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从伏温认知
2015-01-24王圣祥
王圣祥,万 芳
(1.武汉市中医医院,湖北 武汉 430014; 2.武汉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14)
系统性红斑狼疮从伏温认知
王圣祥1,万 芳2
(1.武汉市中医医院,湖北 武汉 430014; 2.武汉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14)
本文通过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临床表现特点进行分析,提出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伏温的观点。并具体指出是邪伏于少阴,病发于厥阴。故治疗上主张:疾病初起即宜直清里热。知其传变、明晰治疗,尤其强调要注意始终护肾。相对于以往对本病的分型论治,作者首次从伏温角度对系统性红斑狼疮作新的认识,为中医全面、深入地认识系统性红斑狼疮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
系统性红斑狼疮;伏温;少阴;厥阴;护肾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慢性炎症性结缔组织病。多发于中青年女性。男女之比为1∶7~10。其临床表现复杂多变,可导致心脏、肾脏、脑等重要脏器的损害,甚则导致死亡。现有临床治疗手段有限,临床疗效不够理想,为了进一步提高临床疗效,有必要从中医角度对本病进行深入地研究。
由于发现本病的历史较短,中医古籍中没有专门的记载,近代医家根据其临床表现称谓各异:或根据皮损特征,称之红蝴蝶疮、马纓丹[1];或根据病情的危笃,认为近于温毒发斑[2];或依据关节疼痛,将其隶属于痹[3];或伴肾损害属水肿,心损害属心悸等。对其病因病机也见解不一,治疗则各持己见,皆为分型论治。因此有必要对本病进行再认识,从而有针对性地、全面地治疗,进一步提高临床疗效。从现有的资料看,尚未有医家从伏温角度认识系统性红斑狼疮。笔者通过长期对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临床表现特点进行分析、思考,不断地临床探索,对其有了一定的认识。现提出从伏温认知的观点,以供商榷。
1 本病属温病范畴
本病的主要临床表现多样,其中发热、皮肤红斑、关节痛是其基本主症,尤其在疾病初期和急性期更为明显,其发热多为但热不恶寒的壮热;疾病后期主要表现为邪热耗损下焦肾阴所致的虚多邪少、阴虚内热之象。据此本病可归于温病的范畴。
2 本病属伏温
伏温即伏邪温病。前人主要根据四时温病初起的证候表现,并联系时令致病之邪的致病临床特点,将温病分为新感温病和伏邪温病两大类。伏邪温病是指感受外邪后伏藏于体内,过时才发病的一类温病。与新感温病发病之初一般由卫入气、再深入营血相比,伏邪温病发病初起即呈现热邪蕴伏在里的证候。其传变复杂、多变(里热既可由里达外,也能进而深陷),具有病情缠绵,病势较重,变证较多,病程较长,难于速愈的特点。
其为伏温的主要依据为:
2.1 发病初起即呈现热邪蕴伏在里的临床证候
本病发病之始即可见高热、红斑(常见面部蝶形红斑)、关节疼痛,甚则有心烦、谵语、舌绛红、苔黄、脉细数等热在营血的表现。
2.2 病机传变复杂
柳宝诒在《温热逢源》中指出:“伏气由里而发……其见证至繁且杂。”本病通常因先天禀赋不足,复加日光暴晒,或情志抑郁、或外伤、或药毒等发病,初始即见热在营血的表现,其后传变纷繁复杂。主要表现为三焦阻塞,具体为三焦气火通行失调和水液运行失调。
2.2.1 三焦气火通行失调
元气根于肾,人体先天之元气和后天之营气、卫气都是通过三焦和经络输布到全身各部,充沛于五脏六腑的,三焦是人身诸气出入升降的通道。相火寄于肝肾三焦,三焦亦为人身诸火之通道。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三焦阻塞,气血运行不畅,营卫失调,营血不足,三焦气火弥漫,以致或营血热盛而壮热不退;或阴虚火旺而低热缠绵。津液精血被气火煎熬耗损,或上焦津液干涸而口眼干燥、渴喜冷饮;或中焦营血生化乏源而血虚眩晕;或下焦精失而见白浊;在外或面红肤热、爪甲枯槁、毛发枯落。
2.2.2 三焦水液运行失调
《内经》称三焦为决渎之官,意思是说三焦是疏通水道,运行水液的器官。全身的水液代谢功能从脾胃吸收至渗入膀胱,排出体外,是通过三焦气化作用和通道作用,并与脾胃、肺、大肠、小肠、肾、膀胱等许多器官协同作用而完成。
系统性红斑狼疮损伤三焦,水道阻塞,水液不能运行气化。“上焦如雾”,雾不散而聚水,上焦之水积聚,留于肺外积于肋下则为悬饮,留于心外积于包络内则为心包饮。“中焦如沤”,沤不利则为留饮,中焦之水积聚而成鼓胀腹水。“下焦如渎”,渎不利则小便难,下肢肿满,甚则腰腹、阴部水肿。
3 邪伏于少阴
根据其以下临床特点推断邪伏于少阴。本病有明显的先天因素。从临床看,遗传因素是其发病的重要原因,一个家庭可以有数个成员同时或先后发病,有的连续几代患病。患者大多为青中年女性。孕产、房劳可诱发、加重病情。内脏损害以肾为最多、最重。从临床表现看约有75%的患者有肾损害,尸检发现率为100%。
遗传性因素属先天范畴,中医认为肾为人体先天之本,故提示此类患者先天素体禀赋不足,责之于肾;女子体阴而用阳,阴常不足,阳常有余,青中年正值气火旺盛之时,天癸既行,水易亏,火易旺,故多有肾阴亏虚,虚火上炎之象;肾藏精,主生殖,房劳、孕产均可导致精血耗失,肾水亏枯;肾本已虚,邪易内传,故内脏损害以肾最多、最重。因此,本病患者未病之时即有肾虚之象,发病之后肾虚更为明显,而至虚之地便是容邪之处,故邪伏于少阴。
4 病发于厥阴
首先,本病患者多为处于生育期的青中年女性。刘河间及王肯堂均有天癸既行,病候当厥阴之论,故其发病与肝密切相关。其次,本病初始、急性期表现以壮热、红斑、关节痛为主。肝藏血,肝火盛则血热,外于肌肤而发热;热逼血行,血不循经,溢于脉外则现斑疹;肝在体合筋,肝火盛,血与热结而成瘀热,痹阻脉络,故关节疼痛。据此,本病发于厥阴肝明也。
5 治疗宜审因论治,始终护肾
5.1 疾病初起即宜直清里热
由于本病属伏温发于厥阴,初起即见热在营血之征,因此其治疗与新感温病初期明显不同,宜直接清热凉血、活血化瘀。
5.2 知其传变、明晰治疗
本病为邪伏于肾,发于肝。肝肾病变为本病病机之关键。肾为一身之本,故本病属重症;肝主疏泄,司一身之气机,故病情传变迅速而复杂。根据肝肾与其它脏腑的关系,可对本病的发展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其传变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传变初始,肝火亢盛,肝阳易亢,热极生风,上犯于脑见头痛、抽搐、癫狂发作;或热扰心神而神昏、谵语,此阶段以热证、实证为多,治疗宜注意平肝潜阳、熄风止痉或清热开窍。传变中、后期则表现为邪少虚多,虚实夹杂的复杂局面。其中,肝火亢盛,一方面耗伤肝经阴血;同时因肝肾同源,两者为子母关系,子病及母,子盗母气,又损伤已虚之肾阴,从而导致肝肾阴虚,虚火内生,出现脱发、月经不调甚至闭经、口眼干燥、腰膝酸软、潮热盗汗;肾阴虚不能上滋肺阴见咳嗽、两颧嫩红,此时宜以补肾养阴为主,兼以肝肺同治。
其次,久病多虚,肾为一身阴阳之本,阴损及阳,肾阴虚久肾阳亦弱,以致肾不主水、脾阳虚弱则不能运化水湿、肺气虚而不能通调水道;久病多瘀,肝病日久,最易疏泄失职,导致气滞血瘀,三焦气化与运行水液的功能失调。以上诸种因素作用下引起水湿内停,夹瘀夹痰,而见浮肿、小便不利、腰痛、胸闷、心慌、胸痛,甚则水气凌心、痰浊蒙蔽心窍。此时肝、脾、肾多脏受损,阴阳气血失调,水湿、痰瘀并见,病机复杂,宜以调肾为主,扶正祛邪并重。
5.3 注意始终护肾
从以上病因病机可知,肾虚是本病的根本之所在。此类患者多有先天不足,肾阴亏虚,加上热邪伤阴,故其阴虚火旺之征明显,在治疗用药时应时时注意培补肾阴,如用知柏地黄丸加减治疗;同时,肾为病之本,肝为病之标,滋水涵木是防病治病之关键。因此,除药物治疗外,还须嘱咐病人节房事,慎孕产。另外,阴损日久易及阳,在本病后期往往肾之阴阳两虚,应阴阳双补,以求阴阳互生,可考虑用肾气丸化裁治疗。
[1]北京中医医院.赵炳南临床经验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9:261-263.
[2]朱仁康,张镜人,顾伯华,等.红斑狼疮证治[J].中医杂志,1986,26(11):10-12.
[3]马绍尧.顾伯华教授治疗红斑狼疮内脏损害的经验[J].黑龙江中医药,1982,11(2):40-41.
(编辑 张大明)
1001-6910(2015)08-0005-03 ·学术探讨·
R593.24+1
B
10.3969/j.issn.1001-6910.2015.08.03
2015-03-20