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口乳制品的安全管理体系
2015-01-26周泽宇
周泽宇
一、乳制品进口情况
由于近年来乳制品质量安全事件不断发生,加上媒体报道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国内消费者对国产乳制品的信心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近些年来,特别是近5 年来,进口乳制品量呈现出快速增长,增幅达到20%以上的。2014年,在我国经济增速有所下降的背景下,进口乳制品的增幅接近18%,整个进口金额接近了百亿美元。
同时,进口商及进口品牌也在非常快速地增长。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信息,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国内进口婴幼儿奶粉品牌接近300 个,食品安全监管的压力非常大,如何保证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出入境检验机构以后面临的重大问题。
二、进口食品监管的全过程体系
2015年4月,新的《食品安全法》已经通过全国人大的审议并已经颁布,2015年10月1日将正式实施,新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其中第81和82条专门提到了婴幼儿配方奶粉,可以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标准越来越高,监管的措施越来越严格。作为进口食品和进口乳品的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进口乳品一直非常重视,按照“预防在先,风险管理,全程管控,国家共治”的原则,对进口乳品实施“入境先准入”,形成进口食品监管的全过程体系,即“入境前、入境时、入境后”3 个阶段。
(一)“进口前”的严格准入
按照国家通行的做法,首先对整个地区或者国家的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系统的评估和审查,符合国家要求的才可以进行进口。2014年,我国对36 种食品进行了管理评估。第二,对输华企业进行检查,符合我国要求的准以注册。2014年,有肉类、燕窝等产品的1.4 万多家企业进行注册。第三,对境外出口商、境内收货人实施备案,落实进口食品的主体责任。此外,对输华食品的国家和地区进行审查,对进口食品实施检疫审批。
(二)“进口时”进行严格的检验检疫
我国实施“进口时”的严格检验检疫,我国对进口食品按照国内的标准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进行销毁。除了口岸的检验检疫,对进口食品还实行严格的风险监控,每年都实施安全食品监管计划。2014年对44 种食品开展了风险检测,实行严格的风险预警,对口岸检验发现问题的,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采取控制措施。
(三)“进口后”进行严格的后续监管
“进口后”进行严格的后续监管,包括:第一,要求进口商建立进口食品的进口和销售记录,完善进口食品的追溯体系,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及时召回。第二,实行“不良记录”制度,即黑名单记录,2014年,31家境内外企业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第三,实行进口商的“约谈记录”制度,保障进口食品的安全。
三、乳制品进口的特殊要求
(一)法律、法规
和进口乳制品关系特别密切的法律:第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动植物检疫》,第三,《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和进口乳制品相关的法规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件》,《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商检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和乳制品相关的部门规章主要有:第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144号令,即《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152号令,即《进出口乳制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145号令,即《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二)检验检疫监管
第一,准入。“准入”这一风险评估主要是指我国对没有传统贸易的国家,要向我国出口乳制品,必须对出口产品提出要求,经过我国组织专家进行风险分析,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才可以对我国出口。
第二,政府确认。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规范进口乳制品卫生证书管理的公告》,我国进口的乳制品必须要具有符合中方规定的证书,即所有的乳制品进口都必须要有国外官方出具的、具有我国指定模式的证书。
第三,出口商或代理商要备案。备案有2 个:一是国外的出口商要有备案,二是国内的收货人要进行备案。
第四,检验检疫要求的审批。生乳、生乳制品、巴氏乳等乳制品需要提前审批。然后进行检验检疫,进口的乳制品到岸后,要实施检验。实施检验的要求是,首次进口的乳制品要提供相应的产品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全项目的检测报告,如1段、2段奶粉,检测报告中都要提供出来,另外,要提供标准中引用的对污染物和真菌毒素的要求,但不需要提供对添加剂的要求。
除了现场的检疫以外,还要进行实验室抽样的检验。试验室抽样检验包括维生素、农药和添加剂等。所有检验都合格之后,才可出具检验检疫的合格证明允许消费者食用。
四、风险预警
我国建立了全国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预估评估网,采取追溯和召回的风险预警措施,对于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也会定期在网站上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