遍紧张、经侦部门不可能大量增加警力的情况下,各级经侦部门要顺应互联网时代和信息化警务的要求,按照实战需求重构、优化警务流程,释放警力、挖掘潜力、提高效率。
(一)在警务流程的起始环节,进一步规范接警受理。接警受理既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战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接警受理是公安机关最主要的线索来源、案件来源和情报来源,也是公安机关开展深度经营、类案打击、规模化打击的起点。有的地方,由于经济犯罪案件受理不规范,导致对整个经济犯罪形势的判断缺少客观依据。各地要把接警数作为今后经侦工作的一个基础性数据,做到应接尽接。对所有接警案件,要全面做好受理前的初核工作,积极获取有效线索和证据。对接警案件的消化问题,要把目光放在内部挖潜上。要把人均工作量作为考量一个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并定期进行通报,有效提高经侦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二)在警务流程的中间环节,进一步强化综合研判。在当前人少案多、经济犯罪打不胜打的情况下,进一步提升实战效能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把有限的警力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能,强化研判,实现类案打击、集群打击。要通过研判,进一步增强对隐形经济犯罪的侦查能力和水平,强化主动进攻。要通过对犯罪线索、犯罪规律的研判,建立健全类案打击模型,依托信息化、大数据,全面提升打击效率。要按照“打大、打深、打彻底”的要求,主动参与、积极运用公安机关合成作战机制,进一步优化经济犯罪集群作战,充分发挥经侦专业优势和全警合成优势。
(三)在警务流程的主体环节,进一步加强省市经侦部门实战化。就经侦队伍而言,省市两级经侦部门的警力占有一定比例。而经济犯罪案件地方保护、跨区域性、产业化等特点,也决定了省市经侦部门在侦办案件上具有法律优势、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要进一步发挥经侦部门队建制优势,全面加强省市两级经侦部门实战化建设。省公安厅经侦总队首先要带好头。专业侦查队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尽可能多办案、办好案;每个业务支队也要牵头办案;要进一步发挥总队在打击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40传销等经济犯罪中的主导作用,由总队集中研判下发案件线索,上下联动打击。各市经侦支队除了自己办案,要更多地牵头主侦一批案件,从机关化向实战化转变。
三、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
就公安机关而言,经侦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新要求更多;与其他警种相比,经侦部门的基础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不利于经侦工作的长远发展。当前,云技术、信息共享、系统集成正日益成为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引擎,各级经侦部门要抢抓机遇,主动参与,努力实现经侦基础信息化建设新发展。
(一)要明确经侦基础信息的内涵。经侦部门对基础信息的需求,相对于其他刑事犯罪案件有特殊性,经济犯罪的高危人群、重点地区、作案方式等,都因案件、时间、地区的变化而有所不同。目前经侦部门的基础信息工作大多延用刑侦、治安等警种的标准,缺乏自己的内容,严重制约经侦基础信息化建设。经侦工作要向派出所延伸,关键是要发挥派出所的基础工作优势,将经侦基础工作全面融入派出所基础工作。经侦部门要指导派出所发现、搜集与经济犯罪相关的人和事,明确派出所需要采集什么经侦基础信息、如何采集、采集的标准是什么等。各级经侦部门要以省公安厅研发“派出所基础信息采集平台”为契机,尽快制定出台经侦基础信息工作的内容、标准,逐步形成经侦特色的基础工作体系。
(二)要强化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大量的经济犯罪是从行政违法转化升级而来的,因此,加强“两法”衔接、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共享,对经侦部门尤为重要。目前,省公安厅正提请省政府出台公安机关采集社会化信息的工作意见,省委政法委正加紧推进全省政法网建设。这两项工作对解决政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信息共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经侦部门要抓紧研究如何依托信息资源,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提高效率、服务实战的问题。同时,新《刑事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各级经侦部门要建立健全证据材料的共享机制,统一执法标准,明确证据规格,实现证据材料的共享共用。
(三)要深度利用社会信息资源。在进一步加强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拓展社会信息的应用范围。除了目前的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信息外,要积极整合第三方支付、物流等信息,强化对社会信息的综合应用、深度应用,拓展情报交流和服务实战的广度、深度,提升情报导侦能力。要将社会信息资源与专业研判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线上与线下、社会信息与公安资源、虚拟数据与现实犯罪、社会力量与专业警力的关联互动,实现对犯罪链条、犯罪团伙的整体打击。比如对互联网售假犯罪,要通过对社会数据资源的整合关联、深度研判,从中发现原料、生产、包装、批发、零售等各个犯罪环节,实现延伸打击、全面打击。
四、强化新举措,解决老问题
据统计,2014年,在省公安厅信访办登记的来信、来访中,经侦类有527件(次),占总量的9.95%,居各警种第3位。总体上看,经侦部门执法不规范尤其是受理难、立案难、选择性办案等问题较为突出,已经严重影响经侦队伍的形象,也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响。各级经侦部门要真抓真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要强化执法监督。要从“守纪律,讲规矩,听指挥”的高度,切实维护上级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对上级公安机关作出的执法监督决定,必须认真执行,绝不允许拖着不办。省公安厅层面要建立提级办案制度,对执法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经济犯罪案件,要上提办案或者指定异地办案,并严肃追究原办案地公安机关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大对劣案错案的责任追究,落实执法责任。要建立业务主官主审办案制,强化业务主官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特别是总队长、支队长、大队长,要作为本单位执法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执法监督的责任。经侦部门领导特别是基层大队领导,如果不会看案卷、不懂审案,就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
(二)要推进“阳光执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实现执法依据公开、执法过程公开。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高度重视信访投诉所反映的执法问题,提高核查质量,认真落实整改。以省公安厅启用新的执法办案系统为契机,将经济犯罪案件信息录入新平台,通过信息化流程实现对案件侦办的监督管理。
(三)要提高执法能力。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的因素是人。提高民警执法素质、执法能力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中之重。要从总队、支队、大队领导和业务骨干入手,围绕提升经侦民警执法办案实战能力,更多运用案例式、点评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全面加强警种专业培训,着力提升民警的职业素养、专业技能和实战本领。
(四)要严管厚爱队伍。一方面要严管,针对当前经侦队伍尤其是执法环节面临的风险,坚持从严治警,持之以恒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执法风险环节的监督整改,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有效预防化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防止队伍出问题特别是出大问题。另一方面要厚爱,针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犯罪领域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服务中心、护航发展的高度,加强对经侦部门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